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香港政府卷入诈骗案,采购大批由“鑫鼎鑫商贸有限公司”供应的“冒牌水”供公务员饮用,事件震惊各界。
事源港府物流服务署为采购桶装水招标。其后中标之一的供应商“鑫鼎鑫”,被揭发擅自在桶装水包装上将“乐百氏(广东)饮用水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和其水厂地址标注为生产方和生产地址。但乐百氏澄清没有跟鑫鼎鑫合作,指政府买了假冒和侵权产品。传媒又发现鑫鼎鑫的负责人和相关公司曾经或正卷入诉讼案,并于近年高额借贷,但物流署未有察觉。
警方在8月17日以欺诈罪拘捕鑫鼎鑫的董事兼股东吕子聪,以及股东陈碧琳,二人涉嫌讹称供给政府的樽装水由一间大陆公司生产。警方同时通缉一名大陆男子。海关随后亦以涉嫌违反《商品说明条例》拘捕二人,吕子聪正在还柙,陈碧琳获保释候查。
是次招标合约金额高达港币5千多万,物流署被批评招标过程疏忽和把关不力,未有核对和审查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料和涉事人士背景,导致堕入大型骗案。端传媒梳理连日来的传媒报导,整合事件的时间线、涉事公司的争议、政府部门被指处理失当之处,以及官员和各界的回应。

问一:政府买“假水”事件的来龙去脉?事件如何由食安疑虑升级至大型诈骗案?
2025年3月,政府物流署公开招标,邀请服务供应商为政府部门提供樽装饮用水,“鑫鼎鑫商贸有限公司”中标,负责供应香港岛及部份离岛的政府办公室的樽装水。6月,物流处向鑫鼎鑫批出为期36个月的合约,涉及188万桶18.9升的大陆品牌“鑫乐观音山”桶装水,价值港币5294万元。
至于新界区的政府部门的饮用水,则由“时贸国际有限公司”以港币近6550万元中标,供应251.9万桶大陆品牌“Happy 喜士”水;而“屈臣氏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亦以港币4762万元中标,为九龙区的政府部门供应约200万桶香港品牌“Cool”水。
这是首次有大陆品牌中标,物流署表示新合约能为政府省下每年约1600万元。7月,港岛的政府办公室即开始转饮“鑫乐观音山”桶装水,引起传媒和公务员关注。网上流传桶装水的照片,包装印有“观音山纯净饮用水”和“鑫乐纯净饮用水”字样,并列明三间制造商:乐百氏(广东)饮用水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观音山饮用水有限公司、羊台山饮品有限公司;地址是“中国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白山村”。
当时传媒翻查资料,发现乐百氏和羊台山曾卷入多宗大陆食安事故:2017年大陆官媒点名乐百氏的饮用水“三年六上黑榜”,被验出潜在致癌物和可造成感染的菌含量超标;今年4月,乐百氏的“饮用天然矿泉水”亦在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表的《关于食品生产环节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名单之内;羊台山生产的百岁湾“其他饮用水”在2023年同样被发现绿脓杆菌超标。

食安隐忧蔓延之际,政府曾就此解画。8月3日,特首李家超出席施政报告地区咨询会后,被问及新的大陆饮用水品牌被官媒批评三年内六次上黑榜,如何令公务员放心饮用?其时李家超表示非常重视饮用水安全,又指招标制度充分说明要求严格,任何人投标时必须提供独立实验室的水质安全认证,并于不同时段再提交认证,政府亦会抽验。
“我们在任何制度方面的安全标准是严格的,安全标准是世界标准,所以在这方面,我对整个制度有效而且严格执行很有信心。”李家超当时说。
不过疑虑未止,8月初起有公务员自行大批订水,避饮大陆饮用水。香港01在8月11日报导,连日有网购平台工人送水到不同政府部门,金钟政府合署地下曾出现逾五十箱水。有工人表示自转换大陆品牌以来,频频有人订水到政府办公室,当中有本地和法国品牌,又指不少公务员自行夹钱,“自己买自己饮”。有公务员直言“健康无价”,另有人为了方便和省钱而自行煲水饮。
几日后,事件有突破性发展,鑫鼎鑫被爆涉嫌侵权,食安问题演变成“假水”丑闻。8月16日,物流署公布即日起暂停供应港岛和部分离岛政府办公室的樽装饮用水合约,指近日取得鑫鼎鑫的营运资料,“未能信纳鑫鼎鑫能继续履行合约”,又表示会严肃跟进,并将事件交由警方调查,同时安排屈臣氏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为受影响的办公室暂时供应本地品牌“COOL清凉”饮用水。
同日乐百氏(广东)饮用水有限公司法务总监梁舜荣接受无线新闻访问,直指政府买了假冒和侵权产品。他澄清鑫鼎鑫公司和鑫乐樽装水均与乐百氏“没有任何合作关系”,又指鑫鼎鑫公司未经乐百氏的授权,擅自在包装上印上乐百氏和其水厂地址,分别标注为饮用水的生产方和生产地址。
梁舜荣又表示公司已向物流署发信澄清,又指事件或违反大陆《食品安全法》和香港《商品说明条例》,考虑采取法律行动向香港海关报案。无线新闻当时向鑫鼎鑫负责人吕子聪查询侵权指控,他没有作评论。
另外香港01亦引述消息,指政府转用大陆品牌饮用水后“收到太多投诉”,物流署向中标品牌的总公司查询,发现该公司没有通过或授权香港公司投标,而香港中标公司无人应门,怀疑人去楼空。


