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周舵:中国企业家的自我救赎

中国企业家们不但不能再“不谈政治”,正相反,我们亟需大谈特谈这些政治,这些极为关键的政治常识。
复星集团董事长郭广昌。

如何谈论中国企业家,是一个令人尴尬的话题。一方面,他们推动中国社会财富的增长;另一方面,他们也是互联网上仇富浪潮的对象。一方面,他们甚至被寄予用经济发展推动政治改革、法治实现的期望;另一方面,他们被普遍认为具有商业的“原罪”,和体制关系暧昧不明,甚至助纣为虐。

而最近两年来,由于中国政治收紧,前路更加扑朔迷离,中国企业家的地位则更显尴尬:

去年末,复星集团掌门人郭广昌的“失联”引发中国企业家一片哀鸣,几篇网文极具冲击力——

《中国企业家不是在监狱,就是在通往监狱的途中》,内容一望便知;

《徐明的羞处》,作者是著名企业家冯仑,说的是与薄熙来的企业家“密友”徐明秘而不宣、绝对不透明的被捕、关押和死亡,让企业家们一面哀叹着自身的“软骨病”,一面止不住地心惊胆寒、人人自危;

《郭广昌学了半辈子的巴菲特,最后还是成了胡雪岩》,说郭广昌信誓旦旦学巴菲特绝不行贿,并对中国改革给予高度评价,最终还是只能走官商勾结的胡雪岩之路;

《徐明、郭广昌、冯仑患了同一种病》,直指中国企业家们怨妇式的软骨病应由他们自己负责。

对最后这篇文章,我曾发了几句评论:

三年前一次餐后,我对企业家王瑛说,“走遍全世界,也看不见像中国企业家这样没有骨气的群体”。后来的事大家都知道了,王瑛愤而退出“不谈政治”的企业家俱乐部“正和岛”,并且差点和既谈政治又干政治,结果进了监狱(2013年)的企业家王功权同样下场。

此后,中国企业家更加不谈政治,也更加怨妇遍地。“忍”或“反”无疑都不是路,那么路究竟在哪里?

正路当然是推动法治,但不要“中国特色”的法治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后,法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大致可以说已经成为中国各界精英的共识;要解决当前积重难返的种种乱象——包括前述企业家们的“软骨病”、泛滥全社会的普遍腐败,以及人人没有安全感的社会恐惧症在内——非大力推行法治不可,这已经无需争辩。

“人人没有安全感”并非夸大之词,不行贿就办不成事的社会生态不但腐蚀了官场,更败坏了整个社会,让几乎每个人都有罪案在身,“反腐”随时可以反到每个人头上——包括退休官员及其子女在内。可以说,“安全需求”已经成为解决了温饱问题之后,国人最殷切的需求。法治为什么会应运而生?不是什么人忽然大发慈悲了,是人的需求层次提升了,新需求在呼唤新公共产品的供给。

问题是,什么是法治?如何达到法治(有需求不等于必定有供给,得有人去生产、会生产才行)?这两个核心问题,一个都没解决。

什么是法治,原本并不复杂,各个法治先行国家早有成熟的先例可循,那无非就是rule of law,正义良法高于每个人,高于无论是一个人、少数人、多数人,高于一切组织机构包括政党(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正义良法高于多数人”也就意味着法治高于民主、先于民主)。

法治就是自由宪政、议会政治、权力制衡、人权保障。这些成功先例逐渐普及到全世界,就成为认同其价值的那些民族的共识,有人有点夸大地把这些局部共识称之为“普世价值”,意思不过是说,只要有了足够的知识和自由选择权,凡正常人早晚都会选择这些价值。

教条主义知识分子喜欢执着于字眼,专门在概念上兜圈子,他们抓住“普世价值不普世”的事实大做文章,质疑明明有几乎半个世界不认同这些价值,谈何“普世”?其实他们醉翁之意不在酒,真正反对的是这些价值本身。他们钟情于和这些价值正相反、和改革开放以后的新价值正相反的,“极左”旧意识形态所宣扬的价值:阶级斗争无产阶级专政、一党专制、国有经济、等级特权,等等。

时至今日,除了极少数极端守旧分子之外,他们当中的多数人其实知道,这些旧价值已经千疮百孔,甚至臭名昭著,于是不得不步步后退,祭出一面新旗帜叫作“中国特色”。

“中国特色”源出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是中共十三大前后,党内改革派为了抵御极左守旧势力的进攻,而发明出来的权宜之计。它在理论迷雾底下,传达出的真实信息有两条:

