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应该为香港政治难民提供政治庇护吗?如何提供?”随着香港抗争进入持久战、有关单位开始抓捕抗争者,香港人来台定居、寻求政治庇护的询问声浪开始慢慢浮出台面,成为台湾舆论热议的话题。7月1日,香港青年冲击立法会,事后传出有十余名参与行动的香港青年来台寻求政治庇护,其中,在立法会内唯一一位脱下口罩、朗诵宣言的华盛顿大学博士生梁继平,民间盛传其曾在台湾停留一段时间,思考未来动向;在日前一场半公开会议中,被台湾相关人士正面证实:梁继平的确在立法会行动后飞来台湾,住在社运朋友家中,稍事休息才飞往美国。
种种迹象都在显示,台湾正成为香港抗争青年逃亡的中继站,有人盼望就此落地生根、有人只是暂居一段时间就会转往他国。对于相关个案资讯,台湾陆委会以保护隐私为由不愿正面回应,但在八月中的例行记者会上,陆委会证实,今年上半年港人询问来台居留的人数上升,来台定居或居留的人数也较同期增加,不过截至目前为止,正式来台定居或居留的港人多半仍以婚姻、依亲或投资等途径为主,尚未有正式因抗争而受庇护的案例。
以当前台湾舆情而言,对于是否收容香港政治难民,其实尚未有明确共识。一部分民众对此高度支持,认为应该以《难民法》解港人燃眉之急,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即采取此一观点,台湾人权促进会也是其中积极推动立法倡议的团体之一;然而,反对特别为香港抗争者“开门”的民众,也不在少数。移民来台的香港人郑立曾在台湾知名网路论坛ptt发文,直指“《难民法》第一个问题,就是要防止中国借政治难民身份,混入间谍去台湾”,数小时内被迅速推爆(ptt用语,意指在下正面推文支持者超过一百人,文章前的推文数即转为红色“爆”字),流传甚广,也颇能点出台湾民意对收容港人的保留与疑虑。
面对反修例运动可能产生的香港政治难民潮,台湾政府预备如何面对?《难民法》是唯一的途径吗?当前政府以“个案认定”处理政治庇护政策,是否可能会让“梦游者”(香港对前线抗争者的代称)们被不明单位吸收、误入歧途?又或者,在风云变幻的现况之中,最根本、最核心的问题,是在香港“一国两制”与自由港地位开始失去民心与国际信任之时,台湾未来该将“香港人”放于制度的何处?是否仍将其视为“中华民国港澳地区”人民?时代的考验,已悄悄来到台湾的门前。
当前法规“一国三制”困境:外国人、港澳居民与大陆居民
目前在立法院通过委员会初审的《难民法》草案版本,草案内容一共有十七条。首条明订相关业务主管机关为内政部。草案第五条规定,政府接获难民申请、经初步审查受理后,应邀集相关代表专家学者召开审查会;草案第七条规定,难民审查认定期间,申请人在台享有法律谘询、医疗照顾及维持基本生活权利,取得公民身分者,符合条件后得在台申请永居或归化(台湾法律用语,即取得中华民国国籍);草案第八条明定,若有危害我国利益、公共安全或公共秩序者,政府经审查会决议得将申请人强制驱逐出境;草案第十五条则规定,申请不予认定为难民、或难民身分遭撤销废止者,政府得限令其出国或予以驱逐出境。
《难民法》的推动,最早可追溯到2005年,本届立法院目前除行政院提出的《难民法》草案外,包含民进党立委尤美女、蔡易余、萧美琴也都各自提出版本,并于2016年7月完成委员会审查,不过目前仍未进行二三读;时代力量则在2017年12月底以党团名义提出草案版本,并要求院会将草案迳付二读。
在委员会审查时,民进党立委萧美琴一度主张,大陆及港澳地区人民因政治理由入境台湾,目前虽在《两岸人民关系条例》、《香港澳门关系条例》等法律中有所规范,但并未设置难民认定机制,因此欲将大陆地区与港澳居民也列入难民认定机制的规范中。
