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康夫在夜里总是难以入眠。巨大的心理压力和冠心病带来的疼痛久久折磨着这位79岁的老人。闭上眼睛,脑子里全是50多年前的那个案子。“我完全一个好好的人,搞成这样……”
1966年,在江西乡村一所小学教书的汪康夫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出狱后,他持续申诉,先后有9位律师经手案件,却始终未得到他想要的清白。
2021年9月26日,汪康夫收到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短信回复:经审查,符合我院受理条件,我院依法受理。
申诉46年的汪康夫,再一次看到了希望。
红旗班
1964-65年间,江西省莲花乡(现称莲花县)琴水小学(现为城厢小学)五年级(一)班传出歌声:一根蔓上两朵花呀,群英会上遇亲家呀……
彼时的班长李利元如今已经70岁,仍能不假思索地唱出当年汪康夫带着全班学生开展文艺活动时的唱词。
“50多年了,我还记得这些歌,我们班就是不一样,走在学校里别的同学都不太敢上来搭话。”说起这些,李利元脸上会露出骄傲的神色。
汪康夫执教的五(一)班,是琴水小学的红旗班。他们会在别的班级课间忙着打闹嬉戏的时候,办起赛跑。“那时大家都想去北京看天安门,汪老师就想了个活动,叫作‘谁先到天安门’。给我们算路程,(从莲花乡到北京)1800公里——我们就每天跑步,想着一定要第一个去看那个雄伟的建筑”,孩子们在200米的操场上追逐奔跑,然后七嘴八舌地上报组长,“我跑了400米,你记下!还有多少公里到北京?”
学校负责厨房的朱师傅对红旗班也青睐有加。“那时候搞劳育,汪老师带着我们一起种菜,其他班的菜经常有烂的,但我们班的就很好。每次送到厨房,朱师傅高兴得要死。”李利元回忆到。
班长李利元和同学李新恩等人拼凑起了汪康夫当年的形象:清瘦的身形、眉眼端正、不苟言笑,在校园里独来独往,是传统知识分子的样貌。彼时的学生,以为这位年龄不大的老师,有着自命不凡的傲气,反而对他更加钦佩。他们并不知道汪老师的身世。
生于1942年的汪康夫,由于父亲从军,童年时期颠沛流离。1949年后,汪康夫和母亲、与背负着国民党中校身分的父亲先后回乡,定居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的村间一隅,过上安分守己的生活。1959年,18岁的汪康夫从中学毕业,本打算遵循“家有三斗粮,不当孩子王”的家训开始务农,但一纸来自莲花县教育局的通知将他的计划打乱——汪康夫被分配到萍乡市莲花县琴水小学教书,任职语文老师。
“家庭成分”的问题依旧如影随形,汪康夫不敢和同事们走得太近,也不敢和学生多说一句话。“不争不抢,我内心里是清楚地知道自己和别的老师不一样,同样的情景下,普通老师体罚学生,可能是工作方法问题,而到了我身上可能就是阶级立场问题。”汪康夫回忆起学校开大会时,领导关于体罚学生问题的论调。
1963年,汪康夫被选入吉安师范语文教师培训班,进行为期3个月的培训,回到琴水小学后,主抓实验班(后因表现优异被称作红旗班),李利元他们相当于是汪康夫的第一批学生。
1966年,李利元和同学们升入六年级。汪康夫服从学校安排,接手另一批普通班级学生,红旗班则划给另一位老师执教。
“但汪老师带不带我们好像都一样,我还是会去找他,有什么情况也会和他去说,他也很关心我们”,正是因为这样的师生关系,2016年当被前来采访的记者问及“汪康夫案件”的细节时,李利元一口咬定汪康夫是班主任,反而忘记了事实上的班主任另有其人。
祸起
1966年5月16日晚,汪康夫如常坐在宿舍的书桌前批改作业。一阵敲门声后,社教工作组的组长连同两名公安干警出现在他的面前——“你跟我们走一趟”,没多赘述缘由。汪康夫不敢多问,被三人带到当地公安局。
那是一个他从未见过的场面——在公安局的一间办公室内,局长、社教工作组组长、团委领导等6、7个人聚集在汪康夫身边。他们神态严肃,“带着指令式的口吻”。“首先问我在学校里有什么生活作风问题,然后跟我讲政策,让我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又跟我说‘家庭出身不由己、道路可选择’,要我交待自己的问题”。
汪康夫被告知,组织上接到学生的举报,反映他多次强奸猥亵女学生。
“他们指明我强奸罪名的时候,我其实并没有多大的起伏,就一口否认。想着明天到了学校随便找个学生一问就真相大白了,根本不可能的事情,学生也不可能诬陷我。”年轻的汪康夫没有什么社会经验,当晚负责审问的工作人员三言两语就让他“松了口”。
“你老老实实交待问题,分析批判从严,组织处理从宽。”
“我没什么生活作风问题可以交待的啊!”