问二:涉事供应商鑫鼎鑫的背景如何?负责人曾卷入甚么诉讼案、近年的信贷纪录如何?
8月15日,香港警方接获物流署举报;8月18日,警方召开记者会,表示已以欺诈罪拘捕一男一女(夫妻),分别是鑫鼎鑫的董事和股东,并正通缉一名大陆男子。警方表示,乐百事负责人记得早前被捕人和被通缉人士曾前来接触,向他索取公司的水质报告,但其后就没再有联络。
另外警方在元朗牛潭尾一个货仓找到近2600支相信是同批次饮用水的存货,指水的生产商是一间东莞樟木头的水厂,经由本地中转仓送到港岛和离岛各区,已有约3万支同类型樽装水已送到各区。警方表示将派员到东莞,调查被捕人和被通缉人士在案件中的角色、供水水厂的卫生规格,以及检取证物回港。
就这些饮用水的品质,警方指物流署在7月两次检测水质,并在8月15日再经政府化验所检测水质,证实可安全饮用。
8月20日,海关在记者会上交代调查进展,表示已以涉嫌违反《商品说明条例》拘捕吕子聪及陈碧琳;8月27日,吕子聪就欺诈罪提堂,申请保释被拒。案件押后至11月11日再提堂,吕子聪期间须继续还柙,他保留8天保释覆核权利。
欺诈罪最高刑罚为监禁14年;而根据《商品说明条例》,任何人在营商或业务过程中供应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等,即属违法,最高刑罚为港币50万元及监禁五年。

据香港01报导,吕子聪和陈碧琳报称住在同一个位于西湾河鲤景湾的地址。“鑫鼎鑫商贸有限公司”(XIN DING XIN TRADE CO., LIMITED)前称“和高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07年在香港注册成立,在2009年改名为鑫鼎鑫。2020年,鑫鼎鑫向公司注册处指公司处于不活动状态,至2024年8月才恢复活动。
传媒翻查资料,发现吕、陈和旗下公司在香港卷入诉讼案件,财政状况亦出现问题。集志社在8月18日报导,日商双日株式会社(Sojitz Corporation)去年入禀香港高等法院,向吕子聪、陈碧琳和另外一人,以及国洋企业(香港)、国洋企业、Witcorp Products Ltd 三间公司索偿逾 1.15 亿港元。综合大陆法院资料,报导指 Witcorp 的股东和董事黄鸿婧是吕子聪的亲戚,曾任他旗下大陆公司的员工。
集志社引述入禀状,会社指控众被告串谋使用虚假、伪造文件或欺诈性虚假陈述,诱使会社在2022年9月至2023年3月与国洋企业和 Witcorp 各签订10份合约,购买和销售液体氢氧化钠(哥士的)。会社向国洋(香港)汇款折合约港币1.15 亿港元。该案定于2026年1月管理案件传票。
在大陆,吕子聪亦被发现曾投资多间公司,部分与是次涉案的鑫鼎鑫名字相近。他又担任一间名为中科闻达(东莞)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持有股权,该公司被指拖欠工资,曾被裁定需向员工缴付人民币24.2万元。大陆法院指该公司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在2022年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报导又披露,吕子聪早于2016年因未履行签订合同,在大陆被追讨欠款2百多万元人民币,被法院查封和冻结财产。直至2018年底,他才被解除查封和财产冻结。
近年吕子聪和陈碧琳亦有高额借贷纪录。据香港01在8月16日报导,香港信贷在2024年曾发稿,指“康彩有限公司”、吕和陈以一个住宅物业作抵押,获批港币1050万元的贷款。2025年3月,有关公司和人士再向香港信贷借港币800万元,而之前的贷款有800多万未还清。报导指“康彩有限公司”是一间物业投资控股业务公司,持有人为陈碧琳。
当时有记者到鑫鼎鑫所注册的、位于北角北港商业大厦的一个单位,但无人应门,亦无水牌。
值得留意的是,连同饮用水合约,鑫鼎鑫及其负责人跟政府有多达6张招标合约,目前全数已被终止。其中4张为物流署的合约,供应项目有漂白水和漂白粉等,政府分别就两个项目缴付港币36.1万元和40万元,亦就饮用水合约缴付2268元。余下两张为消防处,以及为渠务署供应亚硫酸氢钠溶液的招标合约。换言之,其他政府部门亦疑似堕入同类骗案。
就物流署向鑫鼎鑫缴付的2千多元,陈嘉信在8月21日表示可以从鑫鼎鑫给政府的100多万按金中扣除。

