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疑受騙買山寨「鑫樂觀音山」,四問冒牌飲用水招標風波

是次詐騙案涉及188萬桶「假水」,招標合約價值港幣5千萬元——有媒體形容為「有人中標、政府中招。」
2025年8月18日,金鐘香港壁球中心的樓梯底有部分未開封的「鑫樂」樽裝水。攝:林振東/端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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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香港政府捲入詐騙案,採購大批由「鑫鼎鑫商貿有限公司」供應的「冒牌水」供公務員飲用,事件震驚各界。

事源港府物流服務署為採購桶裝水招標。其後中標之一的供應商「鑫鼎鑫」,被揭發擅自在桶裝水包裝上將「樂百氏(廣東)飲用水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和其水廠地址標註為生產方和生產地址。但樂百氏澄清沒有跟鑫鼎鑫合作,指政府買了假冒和侵權產品。傳媒又發現鑫鼎鑫的負責人和相關公司曾經或正捲入訴訟案,並於近年高額借貸,但物流署未有察覺。

警方在8月17日以欺詐罪拘捕鑫鼎鑫的董事兼股東呂子聰,以及股東陳碧琳,二人涉嫌訛稱供給政府的樽裝水由一間大陸公司生產。警方同時通緝一名大陸男子。海關隨後亦以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拘捕二人,呂子聰正在還柙,陳碧琳獲保釋候查。

是次招標合約金額高達港幣5千多萬,物流署被批評招標過程疏忽和把關不力,未有核對和審查供應商所提供的資料和涉事人士背景,導致墮入大型騙案。端傳媒梳理連日來的傳媒報導,整合事件的時間線、涉事公司的爭議、政府部門被指處理失當之處,以及官員和各界的回應。

2025年8月18日,立法會記者室的飲水機暫停供應飲用水,而桌上則擺放了樽裝水供人飲用。攝:林振東/端傳媒

問一:政府買「假水」事件的來龍去脈?事件如何由食安疑慮升級至大型詐騙案?

2025年3月,政府物流署公開招標,邀請服務供應商為政府部門提供樽裝飲用水,「鑫鼎鑫商貿有限公司」中標,負責供應香港島及部份離島的政府辦公室的樽裝水。6月,物流處向鑫鼎鑫批出為期36個月的合約,涉及188萬桶18.9升的大陸品牌「鑫樂觀音山」桶裝水,價值港幣5294萬元。

至於新界區的政府部門的飲用水,則由「時貿國際有限公司」以港幣近6550萬元中標,供應251.9萬桶大陸品牌「Happy 喜士」水;而「屈臣氏集團(香港)有限公司」亦以港幣4762萬元中標,為九龍區的政府部門供應約200萬桶香港品牌「Cool」水。

這是首次有大陸品牌中標,物流署表示新合約能為政府省下每年約1600萬元。7月,港島的政府辦公室即開始轉飲「鑫樂觀音山」桶裝水,引起傳媒和公務員關注。網上流傳桶裝水的照片,包裝印有「觀音山純淨飲用水」和「鑫樂純淨飲用水」字樣,並列明三間製造商:樂百氏(廣東)飲用水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觀音山飲用水有限公司、羊台山飲品有限公司;地址是「中國廣東省廣州市白雲區太和鎮白山村」。

當時傳媒翻查資料,發現樂百氏和羊台山曾捲入多宗大陸食安事故:2017年大陸官媒點名樂百氏的飲用水「三年六上黑榜」,被驗出潛在致癌物和可造成感染的菌含量超標;今年4月,樂百氏的「飲用天然礦泉水」亦在廣州市白雲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表的《關於食品生產環節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名單之內;羊台山生產的百歲灣「其他飲用水」在2023年同樣被發現綠膿桿菌超標

