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包、“迷药”和“办证”:悉尼大学中国留学生贿选风波

是行贿还是文化差异?因为竞选前在微信聊天群发出价值十元的红包、在竞选宣传中书写“迷药”、“办证”的中文词语,中国留学生汪芷娴陷入选举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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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时间过了5分钟,汪芷娴姗姗来迟。她披散的长发挡住脸庞,鼻上架着宽大的黑框眼镜,低着头匆匆穿过咖啡馆走过来。

很难把这个中国女孩和近日疯传的悉尼大学贿选风波联系起来,然而事实就是这样,一个在微信群中的红包,几句粉笔写就的中文竞选宣传,将她推上风口浪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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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芷娴20岁,两年前来澳大利亚上学,目前就读于悉尼大学商学院本科二年级。最近,她忙于准备竞选悉尼大学学生会(USU)主席团成员席位。她向学生会提交了8条政策理念,包括促进学生会开放更多给国际学生的付钱职位、积极引导国际学生融入校园和本地生活等。今年的10名候选人中,除汪芷娴外,还有2名中国籍学生。

在湖南读中学时,汪芷娴也曾参加过社团活动,如在音乐联盟担任社长,但那些团体与学生会无关。她说这与中国的整体政治环境有关:“团委是把大旗,旗下一切学生政治社团都有些空洞乏味。”在澳大利亚,为了解西方的政治文化,融入当地生活,她开始积极参加各类社团活动。

大一下学期,汪芷娴加入SRC(Student Representative Council 学生代表委员会)。这是一个成立于1929年的学生组织,旨在维护悉尼大学全体学生的根本权益。汪芷娴服务于国际学生部,负责为国际学生提供生活和法律咨询。在那里她看到一些对国际学生不公平的案例,萌发了竞选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的想法。她认为国际学生在大型学生组织里没有发言权,这一点尤其体现在中国学生身上。

“中国学生本来就不是很愿意站出来谋求自己的权利,再加上可能因为语言不通、沟通不畅的原因,就更加没有话语权。”

2015年,中国学生孔一凡当选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在任期间她成立了悉尼大学学生会中文微信公众号,又推动在商学院教学楼提供中餐午餐。汪芷娴言语间对孔一凡充满敬佩:“这是有史以来第一个中国人成为主席团成员,而且她是那种为数不多在就职后真正实现自己政治理想的人。”

汪芷娴在咖啡店接受记者访问。
汪芷娴在咖啡店接受记者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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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对于汪芷娴和其他9位竞选人来说,是十分重要的一天:他们要集体亮相,向选民阐述竞选观点,接受现场质疑。这一环节被称为Soapbox(临时竞选演说)。

演说开始前两小时,忙着背演讲稿的汪芷娴接到学生会竞选监察人的电话。她回忆,对方的语气沉重而焦急。

“你立刻过来,有非常紧急的事情要跟你说。”

竞选监察人(Returning Officer),是独立于悉尼大学学生会的第三方机构,负责监督选举的公平性和透明性。如果竞选者被任何人举报,监察人有权在核查证据后进行警告,甚至取消其竞选资格。如果被处理人不满意处理结果,则有权上诉,并由选举仲裁者——一名职业法官最终裁决。

监察人向她出示了一张微信截图,图中名为“玩直线的小妹妹”的成员发了两张竞选海报,留言“希望大家都支持我们几个国际学生”,还发了一个名为“大家晚安”的红包。监察人质问汪芷娴“玩直线的小妹妹”是不是她本人,她表示无法百分百确定。

虽然图中确是汪芷娴的微信头像,但她的的微信名是“玩直线”,并非“玩直线的小妹妹”,也就是说当时截图的人,曾经将汪的用户名在自己的微信里加了备注。汪芷娴解释,这就是为什么她当时无法肯定。

监察人听到这个答案更加生气,让她在半小时打电话内确认截图中人是否为她本人。

经过跟竞选经理和其他同学多方位确认后,汪芷娴致电监察人,承认截图中人是她自己。

“好的,我知道了,我对你的诚信度很表示怀疑。”监察人挂了电话。

十分钟后,汪芷娴收到一封邮件——监察人取消她的竞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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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贿赂,包括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在选前或选后,竞选人本人、竞选人代理人、其他竞选人、选民或评委,通过给予、购置、应约或尝试给予、购置、应约金钱、工作机会、职位及物质资源,以及通过威胁恐吓,使选民为某人投票、或不为某人投票、或以特定方式投票。”