“你自己回忆下平常的行为,要上升到一定的高度来认识问题,不是你当下的行为是什么,就意味着背后的含义是什么。”
“可我没有做什么啊!”
“你要这样想,现在你和她们打成一片,你不是可能想强奸她吗?那就从这个高度去思考⋯⋯你考虑一下,64-65年,你在班上接触比较多的女同学有哪些?”
“比如,李金妧……”
“还有么?认识问题要彻底,不要留有余地。”
“贺莲玉……”
“要彻彻底底地交待,要认真地交待,从那个,可能发展的角度来认识。”
“没了……”
“不可能吧,既然能够有两个学生‘被强奸’了,其他学生你就没打算?”
几番论战下来,24岁的汪康夫几乎“交待”了班里所有女学生的姓名——他被送到看守所,事件从这里开始急转直下。
“审问的时候我有些观点确实错了,不该抱着承认就能回去的心态,相信他们说的话。”据汪康夫回忆,当时参与审问的工作人员多次强调,“不是你承认了就是事实,我们重证据不轻信口供”。
“割尾巴不怕疼,脱裤子不怕丑。最后全班女生(我)都说完了,我就想承认又怎样,第二天一到学校问本人什么都清楚了,明天就会放我。”汪康夫如今回看案件,当年他在尾页签上的字都作证了他自己的“犯罪事实”。
随后,《关于汪康夫犯罪行为的调查报告》、《关于汪康夫强奸女学生的调查汇报》、《关于琴水小学教师汪康夫猥亵、诱奸女学生的调查报告》、《被汪奸污后所造成的恶果》,先后在1966年5月24日、25日由同校老师曹静安、贺恩莲以及社教工作组撰写并提交。这些报告让汪康夫“百口莫辩”,而他当初招认的女学生的姓名也不约而同地出现在报告中,她们对汪康夫的“罪行”材料具名画押。
报告指出,汪康夫自1964年以来,采取以治病为名、找学生个别谈话、指导作业、买票看戏、教女学生游泳、带女学生上山砍竹子等手段诱奸女学生洪仔妹、尹福珍。
1966年6月13日,汪康夫被批捕,案件步入司法程序。
如今回看案件“弄假成真”,汪康夫觉得,“最主要的就是家庭成分带来的阶级背景。在第三份调查报告上有当时社教工作队领导的批示,姓胡的领导写了一句话,‘同意这个报告,请队党委审核’。再加上‘大胆怀疑’的口号背景,我就变成了这样。”
1966年8月6日,莲花县人民检察院正式对汪康夫提起公诉,认定其“先后强奸少女学生二名,猥亵少女学生十余名。”一审判决于10月19日发布,“判决被告汪康夫有期徒刑壹拾年,以资改造。”
这份判决书陈述不足200字,关于他何时强奸、如何强奸了两名女生,都没有写。
如今,这些材料都以手写复印件的方式被存放在汪康夫家中客厅与厨房隔间的立式桌上,并被细致分类。老人像看一条鱼新不新鲜一般,戴着老花眼镜翻开案卷。
“接到一审判决我还在看守所,我才知道判我这么重的罪名啊。接下来我就想要申诉,就要笔什么的,看守所的管理员就说你别申诉了,你要是申诉可能就是极刑”。他特意强调了是申诉,“那时候还没到上诉”,46年的申诉生涯让汪康夫对于法律术语烂熟于心。
“那天晚上我就一直写申诉,脑子里觉得这个问题找学生一问就清楚了。”汪康夫回忆到。接到汪康夫的申诉后,吉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要求地方进行补充调查。
在看守所里吃着西瓜皮、白菜叶的汪康夫发高烧了,他从单间换到了一个群居的房里。“一个是生气,另外就是饿,最开始是有饭我不想吃,后来是烂菜叶,最后一群人抢着吃。”
两个多月后,1966年12月30日吉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发出二审判决书——维持原审判决,驳回当事人的上诉。
汪康夫记得,当天的庭审只用了半小时左右,“庭审记录是事先就写好了的,让我在上面签字,我就不肯签。”他还看到一份《关于对汪康夫强奸少女一案的补充调查报告》,报告里补充了“强奸”细节和“被强奸人”的统计表格。
