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美国电影大亨哈维.温斯坦(Harvey Weinstein)这样大型、指标性的案件,一被广泛报导,都会引发社会讨论,也有越来越多人愿意关心性别平等教育的重要,承认强暴文化造成的问题,以及反思这个社会养育及肯定男性特质的方式,是如何造就出惯犯、造就出无视女性意愿与情欲表达的文化;甚至在暴力发生之后,仍存在责怪被害人,而家族、组织仍意图息事宁人的习惯。我们一面努力梳理问题,但另一面,愤怒、哀伤、无力感,总是伴随这样的讨论,一再重复出现,因为谁也不晓得何时可以看到大环境改变的那一天。每一次,这些新闻事件,搅动的都是过去社会长年被压抑、未曝光、未处理的个人遭遇,集合成的集体创伤,在短时间内一次爆发。
身为一个女性,很难在梳理这一切时,与情绪反应保持距离,尤其是看到总是女性、且总是如此大规模的受害,又被巨大结构掩盖时,很难不觉得这一切是针对“自己”的,很难不觉得虽然有了法律上的平等,但现实生活里,自己仍像个次等公民。然而,我也必须承认,在面对性暴力时,情绪与愤怒的力量是必要的,那使我们有力量突破权势的包围,但保持理性,也是必要的。理性,能让我们去直面结构之恶,也能帮助我们在陪伴受害者者时,保持敏锐的共感,更重要的是不过度陷入自身的视角,遗忘了解决之道不只一条。
翻转恐性文化却轻忽权力结构,可能带来更大伤害
首先,我们必须承认性暴力带给当事人的痛苦,尤其是在女性当事人身上,有很关键的部分是来自于社会文化中,对性的看法。正因为社会崇尚贞操,并用此来规训、制约女性,特意放大性的特殊与神圣性,达成透过羞耻感将女性控制在父权体系下的目的,遭遇性暴力对待的女性,除了自我否定、自觉不洁外,还要遭遇各种“没有保护好自己”的羞辱。因此,去除性的污名,不仅有助于所有人的身心健康发展,对于性暴力事件的受害人来说,也是非常必要的。
然而,我们必须谨慎检视所有试图“翻转”性羞耻,和对性“去污名”的主张。我认为要在性暴力事件中使用这两个理论,必须同时顾及两个层次:第一层当然是结构上的,指出贞操观的荒谬,破除性被过度放大的崇高特殊性,让受害者不必再背负着“被玷污”的担子,不必忧虑他人的眼光,而能好好专注处理自己的伤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