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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和均:“腾鸟换笼”的台湾公投法修正

民进党把明明可以透过事先演练的选务所排除的缺失,一股脑地卸责给公投制度,透过恶意的修正,使其不再能够有效运行,实质瘫痪公投制度,侵害台湾人民手中原有的民主。

2018年11月24日,市民在台北的票站投票。

2018年11月24日,市民在台北的票站投票。摄:陈焯煇/端传媒

刊登于 2019-06-22

#纪和均#评论

六月以来,华人两岸四地、甚至全世界的焦点都放在香港政府试图透过修改1992年以来的“逃犯条例”,进而造成百万港人上街抗议,希望保持香港特区自治生活方式。台湾的民进党政府,上至总统蔡英文、下至专职两岸事务的大陆委员会,以及民进党中央,也纷纷批评中国大陆当局与香港特区政府不尊重港人自治与人权保障。

就在府院党与其外围组织高举落实民主与保护人权的大旗时,6月17日,台湾的立法院在民进党团的多数优势下,只用了三个小时,便通过立法委员蒋絜安领衔的民进党党团版本的“公民投票法”的修正条文(以下简称蒋版公投法修正案)。

两年半内两修公投法

新公投法修正通过后,舆论哗然,在野国民党与亲民党,以及数个民间团体,均对于此次民进党利用人数优势匆促修法,提出严厉批判,特别是距离前一次2016年12月12日才修正公投法,不过两年半的时间。

新公投法修正通过后,舆论哗然,在野国民党与亲民党,以及数个民间团体,均对于此次民进党利用人数优势匆促修法,提出严厉批判。

前一次民进党主导修法的最重要理由,是破除“鸟笼公投”,让公投能够真正地落实,让人民的创制、复决权真正属于人民。当时修正重点共有二项:第一,废除公投审议委员会,回归中央选举委员会形式审查公投案是否符合公投法的规定。第二,公投程序中有关门槛的降低,有三点修正,第一是提案人数由原来的千分之五改为万分之一,也就是由 9 万 3,915 人改为 1 万 1,878 人;第二是连署人数由本来的 5%降为 1.5%,由原来的 93 万人降为 28 万人;第三是通过的人数由原来的 939 万变为 469 万,也就是维持公民人数的四分之一,公投案就可以通过,这才能让公投真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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