回到看守所后,绝望的汪康夫在情绪和身体的双重压力下,吐出了鲜血。他明白无论自己怎样争取,结果已然注定。
在一堆文件中,那张于1967年1月17日16时下发的委托宣判笔录(庭审记录)尤为显眼,在被告(当事人)意见一栏中,汪康夫用铿锵的笔迹写下——“我没有强奸女同学”——这是他最后的申辩。
十年牢狱
鄱阳湖成新农场距离莲花乡400多公里,二审之后汪康夫在此处度过了9年时间。
“开始肯定不服,后来就不一样了,在劳动队里学习的时候看到新闻。很多人物都被打倒了,比起那些从云端掉下来的人,我不过是从楼梯上摔下来了而已,算轻的。”汪康夫所指的人物是刘少奇等中共领导人,见识到了现实的残酷后,摆在他面前的除了接受再无第二个选择。
回忆起那段日子,汪康夫不愿过多描述,只蹦出两个词——平静、害怕。“对未来也没有任何希望,过一天算一天吧,今天不知道明天的事,或许哪一天就……”
他身材清瘦,干起体力活来明显比不上狱友,开始也吃了不少苦头。一段时间后,由于当时的条例限制,服刑人员与狱警之间都不太清楚底细。这给了汪康夫赢得狱警信任的机会,吃苦耐劳的他得以从高强度劳动中抽身,转而做起了植物保护、仓库管理员、统计员等文职,住宿也从监舍转到了稍微自由一些的宿舍。
视线回到琴水小学,班长李利元最先听到风声。他回忆道:“最初是从其他老师口中听到汪康夫‘调走’的消息,让我不要再找他了。”
可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汪康夫“强奸学生”的小道消息不胫而走。汪康夫的母亲在得知儿子被“抓走”之后,也两次来到学校质问原因。但大家不敢私下议论,女学生见到汪母只顾着趴在桌上哭,其他人也选择远远地走开。
没过多久李利元从小学毕业,之后高中毕业留校任教,直至退休。班里的另一位同学李新恩受制于家庭成分问题小学毕业后便辍学务农。
汪康夫的名字,渐渐从大家生活中消失了。
1975年,获得减刑的汪康夫回到家中。父亲和母亲并没有过多的言语,他们坚信孩子的清白。但他们也知道,“家庭成分”仍是命运中无法翻越的大山。
9年的牢狱生涯让汪康夫几近麻木,“哪有什么未来可言,回来就安分守己地做人”。同年,汪康夫父亲病逝,家中只剩下他和寡母。汪父去世的第二年,邻居了解汪家的情况,劝汪康夫好歹成个家,续上香火,于是将汪康夫带进了周三英的家门。
30岁的周三英某种程度上和汪康夫“同病相怜”。父亲在她三岁那年去了香港,从此了无音讯,周家被打上了“海外背景”的标签。此后周母和哥哥顶起了家庭的重担,周三英和汪康夫一样自幼便生活在自卑的阴影中。
尽管周家人因为汪康夫的出身与“强奸犯”的过往全持反对态度,周三英还是执拗地嫁给了汪康夫。她觉得他“有读书人的英气”。
1976年年底,周三英一袭旧衣,汪康夫借了一套中山装,两个“天涯沦落人”举办了简陋的婚礼,一切就如同鄱阳湖水面一般波澜不惊,可“强奸犯”的屈辱深深地烙在汪康夫身上,周围人总会有些闲言碎语。每到这时候,汪康夫都会选择沉默。“解释什么呢?只能忍着,夹着尾巴做人。”
翻案
1978年12月29日,汪康夫出狱的第三年。中共中央批转中共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关于抓紧复查纠正冤假错案认真落实党的政策的请示报告》。此后,平反冤假错案的工作全面展开。
这给了汪康夫一个希望。“好多人都平反了,为什么我根本没有的事不能平反,我就这么想的,一直搞到现在。”
