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
★9月7日,“台湾宗教团体爱护家庭大联盟”成立,成员包括部分佛教、道教、基督教、天主教和统一教等10多个宗教派系,诉求“反对同性婚姻”、“反对多元成家方案”。
★11月30日,发起“1130全民上凯道,为下一代幸福赞出来!”游行,号称有30万人参加,提出三大诉求:
1.政府及立法院重视沉默的多数,维护婚姻家庭制度,停止推动性解放法案。
2.各级政府遵守《教育基本法》等规定,将教育参与及选择权还给家长。
3.任何婚姻家庭制度的改变,必须经全民公投通过后始得为之。
2015年
★9月6日,“信心希望联盟”向内政部登记成立政党,这个政党由部分基督人士倡议创立,投入2016年年初的立法委员选举。尽管反对同性婚姻不是该党唯一政见,但也随即针对“多元成家方案”发起公民投票连署。
2016年
★11月17日,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员会开始审查《民法》修正草案,共有民进党立委尤美女、国民党立委许毓仁及时代力量党团3个提案版本。
同一天,反对同性婚姻“下一代幸福联盟”号召上万人包围立法院,要求先开公听会、再审法案,最后朝野决定暂缓审查,先举办两场公听会后,再讨论修法。
★12月3日,护家盟再发起“百万家庭站出来!婚姻家庭,全民决定”游行,主办单位宣称北中南三地共计有超过20万公民上街发声。
在意你們討論的第三方來了,個人支持spectrin。
對,FairFair,端傳媒的讀者是部會輕易被你的不確定氣氛所迷惑的,有關於您認為傳統婚姻的神聖性、莊嚴性,這是隨個案而有所不同的,就像是被迫結婚者,奉子成婚者,家庭暴力者,貌合神離者,外遇偷吃者,這些各式各樣出現在婚姻中的狀況您都認同有神聖且莊嚴的意義嗎? 說到底,您認為的神聖莊嚴,不過就是您自己對於婚姻的看法跟期望,關別人什麼事情,說難聽一點,今天您可能會支持一名高齡女性包養一名小白臉的婚姻模式,並且認為其是神聖的,然後完全不接納同性結婚的婚姻模式。
舉這個例子,不是想消除您心中婚姻的神聖,而是將其擴大,使您看見世間更多美好婚姻的存在。
而您所擔心的性慾脫離透過性交繁衍下一代的偏差行為,這您完全不必擔心,因為您從小就已經偏差了,且也順利的成長過來,除非您說您完全不曾自慰或手淫,若您理解解決性慾與婚姻之間沒有權力賦予的關係,也無傷風敗俗危害他人權利之情形發生,那麼就代表性性慾是可以獨立婚姻而合理存在的。
您所擔心的有可能其實是同性婚姻對於性解放可能有鼓勵嫌疑,您不認同這種肆無忌憚解決性慾的狀況,然而,您對於性解放議題的焦躁不應加諸在同性戀者身上,對於性解放有欲求者更是廣大的全體不僅單一族群,講難聽一點,多P或濫交難道不幾乎都是異性戀者做的事情嗎? 況且法律僅是確保個人行為受到保障,大家根據自身能力的不同,偏好的不同,會有不同的選擇,不用太緊張,法律若保障多P合法,也不代表你我就要一起來多P阿,選擇還是在我們手上,是不是,施主。
同性婚姻跟性解放是兩回事,需要釐清兩者的界線,並消除自身的焦慮。
说到底你的观点只有:不繁殖既是贬损了婚姻的价值(约等于婚姻“莊嚴的意義”),这一条了吧。节外生枝牵扯出那么多东西也是麻烦。
有回答吗?
生造词“性欲模式”,这个词找不到普遍认可的定义,使用者也没有给出清晰的定义,不是生造词是什么,我给出了我的认识,所以造出这个表述的你对这个词组不进行解释吗?
伦理学黑洞:参考引出这个词的前文,伦理学循环论证这个意思显而易见。
至于简单粗暴地捆绑婚姻和繁殖,你依旧没有给出回答,你说“人類的生育與婚姻有莊嚴的意義”,如果你不厘清婚姻与生育“莊嚴的意義”的关系,不繁殖就贬损了婚姻的“莊嚴的意義”这种事就无从道来。然而你也回避这个问题。
面对逻辑漏洞一大堆的人,我比较喜欢直接把这些问题指出来分析化解掉。
“怎么看怎么和自己的想法出入,但是局限于自身思维和语言能力,就是无法将其中得问题指出并阐释清楚”所以“你肯定是使用了某种修辞迷惑人,当然我是不会被迷惑的,我心里清楚明白得很只不过不屑于对你说而已”,不过也可能是我过度揣测了也不一定。
你針對我的留言所問的問題我已經回答了呀。你自己編造的那些意在揮灑不確定氣氛的問題你自己就有答案。你要說的話我不是不明白,自己去說給其他人聽;至於那些甚麼生造词、伦理学黑洞、简单粗暴捆绑、自我感觉良好之類偷運內力下毒手的暗器修辭,可以另外找比較容易迷惑的人施展。。。
觉得我们之间的对话还有第三个人在乎也是太过自我感觉良好了,你觉得你自己比我想象得要聪明就够了,也不必牵扯别人。既然你没有针对对话另一方的提问或质疑相应给出回答的习惯的话,不如到此为止咯?
