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人彼得·达林:我在中国上电视认罪,《1984》噩梦成为现实

2016年1月,瑞典人彼得·达林成为第一位因为支持中国人权运动而遭拘禁和强迫电视认罪的外籍人士。在“709”镇压运动三周年之际,他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和电视认罪的回顾,再次揭开了近年来中共治理术演进中的最具压迫性一面。
对于彼得·达林来说,他已经意识到,自己就像乔治奥威尔小说《1984》里面的温斯顿,要想从这里出去,向“老大哥”认错是不可避免的。既然如此,录制视频也并没有更多牺牲。

每隔一段时间,张警官就会来到彼得·达林(Peter Dahlin)那间安装着防自杀软垫的牢房里,拉把椅子随意坐下,和他进行一些消遣式的“炉边聊天”。这位“好警察”经常会带点雀巢速溶咖啡、一包烟,并且格外开恩,允许将厚重的窗帘拉开一点,让夕阳照进来;或是晚上的时候打开窗户,透进一点新鲜空气。

对于被关在北京南边一所秘密监狱的瑞典人彼得·达林来说,这或许是他中国之行印象最深刻的片断之一。与审讯室里“坏警察”的长时间激烈审讯和极度无聊的单独监禁相比,这种“炉边聊天”无疑是一种享受。当然,它绝非出于仁慈,只是一盘大棋中的铺垫步骤。

彼得生于1981年,是一位人权活动人士。2007年他来到中国,起初为NGO组织“仁之泉工作室”做志愿者;2009年,他与其他中外人权活动人士一起,成立了一家NGO组织——“人权卫士紧急救援协会”(Chinese Urgent Action Working Group,简称China Action)。根据协会的自我定位,它致力于为“处于危险中的维权者”提供法律和经济援助,培养和发展维权律师和当地“赤脚律师”(指从事基层法律服务但无律师资格的人)的能力,并在中国各地设立法律援助站,向政府非法行为的受害者提供无偿法律援助。但在中国官方眼中,这是一个“长期接受境外资金支持、在境内培训和资助多名代理人、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的非法组织”。

2016年1月3日晚上,彼得和他的女友在北京一条胡同的家中被国家安全部门带走,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名义关押在一个秘密监狱。对于自己的际遇,彼得也有所预料,他知道国家安全部门一直在监视他所在的组织。2013年后,当局对于 NGO 的监控变得越来越严,直到2015年的“709”大抓捕,有不少和他一起合作过的人被逮捕或失踪,包括曾经在China Action工作过的维权律师王全璋。

彼得被关在一间终日不见阳光的单间里,一度全天候被灯光照射,后来他指其为变相酷刑提出抗议,情况略微有所改善。尽管如此,他一举一动都被密切监视,每天被审讯五六个小时。他的中国女友成为当局最重要的武器。国安人员告诉他,只有他的案件得到解决,他的女友才会被释放。有一次,他们给彼得看了他女友在关押中的画作复印件,这让彼得几乎崩溃。

而在这一煎熬过程中,张警官经常以善解人意的形象出现,对彼得说,他在法院花了很多时间,想找到外交解决的途径,并且和主审此案的法官见面,看能不能让他们手下留情,不要起诉彼得。但这位警官或许不知道的是,面前的这个“老外”对中国法律的了解比他想像中要多,后者很清楚法定程序并非如此。但既然法律程序本身已经被弃之如废纸,那么也大可不必当面揭穿这一点。

在被关押两周后的一个夜间,凌晨三点左右,彼得被突然叫醒并带到审讯室,进行了几个小时的证词提取。然后张警官说,他需要更多材料来说服法官不要起诉,而彼得之前的书面检讨还不够,为了说服法官,“我想录一个你知道做错了什么,并且愿意接受后果责任的视频。”张警官终于亮出这张主牌。

彼得已经意识到,自己就像乔治·奥威尔小说《1984》里面的温斯顿,要想从这里出去,向“老大哥”认错是不可避免的。

对于彼得来说,这两周里他一直在为自己的人权保护事业“认错”——虽然他始终坚决否认自己触犯了哪条罪名。他已经意识到,自己就像乔治·奥威尔(George Orwell)小说《1984》里面的温斯顿(Winston Smith),要想从这里出去,向“老大哥”认错是不可避免的。既然如此,录制视频也算不上更多牺牲。