同一时间,文革浩劫走向终点,百废待兴,教师资源尤其缺乏。汪康夫的老同学时任石市小学(石市镇,是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下辖的一个乡镇)的校长,尽管知道他“有前科”,但看重他的教学能力,在深聊之后仍然决定招募汪康夫重回教职。这一举动也遭受来自县里的阻力,有领导觉得启用一个“强奸犯”影响不好,最后还是人民公社的刘书记拍板,让汪康夫上一堂公开课。
公开课后,汪康夫开始在石市小学任教。
重执教鞭的汪康夫消退了年轻时的心气,但认真、耐心和不错的文学素养,让他成为了一名出色的老师,在学校和村里逐渐获得尊重。
虽然只是代课老师,尽管每月只有30元工资,但汪康夫说,“我认真工作不是要对得起这30元钱,而是要对得起学生和他们的家长。”当然,还有举荐他代课的那些老同事们。不过,他不敢再跟学生们走得近了,上完课就回家,种菜、种西瓜、养黄鳝,一方面是贴补家用,更多的也是一种自我保护。
一边做着教职,汪康夫一边为自己的清白奔走。他到县里的法律顾问处,花五十元钱请了一个律师。律师最初去调阅卷宗材料时感到错愕,厚厚一沓,翻开才发现,很多都是汪康夫在1967年判决前自己写的申诉材料,从数量来看几乎是一天一篇的节奏。
最初,汪康夫向一审法院莲花县人民法院申诉,1978年,该院对汪康夫的案子进行复查,先是认定:该案材料不全,被奸人未有证实材料。但随后又发出“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认定,驳回申诉。
收到驳回的消息后,汪康夫辗转找到当年“检举”自己的一些女学生的地址,开始写信。在信中,汪康夫问她们当年为何要控告自己“强奸”,到底发生了什么?“我自己是问心无愧,就想让她们实事求是地告诉我,甚至做好了她们不会回信的打算。”
但没过多久,他陆续收到几封回信,并吃惊地发现,当年的一些“受害人”甚至不知道这个案子。
不存在的“受害者”
被法院认定为遭受“强奸”的洪仔妹在信中表示:“接到你的来信,我感到非常奇怪,真是祸从天上来,不知是谁在埋怨和害我”。信末,她还希望汪康夫一定要搞清楚事情,“不要把我的名誉损害”。
洪仔妹在2005年7月24日和律师的调查笔录中,描述了当时的场景:“汪康夫老师被抓后过了几天,要我到学校办公室去,有几个人在场(记不起名字)找我。问汪老师对我有什么不良行为,我说没有。他们就说别的女同学都交代(待)了,有的还看过汪老师对你有这种事,我说没有。他们说:你还不承认。后来他们要我在他们准备好的材料上签字按手印。”
另一名“受害者”尹福珍也在信中说:“当年我只有12岁。两名女老师找到我,让我交代汪老师对班上女生的不轨行为。我当时就说,没有。我真的没说过被你强奸,我愿意去法庭作证。”
《广州日报》记者曾于2016年采访到尹福珍,她表示:“当时贺恩莲老师找到我们。她说汪老师有什么问题,大家都讲出来。我说没有问题。她说‘汪强奸了你们’,我说没有,她说‘你们不告诉我们,你们就别想毕业’,就这样诬蔑我们。然后,他们手里拿着一份材料,让我摁手印,不摁就不能走。我当时12岁,很紧张,就摁了,然后走了。我不知道这件事竟然会导致汪老师被抓。”
还有学生在信中称,汪老师被捕后,学校两位老师不断找她们去谈话,要求写检举材料,不会写的就互抄。
一审判决书中认定“被猥亵”的女学生之一李莲新回忆说,当时一位老师将自己关在办公室里,必须交代问题才能出去。李莲新发现女学生们手写的关于汪康夫的检举信。“照着抄了两行”,“我把‘奸’写成了‘歼’,老师还帮我纠正”。
时间来到1980年。除了“被强奸”者的否认之外,更多的当事人浮出水面。根据律师对曹静安和贺恩莲的笔录材料,两人均承认在找女同学谈话的过程中有追逼和引导。
贺恩莲于1980年9月4日,手写了《回忆当时法办汪康夫的情况》说明,并在文末表示,“对汪的问题复议有必要,请组织考虑”。
