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翼自由主义能从共和主义中吸取的教诲在于:我们必须跳出一种“大政府悖论”。
良性体制建立以前,跳出“大政府悖论”
在一个良性的体制尚未建立之前,去争论我们要一个“大政府”还是“小政府”,应该建立什么样的“福利制度”,并因此破坏自由派的凝聚力,有点不太明智。
“大政府悖论”是说,当下的准极权体制是一个标准意义上的“大政府”,但它的自我定位和它所做的事,与传统上推崇“大政府”的左翼自由主义的目标却是背道而驰的。
左翼自由主义给国内各派的印象并不十分统一,但给右翼自由主义者的印象经常是“社民派”、“福利主义者”、“白左”,左翼自由主义者甚少对此进行回应,或干脆照单全收。有些左翼自由主义者甚至寄希望于前面所说的“渐进改良”,幻想这个体制会自动改革成为左翼自由主义的理想政府。
我以为,在当下去强调国家扮演“正义角色”的可能性是没有必要的,在一个良性的体制尚未建立之前,去争论我们要一个“大政府”还是“小政府”,应该建立什么样的“福利制度”,并因此破坏自由派的凝聚力,有点不太明智。
自由主义的理念认为,如果我有某种权利,那他人或某个机构就有义务使我的权利不受侵犯或得到满足,在对权利的认识仅限于“消极自由”权利的时候,美国的共和主义者已经意识到,不能把保护自己的生命、自由和幸福的责任全部推给政府,必须依靠自己的枪和拳头来捍卫自己的私有财产。
如今社会交往变得愈益复杂,我们都无法想象离开了一个大政府,我们还能做些什么,但越是这样,我们越难以走出极权的阴影:准极权体制一边悉心地服务于我们中的大部分人,一边吞食掉一小部分人(“一小撮”),大部分人满足于私人生活的各种美好,小心翼翼地不逾越它所设定的界限。
而体制永远不会吞食掉所有人,但是总有相当数量的牺牲者,只要不轮到自己,所有人都觉得现状可以容忍。如此,困境永远无法解除。
左翼自由主义者缺少什么?左翼主义者应该怎么办?
在左派、施派和新儒家纷纷直面中国当下,以创造性的态度解决自身理论与现实的矛盾的时候,左翼自由主义又有什么理由以“做哲学”为借口来逃避现实和其他派别对它提出的挑战?
当下中国的左翼自由主义,需要意志力、判断力和行动的魄力,但最需要的,是想象力。如果现实情况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一套中立的高效的系统,等着为它插上“左翼自由主义”的翅膀,那没“左翼自由主义中国化”什么事,直接插上就好了。
甘阳说通三统是通“儒、毛、邓”三统,“邓”的一统和自由主义相距甚远,最多叫“市场化”,实际上连自由放任主义的标准都没有达到。在市场化以后,中国自由派在“宪政”和“公民社会”两条道路上的探索陆续被当局绞杀。而左翼自由主义对于中国来说并非新生事物,罗尔斯的《正义论》在1988年已经在大陆翻译出版,德沃金、哈贝马斯等人的著作也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里一一被翻译出来,但左翼自由主义讨论的问题大多过于学院化抽象化,和中国的情况关联太少。
2010年以来,香港中文大学的周保松教授在《南风窗》等大陆媒体发表了多篇质量颇高的文章,阐明左翼自由主义的立场,里面所涉最多的中国问题就是“贫富分化”,但对于“如何在中国实现左翼自由主义”这样的问题,始终没有触及。
当然,我们可以说,实践的问题,不是哲学家需要去思考的问题,不过,在左派、施派和新儒家纷纷直面中国当下,以创造性的态度解决自身理论与现实的矛盾的时候,左翼自由主义又有什么理由以“做哲学”为借口来逃避现实和其他派别对它提出的挑战?下一阶段的左翼自由主义怎么走,我没有一个特别清晰的蓝图,但有一点琐碎的想法,权当抛砖引玉。
第一,一直以来,左翼自由主义者更多地关注“哲学家的政治哲学”,而忽略了“政治家的政治哲学”。
按照罗尔斯的说法,政治家是“谋万世者”,既有原则又具备灵活性,深谙实践之道。在这一点上,马克思主义者的负担要少很多,因为列宁、托洛茨基、斯大林和毛泽东既是哲学家也是政治家,他们的文章和行事,对于左派都有深刻的指导意义。
