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物

《缅甸岁月》选读:白人殖民者与他的缅甸情妇

他以赌博、追女生、窝在房间里看小说、酗酒、和缅甸情妇厮混,排遣看不到未来的苦闷。

2015年10月14日,缅甸仰光夜间,一名妇女坐在玛哈班都拉花园独立纪念碑旁边的一座雕像旁边,样子被手机屏幕照亮。

2015年10月14日,缅甸仰光夜间,一名妇女坐在玛哈班都拉花园独立纪念碑旁边的一座雕像旁边,样子被手机屏幕照亮。摄:Brent Lewin/Bloomberg via Getty Images

端传媒编辑 欧佩佩

刊登于 2017-11-08

#旅行#缅甸

英国作家乔治.欧威尔以《1984》与《动物农庄》等讽刺极权主义的小说,成为世界文坛的经典之作。但欧威尔在他的第一本小说《缅甸岁月》里,以自身形象刻画了一个“鲁在缅甸”的青年弗洛里,他以赌博、追女生、窝在房间里看小说、酗酒、和缅甸情妇厮混,排遣看不到未来的苦闷。

现实中的欧威尔到底有没有缅甸情妇已不可考,但这位19世纪初期为大英帝国效力的白人小鲁,在缅甸当了五年警察后,突然离职,遁入欧洲社会底层。20年后,他发表的《动物农庄》与《1984》等作品震撼欧洲,至今仍在西方世界拥有巨大影响力,同时预言、印证全世界,包括亚洲在内的极权国家。

让人好奇的是,近百年前的那位又宅又鲁的乔治欧威尔,到底在缅甸经历了什么?阅读《缅甸岁月》这本带有自传性意味的小说,或许能让我们窥知一二。

同时,端旅行也邀请你与独立记者阿泼一起上路,造访仰光、曼德勒、卡塔等地,透过欧威尔的生活足迹、所思所见,深入认识缅甸这个既亲近又遥远的国家。

以下摘自《缅甸岁月》,获“联经出版”授权刊出。

《缅甸岁月》

出版时间:2017年10月
出版社:联经出版
作者:乔治.欧威尔
译者:游懿萱

柯斯拉轻轻地把茶盘放在桌上,接著走到床边搔搔弗洛里的脚趾头。根据他的经验,这是唯一能让弗洛里醒来时不带起床气的办法。弗洛里翻身骂了几句,把头埋进枕头里。

“我的天啊,四点的钟声已经响了,”柯斯拉说。“我带了两个茶杯过来,因为那个女人说他要过来。”

那个女人是弗洛里的情妇马拉美。柯斯拉总是叫她那个女人,以表示他的不满。他不满的不是弗洛里有情妇,而是马拉美对屋子里一切的影响力。

“今天傍晚要打网球吗?”柯斯拉问。

“不打,太热了,”弗洛里用英文回答。“我不想吃东西。把这堆东西送走,拿些威士忌过来。”

柯斯拉完全能够听得懂英文,只是不会说而已。他拿了一瓶威士忌来,以及弗洛里的网球拍。原本他把球拍斜靠在床对面的墙上,好像暗示著什么一般。就他看来,网球就像所有英国人有意去做的神秘仪式,柯斯拉也不喜欢看到他的主人在傍晚闲闲没事做。

弗洛里带著嫌恶的表情将柯斯拉送的吐司与奶油推开,但在茶里倒了些威士忌,喝下之后便觉得舒畅多了。他从中午就睡到现在,整个头和全身骨头都在疼,嘴里有种烧焦的纸的味道。他好几年来都没好好享用过一餐了——面包是由扇椰子发酵而成的海绵状物品,尝起来像是做坏的小餐包,奶油是罐头食品,牛奶也是,除非当时正好有牛奶商送来稀稀的灰色饮料。柯斯拉一离开房间,外面就传来凉鞋拖行的声音,一位缅甸女子用尖锐的声音说:“我的主人醒了吗?”

“进来吧。”弗洛里没好气地说。

马拉美进了门,在门口踢掉了红色的漆面凉鞋。她获得能够共饮午茶的殊荣,但不能和他共进其他餐点,更不能在主人面前穿著凉鞋。

马拉美是位二十二、三岁的女子,约有五呎高。她穿著淡蓝色的隆基,上面绣著中国的缎布,以及硬挺的白色平纹印基,上面还悬著几个金色的小盒子。她盘在头上的黑色发髻有如黑檀木,上面缀著一朵茉莉花。她娇小纤瘦的身子亭亭立著,仿佛树上雕刻的浅浮雕,没有明显的凹凸轮廓。她像尊洋娃娃,椭圆而文静的脸蛋闪著黄铜般的光芒,还有著一对凤眼,是尊带有异国风情的娃娃,又美得出奇。一袭檀香与椰子油的气息随著她一起飘进房里。