关于为何找上汪康夫?两人均未直面回答。贺恩莲说:“65年冬66年初,社教工作组在学校开始从经济领域清理,是清思想,当时社教工作组听到反映,汪在女同学面前,有点情况。”
贺恩莲和曹静安分别找了女同学谈,贺恩莲说,“有一次社教工作组的同志还跟我说,曹老师的谈话要快些。”贺恩莲记得,学生当时没有写过检举材料,“只叫我和曹老师写检举材料”。
贺恩莲说:“我认为当时社教组对这个问题过于敏感,主要是前两年,有个姓段的老师因奸污女学生被处决。”曹静安亦在笔录中提到,“我们在问话的时候,由于前面发生了段桂元之事,所以抱着对学生负责的精神,语气是比较严。”
在这封手写的说明里,贺恩莲还提到了一条不容忽视的信息:“查汪的问题主要是社教工作组,好像公安机关没有派专人协助我们查此问题。我们调查的过程中是否都符合调查手续,我们从未做过这些工作,办事可能也会又误差。”
莲花县人民法院在1980年末开始复查,询问了原来判案的法官。这位法官也承认,当时就发现了与学生谈话的老师存在诱逼方式、没有对认定被强奸的两名女生进行检查等问题。这给了汪康夫希望,他白天忙着工作,晚上就点起煤油灯,在一团昏黄的光晕下写申诉信。
1986年,在汪康夫接近6年的努力下,吉安地区中院与检察院决定联合展开调查,并在同年发布调查报告。这份调查报告称:办案程序不正常。当时女生年龄已较大,如能说出真实情况,事实真相是可以查明的。此人(汪康夫)出狱后一直申诉不止。认定无证,否认无据,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以现有证据难以认定强奸罪。建议撤销原判,予以纠正。
但在1987年,吉安地区中院却再次驳回了汪康夫的申诉。法院认为:“原一、二审判决认定的犯罪事实是经过反复查证核实的”,而女同学的回信是“有些被害人在你多次纠缠下,写信否认原检举。这是经过你的串通所为,串供活动是非法的,‘证据’是无效的”。
1995年,默默支持多年汪康夫伸冤工作的母亲,溘然离逝,汪康夫陷入悲痛当中。
直至1999年,汪康夫又迎来了一丝希望。在坚持给江西省高院寄出多份申诉状后,该院通过信访转办函把案子转交给了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西省高院在转办函中写到,认定汪康夫强奸没有事实根据,没有被害人的控告、笔录、陈述。但到了2000年,萍乡市中院驳回了申诉。
汪康夫心有不甘,继续申诉。2004年,萍乡中院又将案子转给了吉安中院。法院的工作人员告诉他,“你的案子我也清楚,可是我不是包公,也没有尚方宝剑。”
随后,吉安中院将汪康夫推向省高院。而省高院一直未回复。直到2016年,江西省电视台的记者率先发布报导后,引起了舆论关注,当初三份调查报告中的细节也被揭开。
首先就是午休时间内的“强奸”,根据李利元和李新恩的回忆,午休时间所有同学都是在教室内趴在桌上休息,那时男女混坐,同学进进出出,还有老师巡视。报告中描述汪康夫会藉着午休对女同学进行“猥亵”,以常理判断完全不可能。
更加吊诡的是,调查报告中连女生的名字都有差错,“刘美娇”被写成了“李美娇”。诸如此类的错误不在少数,比如,报告称汪康夫利用教学生游泳的机会对女生进行“侮辱”,可事发却在上半年,以江西的气候而言,当时的气温连游泳的机会都不存在。
女同学李莲新记得,当时曹静安老师一脸严肃地问:“汪康夫是不是对你怎样怎样了?”她站得直直的,一遍遍回答,“没有”,“没有”。可是在曹静安威胁“不交代就别想回家吃饭”之后,她害怕起来。
也有女同学在被逼迫下写完材料后,碰到了班上的其他女生,就互相安慰,等公安局来了说实话就行了。但是在这短短的几句交谈后,女生们再也没有互相讨论过这件事。
