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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强奸女同学”——79岁教师46年申诉路

“人生两半,我只活了24年。除了童年和教书的7年,生活里只有申诉、上诉,再申诉、上诉。”

插画:Wilson Tsang

特约撰稿人 丰烨 发自江西

刊登于 2021-12-21

#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汪康夫在夜里总是难以入眠。巨大的心理压力和冠心病带来的疼痛久久折磨着这位79岁的老人。闭上眼睛,脑子里全是50多年前的那个案子。“我完全一个好好的人,搞成这样……”

1966年,在江西乡村一所小学教书的汪康夫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出狱后,他持续申诉,先后有9位律师经手案件,却始终未得到他想要的清白。

2021年9月26日,汪康夫收到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短信回复:经审查,符合我院受理条件,我院依法受理。

申诉46年的汪康夫,再一次看到了希望。

红旗班

1964-65年间,江西省莲花乡(现称莲花县)琴水小学(现为城厢小学)五年级(一)班传出歌声:一根蔓上两朵花呀,群英会上遇亲家呀……

彼时的班长李利元如今已经70岁,仍能不假思索地唱出当年汪康夫带着全班学生开展文艺活动时的唱词。

“50多年了,我还记得这些歌,我们班就是不一样,走在学校里别的同学都不太敢上来搭话。”说起这些,李利元脸上会露出骄傲的神色。

汪康夫执教的五(一)班,是琴水小学的红旗班。他们会在别的班级课间忙着打闹嬉戏的时候,办起赛跑。“那时大家都想去北京看天安门,汪老师就想了个活动,叫作‘谁先到天安门’。给我们算路程,(从莲花乡到北京)1800公里——我们就每天跑步,想着一定要第一个去看那个雄伟的建筑”,孩子们在200米的操场上追逐奔跑,然后七嘴八舌地上报组长,“我跑了400米,你记下!还有多少公里到北京?”

学校负责厨房的朱师傅对红旗班也青睐有加。“那时候搞劳育,汪老师带着我们一起种菜,其他班的菜经常有烂的,但我们班的就很好。每次送到厨房,朱师傅高兴得要死。”李利元回忆到。

班长李利元和同学李新恩等人拼凑起了汪康夫当年的形象:清瘦的身形、眉眼端正、不苟言笑,在校园里独来独往,是传统知识分子的样貌。彼时的学生,以为这位年龄不大的老师,有着自命不凡的傲气,反而对他更加钦佩。他们并不知道汪老师的身世。

生于1942年的汪康夫,由于父亲从军,童年时期颠沛流离。1949年后,汪康夫和母亲、与背负着国民党中校身分的父亲先后回乡,定居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的村间一隅,过上安分守己的生活。1959年,18岁的汪康夫从中学毕业,本打算遵循“家有三斗粮,不当孩子王”的家训开始务农,但一纸来自莲花县教育局的通知将他的计划打乱——汪康夫被分配到萍乡市莲花县琴水小学教书,任职语文老师。

汪康夫的父母遗照,至今仍放在家中的客厅。
汪康夫的父母遗照,至今仍放在家中的客厅。摄影:丰烨

“家庭成分”的问题依旧如影随形,汪康夫不敢和同事们走得太近,也不敢和学生多说一句话。“不争不抢,我内心里是清楚地知道自己和别的老师不一样,同样的情景下,普通老师体罚学生,可能是工作方法问题,而到了我身上可能就是阶级立场问题。”汪康夫回忆起学校开大会时,领导关于体罚学生问题的论调。

1963年,汪康夫被选入吉安师范语文教师培训班,进行为期3个月的培训,回到琴水小学后,主抓实验班(后因表现优异被称作红旗班),李利元他们相当于是汪康夫的第一批学生。

1966年,李利元和同学们升入六年级。汪康夫服从学校安排,接手另一批普通班级学生,红旗班则划给另一位老师执教。

“但汪老师带不带我们好像都一样,我还是会去找他,有什么情况也会和他去说,他也很关心我们”,正是因为这样的师生关系,2016年当被前来采访的记者问及“汪康夫案件”的细节时,李利元一口咬定汪康夫是班主任,反而忘记了事实上的班主任另有其人。

祸起

1966年5月16日晚,汪康夫如常坐在宿舍的书桌前批改作业。一阵敲门声后,社教工作组的组长连同两名公安干警出现在他的面前——“你跟我们走一趟”,没多赘述缘由。汪康夫不敢多问,被三人带到当地公安局。

那是一个他从未见过的场面——在公安局的一间办公室内,局长、社教工作组组长、团委领导等6、7个人聚集在汪康夫身边。他们神态严肃,“带着指令式的口吻”。“首先问我在学校里有什么生活作风问题,然后跟我讲政策,让我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又跟我说‘家庭出身不由己、道路可选择’,要我交待自己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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