悉尼大学学生会2016年8月最新版本的运行规则,第8.10.1(i)条例。

5月9日下午,汪芷娴的支持者下课后纷纷赶往曼宁酒吧——演讲的举办地。演说本应如期开始,但现任学生会主席Michael Rees表情严肃地走向演讲台。

“我宣布,候选人汪芷娴因违反学生会竞选规定,被竞选监察人移除候选人资格。”

几位准备上台的候选人面面相觑,台下传来唏嘘声。

悉尼大学学生会官方网站随即贴出声明,悉尼大学校报Honi Soit 也发布相关报导,并披露了监察人收到的微信截图。

“看截图能说明什么呢?我有更全的截图。”汪芷娴打开电脑,从整理好的证据图片中找出几张截图。

这些截图上有显示聊天群的名称:“SUBS 2”,是Sydney University Business Society (悉尼大学商科社团)的简写。这是这个社团的聊天群,因为参加的人太多,超过800个,所以分为两个群,她发红包的是2群。

在悉尼大学,中国留学生在国际学生数量中的比重最大,这在商学院更加明显。许多商学院的课程, 90%以上的学生是中国人,而类似于会计课这种热门课程上,这个数字还能上升到95%甚至更高。

因为中国学生的比重大,许多中国候选人都将中国选民作为主要的竞选拉票对象。汪芷娴也承认自己拉票的重点是中国学生:“因为我是中国人,我的政策很偏向国际学生,而中国学生的比重又比较大,我们语言沟通没有障碍,我通过微信等形式拉票也会比较容易。”

汪芷娴曾于5月6日在商科学生群里发了一个价值10元人民币的红包。
汪芷娴曾于5月6日在商科学生群里发了一个价值10元人民币的红包。

根据另一张截图,汪芷娴这次一共发了10元,数量是50个的红包,相当于请50个人分这10元钱。最后打开红包的有42人,剩下8个的余钱第二天自动退回到她的微信账户。”

她说这样做是为了遵守群规:这个群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在群中发广告必须要发红包。“每次有人打广告,群主就会@这个人并提醒他发红包,大家也都听话地发红包了。以前最少发30块钱以上的,个数没有规定。但现在就没有金额要求了,随便凭个人喜好。”

她坚持认为发红包算不上贿赂,只是在中国人的红包语境下遵守规则行事。相比行贿,汪芷娴更愿意把这件事归结为她没有政治警惕性,被人抓了小辫子。事发当晚,汪芷娴在个人公众号发表《我为什么被取消选举资格?》,她写到:“令人震惊的是,用这种极其下作的手法陷害我的,竟然是我一直当做‘自己人’的人”。——在这个群中,还有另外两名竞选人,他们没有为竞选发过红包。她根据监察人出示的那张截图作出推理,认为举报人是微信群内的另一位竞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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悉尼校报的文章平日点赞数都在100个左右,报导汪芷娴退选的这篇文章,截止发稿时,已经有348个赞,320条评论,被32次转载。而在大洋彼岸的香港媒体 CUP 在 Facebook 上转发了这篇文章,特别提到“去年香港大学校务委员会研究生选举,中国研究生朱科在候选期间于微信群组发放政纲并派发80元人民币红包,其后港大校委会以红包金额微不足道为由驳回贿选投诉。”有近600人对这个转发作出愤怒、惊讶的表情反应,留言中除了批评、攻击汪芷娴外,还有为悉尼大学叫好的声音。

中国大陆鲜有媒体报导这件事情,部分澳大利亚华人微信公众号登出诸如《惊!微信发红包被澳大利亚当贿赂!中国美女留学生遭大学剥夺选举资格?当事人:只发了10元红包》这样的消息。

悉尼大学校内,不同族裔学生也呈现出不尽相同的意见。澳大利亚学生 Nick 本科和研究生都在悉尼大学就读,看到新闻时他十分惊讶,“虽然我不知道这个‘红包’指什么,但我在悉尼大学这几年从未发生过这种事情,我不敢相信竞选区区一个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都需要贿赂。现在连校园竞选都这么可怕了吗?”