女同学贺莲玉记得自己被迫写下那些材料后,心里不太好受,总觉得做错了事情。她找到了曹静安老师,想要纠正自己写下的内容,只得到“你去找公安说吧”的回复。
她们很快就毕业了,有人上了初中,有人辍学了。有的忙着劳动挣工分,有的当红小兵。她们不知道自己“交代”的材料,后来成为老师“犯罪”的证据。
李利元在2016年和汪康夫重逢后就一直挂念着为老师平冤的事,2019年在李家祠堂祭祖时,遇到小学同班同学李新恩,他对李新恩讲起了汪老师的遭遇,交谈过后,他们想要帮老师一把。
2020年4、5月,他们一起走访了当年被认定为“受害者”的女同学们,商议之下女同学们亲笔写下了当年被老师们叫去问话的真实情况,以及对于老师人品的担保。
在这些情况说明和证明信后面,女同学们署上自己的名字和日期,当事人之一的李莲新还写下了自己的电话和身份证号码,按上了手印。
有了受害者们的“集体翻供”,又有法院与检察院的重新调查结论,汪康夫觉得,自己沉冤昭雪的一天就要来了。
2020年5月27日,江西省检察院通知汪康夫称依法受理他的申诉,承诺三个月内给他答复。然而,两个月后,检察院又以一纸以“案卷调取不到”为由下发了《中止审查通知书》。对此,检察院负责此案的姚检察官解释称,“目前存有此案卷的法官正在住院,案卷保存在保险柜中不方便取出。历史遗留案件可能因档案管理不当很难恢复原貌,但调取案卷后会认真审查此案。”2021年3月,汪康夫两位代理律师见到了江西省检察院的检察官,仍未能调取案卷。
汪康夫不明白,他委托的律师2005年就曾调取过卷宗,至今他手头还有复印卷,为何检察院却无法调取?他害怕这一“中止”,对他而言变成“终止”,毕竟他已到人生末年。
2021年4月26日,江西省检察院下发了《刑事申诉结果通知书》,通知书显示:本院审查认为,一审二审判决认定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充分,处理适当。申诉人汪康夫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现予审查结案。
汪康夫不愿意就此放弃,“我就觉得这个案子一定会解决,只要法律存在一定会还我一个公道。”他向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去了申诉信。8月10日,他收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信息,要求补充材料,这意味着事件被看到了。21天后,最高检回复了:材料收悉,正在审查中。
9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短信回复:经审查,符合我院受理条件,我院依法受理。汪康夫开始怀着希望开始新一轮的漫长等待。
“我只活了24年”
如今,汪康夫和75岁的老伴周三英生活在江西省莲花县下辖的村庄。他们的房子周围杂草丛生,往远处望去则是空旷的田野。不久前捡回来的两只橘色小奶猫始终围聚他们身边,一到饭点便争先恐后地跃上长凳。
和汪康夫初次见面地点是条狭长且弯曲的村道,路灯很暗,汪康夫站在村口的祠堂,迎接着汽车散射的远光灯。他第一眼看上去像是从百年的照片里走出来的人,带着时不时望向你背后的、犹疑的眼神。
采访约莫在晚上10点半开始。这个清癯而寡言的老人点上烟,他的脸棱角分明,白发分向两侧,一对眼极亮。汪康夫说,“人生两半,我只活了24年。白来人间走一回。除了童年和教书的7年再无其他,现在谁还把你当人看。生活里只有申诉、上诉,再申诉、上诉。”
李利元说,“我都觉得苦,汪老师小时候家里成分不好,也没有什么快乐,十年牢狱出来后就一直搞案子,等于他就活了教书的那7年,什么生活都没了。”