依当前台湾制度规定,迳附二读之意,即不须经委员会逐条审查,将法案进度等同直接完成委员会审查、意即初审通过,并提报院会进行二三读。该次院会虽无异议做成将草案迳付二读的决议,但因民进党团提出复议,院会最终决议时代力量的草案版本另定期处理。也就是说无论是审查完竣的行政院、民进党立委或时代力量提出的草案条文内容,目前都尚未进行二三读程序,而立法院由于“届期不连续”的规定,此届立委任期(注:任期到2019年一月底)未完成三读的法律案件,无论法案进度走到哪里,都将归零处理,下届立委若想提出相关法案,则需重头来过。
由于台湾《难民法》对难民的认定主要限定于“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士,大陆地区、港澳等地居民,其实并非台湾法律定义下的“外国人”,按照中华民国《宪法》规定,两岸同属中华民国领土,只是台澎金马属于“自由地区”,而其他地区则是“大陆地区”,依照《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大陆人民既非“外国人”也非普通“本国人”,而是“大陆地区人民”;而在这次香港反修例运动中意欲寻求政治庇护的抗争者,在法律上又另有特殊地位,属于“大陆地区人民”中适用《香港澳门关系条例》的香港居民,这让问题的层次更形复杂。
缘于“香港居民”与“大陆居民”在法律上的特殊处境,在委员会审查时,民进党立委萧美琴一度主张,“大陆及港澳地区人民因政治理由入境台湾,目前虽在《两岸人民关系条例》、《香港澳门关系条例》等法律中有所规范,但并未设置难民认定机制,”因此欲将大陆地区与港澳居民也列入难民认定机制的规范中,但最终该条文并未被委员会采纳。换句话说,在现行的《难民法》草案内,尚未有能够处理港澳、大陆居民的规定。
民进党立委王定宇八月中虽在脸书上喊出“应在新的立法院会期,通过《难民法》,让追求自由的港人,有个『庇护的国度』,让即将面临中共凌虐的港人,有个实质的『退路』”口号,看来似乎有将香港居民纳入《难民法》的意图。但事实上,立法院接下来将进入预算会期(编按:台湾立法院九月开始的会期通常主审“预算”,二月开始的会期才会主审“法案”),开议后首先进行行政院长施政报告与总质询、各委员会则同步排定各部会的预算审查,按往年安排,明年度中央政府总预算审查至少会一路进行到12月,有其他时间才会排定审查法案。本会期为因应明年大选,立法院还可能提早休会,以时间安排来说,要完成《难民法》三读时程相当紧凑,机率甚低。
一名民进党立法委员、党团干部私下透露,《难民法》2005年就已经提出,至今仍未处理,其中一个问题就是卡在“如何定义难民”,立法技术上并不容易。这位干部分析指出,下会期若有委员提出相关提案,仍会依提案程序处理,但是否能排在党团优先处理的政治议程上,就是另一回事。这位干部强调,香港的状况看起来不会更好,但台湾不太可能针对香港制定一套政治庇护的专法,如此一来不只针对性太强,也“容易被中国找到借口攻击台湾。”
对于立法委员而言,另一个真实的理由,恐怕是台湾民众对于循《难民法》收容香港抗争者的态度,并不十分一致。台湾民众对于香港新移民的态度,并不如想像中友善。郑立在ptt上的文章论证“香港每年收容 50000 个中国新移民,中国人是很容易洗成港籍的,所以出现一个矛盾,那就是如果台湾愿意收容香港人,那么中国就可以直接利用香港作为桥梁,把这些人以政治难民(及香港人)的身份渗进去台湾。所以不能用香港籍作为一个分界点。”此一段落广受网友好评,多数的推文都以“守护台湾国家安全”为由赞同此点。可以窥见,在两岸紧张情势升高、台湾民众对“统一”提案并无好感的此刻,一部意欲提供香港人政治庇护的《难民法》,并不容易获得民众支持。
“梦游者”或恐误入歧途,台港团体开始出现捐款争议
在当前暧昧的法规空窗期,不少香港青年社经地位较低、逃亡来台心情紧张,很可能成为有心人士的利用标的。8月2日,香港铜锣湾书店前店长林荣基便在脸书上写了一篇“写给梦游者”的内容。其中一句提到,梦游者被身分不明的人“要求做暗事”,以换取居留台湾的条件。接受《端传媒》专访时,林荣基进一步说明,“我不好说的太明白,但要单对单、必须有两人以上在场,是什么单位,我这样说你懂得吧?”
