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3条立法后首案,包括前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等六人涉煽动被捕|Whatsnew

当局指六人经营专页发布相关邹幸彤、六四和支联会等内容,是利用“敏感日子”煽动市民。
2021年9月7日,香港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等人到警总递交支联会拒绝向警务处提交该组织人事资料的公开信。

5月28日,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首次以《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即根据《基本法》23条订立的条例)拘捕六名人士。警方新闻公报指六名人士包括五位女子和一位男子,年龄介乎37岁至65岁。警方指,他们涉嫌干犯条例下第24条“煽动意图的相关罪行”。这是今年3月《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立法后的首宗案件。

公报指,一名在大榄女惩教所还押的女子,透过另外五名被捕人士,自2024年4月开始以匿名方式在一个社交平台专页,利用“将至的敏感日子”持续发布具有煽动意图的帖文,“挑起市民对中央政府、特区政府及司法机构的憎恨,及意图煽动网民在较后期间组织或参与非法活动。”

《明报》等报导,被捕人士包括正因另案还押的支联会前副主席邹幸彤。除此之外,还有邹幸彤的母亲邹刘华珍、前支联会常委刘家仪、关振邦、前民主派区议员陈剑琴和牙医李盈姿。

保安局长邓炳强下午召开记者会时确认被捕人士包括邹幸彤,而涉及案件的社交媒体专页为Facebook页面“小彤群抽会”。邓炳强指,邹幸彤与另外五人串谋运作社交平台,被捕人士并非简单批评政府,而是涉嫌透过发布煽动言辞,利用“敏感日子”煽动市民作出危害公共安全、公共秩序以及国家安全的行为。邓炳强还指,近期另一宗案件上诉庭指出,文字往往可以令人将思想付诸行动,而煽动文字可能导致煽动、危害国家安全等行为。

对于记者提问,“敏感日子”是否六四,邓炳强并未正面回应,他指“日子本身不重要”;就提及六四和维园、公开悼念六四等是否违法的提问,邓炳强则指并非提及“敏感日子”就违法,利用相关课题做出煽动行为才违法。

此外,香港警方还表示,已经根据法庭手令搜查其中五名被告的住所、检取一批与该案有关的物品,包括用作发布煽动意图讯息的电子通讯装置。警方指,根据法例,煽动意图相关罪行最高可判处监禁七年,“意图危害国安分子不要妄想可在网上以匿名方式逃避警方追查”。

港府在今年3月就《基本法》23条快速立法。《条例》第24条“煽动意图的相关罪行”规定,任何人出于煽动意图做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或发表具煽动意图的文字,最高可判处监禁7年;若勾结境外势力做出煽动行为,最高可判处10年。法例规定,煽动意图相关罪行“无需证明有关作为、文字或刊物(视何者属适当而定)具煽惑他人作出扰乱公共秩序的作为的意图”。

2024年3月19日,立法会三读通过《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后,特首李家超到场发言并与全体立法会议员大合照。摄:林振东/端传媒
2024年3月19日,立法会三读通过《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后,特首李家超到场发言并与全体立法会议员大合照。摄:林振东/端传媒

另外法例写明,在裁判法院授权下,警方可在未经起诉情况下,拘留最长时间限制由48小时上调至16天;“危害国家安全情况”下,若裁判官批出手令,警方可在拘捕48小时内限制被捕人士咨询律师,或在拘留期间限制咨询指定的律师。

一星期后为六四35周年。去年,香港第三年未见公开的六四悼念集会,亦为第四年未有合法六四集会;2020年,市民无视防疫禁令自发到维园悼念示威。2023年,全港26个省级同乡社团在维园举办“庆回归26周年”嘉年华,今年多个同乡社团再申请在六四当日于维园举办嘉年华。

专页“小彤群抽会”发布邹还押情况、收集六四记忆

根据Facebook“小彤群抽会”公开内容,该专页自2023年5月开始更新。该专页日常发布与邹幸彤相关的资讯,包括邹还押期间的情况、其涉及六四和支联会的案件进展、在海外获得人权奖的新闻及其感言等等。专页未有说明发布内容人士与邹幸彤的关系,不过许多内容口吻是以邹幸彤第一人称发布。

根据专页2024年4月发布的帖文,专页团队正在收集关于支联会国安案件相关的事实证人及证词资料,证词内容包括六四相关的个人经历和记忆等。

今年是六四35周年。自4月30日,专页开始连续发布关于六四“35个片段”的帖文,每日更新一则关于邹幸彤个人的六四记忆,帖文指,“既是个人经历的分享,也是一份‘证词’”。这个帖文系列除了邹幸彤个人参与六四的记忆,亦有涉及关于支联会、往年香港六四烛光晚会、八九民运的历史资料等。最后一则帖文在5月27日晚间近11点发布,为该系列第28则贴文。记者翻查目前已发布的28则贴文,未有提及有关今年6月4日活动的相关内容。

邹身负多宗审讯,包括六四煽惑及支联会案

邹幸彤现年39岁,为香港执业大律师、前支联会副主席。目前邹幸彤身负多宗案件,包括2021年“六四煽惑案”、支联会拒交资料案、支联会煽动颠覆国家案件。

2021年,警方以防疫为由拒绝批准六四集会,邹幸彤被指在六四期间于个人社交平台和报章发文呼吁市民参与,被控煽惑集结,后经审讯被裁定罪成、判囚15个月。邹幸彤提出上诉后,获得高等法院裁定得直,撤销定罪和判刑。而后律政司向终审法院上诉得直,今年1月终院裁定恢复原审定罪。2月,高等法院宣判维持原审判决的刑期。

同为2021年,支联会因被怀疑为“外国代理人”且拒绝向国安交出组织相关资料,邹幸彤及4名常委徐汉光、邓岳君、梁锦威、陈多伟被捕,而后被控港区国安法43条实施细则相关条例。这宗“不遵从指令提交资料”案件最终被判罪成、囚禁4.5个月。裁判官裁定毋须证明支联会是否为外国代理人,只要拒绝交资料就是罪成。

2021年6月11日﹐24名民主派及支联会常委涉去年维园六四未经批准集结案,其中20人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再提讯,其中包括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出庭应讯。
2021年6月11日﹐24名民主派及支联会常委涉去年维园六四未经批准集结案,其中20人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再提讯,其中包括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出庭应讯。

今年4月25日,包括邹幸彤、前支联会正副主席李卓人、何俊仁在内的支联会“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在高等法院进行第二次案件管理聆讯。庭上法官指该案不会在今年内审理,6月24日将处理更换法官的申请。

而除邹幸彤外,去年6月4日,刘家仪和关振邦曾在维园悼念六四,手持A4纸写上“个人悼念六四”;李盈姿亦在同日于高士威道一带摆放“具煽动意图物品”。当时三人被警方指涉嫌“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而被捕。

讀者評論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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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翻查過「小彤群抽會」fb內容,找不到任何煽動意圖的帖文。
    國安處真正目的:
    1)任何六四悼念行為都有機會被捕。
    2)用法律程序(時間及金錢)拖垮敵人。
    3)拘捕劉華珍(鄒幸彤母親)以打擊敵人(鄒幸彤)意志。

  2. “日子本身不重要”,若不重要,为何好似伏地魔,提都不敢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