2025年8月18日,金鐘香港壁球中心的樓梯底有部分未開封的「鑫樂」樽裝水。攝:林振東/端傳媒

食安隱憂蔓延之際,政府曾就此解畫。8月3日,特首李家超出席施政報告地區諮詢會後,被問及新的大陸飲用水品牌被官媒批評三年內六次上黑榜,如何令公務員放心飲用?其時李家超表示非常重視飲用水安全,又指招標制度充分說明要求嚴格,任何人投標時必須提供獨立實驗室的水質安全認證,並於不同時段再提交認證,政府亦會抽驗。

「我們在任何制度方面的安全標準是嚴格的,安全標準是世界標準,所以在這方面,我對整個制度有效而且嚴格執行很有信心。」李家超當時說。

不過疑慮未止,8月初起有公務員自行大批訂水,避飲大陸飲用水。香港01在8月11日報導,連日有網購平台工人送水到不同政府部門,金鐘政府合署地下曾出現逾五十箱水。有工人表示自轉換大陸品牌以來,頻頻有人訂水到政府辦公室,當中有本地和法國品牌,又指不少公務員自行夾錢,「自己買自己飲」。有公務員直言「健康無價」,另有人為了方便和省錢而自行煲水飲。

幾日後,事件有突破性發展,鑫鼎鑫被爆涉嫌侵權,食安問題演變成「假水」醜聞。8月16日,物流署公布即日起暫停供應港島和部分離島政府辦公室的樽裝飲用水合約,指近日取得鑫鼎鑫的營運資料,「未能信納鑫鼎鑫能繼續履行合約」,又表示會嚴肅跟進,並將事件交由警方調查,同時安排屈臣氏集團(香港)有限公司為受影響的辦公室暫時供應本地品牌「COOL清涼」飲用水。

同日樂百氏(廣東)飲用水有限公司法務總監梁舜榮接受無綫新聞訪問,直指政府買了假冒和侵權產品。他澄清鑫鼎鑫公司和鑫樂樽裝水均與樂百氏「沒有任何合作關係」,又指鑫鼎鑫公司未經樂百氏的授權,擅自在包裝上印上樂百氏和其水廠地址,分別標註為飲用水的生產方和生產地址。

梁舜榮又表示公司已向物流署發信澄清,又指事件或違反大陸《食品安全法》和香港《商品說明條例》,考慮採取法律行動向香港海關報案。無線新聞當時向鑫鼎鑫負責人呂子聰查詢侵權指控,他沒有作評論。

另外香港01亦引述消息,指政府轉用大陸品牌飲用水後「收到太多投訴」,物流署向中標品牌的總公司查詢,發現該公司沒有通過或授權香港公司投標,而香港中標公司無人應門,懷疑人去樓空。

2025年8月21日,元朗牛潭尾,易通安達物流公司的貨倉堆滿已清空的觀音山桶裝水。攝:鄧家烜/端傳媒

問二:涉事供應商鑫鼎鑫的背景如何?負責人曾捲入甚麼訴訟案、近年的信貸紀錄如何?

8月15日,香港警方接獲物流署舉報;8月18日,警方召開記者會,表示已以欺詐罪拘捕一男一女(夫妻),分別是鑫鼎鑫的董事和股東,並正通緝一名大陸男子。警方表示,樂百事負責人記得早前被捕人和被通緝人士曾前來接觸,向他索取公司的水質報告,但其後就沒再有聯絡。

另外警方在元朗牛潭尾一個貨倉找到近2600支相信是同批次飲用水的存貨,指水的生產商是一間東莞樟木頭的水廠,經由本地中轉倉送到港島和離島各區,已有約3萬支同類型樽裝水已送到各區。警方表示將派員到東莞,調查被捕人和被通緝人士在案件中的角色、供水水廠的衞生規格,以及檢取證物回港。

就這些飲用水的品質,警方指物流署在7月兩次檢測水質,並在8月15日再經政府化驗所檢測水質,證實可安全飲用。

8月20日,海關在記者會上交代調查進展,表示已以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拘捕呂子聰及陳碧琳;8月27日,呂子聰就欺詐罪提堂,申請保釋被拒。案件押後至11月11日再提堂,呂子聰期間須繼續還柙,他保留8天保釋覆核權利。

