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温水煮蛙 ”的比喻,去形容北京在回归后对香港的干预,大概已不合时。从港大校委否决陈文敏副校任命的事件上,看到北京对香港的介入已开始变得肆无忌惮,明目张胆。
这个干预校政的行动,先由亲北京报章率先展开。在年初连续数日以头版攻击陈文敏,破坏他的名声。马斐森校长的电邮亦曾被黑客入侵,部分内容由这些亲北京报章公开。之后由亲建制校委接力,炮制出“等埋首副”的荒诞理由,去拖延有关委任决定。拖拖拉拉之后,亲建制校委最后以非常牵强的理由,否决以校长为首的物色委员会的建议。如此的干预行动过于明显,连马斐森校长也忍不住口说,不排除北京在背后发功。
事件之严重,的确不在于陈文敏的个人得失,或港大的校誉之上。今次粗暴干预校政,是对我城一众学者的恐吓,威胁到我们一直享有的学术自由,动摇我城核心价值。
还记得吗?马道立法官在庄严的终审法院新大楼之中,向提出“特首超然论”的张晓明等,铿锵有力地重申司法独立的重要。他的讲话,令珍惜司法独立的港人拍案叫绝。马官掷地有声表明:“法院的决定有时未必迎合所有人──无论是个别人士、政治团体及其他团体,甚或是政府──但法院的角色并不是要作出受欢迎的决定。”
院校自主是学术自由必要条件
毕竟,法治是我城大多数人的核心价值。当司法独立受到威胁,人人自危;担心一旦惹上官非,自己会得不到公平的审判。但学术自由呢?好像比较遥远了一点,似乎属那些“蛋头学者”的事而已。而院校自主,则更少人关心,仿佛只关乎几所院校的自身利益,不会对大众构成什么重要影响。但读者必须明白,学术自由是公民社会的基石,而院校自主是学术自由的必要条件。正如Ingemund Hägg教授所言,“院校自主不一定带来学术自由,但却是学术自由的必要条件”(University autonomy is no guarantee for academic freedom but is necessary)。唇亡,也便齿寒。
须知道,香港之所以要设立高等院校,并不是要为港争世界大学排名,扬威海外云云。大专学府的使命,在于推动社会变革和创新。而学者的责任,不是要为政府的政策护航,埋没良心地做一些“先有结论,后搜集数据”的研究项目。学者要独立于各方,敢于挑战禁忌,提出新思维、新角度。和法庭的判决一样,学者的研究不一定能迎合各方。一些研究方向,或与政府的政策背道而驰。所发现的研究结果,亦可能令在位者尴尬。
之不过,若果学者随时会因自身的取态、见解而遭媒体人格谋杀,如何可安心发表己见?如果学者的个人立场(即使相当温和),也危及自己的聘用及升迁机会,谁还敢以良心发声?
为免学术界变成一言堂,大专学府之内,应有宽松的环境,容得下不同的观点,让百花可以齐放。大学管理层亦应该纯按学者的学术表现去作评核,而不干预个别学者的研究方向。社会大众也要力保院校自主和学术自由,让学者进行研究时,不用考虑在上者的喜恶,也不用讨好群众。只有这样,大专学者才可无拘无束地,为社会和世界,开拓新天地。
《欧洲大学宪章》清楚指出,大学里的教研工作,应独立于一切当权者之外。北京亦在《基本法》第137条中,向港人保证“各类院校均可保留其自主性并享有学术自由”。但今日的港大事件,难免令人担心院校不再能自主。政府可轻易透过亲建制校委,而对校政指手画脚。
别以为院校自主只关乎大专院校的小众利益!在公民社会之内,不同的领域也环环相扣。守护我城,要靠各方在不同的领域上联线作战。而院校自主是不可或缺的一环,必须得到正视。
(关志健,香港城巿大学专上学院社会科学部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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