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来邮,问会否写篇文章,谈论关于英国《金融时报》驻香港记者马凯被拒进入香港的事件。心里的即时反应是“有点难”,因为平时写的多是分析性的文章,但马凯先不获香港特区政府为他的工作签证续期,后来又被拒绝以旅游签证入境这件事,做法直接而粗暴。当事情不合理到一个地步,反而好像没有甚么需要仔细分析的地方,真的要分析,要讲的都是很多人已经说过的基本道理。
但想想,就算没有甚么新意,有些理念还是得重复地讲;再想想,现正参选香港立法会地方选区补选的前记者,之前公开回应事件,强调记者要“尊重事实”,称目前没有证据证明事件跟新闻自由有关。面对著这回应,笔者不妨借题发挥,谈谈关于“事实”的问题。
马凯事件当然与新闻自由有关
社会的确需要证据,需要的是能说明事件和新闻自由无关的证据。
直截了当地说,马凯事件当然涉及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的问题。一位新闻工作者失去了在香港工作以至旅行的权利,表面上已经是新闻工作受到限制,除非有非常强而有力的理据说明这限制合理,又或者有明确的证据指出这事与该新闻工作者的职业身分无关,否则,大众和媒体难免有所疑虑,疑虑既在,就不能说有“充份的自由”。换句话说,社会的确需要证据,需要的是能说明事件和新闻自由无关的证据。
在马凯事件上,无论是签证不获续期抑或是后来不能入境,政府都没有给予明确解释,更不要说甚么证据了,官员只是不停在口头上强调事件与新闻及言论自由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