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深度逃犯条例

叶静伦:香港街头的“阵地社工”,如何突破“社工只是做爱心”的刻板想像?

“阵地社工”的出现并非偶然,而是源于一部分香港社工长久坚持的价值观:“为人民维权,不为政府维稳”的集体意识和觉醒。

2019年7月1日,示威者在湾仔与警察对峙,社工许丽明在示威者前,将警察分隔。

2019年7月1日,示威者在湾仔与警察对峙,社工许丽明在示威者前,将警察分隔。摄:林振东/端传媒

特约撰稿人叶静伦 发自台北

刊登于 2019-09-15

#社工#逃犯条例#香港

7 月 27 日,23 岁的香港社工刘家栋左手高举社工证,在抗争现场被警察逮捕,随后被拘留在病房 64 小时,但他心里想的是其余被控“暴动罪”的 44 名抗争者。8月31日,另一名社工陈虹秀亦在抗议现场被捕,遭警方控以“暴动罪”,她在9月2日下午获准保释。在随后于法院外举行的记者会上,陈虹秀关注的焦点仍是自己被拘留的 40 多个小时内,其余被捕的青年抗议者所受到的羞辱和无理对待。

6月12日晚上,反修例抗议初起,警方祭出武力镇压,陈虹秀便决定要与“香港社会工作者总工会”(社总)的同工一起筹组“阵地社工”。“阵地社工”除了驻守冲突警戒线,也游走留守范围,保障示威者被警察搜身时的权利,同时预先教育示威者被捕后需面对的程序,万一有人被捕,社工亦会提供法律支援。截至 21 日,已有逾 40 名注册社工加入。招募表单上写明,他们希望可以变成“好像 First Aid 或记者的特定身分,于冲突现场或警戒线监察警方使用警力的状况及平衡现场气氛”。

社工之所以有能力在对抗前线冷静自持,一方面因其专业训练使其熟悉沟通与游说技巧,二方面有些社工长期从事更生人、家暴个案、戒毒或青少年服务等,平日工作上已频繁面对警察,不像一般人见到警察容易紧张慌乱。

此外,“社工证”虽然不是一个“不会被打”的保证,但在此次反修例运动的多次警民冲突现场已足以成为一个身分识别,就像记者和救护员一样,在警察还未“杀红眼”时,能被视为一个有别于抗争者的、“正在执行工作”的群体。只是如今警力与镇压力度升级,大型冲突现场血溅四处、无人有余力对话时,往往已难有阵地社工发挥之处,仅能在较小型的区域抗争中协力前线。随著刘家栋与陈虹秀被捕,也意谓著“社工证”的现场效力逐渐不被警方所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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