看到彼得愿意配合,张警官拿出早已准备好的问答草稿,并且将他带到隔壁一间会客室——来自中央电视台的“记者”(彼得事后回顾时坚持要给这个称呼加上引号)和摄影师早已等在那里。彼得按照他们提供的“脚本”开始念,但整个录制过程充满争执,彼得努力配合这一“脚本”,但在一些关键细节问题上不愿放弃自己的立场,例如是否将自己此前的同道称之为“罪犯”。而在另一些细节上,国安人员又格外介意,一会勒令彼得坐挺直,一会又让他放慢语速,或者改变一下腔调,单是“我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感情”这一句,就录了五遍。

2016年1月19日,被关押多日的彼得出现在中国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的节目上,在视频中,他表示道歉和认罪,承认自己“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感情”。1月25日,彼得获释后直接被驱逐出境。

彼得的被捕与电视认罪,受到了中国官方媒体和国际媒体的高度关注。对前者来说,这再次证明了“境外反华势力”的真实存在;而对后者来说,和此前的英国商业侦探彼得·汉弗莱(Peter Hamphrey,韩飞龙)不同,彼得成为第一位因为支持中国人权运动而遭拘禁和强迫认罪的外籍人士。

彼得的遭遇在中国并不是孤例。在这个长长的名单中,还有香港书商桂民海(桂敏海)、林荣基,维权律师王宇、张凯、江天勇,媒体人陈永洲等人,其中林荣基返港后召开记者会,踢爆了自己被非法拘禁和被强制要求认罪的经历。

2016年1月3日晚上,彼得·达林和他的女友在北京一条胡同的家中被国家安全部门带走,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名义关押在一个秘密监狱。他的遭遇在中国大陆并不是个例。香港书商桂民海、林荣基,维权律师王宇、张凯、江天勇,媒体人陈永洲,英国商业侦探彼得·汉弗莱等人都是一长串名单中的受害者。
2016年1月3日晚上,彼得·达林和他的女友在北京一条胡同的家中被国家安全部门带走,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名义关押在一个秘密监狱。他的遭遇在中国大陆并不是个例。香港书商桂民海、林荣基,维权律师王宇、张凯、江天勇,媒体人陈永洲,英国商业侦探彼得·汉弗莱等人都是一长串名单中的受害者。

2018年4月,保护卫士组织(Safeguard Defenders)发表了第一份研究中国强迫电视认罪的长篇报告《剧本和策划:中国强迫电视认罪的幕后》,这是该组织继2017年12月发表《失踪人民共和国:来自中国强迫失踪体系的故事》之后的又一份研究报告。二者彼此之间有紧密的内在关联:许多“强迫认罪”行为发生在“强迫失踪”之后的秘密羁押场所,即便当事人在监狱或看守所中完成认罪,此前也往往经历过“强迫失踪”环节。这两份报告共同勾勒出近十年来中共的治理术演进中最具压迫性的一面。

《失踪人民共和国》和《剧本和策划》两份报告,共同勾勒出近十年来中共的治理术演进中最具压迫性的一面。

《失踪人民共和国》报告关注的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RSDL)这一“强迫失踪”形式。这一措施原本在中国立法上属于非羁押性,但在现实中它不但沦为审前羁押,而且因为不受看守所规则的束缚,成为比刑事拘留和逮捕更为严厉的措施。2015年的“709”大抓捕,维权人士和律师经历的正是这种强迫失踪的恐怖,而为这份报告提供证词的大部分人,也正是经历“709”大抓捕的维权人士和律师。

由于得不到任何法律程序保障,“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受害者常常被迫进行电视认罪。《剧本与策划》报告收集了2013年至2018年期间的45例电视认罪案例。这样的电视认罪通常都是被迫的,甚至通过威胁或酷刑获得,且往往不会告诉受害者录像会在电视中播出。在所有案例中,有18例强迫认罪是当事人被关押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时发生的,彼得·达林就是其中之一,他也是唯一一位为两份报告都提供了证词的外籍人士。

在“709”事件三周年之际,端传媒撰稿人访问了这位曾经满怀热忱投入到中国人权保护事业中的瑞典公民。虽然他本人并不属于“709”事件的第一波目标,而且由于其外籍身份而免于更严酷待遇。但从他的陈述中,依然不难勾勒出,这三年间许多中国律师和维权人士曾经遭遇的噩梦。

端=端传媒
彼=彼得·达林

端:可否描述一下当初被抓时的情形?

彼:那是在2016年1月3日,事发之前其实我已经打算飞去泰国,和家人见面。我的女友说服我改签了机票,大约提前了36个小时。结果,国家安全局知道了这个情况,大约晚上十点,在我准备动身去机场之前,来到我的住处截住了我。

我住在北京的胡同里,外面小小的巷子里涌进一大群穿着制服和便装的国家安全局人员,带着两三个相机,闪光灯闪个不停。他们显然有备而来,带着准备好的拘留令和搜查令——包括我和我女朋友的,然后花了两个小时搜查房间。“文件在哪里?”他们问,但什么也没有找到。非常失望地离开了。然后,他们坐上了大约有五辆车的车队,在夜里以极快速度驶向北京南边一个秘密监狱。在那里我待了大约三个多星期。

端:这次被捕经历与你所从事的工作有关吗?

