评论|非虚构不是虚构剩下的东西

历史作家对他的写作对象用心之深,包含的创造力一点不亚于小说家写作时运用的想象力。
巴巴拉·W.塔奇曼。
读书时间

【编者按】巴巴拉·W.塔奇曼(Barbara W. Tuchman),美國著名历史学家。她主张把历史看作可读性的故事,自称是“以理事为题材的作家”,被费正清等誉为“作为艺术家的历史学家”。她的《八月炮火》与《史迪威在中国》两度获得普利策奖,这两本书被誉为20世纪最好的历史作品之一。

《历史的技艺:塔奇曼论历史》

出版时间:2016年2月

出版社:三辉图书 / 中信出版集团

作者:[美] 巴巴拉·W·塔奇曼(Barbara W. Tuchman)

译者:张孝铎

我想谈谈一类特殊的写作者——历史作家。不是作为历史学家的历史作家,而是作为艺术家的历史作家,即一种创造性的写作者,和诗人、小说家同一层次的那种。

如果你像我一样理解“艺术家”这个词——并非一种赞誉,仅是一个门类,和职员、工人、演员一样——那你就不会觉得我接下来的话不知天高地厚。

为什么我说历史写作是一门艺术

为什么人们普遍认为,写作中的创造性专属于诗人和小说家?我想说,历史作家对他的写作对象用心之深,包含的创造力一点儿不亚于小说家写作时运用的想象力。如果把写作当作艺术,写作者为艺术家,吉本就一定比,比如说狄更斯,更差吗?温斯顿·丘吉尔一定比威廉 · 福克纳、辛克莱 · 刘易斯更差?

已故的剑桥大学现代史教授乔治·麦考利·特里维廉生前就是历史文学写作的高手,反对把历史科学化。他在一篇著名的论述自己灵感的文章中写道,理想的历史写作,应该是勉为其难地用文学艺术的手法,把过去的事实中,最有情感价值和智识价值的部分呈现给普通大众。

注意“普通大众”这个词。特里维廉常常强调要为普通读者写作,而不是为学者同侪写作,因为他明白,当你为大众写作,你就得写得清楚、写得有趣,这正是好文字的两大衡量标准。

那种只有运用想象力的写作才是文学的观点,他根本不屑一顾。他指出,如果小说足够糟糕,它也不入文学之流,相反,如果小册子足够好——他举了弥尔顿、斯威夫特和伯克的例子——那一样配登文学之堂。

“勉为其难地用文学艺术的手法”,说得真好。特里维廉好似耕作于此领域的满身泥污的农民,他当然知道其中甘苦。而我现在可以欣然地承认,当我写书时,我常感觉自己是个艺术家——在别人说破之前我是不会自己张口的(好像等待求婚一样)。

既然这位临时评论家观察到了这一点,我就可以一吐为快。我想不通,为什么“艺术”这个词总是局限于虚构作家和诗人,而我们其余的只能面目不清地被叫作“非虚构类(Nonfiction)”——听起来就像剩下的什么东西。

我希望我能想出一个代替“非虚构”的词。为了找到“虚构”真正的反义词,我查阅了《韦氏词典》,发现它的反义为“事实(Fact)、真相(Truth)和现实(Reality)”。我一度想过自造新词——FTR,来代表事实、真相和现实,但使用起来实在麻烦。

“现实的作家(Writersof Reality)”是我想到的最接近的,可我不能理直气壮地自称为“现实作家(Realtors)”,因为这个词已经被人捷足先登了(譯者注:Realtor是作者通过构词法从reality一词生造来表示“现实作家”的,但这个词意为房产经纪人。)——虽然我非常想这么做。

“真实的遗产(Real Estate)”是个好词,也正是非虚构作家们领域所在:人类真实的遗产、人类行为的遗产。我真希望我们能从做土地生意的人那里抢回这个称号。到那时,写作者的分类就能理直气壮地是诗人、小说家,还有“现实作家(Realtors)”。

