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深度being queer

在澳门贫瘠的公民社会土壤中,他如何栽种彩虹?

澳门曾有机会成为同志婚权里程上的“亚洲第一”,但性别教育几近空白,公民意识薄弱。澳门彩虹创办人林嘉龙如何让彩虹在这块土地上发芽?

2013年的国际不再恐同日,澳门彩虹在澳门地标大三巴前办的彩虹快闪。

2013年的国际不再恐同日,澳门彩虹在澳门地标大三巴前办的彩虹快闪。图:受访者提供

特约撰稿人 萧家怡 发自澳门

刊登于 2017-11-05

#LGBTQIA

10月28日,来自20多个国家共12万3千人在台北凯达格兰大道举行了一场亚洲最大的同志游行;几日后,香港击败华盛顿等对手,得到2022年“同志运动会”主办权,成为首个主办的亚洲城市。有没有想过,如果历史轨迹抖动一点点,澳门或许也是一个“亚洲第一”?

今年5月24日下午4时,台湾司法院宪法法庭宣布现行《民法》未保障同性婚姻有违宪法,应在两年之内修正或制定相关法案,就这样,台湾在同志婚权的里程上成了“亚洲第一”,但或许没多少人知道,这个“第一”之名,曾经有望出现在澳门这小城。

让我们把时间线拨回2013年3月28日,澳门直选议员高天赐向立法会提出一项题为“同性民事结合”的法案,假若当时法案获得通过,澳门就会成为亚洲第一个认可民事结合的地区。机会这么近,结果却是那么远:1票赞成(高天赐)、17票反对、3票弃权,被大比数否决,“第一”无望。

然而,澳门同志运动的起点,或许还比这个法案还早。2011年的《预防及打击家庭暴力法》(简称《家暴法》),社工局将同性同居剔出《家暴法》保障范围,催生了以后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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