在那个风雨飘摇的岁月,汪康夫像一个小心翼翼的船夫,带着一家人“含羞忍辱”地生活。他和周三英育有三个女儿,一个儿子。除了小女儿考上了江西农大,其余的孩子都未能完成学业。
大女儿金凤上高一时,弟弟汪许健升入初三,家里实在无力负担4个孩子读书,成绩不错的金凤主动提出退学。周三英不让,准备再去借钱,最终没拗过女儿。虽然金凤外出打工后,家里条件改善了不少,但女儿的辍学成了汪康夫和周三英长久的遗憾。
几个女儿都已不记得,自己第一次知道父亲的心结是在什么时候,只有儿子汪许健还有些印象。那时他大概上五年级,一次上家中阁楼找东西,翻到一大叠薄脆泛黄的纸张,铺满工整的蓝黑色字迹。那是汪康夫经年累积的申诉信底稿。
周三英不识字,也不懂那些抽象的名词。在她看来,丈夫的污名不只是他自己的,还是整个家庭的,每个家庭成员都有责任为洗刷它而努力。“如果我们在世时没有结果,还要让孩子们继续申诉。”
采访之后的第二天,汪康夫带着我在村里走着,路过石市小学时正巧遇上现任校长。他曾经是汪康夫的学生,后来又成为了汪康夫的领导,他拼凑起了汪康夫出狱之后的代课生涯。
据校长介绍,汪康夫常年占据着吉安市教研评选的第一、二名。因为教学成绩出色,县教育局曾想要调他到县城里的小学做代课老师,他拒绝了。一是因为自己顶着“强奸犯”这个帽子,二是当初小学只给他每月多加2块钱,报销一次回家车费。“这些钱,真的不如在家里种田的收入。”1985年,汪康夫还在全县教学评比中获得“小学语文最佳一堂课”一等奖,教育部门嘉奖他去了北京旅游。
校长说:“他就是主要受到当年历史环境的影响,当年几多的错案冤案,我们都是些小人物,又能奈何。”
代课老师的工作,汪康夫一直干到2013年。偶尔回忆过往,他也会为自己被摧毁的前途遗憾,1959年从莲花中学毕业,同年接到教育通知开始教师生涯,本应是令人羡慕的人生,却变成现在这般模样。他说:“我对社会没有任何愧疚,就是觉得对不起父母和孩子。”
他在日记中写道:全家节衣缩食供我申诉,孩子们连冬天的鞋子都没有,母亲、妻子有病也只好拖延不治,要说我有罪,这才是我的罪啊!
当年和他一起在琴水小学任教的老师们,后来有的调去了省城,有在地区从教的,最不济的也在县城当了小学校长。那原本应该是属于汪康夫的人生,“我真的不能够落到这样的下场,一事无成”,他又重复了一遍,“一事无成啊,我本可以培养所有孩子上大学,家庭也不会这样”,他接受得了清贫,只是无法面对小城里的龃龉。
和他走在村里,仍能见到当地村民一丝微妙的表情变化。村口小卖部的老板会热情张罗,“要帮他平反啊。”也有人惋惜他教了一辈子的书,却落得如此下场。可一旦与邻里发生口角,对方还是会毫不留情地骂他“强奸犯”、“劳改犯”。
他对许多记者都提过“造房子”的故事。此前汪康夫家建新房时,因为修后门和水管的事和邻居起了争执。在争吵中,这个本来还是他同事的邻居脱口而出:“你想想你自己的身份”。汪康夫无言以对,低下头走开。
清白是他唯一要的体面
采访的最后一天。
早上6点,汪康夫往自家的菜地走去,准备清去菜地里的杂草。“我没什么心愿了,只希望最后还我一个清白,你们尽可能地帮帮我。”他说。
在地里劳作一个多小时后,我们回到家坐下,老伴周三英端来凉水。汪康夫开始了一天的生活,先是吃药。常年申诉压力和年岁的增长,他落下了不少毛病,在冠心病、肾结石和胃病的折磨下,身体已然变成了一个战场。
一会儿,他拿出一叠书和自己的案卷资料。申诉一次次被驳回,汪康夫总觉得是自己哪里没写清楚,一空下来就反复修改那些已经陈述过上百次的说明。
写累了他就翻看《读者》,他喜欢看“悦读”板块——你看,这个说的多好。新任书记请教纪检工作如何把握尺度。老书记说,简单!就像煮汤圆,自己漂起来的你就捞,沉在底下的别瞎搅和!