第一,党内改革派绝不会放弃共产党的领导,只要保证了这一条就是社会主义;第二,和公认的社会主义理论明显不符的所有东西,都是“中国特色”,是中共的独特创新,无损于社会主义的实质。

这套说辞当然不能服人,于是邓小平发话了:不争论,把经济搞上去再说,“不争论是我的一大发明”。

时过境迁,六四之后,改革派溃散,保守派夺位,现在集合在“中国特色”旗帜下的队伍早已发生质变,“黄钟毁弃,瓦釜雷鸣”,变成了三股势力的合流:

反对改革开放的极左派;“紧跟”官方陈腐意识形态的吹鼓手和既得利益权贵分子;以及——千万别忘记了——在“标准答案”教育体系下养育成的,“党说啥就信啥”的平庸多数。

这支队伍充分利用了“中国特色”的主要特色——自相矛盾、含糊不清,加上“辩证法”历来鼓吹矛盾是大好事,于是,原本按照“普世”标准一清二楚的不管什么问题,一遇到“中国特色”,就变得复杂无比、混沌一团,是非难分真伪莫辨。

比如法治,全地球人都知道它和宪政是一码事,在“中国模式”里却变成荒诞之极的“不讲宪政”;这还不算,更有等而下之的“坚持阶级斗争无产阶级专政不输理”——也确实不输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不是明文规定了“人民民主专政”么?

于是有人说,见过精神分裂的,没见过把精神分裂写在党纲和宪法里的。这话也许说得过分一点,但也不是毫无理由。

这个精神分裂症不治疗,难免令人质问:官方所谓的“法治”,会不会根本是“依法治国”(rule by law) ,有权有势者专门拿法律管制老百姓,而自己不受约束任意横行。看看浦志强案,以及不时冒出来的其它政治案件,这种担心显然不是多余。

改革的内在逻辑就是非驴非马,“精神分裂”

什么是中国的“精神分裂”,这需要合理解释。

首先——对不起了,中国改革的“精神分裂”确有其存在的理由。本人历来不惮于为改革开放辩护,今天依然辩护一次:

“精神分裂”或者说自相矛盾、非驴非马、新旧夹杂,原本就是改革的内在逻辑。要想坚持演绎逻辑式的纯粹理性就不会有什么改革,只能去迅速革命。睁大双眼,看看三十余年的改革开放,哪一条改革开放措施不是精神分裂式的?

概而言之,所谓“中国道路”、“中国模式”,无非就是共产党领导下的资本主义,这是让全世界每一个理性人想破脑袋也想不明白的一具怪胎,没有任何科学理性可言。然而,它居然不但生下来、活下来并且看样子还会继续活下去。

没错,所谓“中国模式”是当今全世界的头号大谜,誰都看不懂。

于是,整个世界随之精神分裂,有人说中国模式将超越西方模式;有人说中国模式是剧毒病毒,早晚会害死全世界;有人说中国模式长久不了,终究要崩溃。这也就罢了,还有俄罗斯和乌克兰问题,欧盟和希腊问题,尤其是中东和恐怖主义问题,……等等等等,全世界现在处处着火,二战后建立的世界秩序眼见得维持不住了。

确实,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这是一个最坏的时代。经历过毛泽东时代的中国人如果不是过于健忘的话,不会认为如今的中国是最坏的时代。任何人耳闻目睹中国当前的无数乱象,如果还有起码认知力的话,也绝不会认为今天的中国是最好的时代——

去北京逛逛,往肺里灌几天pm2.5浓度超过1000甚至2000的雾霾,谁要是还能为“中国模式”大唱赞歌,那简直就是丧尽天良。

“精神分裂”应往何处去?