欺詐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4年;而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人在營商或業務過程中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等,即屬違法,最高刑罰為港幣50萬元及監禁五年。

2025年8月18日,警方及海關召開記者指飲用水招標風波列為「詐騙案」,拘捕「鑫鼎鑫商貿有限公司」兩名董事兼股東。警務處商業罪案調查科總警司黃震宇、高級警司孔慶勳及香港海關貿易管制處商品說明調查科首席貿易管制主任郭家駒出席。攝:林振東/端傳媒

香港01報導,呂子聰和陳碧琳報稱住在同一個位於西灣河鯉景灣的地址。「鑫鼎鑫商貿有限公司」(XIN DING XIN TRADE CO., LIMITED)前稱「和高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於2007年在香港註冊成立,在2009年改名為鑫鼎鑫。2020年,鑫鼎鑫向公司註冊處指公司處於不活動狀態,至2024年8月才恢復活動。

傳媒翻查資料,發現呂、陳和旗下公司在香港捲入訴訟案件,財政狀況亦出現問題。集誌社在8月18日報導,日商雙日株式會社(Sojitz Corporation)去年入稟香港高等法院,向呂子聰、陳碧琳和另外一人,以及國洋企業(香港)、國洋企業、Witcorp Products Ltd 三間公司索償逾 1.15 億港元。綜合大陸法院資料,報導指 Witcorp 的股東和董事黃鴻婧是呂子聰的親戚,曾任他旗下大陸公司的員工。

集誌社引述入稟狀,會社指控眾被告串謀使用虛假、偽造文件或欺詐性虛假陳述,誘使會社在2022年9月至2023年3月與國洋企業和 Witcorp 各簽訂10份合約,購買和銷售液體氫氧化鈉(哥士的)。會社向國洋(香港)匯款折合約港幣1.15 億港元。該案定於2026年1月管理案件傳票。

在大陸,呂子聰亦被發現曾投資多間公司,部分與是次涉案的鑫鼎鑫名字相近。他又擔任一間名為中科聞達(東莞)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並持有股權,該公司被指拖欠工資,曾被裁定需向員工繳付人民幣24.2萬元。大陸法院指該公司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在2022年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2025年8月21日,鑫鼎鑫商貿有限公司位於北角的辦公室大門張貼了食環署的通告,指其未有登記成為食物進口商,違反《食物安全條例》。攝:鄧家烜/端傳媒

報導又披露,呂子聰早於2016年因未履行簽訂合同,在大陸被追討欠款2百多萬元人民幣,被法院查封和凍結財產。直至2018年底,他才被解除查封和財產凍結。

近年呂子聰和陳碧琳亦有高額借貸紀錄。據香港01在8月16日報導,香港信貸在2024年曾發稿,指「康彩有限公司」、呂和陳以一個住宅物業作抵押,獲批港幣1050萬元的貸款。2025年3月,有關公司和人士再向香港信貸借港幣800萬元,而之前的貸款有800多萬未還清。報導指「康彩有限公司」是一間物業投資控股業務公司,持有人為陳碧琳。

當時有記者到鑫鼎鑫所註冊的、位於北角北港商業大廈的一個單位,但無人應門,亦無水牌。

值得留意的是,連同飲用水合約,鑫鼎鑫及其負責人跟政府有多達6張招標合約,目前全數已被終止。其中4張為物流署的合約,供應項目有漂白水和漂白粉等,政府分別就兩個項目繳付港幣36.1萬元和40萬元,亦就飲用水合約繳付2268元。餘下兩張為消防處,以及為渠務署供應亞硫酸氫鈉溶液的招標合約。換言之,其他政府部門亦疑似墮入同類騙案。

就物流署向鑫鼎鑫繳付的2千多元,陳嘉信在8月21日表示可以從鑫鼎鑫給政府的100多萬按金中扣除。

2025年8月19日,北角,鑫鼎鑫商貿有限公司辦公室曾有郵差上門派信,惟未有人應門,大門底亦堆積了信件。攝:鄧家烜/端傳媒

問三:政府招標流程如何?物流署向有詐騙背景人士批出合約,官員如何解釋?