虽然林荣基不愿明言,但梦游者一方必须单身赴会、对方却必须有两人以上在场,正是情治单位“约”人的标准作法。
根据林荣基观察,“现在整个香港都不正常,港人若有机会来台湾,当然先来了比较安心”;但林荣基也分析,如果经济条件比较好的港人,很有可能会选择澳洲、加拿大等地移居,会来台湾的港人,“多半可能没有太多其他选择。”林荣基并提及,脸书上公布、被要求“做暗事”的梦游者如今已经失联,他很担忧这位年轻的梦游者会在没有其他选择的情况下,被迫误入岐途。
“我很担心那个梦游者啊!如果他按了这边的人『要求』帮忙,做一些不能让人知道的事,将来被公开,怎么办?”做暗事的事情一旦曝光,台湾势必留不得、香港更是回不去,带着印记去了国外,可能也很难让他国政府接受,恐落入进退失据的情况,林荣基皱眉这样说道,“你们一定要把这件事写出来,最好是能让那个梦游者看见。”
“这就是『个案处理』可能产生的风险,因为游戏规则不清不楚,大家各凭本事私下找人帮忙,很有可能会遇上心术不正的台湾人,也有可能双方都没有误会,但却因为沟通过程产生误会。”
对于倡议《难民法》通过的民间团体而言,这些“梦游者”的处境,正是《难民法》重要性之所在。台权会秘书长邱伊翎认为,《难民法》可以提供法律依据,让政府建立难民身分的审查制度,“台湾必须制定一个明确的申请、审查机制,以及政府接受或驳回的审查流程,若是在有难民身分审查的国家,可能在难民抵达机场入境时就会有明确的表格填写、申请后续需要与什么单位联系。现在在台湾想寻求庇护、要去找谁、填什么表格没有人知道,也没有人知道审查制度、标准为何。”
邱伊翎强调,若政府能建立一套难民审查制度,“至少能让这些个案在你的掌握中,你知道他在哪里、了解他的情况与背景”,若台湾拒绝面对这些人,也不愿建立较明确的处理方式、不愿提供明确的权利,“他大概就只能做非法的事情,包含非法打工......若我们不去引导这些人、给他们比较好的出口或比较明确的制度,这种被抛弃的感觉,对台湾整体社会来说也是一种未爆弹,我们有越来越多这些隐形人口,也不知道他们在做什么、甚至不知道他是谁,这样对我们来说真的是好的吗?”
邱伊翎也认为,虽然大陆、港澳居民在目前《难民法》通过的版本中无法直接适用,但一旦政府建立相关审查程序与机制,对于推动相关法规的修正绝对有正面帮助,“政府一直都以难民法还未建立为由,将目前来台寻求政治庇护的港人个案处理,若建立起难民法,未来港人来台寻求政治庇护,也比较有明确的参考依据。”
根据了解,现行逃亡来台的香港抗争人士中,在北部者多会寻求相关人权NGO或林荣基等先行者协助,在中南部者则会与台湾新兴政党“台湾基进”接触,希望能解决短期租屋、支援性费用问题。但就在昨日(9/15)午夜,台湾基进与香港组织“香港民权抗争(HKCRA)”爆发募款争议,香港抗争者杨逸朗声称未来不再与基进党合作、台湾基进秘书长陈信谕则发文全盘否认相关指控。双方在脸书上各执一词,尚未达成共识。
“这就是『个案处理』可能产生的风险,因为游戏规则不清不楚,大家各凭本事私下找人帮忙,很有可能会遇上心术不正的台湾人,也有可能双方都没有误会,但却因为沟通过程产生误会。”一名长期协助香港抗争人士来台的社运工作者认为,接下来这样的争议只会越来越多,伤害的还是台港公民社会之间的交谊与互信。
虽然民间团体对政府当前以“个案处理”政治难民的方式有诸多批评,但回顾过往历史,台湾在没有《难民法》的情况下,确实曾依现行体制提供给大陆民众“政治庇护”,同样也是以专案许可的方式进行。2014年5月,马英九执政时期,曾经透过“专案许可”,发给九名滞留台湾的中国大陆民运人士和法轮功信徒的“长期居留许可”。2016年,他们获得身份证,成为中华民国公民。
这是外界所知近年来最大的一件专案许可,取得长期居留台湾身份的人士包括四名法轮信徒,以及吴亚林、燕鹏、蔡陆军、 颜军、陈荣利五名政治异议人士。 他们分别在2004到2007年间,通过不同方式到达台湾,向政府请求“政治庇护”。获得身份证最长的时间是十二年。