问三:政府招标流程如何?物流署向有诈骗背景人士批出合约,官员如何解释?
香港政府堕大型诈骗案,舆论哗然之余,亦对招标流程和把关制度深感困惑。
《物料供应及采购规例》订明,政府如采购价值逾港币136万元的货品或一般服务等,须以公开竞投招标。截标后,开标小组会记录收到的标书,把经认证的标书送交采购单位评审。评审条款和规格可包括送货时间、货品质素、建议设计等。采购单位通常会推荐接纳符合条款和规格并索价最低的投标书,投标建议会被提交至投标委员会审批。
因应投标书价值的高低,审批的委员会组成会有所不同。逾6千万元的货品及一般服务投标书由中央投标委员会审批,该委员会由财库局常任秘书长(库务)担任主席,其他委员包括物流署署长、发展局常任秘书长(工务)、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副秘书长(库务)等。不超过6千万元的投标书(由工务投标委员会或部门投标委员会审批的投标书除外)则由物流署投标委员会审批,主席是物流署署长。
事件发酵近一星期,物流署署长陈嘉信、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和财库局常任秘书长(库务)黎志华在8月21日见记者,陈终开腔承认程序上有不足,代表物流署致歉,但没正面回应会如何问责。
他认为事件突显现行采购机制“未必有足够能力完全堵塞存心诈骗的投标者”,怀疑涉案公司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一部分真实的文件,以及透过可能伪造的文件,去满足投标要求,令署方未能察觉或有造假成分。

不过吕子聪和陈碧琳疑有诈骗前科,政府却一直未有察觉,是事件重大疑点。有记者问及涉事公司财务状况恶劣,负责人有诈骗背景,中标是所为何事,以及物流署有没私相授受、廉政公署会否邀请署方接受调查等。陈嘉信表示物流署承担主体责任,透露“对于购买货品,一般来说我们没有对这些提供货品的公司作出财务审查。”
他说政府购买货品是“货到才付款”,而且检验确定货物满足标书中的细节后才会付款,设有30日付款期,供应商亦须交付按金。有关投标者的背景,陈嘉信指政府会查看公司商业登记及注册证明、要求投标者提交由独立实验室所作的水质测试等;若该公司伙拍另一间制造商供应饮用水,政府会要求提交意向书,证明工厂有能力供应饮用水。
审批过程中,陈嘉信指物流署考虑水质要求,包括符合香港法例和食安中心对于三个微生物含量的标准、工厂有生产能力满足到需要,以及价低者得——他说中标的数间公司均是其区域中价格最低的投标者。
明报同日刊登财库局所提供的2023年和今年饮用水招标文件,显示只需入标者填报产品来源和生产商,以及有没送货及有能力生产等。对于技术规格,两份招标文件分别列明三个条件:经蒸馏或逆渗透净化、装在18至19公升可退还的瓶密封内,以及符合香港法例和标准。
不过有传媒发现,2023年的标书采用“双信封”制度,即价格和技术各占一半分数,而技术的评审项目中,创新建议占70分;但2025年的标书未见评分制,而是在投标者符合技术规格后,再考虑每公升水的价格。明报翻查政府文件,列明若不采用评分制,须获政府部分“首长级”人员批准。政府向传媒确认是陈嘉信批准是次招标不采用技术评分。
对此财库局及物流署解释指,饮用水规格“简单明确”,而原有评分制下的项目,如缩短交货期、国际标准化组织(ISO)证书等已被纳入招标可取或必要要求,不采用评分制不影响对水质要求。
香港物业服务联盟主席甄韦乔在8月16日受访道,政府投标主要考虑价格和技术,比例为五五或六四,而是次饮用水招标中,技术项目例如运输等评分相约,导致价低者得。
8月23日,李家超再度开腔回应丑闻,这次则表示十分关注物流署把关不力,中标公司虽提供虚假资料,“但事情发生在一个每日都做采购的专职部门,我大为失望。”他促查明不足和改善漏洞,如涉及人为因素,会按公务员管理规则严肃公正处理。
他又指,公帑要用得其所,不只是价钱最低,还有“真真正正带给我们最高的社会价值。”
两日后,陈嘉信上班前被传媒追问为何不采用评分制,他没有回应,并对李家超批评署方把关不力表示没有补充,指“上星期说过了。”