马拉美走到床边,坐在床缘上,突然伸出双手环抱著弗洛里。她用扁平的鼻子嗅著他的脸颊,那是缅甸人特有的方式。

“主人今天下午怎么没叫我来?” “我在午睡。天气太热了,不适合做那种事。” “所以你宁可一个人睡,也不愿意和马拉美一起睡?那你一定觉得我很丑啰!主人,我很丑吗?” “走开,”他说,同时推了她的背一把。“我这时候不想要。” “那至少用你的双唇碰碰我吧。(缅甸文当中没有“亲吻”这个词。)所有的白人都对他们的女人这么做。” “那就这样了。现在让我一个人静一静。拿些香烟过来,给我一根。”

“为什么最近你不想跟我做爱?啊,两年前和现在完全不同!那时候你多么爱我。那时候你送我从曼德拉买的金手镯和丝质隆基当礼物。现在你看看”——马拉美伸出穿著平纹棉布衣的纤细手臂——“一只手镯都没有。上个月我还有三十只,现在全都拿去当了。我怎么能不戴手环上市集,又怎么能一再穿一样的隆基?我在其他女人面前都抬不起头了。”

“妳把手镯拿去当是我的错吗?” “两年前,你会帮我把手镯赎回来。啊,你现在不爱马拉美了!”

她再次环抱著他,亲了他一下,那是他教她的欧洲礼俗。她的秀发间飘出一阵混合了檀香、大蒜、椰子油、茉莉花的味道,这种味道总是让他牙齿打颤。他心不在焉地将她的头压回枕头上,俯视著她奇特而年轻的脸庞。她有著高高的颧骨,细长的眼睑,小巧却分明的唇形,还有一口皓齿,像猫一般的牙齿。两年前,他付了三百卢比给她父母,把她买来。他开始抚摸著她褐色的颈项,有如从无领隆基长出的光滑纤细麦杆。

“妳爱我只是因为我是有钱的白人。”他说。 “主人,我爱你,爱你更甚世界上的一切。你为什么会那么说?我难道不是一直对你死心塌地吗?” “妳有个缅甸情人。” “呃!”马拉美假装打了个寒颤。“想想他们可怕的棕色双手碰我的样子!如果有缅甸人碰我,我宁可去死!” “骗子!”

他把手放在她的胸部上。马拉美自己其实不喜欢这样,因为这样会让她意识到胸部的存在——理想中的缅甸女人应该是没有胸部的。她躺著让他予取予求,相当被动,但也相当愉悦,她微微笑著,像一只任人抚摸的猫。弗洛里的拥抱对她来说没有任何意义(柯斯拉的弟弟巴裴才是她的秘密情人),但他漠视她的拥抱时,却也让她很受伤。有时候,她甚至会在他的食物里下春药。她爱的就是这种情妇的慵懒生活,以及盛装到家乡的村里夸耀自己是“波卡道”,也就是白人的妻子。她努力让所有人相信自己是弗洛里的合法妻子,包括她自己在内。

弗洛里完事之后立刻转身离开,浑身疲惫而羞愧,只是静静地躺著,左手遮著自己的胎记。他做了羞愧的事时,总是会意识到自己的胎记。他一阵作呕,将头埋进枕头里,潮湿的枕头还有些椰子油的气味。天气热到不行,室外的鸽子依旧不停咕咕叫著。一丝不挂的马拉美斜靠在弗洛里身旁,从桌上拿起柳条编成的扇子替弗洛里缓缓搧著风。

现在她起身著装,点了一根烟,接著又回到床上,坐下来开始抚摸弗洛里赤裸的肩膀。他的白皮肤对她有种吸引力,有些奇异,又赋予她力量。但弗洛里扭动著肩膀把她甩开。这时候的她只会让他觉得恶心和害怕。他只想让她离开自己的视线。

“出去。”他说。 马拉美把嘴里的烟拿出来递给弗洛里。“主人为什么每次和我做完爱之后就生我的气?”她说。 “出去。”他又重复了一次。

马拉美继续抚摸著弗洛里的肩膀。她一直不够聪明,没学会在这时候让他独处。她相信淫荡是种魔法,让女人拥有驾驭男人的神奇力量,最后就能让男人变成半痴呆的奴隶。每抱一次,就削弱弗洛里的意志几分,让魔咒变得更强——她是这么想的。她挑逗著他,要他再来一次。她放下香烟,用双臂环绕著他,想要将他转过来,亲他别过去的脸,责备他的冷漠。

“走开,走开!”他生气地说。“你去我短裤的口袋里找。里面有钱。拿了五卢比就走吧。”

马拉美找到一张五卢比的钞票,将它塞进印基的胸口里,但她依旧不走。她在床边来回踱步,烦著弗洛里,最后让他气到跳起来。

“滚出房间!我叫妳出去。完事之后我就不希望妳在这里。” “这真是和我说话的好态度啊!你对待我的方式就好像对待妓女一样。” “妳就是。给我滚,”他说,同时推她肩膀一把,把她推出房外,把她的凉鞋也朝她身后踢去。他们每次见面多半都是以此作结。

端旅行将于2017年12月30日-2018年1月5日推出缅甸深度游,邀请独立记者阿泼同行,循著英国作家乔治.欧威尔(George Orwell)在缅甸生活的足迹,行经仰光、曼德勒、卡塔等地,探寻他笔下《缅甸岁月》中那个如今看似开放民主,实则暗藏各式束缚的缅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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