而香港学生桃乐茜自中学时就来到澳大利亚,和汪芷娴一样,她致力于谋求国际学生的权利和话语权。她认同学校的处理:“即便你给选民1分钱,那也是贿赂。任何事情和金钱沾边就很容易被归类为贿赂。我同意竞选监察人的决定,不然这对于其他候选人都是不公平的。”

孟加拉公务员米尔扎公派来悉尼大学学习。他的第一反应则很遗憾,“对于贿赂这种行为,西方人都有点过于敏感,都是零容忍,哪怕只是有嫌疑,还没有最终定罪。况且2澳元分给50个人,每人最后得到几分钱,这么少的钱不应该算作贿赂。”

相比于红包的价值,印度学生瓦哈什更关注判决的过程是否公正,“这个选举监察人只凭截图就定性贿赂,是不是应该更谨慎些?如果这种事发生在我的国家,至少需要6个人来讨论这是否算作行贿,不是一个人就能决定。”

而中国学生的看法,在汪芷娴发表个人声明后,发生很大转变。一位同在商学院就读研究生的中国学生表示, “最开始以为是中国学生给中国人丢脸了,看到最后才发现是中国竞选人内部的政治斗争。西方人和中国人对于贿赂的认定不同,在西方我们只能按照西方的规矩办事。当然,我认为学生会的规定也有问题,应该多考虑其他国家的文化情况。”

另一位就读公共政策研究生的中国学生评价,“我觉得此事学生会有点小题大做。发红包这件事,你说它是贿赂吧,它确实是中国人的一种习惯,可能就是个娱乐。你说它不是贿赂吧,在竞选期间,这确实又有点打擦边球。”

在校园竞选广告中“玩标题党”等行为涉嫌违规,而被取消2017年悉尼大学学生会(USU)主席团选举候选人资格的中国留学生汪芷娴。
在校园竞选广告中“玩标题党”等行为涉嫌违规,而被取消2017年悉尼大学学生会(USU)主席团选举候选人资格的中国留学生汪芷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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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包贿赂,并非针对汪芷娴的唯一指控:竞选监察人接到候选人举报,汪芷娴在校园的连通桥上用粉笔写下“办证”、“迷药”、“玩直线”的中文和数字“66666”的竞选标语。

用粉笔书写标语是悉尼大学的传统习惯,候选人可以在规定的区域写竞选标语,但必须是英文。“办证”、“迷药”、“玩直线”这三个词没有按照规定翻译成英文。另外,监察人还指控“办证”、“迷药”两词内容不合适,他对这两个词的翻译是:“如果你们投我一票,我和我的团队将给你们提供虚假ID 和毒品”。

汪芷娴解释,她写下这两个词只是为了吸引更多中国学生的注意,在她看来,“办证”、“迷药”是一种涂鸦艺术,在中国很多街道都可以看到。“这些词汇在中国人的记忆中已经成为一种文化现象。”(“办证”指办理虚假证件,和“迷药”一样,是中国大陆电线杆、街道墙壁以及网络空间常见的小广告用语。)

汪芷娴决定上诉,理由是竞选监察人做出了不公正的决定。她认为对方没有耐心听取自己的解释,不了解对于“红包”和“迷药”的解读反映出中澳文化的差异,这恰恰是国际学生在澳大利亚生活遇到的障碍之一。

这种归因于文化差异的说法不乏支持者,英文系学生 Conner Paris 在校报留言,说整件事闻起来都有种族歧视的臭味,还有几个学生开玩笑说以往的竞选又空又无聊,办证和迷药其实是不错的口号。

不少中国留学生表现出对汪的支持,也有人质疑这种“文化差异”解释。“刚看这条新闻我是懵的,怎么会有候选人把这种东西写在公共场合呢?愿意提供这些东西来拉选票的人是怎么获得提名当主席团候选人的?”法学院的大二学生夏琪(化名)非常震惊,“红包我还能容忍,迷药、办证这都是些什么啊?”