问四:政府正如何跟进风波?有官员需要问责吗?各方怎样回应?
8月17日警方展开拘捕行动后,许正宇随即召开紧急会议,宣布采取“三重行动”,包括邀请审计署审查是次招标过程,查找疏漏或不足之处;亲自牵头联同公务员事务局、商务及经济发展局等成立专责小组,审视现有采购机制,预期在三个月后提交初步建议的报告;责成物流署承担主体责任,做好善后工作等。8月19日,审计署与陈嘉信等人会面,展开审核工作。
工联会邓家彪在8月19日接受明报访问,指对涉事中标公司与生产商的关系感震惊。身兼积金局投标委员会主席的他表示,该委员会会到有可能中标的公司考察,了解状况。他当时表示未知涉事樽装水的来源,认为政府应该调查招标过程,如未能防止投标者造假,应改革整个流程。
立法会选委界别议员江玉欢亦于8月16日受访,质疑政府没有进行背景审查,未有检视中标者过往纪录和做好核证工作。她称事件为“低级错误”,如涉及人为因素,负责采购的部门需问责。
她当时提出四大疑问:鑫鼎鑫为何会进入供应商名册、政府有否审查、为何会信纳一间贸易公司能供应食水,以及如何确保水质。
同日公务员工会联合会总干事梁筹庭受访,认为情况“极度罕见”,因按正常手续,政府高层须跟中标公司接触,核实对方身份和产品来源。是次涉及的饮用水品牌本身有争议,他认为这反映招标未有深究。他说不能单以“悭钱”为先,“身体健康很重要”,并建议签署大型合约时增加第三方监察。
8月27日,审计署署长林智远受访时表示“(冒牌)蒸馏水我都喝了不少。”他指物流署全面配合,预计需时约一个月完成报告,又相信审查制度健全,可以查找不足之处。

除了程序缺失外,陈嘉信事发后没有即时现身,近一星期后才见记者,做法亦惹来批评。他已届退休年龄,加入政府30多年,在今年六月获颁银紫荆星章。
8月21日许正宇会见传媒,未回应陈嘉信是否缺席8月17日的紧急会议,仅指当时邀请了物流署采购部门的负责人,物流署副署长亦在场。同日政务司司长陈国基被问及会否问责失职官员,指公务员制度有明确的惩处机制,政府会严格处理。
早前在8月19日,许正宇被问及是否有官员需要问责,没有正面回应。“我们今次看到在整件事上是有问题的,有不足的。所以我们必须从制度上着手,希望通过一个全面的、认真的检视,去看看我们在制度方面可以如何改善。”
前新闻统筹专员冯炜光过往曾与陈嘉信共事,他在8月25日批评事件如国际大丑闻,指中央政府会放在眼内,有人需要“人头落地”。他又认为政府应对公务员,特别是 AO(政务主任)“狠点”。不过,他指李家超最倚重 AO,又批评港府指:“我经常觉得整个施政方针有问题。”
评论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