但精神分裂终究是种病,和健康人的“纠结”、“两难选择”不能等量齐观;阶级斗争、无产阶级专政和法治水火不容,有如“方的圆、圆的方”,和现实最优的多元混合制度不能等量齐观;价值冲突和逻辑矛盾也不能等量齐观(详细说明恕本文不能提供了)。

是病就该想办法治,不应该把杨梅疮自我美化成艳若桃李;当年不得不采取的权宜之计,现在已经恶变成继续深化改革的绊脚石,很难再这么继续敷衍下去。

以下两项基本认知是治病之始:

第一,如果“中国模式”如其鼓吹者所说,是一种成熟的样板,已经定型、无需大改,甚至达到了制度优越顶峰的话,那么所谓“中国模式”不过是自我夸大狂的旧病复发,一种降格缩水了的“共产主义宏伟理想”的廉价替代品。

幸好,中共最高决策层仍然认定,必须继续改革开放才有生路,并且是“全面深化”的改革,“敢啃硬骨头”式的、“伤筋动骨”的、不怕触犯既得利益的改革。这已经足够说明,“中国模式”的鼓吹者,确实是站在要改革的中共党中央对立面的极左保守势力。

第二,改革往哪里改?当然是往现代社会改,这也就意味着,中国的前途命运系于全方位、多层次的现代化之上,其中当然包括政治现代化。而政治现代化通称为“民主化”,这民主是自由民主,是法治在先、以法治为基础和前提的民主,不是什么“推翻专制制度,然后一人一票投票普选”式的激进民粹民主——

道理非常简单,自由宪政、议会政治、权力制衡、人权保障等等政治制度和法律至上的文化习惯,都不可能从这种民粹民主当中产生——只需要想想司法独立需要具备多少苛刻的前提条件就够了。

这就回到了本文开头的主题:法治是当务之急,第一是法治、第二是法治、第三还是法治!问题是,我们历史上从来没有过法治,1949年之后(1978年以前)干脆就是和法治对着干,我们如何才能有法治?

这个问题太大,本文无法完全讨论,那么我们首先应该问问自己:靠谁来推进法治?

英国历史的启示:财产、组织和权利意识

历史启示我们,法治、自由宪政是英国出品,是不存在毫无监督约束的最高权力的封建分封制度之下,王权、贵族、基督教会、自由自治城市市民(所谓“资产阶级”)等有财产、有组织、有权利意识的社会政治力量,多元博弈的结果。它既不是革命缔造的,也和民主(多数决定民主)无关,和无财产的底层民众(无产阶级)无关。

因此,有财产、有组织、有权利意识这三大要件必不可少 。

“有财产”很重要,“有恒产者有恒心”,“恒心”是指会期待稳定可预期的秩序、制度,会需要安全和社会诚信。这些需求得到满足,才能做出个人和社会的长远规划,才能防止无序的革命动荡。“有组织”,才能产生有序、可协调的利益诉求和交换,才能避免暴力无序的利益冲突。“有权利意识”,才能催生有效保障人权自由权的制度,避免落入专制秩序的陷阱。

至于具体是哪些政治社会力量,在推动这一进程并不重要——可能是政治家,是知识分子、专业人士,是企业家,是法律界人士,也可能是普通市民或工人农民。

改革开放三十余年最大的成绩,是让绝大多数中国人成为了有产者,第一项条件具备了;现在仍然缺乏的是第二、第三项。

第二项是社会条件,也就是所谓“公民社会培育”,各种民间自组织自愿团体的发育;第三项是主观条件,亦即“公民教育”的普及、“公民文化”的养成。在这两项当中,第二项也有明显的进步,企业家俱乐部“正和岛”,不就是公民社会的一部分吗?最落后的是第三项,应该承认,“不谈政治”在其中起了很坏的作用。

企业家应该如何“谈政治”?

我们首先要体谅中国企业家的苦处、难处。媒体上,企业家们被作为“当代英雄”、成功人士大肆吹捧,无数少男少女像追星一样追捧他们,然而私下里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

一位企业家朋友告诉我,一次他们几个企业家请几位官员吃饭,一言不合,一位科长级官员恶狠狠地对他说,“我一句话就可以让你死,你信不信?”——请注意,不过是“苍蝇大”的区区科长而已,就敢如此猖狂放肆,而企业家们除了低头服软、打掉牙和血吞之外别无选择。

这就是中国企业家们身处的典型社会生态:“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他们不过是权力砧板上,任人宰割的厨料罢了。久而久之,企业家们见怪不怪,其中还有点血性的企业家也不过是敢怒而不敢言,大多数恐怕连怒都没有了,只剩下怨,私下里抱怨抱怨,过过嘴瘾而已,王功权、王瑛之辈诚属凤毛麟角。可悲吗?可怜吗?可耻吗?可怕吗?随你怎么想,总而言之,这就是目前中国“铁一般”的现实。

中国企业家够倒霉了,可还有数不清的“极左”知识分子,鼓动蠢蠢欲动的毛粉民粹势力大肆丑化他们,揪住他们的所谓“原罪”大做文章。其中的潜台词无非是:再来一次共产革命,重新“打土豪分田地”。如果官方意识形态至今还在大吹大擂的“共产主义信仰”,并非其真实意思(想必不是),那就应该及早彻底澄清,否则就不要责怪中国企业家以及越来越多的中产阶级“用脚投票”,移民国外了。

论及“原罪”,什么是原罪?是强奸犯有罪,还是被强奸的女性有罪?