他热爱文学、喜欢有幽默感的鲁迅,他准备等自己的冤屈洗清后,写一本回忆录,写写自己前几十年、作为卷入历史洪流中的小人物的故事。
现如今,他已经79岁了,“哪一天不在了都不知道”,他说。他只希望自己有一个体面的句号。周三英不会说普通话,只能让汪康夫代为转达,“没有就是没有,就要坚持到底。”
2020年8月8日,汪康夫在小女儿珍珍的帮助下,注册了微博,用来对外沟通案件进展,同时感谢每一位关心事件的网友。
即便当初的他深陷囹圄,申诉屡遭驳回,甚至上访被劝退。汪康夫仍然坚信司法公正,他说:“我相信法律是公平的,是公正的。当初是主观因素决定,现在是靠司法体制来决策的”。他相信法律会让真相拨云见日,到时候可以挺着胸脯告诉大家,“我,不是强奸犯”。
后记
本文发表的前一天,汪康夫因冠心病发住进医院。大女儿金凤陪在她身边,她说:“我们知道该支持他,但是看到他现在身体这样还在继续搞案子,真的希望他放弃,身体熬不住怎么办。在那个年代,太多不可预测了,活着和健康比什么都重要。”
病中的汪康夫请女儿帮忙发了一条微博:今日冬至,身体不佳住院。愿这个寒冬早日结束,期盼春天的来临。漫长的申诉,至今还是等待,何时才能盼来光明?恳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加快办理进度,我已等不起。最后祝大家冬至阖家欢乐!
最近正好在看上海故事的毛時代,那些污辱女知青的幹部,有人像他一樣被判刑嗎?
感受到那種難過、壓抑,很佩服他的堅持,希望早日平反。
「交代」是正字,「交待」是以訛傳訛的錯誤
这条村的人真是坏透了啊,就算嘴上说支持平反,一但有利益冲突就毫不留情的把他往死里踩
文革冤案至今未平,“革命小將”們就復活了,一個個想當什麼正義使者,藉著民族情緒用舉報給自己貼金……居然還被稱作”吹哨人”……
十足十卡夫卡的審判
看的太难过了,到底拖延这个案子平反的因素是什么,哪怕是这个因素有朝一日能让老人知道吗。。
@kes 这个事情在内地报道很多,希望他能等来改判。
不忍卒读,不看了
好可怕,中國好可怕……………
懇請大陸網友將文章轉發開去。
還他一個清白。
如果在台灣老早就平反
想起滿永的 身份的恐懼。
現今法官是擔心駁回原判會觸及曾經前輩的逆鱗嗎?也不知中國是否有案件追溯期,只怕屆時會輕飄飄一句追溯時效已過期而回絕任何申訴可能。
这件事当时在微博也引发了较大的转发量,很多人都知道,希望正义来临并祝福汪先生身体健康。
只可以講選擇大於努力,他父親初時未逃往台灣即決定了家族的命運。
几个法官随手驳回一个案件,耽搁的就是别人的一辈子。
汪老师读书人的性格让他在教学领域获得成功,但是经历了四清文革却依然对中国法制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只能惋惜他被时代洪流裹挟,生不逢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