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的虚无中,化身不断吞食的蠕虫

身边的人来去如风,世事流转,不知道命运何时把我逼迫到避无可避的角落,在此之前,若果 Slither 的世界是舒适圈,就让我在其中不断浮游。
Slither.io
Game ON 风物

去年到戏院看纪录片《坂本龙一:Coda》。“9·11”恐怖袭击时,坂本龙一身在纽约,当时全城哀愁,一片死静。直到听到一位少年在街头唱《Yesterday》,与音乐作伴一身的坂本龙一,才发现他数天没有听到音乐,原来人在患难时会很自然排斥音乐这东西。

我本是贪玩的人,工作以外,每天看一部新电影,每月试一款新游戏,但这四个多月,除了六月为赶稿而玩《RIOT》,我一直都提不起劲。这种提不起劲的状态,以前偶尔也会发生,但这次来得特别长,人或者是会下意识抗拒娱乐的。

八月底,我很想离开香港,也懒理论文死线将近,飞到悉尼去。我本打算离开香港闭关写文,手提电脑只有基本的Microsoft Office,没有游戏。但我发现人类比起抗拒娱乐,更逃避工作,于是在悉尼的我陷入一个既不工作也不找新娱乐的垃圾状态。悉尼冬天挺冷,天黑得快。有天在酒店房间,我像丧尸漫无目的地滑动手机萤幕,发现一只旧游戏《Slither.io》。或者旧游戏令我安心,于是在悉尼的日子,常常一个人拿起手机玩这只无聊但耐玩得夸张的游戏。每次玩,就可以甚么也不用想,玩整个下午。


《Slither.io》是2016年的游戏,出版时粉丝也不少,当选了Google Play 2016年“最难以抗拒游戏”,并雄据苹果 App Store 游戏下载榜首位。那年,我还在打毕业后第一份全职工作,对人生规划还有憧憬。当时哥哥也没有从父母家搬走,我们迫在一间睡房,是他叫我下载《Slither.io》对战。后来,哥哥搬走了,我们也没有再对战,游戏还是继续玩,每当不想用脑,就玩,玩了几年。

简陋的游戏

读小学的时候,GameBoy坏了。出街发闷,只能拿妈妈的Nokia 3310玩《贪食蛇》,一玩就是一个小时,不停撞墙死掉,又不断重头来过。今天回想起来,也很奇妙,明明只是一条黑白色、粗糙起格的直线,在人的脑海里,却变成富生命力的蟒蛇,不断吞噬苹果,一直伸长成长,直到碰到自己躯干或四周障碍物而死亡。很多人第一眼看到《Slither.io》,就想起《贪食蛇》,有台湾网民直接称呼它做《贪食虫》,或者是它触动了大家的童年的记忆。我也被这款游戏牵引著,不同的是主角变成了一条蠕虫。

《贪吃蛇》。
《贪吃蛇》。

站在2010年代的标准,游戏的基本设计简陋得过分。进入主画面,输入暱称,左下角设计一下自己的蠕虫,就可以进入游戏。进入漆黑一片的世界,地上有很多闪闪发光的能量珠,游戏连声效也没有,而且经常因网络问题跳格,影响游戏流畅度,很多时玩家操控的蠕虫就这样惨死;另外一点是系统简单,玩家只要控制蠕虫的移动方向,以及加速与否,游戏没有道具,没有特别角色选择,也没有特别技能。唯一有2010年代的特色,是全球在线系统,每个游戏世界大致有四百条蠕虫,玩家需要和来自世界各地的蠕虫一起争逐地上的能量珠。能量珠可以是电脑自然生成的,可以是玩家加速时留下的,也可能是其他蠕虫死后的尸骸。

玩家吃过能量珠,蠕虫就会变长,愈长愈高分,这只游戏没有所谓的赢家,最大动力是跻身排行榜的首十位。但竞争剧烈,排名时常转变,所谓第一也是过眼云烟。虽然《Slither.io》没有赢家,但蠕虫还是会死,只是死法不同《贪食蛇》,贪食蛇碰到自己身躯就会死亡,而《Slither.io》触碰到其他玩家身躯、又或者堕进游戏空间的边界,才会死亡。蠕虫死后会化为一团能量珠,被其他蠕虫争相吞食;蠕虫先前愈肥大,留下的能量珠就愈肥美,所以愈长的蠕虫,一方面更易扑杀对手,另一方面也会招来更多的敌人。

简而言之,这款游戏的玩法就是无止境地吃和避,听起来简易,但玩起来千变万化。为了变长,玩家要捕猎其他蠕虫,运用各种技巧。我自行摸索到的招式有三种。首先是变速,向一同方向游走之时,可以突然加速,把身躯压向对手蠕虫的头部,弄死对方;截击,从其他的玩家的盲眼位,横向地急速截击;还有一种是环绕,较长的蠕虫,活用身长优势,把较细小的对手重重地围绕至死。玩家也要利用地图,游戏自动生成的能量珠通常聚集中央,按我经验,愈近中央,就愈多蠕虫觅食,游戏愈刺激。

简单的游戏

我是喜欢简单游戏的人,烧脑的游戏我也会玩,很喜欢《Football Manager》、《SIM CIty》、《Grand Theft Auto》。但玩这些游戏会消耗精力,打机就是寻快乐,只想躲懒的时候,想要安全感的时候,还是会重投《Slither.io》,不用想,在游戏世界只管前前后后,左左右右,死了再来过,时间就烧掉了。

