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难以被冷静地对待。
2021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正式实施,其中新设了关于“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
民法典婚姻的家庭编中,第1077条规定了协议离婚的流程:“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这意味著“离婚冷静期”实行之后,“协议离婚”的时长延长为一个月到两个月不等。此外,婚姻登记机构将不再受理因胁迫结婚而请求撤销婚姻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