即使是施派,也比自由派早走几步,但他们的一些译作,左翼自由主义可以挪为己用,比如美国施派西岸派的领袖雅法所著的《分裂之家危机》与《自由的新生》,对林肯的政治哲学做了一个相当好的注解。政治哲学的“实践智慧(phronesis)”问题,不是一个可以轻易打发的问题,也不是通过单纯的思辨推理就能得出答案的问题,历代自由主义政治家(如华盛顿、杰斐逊、马丁·路德·金和曼德拉)的文集、传记,甚至被称为“君师合一”的几个马克思主义宗师的作品,都可以拿来研究。
第二,左翼自由主义缺少组织性和行动性观念。
说缺少组织性观念,不仅仅是说左翼自由主义没有组织,而且是说左翼自由主义对于介乎国家与个人之间的“中间组织”重视不足。既然认为当下最重要的问题是“在一个原子化的时代,面对逆现代化的潮流和准极权的体制,如何构建一个政治共同体”,那么,“原子化”就是我们必须面对的起点。
如果像霍布斯那样,认为这是一个不得不接受的状态,那利维坦就是唯一的结局。要走出原子化,当然是要依靠“组织”。中国传统的中间组织是“宗族”,但除了在南方的一些省份,宗族在广大中国地区已经销声匿迹,而且宗族和现代社会有着许多难以调和的冲突,所以像秋风说的那样,借复兴宗族来复兴中间组织是不现实的。
本届政府上任以来,对国内外NGO的约束和打压,在规模和力度上皆属空前,然而有两类组织,在未来可预见的时期,由于现实需求及其强盛的生命力,不会因为遭到打压而萎缩,一是基督教会,二是女权社团。而且左翼教皇方济各和青年女权行动派(女权左)的同时出现,使得左翼自由主义与这两类社团建立联系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左翼自由主义也可以借助这些组织,部分克服自身“原子化”以及行动性偏低的问题。
第三,左翼自由主义要及时“收割”实践所创造的“公共理由”。
在《现实语境的大陆新儒家与左翼自由主义》一文中,我认为“公共理由”并非先天地存在,而是依赖于共同体的具体实践与经验。当一种实践可以上升到“普遍”的层面,能在共同体内部产生强烈的共鸣,其背后的“意义”与“价值”就能被纳入共同体的“公共理由”。
在这一方面,左翼自由主义者能做的事非常多。
一来,左翼自由主义者掌握着相当丰富的伦理词汇与价值语言,这些词汇和语言是来自西方的,在当下的中国未必能马上找到相应的现象与之匹配,但随着现代性、全球化的深入与共同体实践的发展,这些伦理词汇与价值语言不难找到真正的对应经验。以后,我们还可以在实践之上创造自己的概念和自己的理论。
二来,尽管几番打压,中国依旧存在一批敢作敢为的行动者,他们在做的事,可以笼统地称之为“维权”,但实际上,他们的行动的“意义”,远远超出“维权”的范畴,甚至他们也不自知。行动在公共领域中出场,所绽放开来的“意义”,左翼自由主义者要借助自己的“智性直觉”与洞察力来把握。
在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可以适当将目前的哲学任务从“证成”调整为“理解”与“解释”,目的是创造更多的“公共理由”。“公共理由”的进一步扩展与传播,使得新时期的“共识”的产生成为可能,有望突破如今的僵局。
也许,即便如此,左翼自由主义依然不够“政治化”,毕竟,我们不能替代许多人去行动,也无法塑造与当局匹敌的制衡力量。不过,一种敏感、魄力和想象力,对教条主义的抗拒,对左翼自由主义在中国生根发芽的信心,是我们所需要的。
未来是一场漫长的赛跑,稳打稳扎是对的,深思熟虑也是对的,但总归要克服自身的惰性。有时候,追随习惯,尽管筋疲力尽,但还是一种偷懒。所谓“左翼”,不在于“福利”,不在于“大政府”,而正在于不愿偷这个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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