Slither.io
Slither.io

简单游戏意味著规则少,例如《Slither.io》就只是吃和避,也代表自我发挥的空间更多,游戏如何玩,有甚么目的,都是自己决定。打《Football Manager》时,很多东西都一早订好,到某个日子,就要排阵比赛,比赛目的就是要赢,赛后记者会怎说,平日操练怎办,都很格式化。我玩《Slither.io》,也是抱住要赢的心态,明明这只游戏就没有赢家。于是一进入游戏,吃掉身边的能量珠,身体够长了,就一股作气涌到中央,群虫竞食,变速、截击、环绕,无所不用其极,这种玩法很刺激,但通常很快就死,吃掉一条、两条、三条,最后要么是被对手截杀,又或者自己失控撞向别人而死,再不然是因为画面跳格无故惨死。

也因为这款游戏真的简陋无比,《Slither.io》曾经一度被打入过我的冷宫,但我又一直没有删掉它。二十五岁有段时间陷入青年危机,人很抑郁,很累,真的不想用脑,只想时间过去,又睡不著,没有其他选择,还是再次打开《Slither.io》,变成一条蠕虫不断地吃和死,死了重生,再次吃和死。死到某个地步,也自我放弃了,想起自己只想把时间花掉,又急甚么,又有甚么好争夺。

我和家人的关系一直未算亲密,能记得的话不多,较深刻是老妈常告诉我玩游戏的样子很紧张。那是因为我常常打《拳皇》,要使劲出招式,也因为我天生容易紧张,我的抑郁和社交障碍或多或少因此而来。有次,友人偷偷拍下我打机的照片,驼了背,近视眼睛瞇起来,上身向前倾,全身绷紧得要抽搐似的,那个样子我永远也记得。玩《Slither.io》这只游戏,死得多了,我知道我不会赢,但只要我一天生存,我就不会输,游戏就可以一直玩下去,做一条浮游的蠕虫,这样想会令我放松和释怀一点。

当能够做到明镜止水,游戏就变得更耐玩,也开始意味到游戏为什么这样简陋。我喜欢阿仙奴,于是把蠕虫打扮成红白色,名字以领队云加命名,《Slither.io》没有声效配乐,我玩的时候通常就开电脑,播著Nujabes的《Aruarian Dance》,电音、爵士曲风、Hip Hop混合在一起,我选择网民自制版本,音乐不断重复一小时十分钟,现实世界播放的音乐变成游戏的配乐。我躺在床上,放软身体,窗外的天空很黑,家中的床和漆黑的世界连结了,只要顺著气劲,慢慢飘浮就可以了,常言道“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不要争夺,就不会输。

世界第一的蠕虫

后来,二十五岁的一晚,我不断沿著游戏世界的边陲吃能量珠,一齐随缘,我发现自己突然登顶,换言之,我成为世界第一蠕虫。我前后听了三遍《Aruarian Dance》,亦即是玩了至少三个半小时,那条名叫“Wenger In”的蠕虫最后身长超过45000公分,在我打呵欠的时候,头撞向一条小蠕虫阵亡,玩了很久,却死得突然,甚至来不及截图。

Bojack Horseman 剧照
Bojack Horseman 剧照

三个半小时,大概是十一集《Bojack Horseman》的长度,也差不多是一整季动画。我的硕士导师是个老牌教授,研究生第一学期,他发了我一封电邮,劝勉我用功读书。他说合格的研究生要读六百至八百页英文论文,大概一周看四天,每天看十至十二小时,每小时看大概二十页,其余两天用来写作。如果把三个半小时具体量化起来,应该是要看七十页的论文。执笔之时,我已经交了论文初稿,等待论文答辩,教授当年的话,这两年,我完美地没有跟从,四天加上来应该玩足四十小时,而交文时他却语重心肠说我是好学生,寄语我走出舒适圈。

我搞不清甚么是舒适圈,又或者离开舒适圈的意思是甚么。人要互相竞食,每年不断生产顶级期刊文章,就能通向快乐的道路吗?从小到大,游戏是假的,我就是想逃避。但逃避很管用,没有《数码宝贝世界》,没有《足球经理人》,没有《Slither.io》,我不知可以逃避到甚么地方,我或者根本活不过来。三年已过,工转三份,硕士也快读完一个,喜欢的人也不同,家不同了,城市也不同了。身边的人来去如风,世事流转,不知道命运何时把我逼迫到避无可避的角落,在此之前,若果整个《Slither.io》的漆黑世界是舒适圈,就让我在那个虚无世界里,化身为一条不断浮游吞食的蠕虫,不断浮游。

讀者評論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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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非常有共感的一篇文章。相較於動搖的國家與政治,雖然文中描寫渺小的個人生活與心境,但卻令我共感得想哭。謝謝作者。在最茫然的一些日子裡,我也很喜歡這個遊戲。

  2. 很有味道的文章…活在灰色的生活中的自己对很多段落颇有共感

  3. 謝謝各位,不勝感激
    回FattyDave,我是讀政治學的。

  4. 请问是生科的同行吗?

  5. 写得太好了唉

  6. 人大了
    我基本上已經提不起意欲玩任何一種遊戲
    但卻很喜歡看到作者關於種種遊戲的分享
    而這次作者能將一款最簡單的遊戲寫得無比有趣
    還有那內心世界的描寫
    作者真的太強大了
    支持作者繼續分享

  7. 游戏感悟范文

  8. 这样也太浪漫了

  9. 能把廢文打到如此高的境界,也算是清新脫俗的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