香港政府墮大型詐騙案,輿論譁然之餘,亦對招標流程和把關制度深感困惑。

《物料供應及採購規例》訂明,政府如採購價值逾港幣136萬元的貨品或一般服務等,須以公開競投招標。截標後,開標小組會記錄收到的標書,把經認證的標書送交採購單位評審。評審條款和規格可包括送貨時間、貨品質素、建議設計等。採購單位通常會推薦接納符合條款和規格並索價最低的投標書,投標建議會被提交至投標委員會審批。

因應投標書價值的高低,審批的委員會組成會有所不同。逾6千萬元的貨品及一般服務投標書由中央投標委員會審批,該委員會由財庫局常任秘書長(庫務)擔任主席,其他委員包括物流署署長、發展局常任秘書長(工務)、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秘書長(庫務)等。不超過6千萬元的投標書(由工務投標委員會或部門投標委員會審批的投標書除外)則由物流署投標委員會審批,主席是物流署署長。

事件發酵近一星期,物流署署長陳嘉信、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和財庫局常任秘書長(庫務)黎志華在8月21日見記者,陳終開腔承認程序上有不足,代表物流署致歉,但沒正面回應會如何問責。

他認為事件突顯現行採購機制「未必有足夠能力完全堵塞存心詐騙的投標者」,懷疑涉案公司以不正當手段獲取一部分真實的文件,以及透過可能偽造的文件,去滿足投標要求,令署方未能察覺或有造假成分。

2025年8月21日,物流署署長陳嘉信、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和財庫局常任秘書長(庫務)黎志華召開記者會解釋飲用水招標風波。圖:端傳媒

不過呂子聰和陳碧琳疑有詐騙前科,政府卻一直未有察覺,是事件重大疑點。有記者問及涉事公司財務狀況惡劣,負責人有詐騙背景,中標是所為何事,以及物流署有沒私相授受、廉政公署會否邀請署方接受調查等。陳嘉信表示物流署承擔主體責任,透露「對於購買貨品,一般來說我們沒有對這些提供貨品的公司作出財務審查。」

他說政府購買貨品是「貨到才付款」,而且檢驗確定貨物滿足標書中的細節後才會付款,設有30日付款期,供應商亦須交付按金。有關投標者的背景,陳嘉信指政府會查看公司商業登記及註冊證明、要求投標者提交由獨立實驗室所作的水質測試等;若該公司夥拍另一間製造商供應飲用水,政府會要求提交意向書,證明工廠有能力供應飲用水。

審批過程中,陳嘉信指物流署考慮水質要求,包括符合香港法例和食安中心對於三個微生物含量的標準、工廠有生產能力滿足到需要,以及價低者得——他說中標的數間公司均是其區域中價格最低的投標者。

明報同日刊登財庫局所提供的2023年和今年飲用水招標文件,顯示只需入標者填報產品來源和生產商,以及有沒送貨及有能力生產等。對於技術規格,兩份招標文件分別列明三個條件:經蒸餾或逆滲透凈化、裝在18至19公升可退還的瓶密封內,以及符合香港法例和標準。

不過有傳媒發現,2023年的標書採用「雙信封」制度,即價格和技術各佔一半分數,而技術的評審項目中,創新建議佔70分;但2025年的標書未見評分制,而是在投標者符合技術規格後,再考慮每公升水的價格。明報翻查政府文件,列明若不採用評分制,須獲政府部分「首長級」人員批准。政府向傳媒確認是陳嘉信批准是次招標不採用技術評分。

對此財庫局及物流署解釋指,飲用水規格「簡單明確」,而原有評分制下的項目,如縮短交貨期、國際標準化組織(ISO)證書等已被納入招標可取或必要要求,不採用評分制不影響對水質要求。