悉尼大学的另一家学生媒体Pulp 刊登了一篇原文是英文的评论,现已被翻译成中文。评论人是中国学生。

“我认为很重要的一件事是让大家认识到‘办证’和‘迷药’在中国不是所谓的‘涂鸦文化’,而是一种很丑恶的现象。有些时候,这些非法的小广告甚至破坏道路。这些广告是非法的,而且在公共设施上的人画这些的人也会为此付出相应的代价。在任何语境下,不管来自任何人,这都不应成为一个玩笑。我相信绝大多数中国学生都能够认识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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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访结束,汪芷娴的电话铃声响起,她焦急地对着电话说,“还有1小时,我们就要提交最终上诉文件了,除了澳大利亚本地学生,我们也要多找一些中国人和外籍华人来谈谈他们对粉笔和红包的看法……”

差不多同时,在引发争议的那个聊天群里,又有人为宣传什么发了一个红包。“这算是行贿吗?”一个男孩在聊天群里这样留言。他是此次学生会主席团竞选的另一名候选人,记者联络到他希望进行采访,但他拒绝回应。

(至发稿日,汪芷娴上诉成功,将继续参加学生会主席团竞选)

編輯推薦

讀者評論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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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国内的陋习是要铺满全世界嘛

  2. 一件事情如果是對的,不需要他人助言,自然越辯越明,哪用搬出一大堆藉口欲蓋彌彰。無知不是藉口,搏關注鋌而走險、「開個玩笑」亦非正道,擦邊球而自圓其說更須予以教訓。即使最後被裁定不違規,不代表當事人的操守修為沒半點錯。法律法規充其量是道德底線。事後勇敢承認,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不畏首畏尾,不借支持者擋箭,這才展現出成年人應有的承擔與成熟。

  3. 蝗蟲去到邊到都只會害人,垃圾永遠都改變唔到

  4. 把恶俗当文化差异,可能还在想“越是民族的越是世界的”这样的诡辩之道

  5. 作为生活在大陆的中国人,我认为红包是一种陋习,不管是香港那次还是这次,以“这是中国人的习惯”为借口来掩饰是没道理的;至于“办证”和“迷药”,显然是玩脱了的玩笑,就像朋友间说一句“说出去我杀了你哦”,双方都不可能把这句话当成死亡威胁;任何一个在大陆生活的中国人都不可能把这句话解读成“如果你们投我一票,我和我的团队将给你们提供虚假ID 和毒品”,这两个词想表达的意思显然是“我和你一样来自那个充满小广告的国家,如果你对这两个词也有印象,那么我们有共同点”,这确实算是一个不雅且不恰当的玩笑,但是在这里被错误的过度解读了。

  6. 太糟了吧這還上訴成功?! 低級當文化...

  7. 如果说这其中存在种族歧视,我看到的只有汪对于自己民族的种族歧视而已。把自己民族的恶劣昭然天下辩解为艺术,并且高举起“种族歧视”这一好用的武器。而可笑的是无论办证,迷药,红包,还是暗箭伤人的政治斗争,这真的是给自己的民族贴上了不少标签。

  8. 賄選標準在印度/孟加拉跟國際接軌嗎? 只聽說他們的貪污問題比較嚴重。

  9. 劣质品种总喜欢以文化差异给自己狡辩,陋习就是陋习,就像闹洞房羞辱新娘,穆斯林迎娶幼女一样,都不是好东西,这些垃圾你不去清理,分分钟和跳蚤一样到处繁殖

  10. Chinesw in screwedup

  11. 作为一个正直的中国人,她的言行好比扇了他的同胞一巴掌。

  12. 简直是睁着眼睛说瞎话。应该问选举监察人和委员会,他们真的知道什么是迷药和办证么?两样东西既不是文化现象,也不是涂鸦艺术。根据PRC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这是要被拘留和罚款的。这是一种犯罪!此文作者听说都给这个女孩儿投票了。

  13. 真的是惡心到我了。就像文中的法律major那位說的,都是什麼呀!?而且解釋成塗鴉文化純屬強詞奪理!作為留學生,真心覺得弄糟了我們的形象的就是這些急功近利的所謂同胞。

  14. 不诚实、不懂事、不守规矩

  15. 留学生想要参与学校决策争取国际生权益的想法是很好的,但是不能只限于争取中国留学生的选票,所以这种富有争议甚至丑恶、又与选举议程不相关的所谓“文化”“特色”应当避免出现。这算是一个教训吧。

  16. 如果是一个没有在中国生活过一段时间的老外第一次看到“迷药”“办证”之类的标语,作出这样的理解也是挺正常的吧......

