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十二月,灰蒙蒙的旺角下午,我努力扮演在地导游陪到访香港的朋友乱走。忽然他提声大叫:“就是那个声音!”什么声音?“那个叮叮叮叮的声音,我一直搞不懂是什么。”那一刻我们在十字街头等交通灯转色,我大概猜到他在说电子鸡:“你是说这个为盲人设计的过马路指引铃声吧?”他点头。可这是他第一次来,怎么会一直搞不懂呢?他解释:“还不是《热血无赖》(Sleeping Dogs),我打了很久,一直搞不清这该死的叮叮叮是什么。”
我也玩《热血无赖》——可能玩得太久,不过我从未注意到游戏里有这铃声。或者是因为平日听得太多,已经免疫?四舍五入,算来我已在香港十五年,这里依然是世界上最有趣的地方。而我从不以“本地人”、“香港人”自居,虽然我早就相信比起我过了半生的美国,香港更像我的家。
前几天有个六岁的小朋友问我,英文里“房子”(house)和家(home)有何区别。我告诉他,房子是一个东西,一个物件,家则是一个想法,一个脑中涌现的主意。一套公寓称不上美国人口中的房子,但它可以是一个家。香港,对于760万生活在此的我们而言、对于每年造访此地的7千万游客而言,是一个地方;但,对于世上的其他人来说,香港是一个想像。在真实与想像之间,栖居著人们口中的香港。我住在香港这个地方,但我来到这却是因为“香港”这个主意。和很多人一样,我通过电影认识香港。我见证过1970年代李小龙的世界巨星时代,在1980年代的美国有线电视网看各种“功夫剧场”(Martial Arts Theater),还有1990年代活跃在午夜电视频道打枪的黑衣周润发。
2005年我搬到这里,当时我想,如果世上还有比香港电影更刺激更有意思的地方,那应该就是生产这些电影的城市本身了。我是幸运的,大部分香港电影的信徒可能一生也不会来一次。我总和这些人推荐《热血无赖》,说这是他们能够参演的最厉害的香港功夫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