我还需说明一下,我并不完全同意《韦氏词典》说的,虚构作品是和事实、真相、现实截然不同的东西。因为好的虚构作品(与垃圾作品相对)即使和事实不沾边,也常常建立在现实之上,并且能从中感知到真相——往往比一些历史作家更为真实。

正是感知真相——把真相从不相干的环境中抽取出,然后传递给书的读者或画作的观者——造就了艺术家。艺术家具有独到的眼光(extravision)和内省的眼光(innervision),以及表达出它们的能力。他们提供一种没有他们创造性眼光的帮助、读者就无法得到的观点或理解。

这是就莫奈用倒映出杨树的粼粼波光带给我们的,艾尔·格列柯用托莱多雷鸣电闪的天空带给我们的,简·奥斯汀把社会万象压缩进班纳特夫妇、凯瑟琳夫人、达西等角色之后带给我们的。我们现实作家——至少是希望写出文学作品的现实作家——做的是同一件事。

利顿·斯特雷奇(譯者注:英国传记作家,代表作为《维多利亚女王》)感知到了维多利亚女王和“维多利亚时代人物”的真相,从而创造了一种展现它们的风格和模式,改变了他那个时代的传记写作方式。

蕾切尔·卡逊感(譯者注:美国海洋生物学家,代表作《寂静的春天》引发了美国的环保运动)知到了海岸和“寂静春天”的真相,梭罗感知到了瓦尔登湖,德·托克维尔、詹姆斯·布莱斯感知到了美国,吉本感知到了罗马,卡尔·马克思感知到了资本,卡莱尔感知到了法国大革命。

他们的工作建立在研究、观察、素材积累之上,但谁能说这些现实作家没有用到丝毫的想象力呢?他们当然用到了,那正是给予他们独到眼光的东西。

特里维廉写道,最好的历史作家是能够把事实证据同“最大规模的智力活动、最温暖的人类同理心以及最高级的想象力”相结合的人。后两个品质同一个伟大小说家需要的别无二致。它们也是历史作家的必备,因为它们能帮助写作者理解他搜集到的证据。

想象力用来延伸有效事实——从已知事实推测到未知,可以说,它往往能对事实发生的原因提供别的方法提供不了的答案。同理心更是理解动机的关键,没了它和想象力,历史作家只能重复税单上的那些数字,或像今天的电脑似的做做加法,却不能刻画出纳税人的样子。

当我说自己像个艺术家时,我意思是,我发现自己一直能抓住一些蛛丝马迹,感知到历史的真相(至少我认为那是真相),然后再小心地积累证据,最后传递给读者。不是堆砌事实,那是博士生的做法,而是运用艺术家的特权——挑选。

其实,我起意写《骄傲之塔》就是因为一些模糊的感知。最初的冲动是我在《八月炮火》中引用的一句话,说话的是比利时社会主义诗人埃米尔·凡尔哈伦。他一生都是和平主义者,献身于摒弃民族分界的社会、人道理念,但是,当他发现自己开始憎恨德国侵略军时,他一生的信仰开始坍塌。
但是,他又写道:“当此仇恨满胸,良知不存的时候,我把这几页的内容,连同最深的情感,献给从前的那个我。”

我被深深地打动了。他的自白对我来说是那么心酸,那么强有力地唤起我对一个时代、一种心境的遐想,所以它促使我去找回那个空白的时代。

它贯穿了《骄傲之塔》直至最后一章,直至真正的社会主义者饶勒斯预见性地说“我召唤活着的,哀悼已死的”,直至他被暗杀,完成了那本书完美又戏剧化的结尾——既是编年上的结尾,也是象征意义上的结尾。

然后是里布斯戴尔勋爵(Lord Ribblesdale)。我在1961的《美国遗产》杂志上看到了一篇写萨金特和惠斯勒的文章,配上了一张非常漂亮的里布斯戴尔勋爵的肖像画。

在萨金特的画笔之下,里布斯戴尔勋爵注视着世界,如我后来在《骄傲之塔》中所写,“自然中流露出兀傲、高贵和自信的神色,后世无人能及”。

那时,那个消失的年代同凡尔哈伦的话——“从前的那个我”——同时出现在我脑中,就像两滴水银融为了一体。就在那一刻,我就想写那本书。里布斯戴尔勋爵最终变为了那本书关于贵族的第一章。这就是一双艺术家的眼睛带来的回报:它总会给你对的那个东西。