分析台湾政府当前的“个案处理”模式,可以总结成:“林荣基模式”及“反修例抗议青年模式”两种情形。林荣基在今年4月25日来到台湾,依据的是一般观光签证,这样的签证,效期一到三个月不等,在台湾状态是“停留”,和一般观光、商务客相同。但如果要在台湾长期生活并且工作,必须申请“居留”。陆委会副主委邱垂正接受《端传媒》访问时证实,台湾政府确实收到了林荣基“居留”的申请,目前正在作业中。
邱垂正说,林荣基的情况,普遍受到台湾人士的关注。但林荣基婉谢了许多帮助的提议,坚持把“铜锣湾书店”在台湾重新开起来,也用这计划申请居留台湾。他日前发动了群众募资,这个投资计划未来将送交经济部“投资审议委员会”审查,政府会全力协助他。
但对于“反修例青年”所遭遇的困境,邱垂正则说,由于事涉个人资讯及隐私,不做个案说明,只强调台湾政府必定会依照来台港人的不同个案情况,给予适当协助。
一位熟悉两岸关系的不具名人士则分析,若反修例青年真的有留在台湾的需求,依照台湾法规,“进入学校读书”就是留在台湾的其中一种方式。该人士分析,如果反修例的香港青年顺利在台湾入学,就可以得到在台湾长期居留的权利。毕业之后,只要连续五年、每年在台湾住满半年(183天)以上,且提出申请前一年在台湾工作平均每月收入高于47,600元(台湾现行基本工资两倍,折合港币约12,200元),就可以定居台湾,而“定居”几乎就等同拿到身份证。
另名人士强调,蔡英文政府一再对外表示的“个案处理”途径之中,让这批年轻人在台湾就学,即是其中一种方式。
上述相关人士透露,自《香港澳门关系条例》以降,台湾法令对香港人士居留台湾的规定,远比大陆人士要宽松许多,除了“就学”这样的管道外,依法如果有学术、科学、文化、新闻、金融、保险、证券、期货等专业领域有特殊成就,也可以申请居留台湾,实在不需要走“政治庇护”这条审查时间长、变数又多的管道。
至于外传部分来到台湾的香港青年已经返回香港、有部分人士因经济拮据亟需支援等纷扰,邱垂正表示,在反修例运动开始期间,陆委会从网路、电话接到的相关查询件数确实爆增,也可能有人在一段时间里到台湾“暂避风头”,但就陆委会所知,事情过了一段时间后,有人可能就回去了。
邱垂正强调,一旦相关人士向台湾政府提出专案居留的申请,政府一定会依照不同个案情况,给予适当协助。
此外,外界也关心,若香港未来不幸发生大规模冲突或镇压,来台人数可能激增,台湾势必不可能再依照现有法令处理逃往台湾香港人士,政府做了哪些准备?邱垂正说,如果情势持续恶化,乃至于发生“人道危机”,台湾政府会持续修订法规和建置因应措施,对于不足的所在,会完善精进。“到那个『极端的情况』发生时,政府要因应的问题还有很多,这(难民安置)会是其中一部分。”
香港对“一国两制”的最大抗争,遇上以“一国两制”为基础的《港澳条例》
对于台湾而言,香港反修例政治难民的安置,除了人道主义立场之外,更深层的一面,恐怕是再度面对自身国家认同与定位的历史时刻。陆委会长期以来据以处理香港相关事务的《香港澳门关系条例》,当初即是本于“97主权移交”与“中共将在港澳实施一国两制”两大前提进行立法工作。
1997年4月,台湾政府赶在97主权移交前三读通过了《香港澳门关系条例》,根据立法记录,《香港澳门关系条例》在1995年由陆委会正式提案,原因即是“香港及澳门地区将分别在(民国)八十六(1997)年七月一日及八十八(1999)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由中共管治,为肆因应此种特殊情况,维持与港澳间之正常联系,亟需制定专法,作为『九七』、『九九』后处理及规范台港澳间人民往来及其他事务之依据,期能维系及促进与港澳地区之经贸、文化及其他关系。”据此,港澳地区的人民,在台湾各项法令上,都能享有比大陆地区民众更宽松的待遇。
条例草案总说明中更提及,“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大陆沦陷,我政府与港澳间之官方关系逐渐淡薄,但由于港澳仍为自由地区,民心追求自由民主,大多数反共,并与我政府及台湾地区维持密切关系。”另标明“民国七十六年(1987年)十一月政府开放民众赴大陆探亲后,两岸交流日增。港澳在经贸、金融、交通、旅游上发挥了及重要之中介功能。并随着台湾地区日益民主化、自由化,资金及厂商纷纷涌入港澳,使得各项双边关系更趋密切。”