  17. 1.在詢問微信截圖是否是她本人時,她應該直接回答「是」。這應該是十分容易判斷的事情,因為她應該對此情境的內容完全熟悉。name的細微出入,顯然她自己也是十分清楚是因為備註。那麼她回答「不是百分之百確定」是出於什麼心態呢?
    2.事發後她發表的文章稱舉報她的人「極其下作」地「陷害」她,令人無法理解。她又指控稱那個人「竟然是我一直當做『自己人』的人」,這難道不是要將「人情關係」凌駕於規則之上嗎?

  18. 雖然在選舉標語上塗寫迷藥辦證666很不適合和非常惡俗.但是如果排除紅包問題這個是否可以成為取消資格的理由?
    “如果你们投我一票,我和我的团队将给你们提供虚假ID 和毒品”
    另外我覺得監察人對這幾個詞的理解也同樣有問題.

  19. 賄選就是賄選

  20. 红包🌚

  21. 腐敗真是滲透到民族個性的骨子裡了

  22. 红包勉强能接受,毕竟真贿选也不至于一个人0.2元,连颗糖都买不起。倒是把“办证”“迷药”说成是“涂鸦文化”,这里真的不能忍。

  23. 评论请就事论事,不要一口一个支那,这样喊只能证明你自己就是一个素质底下的东西。

  24. 这样也能上诉成功。😯希望她改过。

  25. 笑死,这🐬的定位本身就说明她的目标受众就是🇨🇳人,这整一大比例的异质群体能够产生这种选举现象本身就是危险的,最搞笑的是把事捅出来的还是同个群的🇨🇳人

  26. 为了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而不择手段,不惜用「涂鸦文化」为「办证」甚至「迷药」这样的下三滥标语洗白......算了吧。

  27. 這位大姐明顯搞錯了生態位:是她競選學生會主席迎合大家的意見不是大家來迎合她的意見。在競選期間打廣告同時給陌生人發紅包那就是賄選行為,管什麼文化不文化的。「666」在基督教中一直是惡魔數字,加上「迷藥」「辦證」證據齊全,不被拿下才怪。強姦在人類歷史上有好幾萬年呢,我怎麼也沒看這不是犯罪了?有些人總是吃飽了撐的對學校政策指手畫腳,我們一不輸出革命小將,二不輸出惡俗文化,三不去同化你們,那還有什麼可說的。

  28. 贿选的事之前港大事件已经有很充分的讨论,感觉基本上所有方向都说了很多了。
    但是你那办证迷药是什么鬼???中国文化???中国陋习好吗?!!如果陋习也算能在国外宣传国家文化,寻找族群认同,那法国人就应该满世界随地小便?大陆游客就应该满世界乱摸博物馆展品?低级趣味。

  29. 此等行為要堅決制止,不能讓粗俗的所謂文化污染。既然在法治社會理應守法下。

  30. kami:
    1) 實際上沒可能,但技術上是賄賂
    2) 技術上犯規,而且你選個學生會,我也很難說「迷藥」是個恰當的口號....

  31. 第一點:微信紅包小錢發點活躍一下氣氛讓大家注意到訊息,說成文化勉強接受。
    第二點:在牆上寫辦證和迷藥是文化?電線桿上的色情廣告不也是文化?只要是平凡出現的就是文化嗎?而且沒事在大街上寫辦證幹嘛?就像再無聊也不會在沒有利益的情況去幫別人貼色情廣告。看起來只是想用各國之間文化不同為自己的行為辯解。

  32. 就蠻簡單的
    先說規則,無論是什麼人,到了一個地方都應該遵守當地規則。你不同意規則可以事前挑戰它,不是犯了才辯稱那是不合
    理的。在法律上,要是沒有定下金錢數量,那麼一分錢也是犯法
    至於迷藥等字眼,她就應該翻譯做英文避免誤會了。文化差異是事實,但你總不能每一次都要人來理解你,特別在它國。你才應該理解別人文化。
    但我覺得以一個人作決定是太武斷了,的確應該由委員會決定較好。

  33. 兩個問題:
    一、紅包的數量可以多大程度上影響投票人?
    二、辦證、迷藥出了讓一部份同學會心一笑之外,還有沒有別的信息傳遞出來?

