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本文为作家戴晴应端传媒之约而作。作者为中共元老叶剑英的养女,曾担任《光明日报》记者,在三峡工程酝酿早期便提出质疑,六四事件后曾被捕入狱,近期出版《邓小平在1989》
昨晨,微信里收到前总理“走掉”的消息。那帖子抬头便是——“好消息……”转发之后,不少心怀悲悯的朋友温和抗议:再怎么着,也不能这么说吧?
笔者跟帖解释:统而言之,或可依照人类天性物伤其类。但此刻走掉,对他本人的确是好事,因为以生命之结束,躲掉了问责——任何正常社会都无法规避的问责。
此刻走掉,对他本人的确是好事,因为以生命之结束,躲掉了问责。
什么责?罪责。
对官员罪责的追索,需要法制支撑,需要专业团队扎实调查。而今,在笔者纳税的国度,这两项都不具备。作为前总理治下公民,这里只在有限的篇幅里,给出些许印象与证词,供后世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