而在蒋经国开放台湾人民赴大陆探亲后,台湾与香港、澳门的关系也随之在制度上迈入新阶段。《香港澳门关系条例》立法理由中记载,“民国七十八年(1989年)三月,针对我与港澳未来长远关系之发展,政府在港澳政策上确立了『九七』、『九九』后维持并加强台港澳之现有关系,且不撤离驻港澳机构之原则。”1990年五月,总统李登辉在就职演讲中,再次提及“中华民国政府将不撤退该地区机构,俾共同为维护港澳地区的繁荣安定与全体中国人的福祉而努力。”而后,政府并明定港澳政策追求之目标为:“维护港澳地区的民主、自由、安定与繁荣;增进台港澳人民间的了解与合作,共同追求中国民主、自由、均富与统一。”
在立法历程当中,当年的行政院曾有过讨论,究竟要在《两岸关系条例》中订定“港澳专章”或以单独以“专法”规范港澳事务?在评估过后,“一国两制”成为最后中华民国政府为港澳地区人民订定专法的缘由。当年的立法院文书提到,“就实质意义而言,『九七』、『九九』后,据了解,中共基于本身利益与客观情势,已宣称以港澳为『特别行政区』,将于港澳实施『一国两制』,并已制定『基本法』,赋予港澳地区自治权;对港澳地区原已具有之国际经贸组织之会员地位,仍予以维持。换言之,港澳虽然在形式之体制上,将成为大陆地区之一部分,但在实质上,仍将不失其以往之自由化、国际化地位,并保有其自治、自主权限。”
换句话说,台湾今日对港澳人民诸多“宽松”规定,即来自于对“一国两制”能维持香港自由化、国际化有一定信心。如今,时移事往,当年立法的诸多背景都已变化。中华民国政府推动“台港澳人民共同追求中国民主、自由、均富与统一”的豪情不再,相关字眼已从《香港澳门关系条例》中渐次退出,曾在立法过程中被多次引为准星的《国家统一纲领》也早已在2006年废除。当年原为台湾量身订做、后先适用于香港的“一国两制”,不但不得台、港民心,美国国会也将在本会期对香港独立关税区地位进行检讨。
值此之际,香港反修例青年来台寻求庇护的行动,竟在意外之中撞开了一扇历史大门:中华民国法律当今该如何定义香港人?如果台湾民众多数认为一国两制的制度信用已几近破产、又仍希望持续给香港相对“宽松”的待遇,法规的内在逻辑该如何一一重新安放?不过,在当下此刻,台湾政府仍选择以“个案处理”方式务实面对。
@garfield_ho 台灣平均薪資49989台幣(2017)跟中國平均薪資最高的北京的10712人民幣(2018)差不多啊...甚至税後會是贏不少的,哪來的「一线城市的工资水平已经高超台湾了」?(當然,薪資水準應該看中位數,但我找不到中國的資料)
台灣確實有經濟成長與薪資水準脫鉤、資產有巨大世代差異的問題沒錯,但若要跟中國比還是綽綽有餘啦。
@土拨鼠,我说的低是对比香港的水平,而且台湾工资低,增长速度慢是台湾年青人的共同感受。一线城市的工资水平已经高超台湾了,我身边就有不少台湾的同事,因为台湾的薪资低而过来大陆发展。
奇怪人家分析政治難民議題一堆中國人特地翻牆酸台灣經濟爛是怎樣
你們的病死豬好吃嗎
中美貿易戰被老美打得爽不爽?
工廠倒閉的勞工找到工作沒啊
谷歌微軟亞馬遜都來台灣投資了
台商也回來了
勞工最低薪資都23800台幣突破22K魔咒
中國勞工最低工資怎還沒有20000台幣?
喔台灣今年GDP成長率比星韓港高耶
阿中國人之前不是說2020虐殺台灣GDP
怎麼台灣今年已經人均25000美金中國還在一萬不到?
台灣購買力都破5萬美金中國呢???2萬不到哈
樓下的想法一廂情願了。
梦游者,这个词真好。很多勇武派都是在读书的学生,自己没有赚过钱,不知生活的艰苦。对台湾的了解甚少,只知道台湾有选票,不知道台湾经济不好,工资低。心态也没有调整好,以为自己过到对岸就会像英雄一般,没想过自己是个难民,还沉浸在自我感动的梦里。
從香港女生控訴台權會與時力不幫自己忙、反送中在台灣獨派媒體登統派思維內容的廣告、黃之鋒訪台言論引發的反彈,到這個組織找上一個成立沒幾年也沒席次但爆過一堆內部問題的小黨來當台灣人頭、還以為控制權不是完全只有對方能有...