  34. 在英国某学校学生会主席竞选也是同样的情况,我站出来说你这是贿选,凭什么仅仅因为你是中国人就投你?结果被所有人骂

  35. 包姓小姐在中国可能是我们见过的最多的姓氏。

  36. 所謂在微信群發廣告需發紅包,廣告內容多數是拉票。這分明屬賄選。我一直質疑這樣的網絡投票能有多公正,不過是聯群結隊投給關係人,甚至連投票選項都沒看清楚,純粹賣人情。沒想到現在拓展至線下投票,這股罡風在內地的確風行,默許或者公開認同者,我認為是裹著無傷大雅之名同流合汙。紅包本是祝福,不抱獲得回饋之心。紅包文化在微信的變味,實包含沽名釣譽與炫耀富貴。

  37. 把沒文化說成是文化,把牛皮癬說成是藝術,也是醉了。

  38. “办证”和“迷药”在中国是“涂鸦文化”????????大家都痛恨这种垃圾广告!!!去澳大利亚变成中国文化????我被雷到了!汪芷娴,你真恶心!

  39. 我有些好奇最後上訴成功的判決理由是什麼?

  40. 其實真正不能忍的是那個學生發紅包,就算某微信群有甚麼散發廣告要發紅包的規則,輪到選舉也應該和群主說明,不去遵循決定。大不了給拉票的那張圖刪了,或者退群,又不會死。
    出國去實踐團隊競選顯然是很好的經驗,選上不選上都可以學到東西。顯然這次事情的主角會體認到辦證等詞語是絕對不適合用來吸引注意力,那麼下次她就會避開類似不合適的詞,這就是學習。我倒希望那個學生也能學到USYD選舉監督機制當中對紅包的強烈敵意和反對是絕對正當,並且時時提醒自己不要在參與選舉的時候以紅包或是任何交換利益的方式拉票。絕大多數中國學生在國內根本沒機會實踐,那麼就從錯誤慢慢學習吧。
    我發現有些人的看法真是有趣,中國學生在國內當然缺乏條件進行選舉,因為一切都是團支部黨支部決定,這不是消極的問題是根本不可能,否則中學的黨團體制完全可以給這個學生直接剷走,讓他們根本就沒有前途可言。在有條件參與選舉的地方,這些學生出於任何原因去參與,有什麼問題?難道國內體制不允許的事情,這些學生在國外也不能嘗試?這又是什麼怪論?
    在某些遊行合法的地方,申請舉行遊行的時間也不過是週末政府不上班的時候,也不知道遞信遞來遞去收穫了多少「我有參與唷」的成就感。從出生就沒有遭遇體制對公民自由和權利的公開限制,倒是有膽量和老闆拍桌子說請假去遊行啊,大不了沒工作。中國國內去抗議可是會被迫害的,幾個錢的工資都不放手還笑話別人缺乏抗爭精神,或是脫離不自由的體制之後以新手的狀態去搞個災難格的選舉了?

  41. 多數中國留學生選擇的學校都足有夠好的制度和原則,才會吸引到他們去留學。然而卻把國內自己厭惡的社會風氣實行於自己嚮往的環境。被抵制後卻將其歸咎於歧視,企圖對自己的行為正義化。

  42. 這篇給我另一種感覺的是~中國學生在國內對這類團體競選的事很是消極?但是一出國就積極參與,好像有種"終於有做到以前沒法做到的事"....這是為什麼?外出留學學習並認同到西方世界的自由民主學風,回國怎不將這股學風帶回去...

  43. USU应该由由国际视野的人来管理,这个人的文化认知显然还停留在自己的国家范围内。且不说她是否故意,她处事的方式已经让人对其失去了信心。她不应该成为USU主席。

  44. 紅包的理由尚在理,但是所谓的"粉笔涂鸦"的理由就有些恶俗了,在中国,这根本就不是涂鸦,只是一种缺乏公德心的表现.我也支持Pulp的评论

  45. Pulp的评论很在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