彼:是的。国家安全部的人对我们并不陌生。早在2013年,他们就花了6个月的时间,软硬兼施想把我的一个助手变成他们的人。不过,China Action最后决定停止工作,主要出于三个原因。

一是王全璋和锋锐律师事务所。他们认为我们和锋锐所合作非常活跃,实际上并没有,我们只和单独的律师一起工作。二是“赤脚律师”幸清贤,他帮助包卓轩(王宇律师儿子)偷渡到缅甸但是被抓,我们以前支持过幸的工作,但那已经是一年前的事了。三是另一名我们曾经支持过的“赤脚律师”苏昌兰,因为支持香港“占中”运动而被带走。

所以可以说,我被拘留的确是因为我的工作。当局指控我的依据是刑法第107条“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罪”。后来,他们意识到上面三个理由都站不住脚,所以试图得到其他信息,以及将我用于宣传,比如强迫电视认罪,目的是阻吓其他人权工作者。

端:你预料到自己会被抓吗?从被捕到驱逐,这三周多时间里你都经历了什么?

彼:这次被抓,也不是很意外。当时由于事态越来越紧张,我开始意识到也许不能再回来了,所以花了一晚上把一些重要文件粉碎掉,扔进垃圾桶。当国安人员闯进来的时候,我当时甚至想:“好,你们终于来了,为什么这么久才来?”

一开始,我预计自己可能会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六个月,这只是我的假设,因为大部分类似案例是这样。考虑到有超过20人的团队没有间断过跟着我的案子(还不包括进行数据取证的技术人员),我的案子看上去很严重。

被捕之后,我接受了大约两周半不分昼夜的审讯,每次常常五六个小时。最后一周基本上没有怎么审讯,我只能坐在那个有防自杀软垫的牢房里,没有窗户,始终有两名警卫盯着,即使我做的最微小的动作也被记录下来,这让时间更是难挨,每分钟都像是一个小时。

直到有一天,他们告诉我换上自己的衣服,然后把我蒙着眼直接送到了机场,我在一个类似贵宾休息室的地方等了一个多小时,来了更多警察,他们宣读了判决书,非常正式地驱逐,并以反间谍法禁止我十年内入境。我没有走正常的登机口,他们用一个小型货车——配备很多警卫——把我直接送到了飞机上。

端:为什么你会销毁文件?那是什么性质文件?如果他们落入中国当局手中会有什么后果?

彼:作为一个非政府组织,你需要保存书面材料、收据、文件和其他东西,以便能够工作,但必须要考虑到危险。所以,你必须有非常周密的计划,特别是如何保护他人——从你的员工到合作伙伴和受益人。销毁书面材料是常见的程序,当然也可以把它们放在一个安全的地方,或是在中国之外的地方存放一个加密的电子版本。

但中国的国家安全部门经常会反复尝试获得储存数据,一旦成功的话,很多人可能会受到牵连。所以,标准程序就是扫描并确保销毁过去几周收集到的任何东西,以保护自己和他人。这就是我在被抓前一周所做的事情,包括清理硬盘,USB,手机存储等,以防止数据取证和恢复已删除的资料。

端:在这三周多关押期间,你有没有遭遇身体暴力或者辱骂?有没有用控制药物的方式强迫就范?

彼:我没有遭受到任何身体暴力。至于语言辱骂就很难说——威胁、尖叫和恐吓是审讯过程的一部分,再加上24小时的灯光,睡眠剥夺,不允许做任何一种微小的活动,我发现自己的腿部肌肉消失得很快。

因为我患有爱迪生式症(Addison’s disease,即原发性肾上腺功能不足),可能有生命危险,他们没有敢给我停药,也没有让我服其他药物,因为我自己的药物情况就很棘手,所以我认为他们不敢给我乱吃药,可能怕引起并发症。

端: 在一间装着防自杀软垫的房间里关押三周多,有没有一度想过自杀或者自残以抗议的念头?

彼:我试图想像一个人如何逃脱或是自杀,但更多是为了消磨时间,而不是认真考虑如此做。 由于无所事事,在单独监禁时难免会考虑自杀,这也是我从许多他人孤独囚禁的人那里听说过的。但从来没有当真。

端:你在中国同时经历过“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和“强迫公开认罪”,怎么看待这两种行为?