感覺香港人對國際難民身分取得或對台灣法律和民情的認識真的是相當空白啊,每出這種事都覺得嘆息又不可思議,最基本的一些東西怎麼好像都不知道...香港不像中國有牆,先做些功課很多事情其實是能降低很多風險或根本可以避免錯誤認知造成的傷害的
有的人看样子是把身子带出了墙外但是把脑子留在了墙内。辜鸿铭所说“头上的辫子是有形的;心里的辫子是无形的”,不就是形容这些人的吗?
评论真是让人大开眼界😂
台港連氣,各自努力,希望有一天你們能平安回家。
Dear mainlanders, come to join us,fight for your freedom and dignity!!!
把這幫港獨腦殘驅逐到他們夢中的民主天堂去
好文章,説的很清楚。
而不是中國式移民
台灣或美國都不是天堂,每地都會有自己的問題。但我相信無論香港人去哪裡,都能展現相應的承擔和責任。
真心希望所谓的香港民众赴台寻求庇护可以让他们找到和在香港一样的归属感,或者赴美寻求庇护更理想,感受一下所谓“民主天堂”的美好😂
中国真正要斗的依然是清教徒,小到同性恋平权,大至一切自由民主都是清教徒为了广罗人才的话术,不过是盎格鲁撒克逊民族赏赐的无根之水,中华民族如若放弃对这个世界最高权的渴求,最终只能是仰人鼻息的民族。台湾将民粹美其名曰宪政,香港就纯粹是一台资本控制运转的机器,毫无政治空间,本质都是在抛弃民族特性,港台民众甘愿让WASP领导地球,光就这一点而言,国内受压迫的群体就不能寄希望于港台,不过是从党的压迫换成受外国资本家压迫罢了。江山自己打。
清教徒的贵族气质在哈佛大学的招生标准中尽显,这就是为什么你一定要学大提琴而不是吉他,要练击剑而不是武术,你一定要符合清教徒的贵族标准,得到美国主流社会的认可,至于自由民主?只要触犯到他们的利益,都是可以撕破的遮羞布。而且哈佛这类名校从来不在最顶尖的那批学生中实行多元化教育,因为多元化只是为了虹吸人才来给顶尖精英们当管家。
WASP这手腕,塑造出的价值观,源源不断虹吸国内人才啊。你们仔细分析端这类黄媒就会明白西式宪政并非坚如磐石的文明公理,不然西方的新闻媒体就不会在种种规则下依旧成长为令人难以察觉的第四权,轻易地使社会民粹化,现如今再来影响香港的未来接班人。不过这些年犹太人为了从清教徒手中夺权也使得双方陷入了囚徒困境,未来得利的可能是政治正确的白左。
我在连登看到呢班后生话核爆都不割席,也就是决心要民斗民,要揽炒,十分痛心这些人的无能和愚蠢,毫无政治智慧。我站中央。
好文,很清楚
標題不搞笑啊,即使中港台澳沒有人認為港澳是台灣的一部分,但以「中華民國」法律而言,確實都是一體的。這標題是故意點出矛盾之處。
只要撼動到中共的合法性,國際社會轉而支持中華民國的法統地位,不是不可能的事。到時香港連帶受惠,皆大歡喜。
要混入台灣並不需要用到難民法,600萬台幣就好喇。但我很明白台灣人的想法,屍殺列車,救不救關乎切身利益。
除了國安問題(如何判定是本土香港人還是中國移民?)以外,台灣人也會擔心是否要用納稅人的錢提供這些政治難民三餐和住宿,畢竟德法等國不但提供難民金援還要提供庇護中心,將對台灣原本就緊絀的政府收入和短缺的土地造成負擔。
儘管台灣法律上是將港澳認定為中華民國領土,但港澳政府對台灣高高在上愛理不理的,實務上港澳跟台灣早就形同陌路,台灣對港澳並無任何應盡義務存在。港澳人士不應死守港澳關係條例,要求我們提供什麼服務或法律義務吧。
將目前情況與困境講的滿清楚的。
令人厌恶
标题有点搞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