以此可见,我们这个了不起的“中国模式”已经黑白颠倒、是非混淆到什么地步,而企业家还准备沉默到何时、“不谈政治”到何时?“不谈政治”似乎很有正当理由:政治是政治家的事,企业家把企业办好就是尽到了社会责任,不应该越俎代庖,去犁他人之田。

这种说法混淆了职业政治和公民责任。每个人都有多重社会角色:在家是父母子女,在职场是教师、企业家、工人农民,在剧场里是演员或观众……但在现代社会里,每个人都是公民,都享有公民权利同时要履行公民义务——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里也是白纸黑字写明了的;这也是政治,非常重要的政治。

我们那些被万众追捧的伟大企业家,难道不懂这些最起码的现代文明常识,思想意识还停留在只有臣民,没有公民的皇权专制时代不成?

自由不是什么“天赋人权”,天并不如此偏爱我们人类;自由是一代又一代的自由先驱先烈艰苦卓绝、牺牲奋斗才得来的宝贵文明财富。如果你不去争取自由,那你要么是专制的帮凶,要么是搭便车的庸众。

做庸众也许没什么可谴责的——毕竟任何时代庸众都是大多数,但也确实不值得上光荣榜。我们许多“精英”们的道德标准实在是太低了一点。

毋庸讳言,在官员权力肆意横行的体制下谈政治是有风险的,然而这风险有那么恐怖吗?十八大之后秉政的新领导人真有那么危险吗?企业家当真除了继续当软体动物,就别无选择吗?不可以推选一位会议主席,给他权力叫停过线的、可能惹大麻烦的激进政治言论吗?中国企业家这么欠缺政治智慧吗?也许只不过是自我约束过了头,“非不能也,是不为也”?

比如,中国企业家为什么就不能发公开宣言,如“中国企业家坚决不行贿誓言”,首先从自己做起,然后互相监督,大家齐心合力阻断贪腐的源头,对索贿的官员坚决说“不”;进而,告发每一个索贿的官员,让他们都知道索贿的悲惨下场?无疑,指望所有的企业家都这么做是不现实的,但是,做就比不做好,只要有足够多的企业家带头,中国的官场和商场一定会变得干净得多!我一直在担心,没有社会力量的配合,中共的强力反腐迟早难以为继,企业家就这样隔岸观火,等着腐败卷土重来吗?

“原罪”是这样获得救赎的,道歉和忏悔都没有用。中华民族不是一个以宽恕见长的民族。

务必不要误会,我并非提倡对抗、斗争、仇视、敌我二分的激进“政治”,绝希望企业家们去谈这样的政治;我一贯倡导的渐进民主“公民文化”,恰恰是这种激进革命党文化的对立面。

我冒昧地说一句吧,包括企业家在内,中国各界精英亟需补两门至今几乎还是空白的大课:“政治文化”这门课,以及,清晰区分好民主与坏民主这门课。进而言之,也许这么说并不过分:以目前情况而论,中国各界精英、当然也包括企业家在内,对于现代政治文明不但没多少知识,相反,还灌满了一脑子的胡说八道——毕竟,我们每个人都是精神分裂的官方意识形态宣传教育的受害者,难道不是吗?

因此,中国企业家们不但不能再“不谈政治”,正相反,我们亟需大谈特谈这些政治,这些极为关键的政治常识!

结论是:不需要抛头颅洒热血,不需要当先烈,不需要去坐牢,不需要当圣人,甚至不需要再纠结于什么“原罪”,尤其是,决不要再去鼓吹革命、造反、“推翻”。只要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以各种方法(方法简直无穷无尽,不需要任何人费心指点)尽力做推动中国法治进步的主力军——这就是我所理解的“中国企业家的自我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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