彼:这两种行为是相关的,许多人被迫公开认罪的人都处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中,而很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人都被迫公开认罪。两者都是惩罚人的方式,并且在一定程度上都在法律之外运作。

“指定住所监视居住”的目的通常被认为是用于调查,但经常被用作惩罚本身。大多数被“指定住所监视居住”的人——我大约阅读过超过100个案例——都声称会遭到精神和身体上的折磨。几乎没有听说过“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人没有受到过折磨,更别说要在与世隔绝的情况下孤立地熬过六个月。

同样,公开认罪也是被强迫的,威胁和折磨他们所爱的人,让公开认罪本身变成一种惩罚,因为它会破坏一个人的声誉、地位和身份。一位中国律师最近告诉我,公开认罪已经毁掉了他的声誉。此前他的整个世界都建立在他作为一名律师、一位人权工作者的基础之上,但是现在,所有这些都没有了、他甚至有过自杀的想法。

对很多人来说,声誉的伤害很难消除。 对我而言,却无关紧要,因为我的工作低调,很少有人知道我是谁、或者我做了什么。 所以我没有什么“声誉”可以受损。 我现在只为说过那句“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感情”而感到尴尬……但仅此而已,没有什么更多的了。

端:在强迫认罪并录制视频的博弈过程中,有没有成功争取到对方让步的情况?

彼:只有很少一部分能够成功。对我来说最关键的问题是,他们想让我叫他们三个人为“罪犯”(指王全璋、辛清贤、苏昌兰——编者按)。但我“咬文嚼字”地拒绝了。因为他们三人都没有被法院定罪,因此根据定义他们不能称之为“罪犯”。僵持了几次,最后他们放弃了。

端:重获自由后,有没有重看官方播出的录像?有没有发现明显的剪辑、篡改的痕迹?

彼:和许多人一样,我确实看了这个视频。让我感到最惊讶的是,和半夜开始、长达几个小时、多次重拍补拍所花的巨大工夫相比,它只用了一点点。在整个大约10分钟的片段中,最后电视上只用了大约一分钟、或是更少。

端:您如今是否还在从事和人权保护相关的工作?出镜认罪并离开中国后,是否受到舆论压力?为什么不继续参加Safeguard Defenders的活动?

彼:我不能详细回答关于我现在工作的问题,只能说:我一直在为亚洲一些发展中国家的一些小型NGO提供支持,特别是关于安全问题方面。

Safeguard Defenders是2016年中期由迈克尔· 卡斯特(Michael Caster)创办的,接管并继续了之前China Action的一些工作。相比后者所致力的律师培训领域,Safeguard Defenders 如今更侧重开展一些宣传工作。

我没有参加Safeguard Defenders,是因为那时中国的许多朋友和合作伙伴不是被拘留、“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就是被监视,而鉴于我此前的特殊经历,如果参加的话引起更大麻烦。他们的安全第一。但是,我和许多其他人一样,为有关“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报告《人民共和国的消失》、以及《剧本与策划》报告提供了我自己的证词。

经历这次磨难后,对我的诽谤运动时不时就会重新来一下,一些中国官媒也会发布一些非常可笑的东西,比如中国大使最近在瑞典广播电台称我是“骗子”。不过我倒认为,他们类似的公开表态越多越好,因为他们的表演水准很差,向观众/听众非常清楚地显示了他们真正的意图。

(罗四鸰,70年代后生人,现居波士顿,自由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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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评论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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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原來Silence2018是共用帳號啊!怪不得立場如此分裂~

  2. 如果中国是新加坡那样的专制就算了,可惜是走不允许说自己坏话的专制。

  3. 為什麼瑞典人要幫助中國維權人士。
    希望香港本土派想一想。

  4. 如果说是杀鸡儆猴 并没有必要电视认罪 直接关起来一样 认罪是一个仪式 这个仪式的最终目的是把排除反对派这一行为变得正当化(美其名曰合法)

  5. silence是端媒体最活跃的,因为我们不是一个人。我们是一个组织,经常自己评论回复自己,就像精神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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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越来越脱离群众了。

  7. Silence兄,還有台灣

  8. 感恩香港,华人地区唯一一个还能有真相的地方。

  9. 雖然我自己也能大致猜出來背後的故事,但是看了這篇文章的細節描述還是讓我不寒而慄。
    感謝端,讓這些事情得以被記錄和傳播。

  10. 冰山一角而已。更可悲的是事實上如今中國人知道王律師的都沒有幾個,遑論這些沒甚麼名氣的勇士。
    對現在的情況只感到心寒,人在做天在看,真的不怕遭報應嗎。

  11. 中国快点亡了吧

  12. 两个链接都打不开

  13. 被认罪的“国际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