這種揮灑不確定氣氛的話術只能迷惑智商比較低的人,端傳媒的讀者比你想像的要聰明得多。。。
先不考虑“人類的生育與婚姻有莊嚴的意義”本身是否真实存在,其意义是否具有神圣性。是否只有进行了生殖的婚姻才具有“莊嚴的意義”或是婚姻中的生殖才具有“莊嚴的意義”,又或者这两者的“莊嚴的意義”并不互相依赖。
在急需厘清婚姻与生殖的关系的前提下请不要简单地使用“生育與婚姻”这样简单粗暴捆绑两者的表述。
你父母的婚姻和没有生育意愿或没有生育能力的男女的婚姻不同,不同点在于是否繁殖,但是相同的部分是,都是“婚姻”。
社会的持续发展需要年轻的人口,但是这并不给繁殖者带来凌驾于不繁殖者的道德优势,现在我们能够对话时建立在社会上所有成员创造的社会财富之上的,最直观的表现就是针对繁殖者的减税和福利,等价地说就是针对其他所有人的加税,所有人努力工作帮助繁殖者抚养小孩。
以你的例子,在后方支援前线的军人保家卫国的辛苦付出的生产者是否也同样享有荣誉?
在回到婚姻和繁殖的神圣性(莊嚴的意義)上来。以我的观点神圣性无外乎来自宗教信仰或者传统价值。介意给我呈现第三种可能性吗?
說實在的你不存在也不會有人說甚麼。。。
人類有時就是太過於聰明,才背負了一堆本不需背負的責任,例如宗教、傳統價值關、四書禮樂。
生兒育女在人口擴增的現況已不具有必要性,從過去奶奶生五、六個孩子,至上一輩僅生一個,就可發現這低需求性。
現代重視的是孝順父母、敬愛親友與美滿婚姻,但結婚是否生子,說實在你不生也不會有人說什麼。因為人口實在太多,其他物種都被人類滅絕了不知道多少。
人類的生育與婚姻有莊嚴的意義。你我現在能夠對話是建立在各自父母努力貢獻的基礎之上。不願意負起這項重責大任的官能性關係,卻堅稱跟你我父母的婚姻沒有不同,豈非太過狂妄。未來如果我們的民主社會受到外敵軍事攻擊,有不願意保家衛國的人卻堅稱他們跟勇敢禦敵的戰士一樣值得尊敬,要求同等的待遇與榮譽,大家作何感想?
说白了“一男一女婚姻”的“神圣性”、“人倫價值”最后也不过是建立在繁衍、抚育后代的实用层面上了,同时又衍生“繁殖义务”这种很谐的概念。“繁殖义务”又再次佐证了“一男一女婚姻”的“神圣性”、“人倫價值”,如此便是无限循环的伦理学黑洞。
而婚姻中“一男一女”的要求被取消,本身带来的道德隐喻就是繁殖者并不具有更高的社会道德价值和地位。反之,只要婚姻制度仍然被异性性向所定义,同性恋者作为社会成员的平等地位就得不到承认——“你们把自己的关系叫什么都好,就是别叫婚姻。”
其实性欲模式也是个生造词吧?那么既然没有公认的定义,我的理解就是:长期、稳定地对某种性别的人产生性欲只能算是性欲模式的一个部分,是否会产生性欲、在何种环境氛围下产生性欲、性欲发生的频率、偏好的性行为和边缘性行为方式等等都不该被排除在性欲模式之外。
“同性恋”这种两三个字的名词,确实比“长期、稳定地对与自己性别相同而非相异的人产生依恋和性冲动”这样的说法容易很多呢,创造了这个名词之后,与之对应的“同性恋族群”的存在性也显而易见了。
那么“对于与异性阴道交无性欲,可以从接吻等亲密肢体接触中获得性满足”的族群是否也是一种“缺陷”,婚姻关系不排除这些人是否是贬低了“真實的婚姻”的价值?
父母已离婚,目前和婚内时一样同居,目前现状是否属于真实的婚姻?
安全套是否是人伦价值上存在致命缺陷的产物,还是调和人类的性欲模式本质上与人类透过性交繁衍相违背的矛盾而产生的发明。毕竟依据季节定期发情的性欲模式才是真正符合繁衍规律的性交模式。
真實的婚姻就是像你我父母那樣的婚姻。所謂的缺陷是性慾模式脫離人類透過性交繁衍的功能,無法結合基因產生下一代。
请解释“真實的婚姻”为何。
请明确指出“同性戀族群在人倫價值上的致命缺陷”为何。
對不起剛剛軟體反應失靈,多提交了兩回,請幫我刪除多餘的篇幅。。。
支持同婚合法化是呼應同性戀族群的心聲。如果好好取得社會普遍的支持,這確實是值得推動的方向。「同性婚姻合法化需要整體社會祝福。」蔡英文明智的見解值得社會深思,時機上本來是打算明年政局比較穩定才讓社會討論這項議題,但有些人想利用混亂,以修改民法用詞的怪方法來霸王硬上弓。造成本來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的異性戀取向選民紛紛改變立場,形勢跟幾個月前已經完全不同。同婚議題有虛偽的一面,同性戀族群的生活方式,固然有部分是想模仿真實的婚姻,但更大比例只是試圖貶低婚姻,掩飾同性戀族群在人倫價值上的致命缺陷。請這部分的同性戀者停止自愚愚人,面對自己真正的內心,別以為大家很傻看不出這點兒小心機。同性戀者當中也有很多明理的人,看得出最近同婚運動的走向對某些同性戀者的偏差心態過度溺愛不健康,再繼續放任下去會破壞其他真正重要的社會基石。
how to authorize to repost?
拒絕性解放,維護傳統倫理,
但這似乎和同性異性沒有太大的關係,
在我看來,不論同性異性,只要能創建一個好的家庭,都有資格結婚,
相反的,一個破碎的家庭是任何人都不應該組建的,不論異性同性。
但這也只是說說而已,
時代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