巴巴拉·W.塔奇曼。

创造性的历史写作有三步

在我看来,创造的过程有三步:第一,艺术家以独到的眼光感知真相,传递真相;第二,表达的媒介——作家用语言,画家用画笔,雕塑家用粘土和石料,作曲家用音符;第三,设计和结构。

说到语言,没有什么比写出一个好句子更满足的了。要是写得呆头呆脑,读者读起来就像在湿沙中前行,如果能写得清晰、流畅,简单但惊喜连连,那就是最高兴的事。这不是一蹴而就,需要技巧、苦功、灵敏的听觉和不懈的练习,像海菲兹练习小提琴一样刻苦。

锤炼语言的目标就是,如我前文所说,晓畅、有趣,还有审美的享受。关于第一点我想引用伟大的历史学家和作家麦考利写给朋友的话:“重要的艺术门类是如何把意思传达透彻的,现在研究得太少了!大众作家中除了我很少有人注意到这个。”

说到结构,我的写法就是叙述,不是所有历史作家都这么写。我得说,虽然叙述被新派学者所看低,但我不以为意,因为还没有谁能够让我相信,讲故事不是作家最为理想的手法。

叙述历史不是它看上去那么简单和直接。它需要编排、组合和计划,就像作画——拿伦勃朗的《夜巡》为例,他安排进的所有人物,有的位于光照下的前景,有的隐于背景,没有试画、失误和数不清的前期打稿,是不可能完成的。写历史也是一样。

虽然成稿看上去一气呵成,毫无滞碍,就像作者照时间顺序写就一样,但其实,并没有那么简单。有时为了先声夺人,重要事件和它的原因互换了顺序——先果后因,就像我在《齐默尔曼电码》里所做的。你必须拿时间做文章。

再以《骄傲之塔》为例,写英国的两章本来是一章,后来我把它们断开,为了获得一种推进感,一种沿着历史线向前推进的感觉。无政府主义者的故事中,他们的理念和行动一一对应,这在安排上是有问题的。

还有,在海牙那一章的中间,1900年巴黎的世界博览会本来要独立成为一个短章,标志世纪的转折,但后来我没有那么做,而是让它成为了连接两次海牙会议的桥段。

排布结构最主要的问题就是取舍,这个是烦人的事,因为材料总是比你需要放进叙述里的更多。问题就是,从发生的事情中,如何选择和选择哪些,又不会因为你的取舍而过于强调、过于轻视一些事实,从而与真实不符。

你又不能一口气放进所有材料:结果就是一团浆糊。你需要沿着叙述的主线,既不从关键事件上游弋得过远,又不遗漏它们,还不能行自己的方便而扭曲材料。

这三种情况非常有诱惑性,但如果你这么对待历史,你一定会被后来的事实绊倒。我就有两三次不堪诱惑的经历,我很清楚。

我最困难的取舍是在写德雷福斯事件的那一章。我跳过了告密信、笔迹鉴定和作伪证等情节——这些都是德雷福斯案(the Case)的具体细节,区别于德雷福斯事件(the Affair)——以便把注意力集中于法国社会,同时向读者交代方便他们理解的背景知识,可是这一行为几乎把我自己逼上了绝境。

文思越来越显干涩,而最终在绝望的一天,从早上9点到傍晚5点,枯坐一天竟然一个字也写不出来。任何一个作家都明白这是何等可怕的景况。你感到江郎才尽,这本书你将半途而废,你再也写不出任何东西了。

还有一些结构上的问题是专属于历史写作的,比如如何在交代背景的同时推动故事前进;如何在结果已知(比如谁赢得了战争)的情况下,创造悬念、保持趣味。如果谁认为这不需要创造性的写作,我只能说,你可以自己试试。

(簡體中文出版方三輝圖書授權端傳媒轉載本書的內容節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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