香港物業服務聯盟主席甄韋喬在8月16日受訪道,政府投標主要考慮價格和技術,比例為五五或六四,而是次飲用水招標中,技術項目例如運輸等評分相約,導致價低者得。

8月23日,李家超再度開腔回應醜聞,這次則表示十分關注物流署把關不力,中標公司雖提供虛假資料,「但事情發生在一個每日都做採購的專職部門,我大為失望。」他促查明不足和改善漏洞,如涉及人為因素,會按公務員管理規則嚴肅公正處理。

他又指,公帑要用得其所,不只是價錢最低,還有「真真正正帶給我們最高的社會價值。」

兩日後,陳嘉信上班前被傳媒追問為何不採用評分制,他沒有回應,並對李家超批評署方把關不力表示沒有補充,指「上星期說過了。」

2025年8月23日,中環的街道上擺放了屈臣氏的飲用水。攝:林振東/端傳媒

問四:政府正如何跟進風波?有官員需要問責嗎?各方怎樣回應?

8月17日警方展開拘捕行動後,許正宇隨即召開緊急會議,宣布採取「三重行動」,包括邀請審計署審查是次招標過程,查找疏漏或不足之處;親自牽頭聯同公務員事務局、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等成立專責小組,審視現有採購機制,預期在三個月後提交初步建議的報告;責成物流署承擔主體責任,做好善後工作等。8月19日,審計署與陳嘉信等人會面,展開審核工作。

工聯會鄧家彪在8月19日接受明報訪問,指對涉事中標公司與生產商的關係感震驚。身兼積金局投標委員會主席的他表示,該委員會會到有可能中標的公司考察,了解狀况。他當時表示未知涉事樽裝水的來源,認為政府應該調查招標過程,如未能防止投標者造假,應改革整個流程。

立法會選委界別議員江玉歡亦於8月16日受訪,質疑政府沒有進行背景審查,未有檢視中標者過往紀錄和做好核證工作。她稱事件為「低級錯誤」,如涉及人為因素,負責採購的部門需問責。

她當時提出四大疑問:鑫鼎鑫為何會進入供應商名冊、政府有否審查、為何會信納一間貿易公司能供應食水,以及如何確保水質。

同日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受訪,認為情況「極度罕見」,因按正常手續,政府高層須跟中標公司接觸,核實對方身份和產品來源。是次涉及的飲用水品牌本身有爭議,他認為這反映招標未有深究。他說不能單以「慳錢」為先,「身體健康很重要」,並建議簽署大型合約時增加第三方監察。

8月27日,審計署署長林智遠受訪時表示「(冒牌)蒸餾水我都喝了不少。」他指物流署全面配合,預計需時約一個月完成報告,又相信審查制度健全,可以查找不足之處。

2025年8月21日,政府召開記者會解釋飲用水招標風波物流署署長陳嘉信。圖:端傳媒

除了程序缺失外,陳嘉信事發後沒有即時現身,近一星期後才見記者,做法亦惹來批評。他已屆退休年齡,加入政府30多年,在今年六月獲頒銀紫荊星章。

8月21日許正宇會見傳媒,未回應陳嘉信是否缺席8月17日的緊急會議,僅指當時邀請了物流署採購部門的負責人,物流署副署長亦在場。同日政務司司長陳國基被問及會否問責失職官員,指公務員制度有明確的懲處機制,政府會嚴格處理。

早前在8月19日,許正宇被問及是否有官員需要問責,沒有正面回應。「我們今次看到在整件事上是有問題的,有不足的。所以我們必須從制度上着手,希望通過一個全面的、認真的檢視,去看看我們在制度方面可以如何改善。」

前新聞統籌專員馮煒光過往曾與陳嘉信共事,他在8月25日批評事件如國際大醜聞,指中央政府會放在眼內,有人需要「人頭落地」。他又認為政府應對公務員,特別是 AO(政務主任)「狠點」。不過,他指李家超最倚重 AO,又批評港府指:「我經常覺得整個施政方針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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