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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妇女权利工作者冯媛:大陆《反家暴法》四年,女性为何还是维权的牺牲者

“不作为看上去是基层的问题,实际上是整个系统。”

2016年3月31日,河南省周口市,亲人在因家暴死去的姐姐照片前哭著。

2016年3月31日,河南省周口市,亲人在因家暴死去的姐姐照片前哭著。摄:Giulia March/The Washington Post via Getty Images

端传媒记者 符雨欣 发自香港

刊登于 2020-12-14

#反家暴

11月25日国际反家庭暴力日前后,中国首部反家暴法的推动者、目前公共领域最为活跃的女权行动者之一冯媛很忙,在业界、学界与媒体对家暴的讨论中,她常常在被邀请的名单上。反家暴法自2015年订立、2016年始实施,20年前,冯媛是其中一位呼吁制订这部法律的领头人,自下而上推动立法15年。2014年她共同发起“北京为平妇女权益机构”,在反家暴法终于立法成功后,转以监督的角色,每年主笔发布民间对该法的唯一一份专业监测报告,今年是第四年

“反家暴”随著立法进入大陆的法治话语,然而今年9月,舆论还是被一件惨案震惊:四川九零后藏族网红拉姆,被屡有家暴前科的前夫唐某浇汽油烧伤,抢救16天不治身亡。唐某闯入施暴的瞬间,她的粉丝们通过直播目睹悲剧发生,就住在家楼上的拉姆父亲和姐夫也来不及阻止。医生后来发现,拉姆除全身90%以上烧伤外,身上还有六、七处刀伤,额头上另有一刀。当日唐某被警方控制,12月10日四川省金川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到现在,这家人被火烧毁的房子还没修好,家里仅余的父亲、大女儿和女婿,住在临时搭建的简陋棚子里,拉姆离世仍然是他们难以接受的事实。

拉姆遭受家暴超过8年,早期隐忍,中途才慢慢与母亲和姐姐卓玛说起,后期曾离婚两次,期间被唐某用两个儿子胁迫复婚,她曾向当地警方和妇联机构求助。反家暴法中对警察、法院、村居委会、妇联等机构规定了明确的法律责任,也设计了可由警方发布的告诫令、法院发布的人身保护令等基础的法律手段。但报导指,“拉姆找了公安局,公安局说无能为力,她又去找了当地妇联,当时接待她的人不屑一顾⋯⋯后来卓玛为妹妹与唐某吵架而被打,警方做了询问,之后就放唐某走了。”

妇联

妇女联合会,简称妇联,成立于1949年3月,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国性妇女组织。主要负责代表及捍卫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维护少年儿童权益。全国妇联主席一般兼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列席国家领导人。

这样原始、粗暴的暴力伤害事件,让人再次关注起法律对家暴受害者的保护到底足不足够的问题。许多矛头指向一线渎职。昨天,刑法学者曲新久在北京中央电视台法治节目《今日说法》中委婉指出,法律希望达到的强度与具体的执法力度之间,还有相当的一段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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