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美国电影大亨哈维.温斯坦(Harvey Weinstein)这样大型、指标性的案件,一被广泛报导,都会引发社会讨论,也有越来越多人愿意关心性别平等教育的重要,承认强暴文化造成的问题,以及反思这个社会养育及肯定男性特质的方式,是如何造就出惯犯、造就出无视女性意愿与情欲表达的文化;甚至在暴力发生之后,仍存在责怪被害人,而家族、组织仍意图息事宁人的习惯。我们一面努力梳理问题,但另一面,愤怒、哀伤、无力感,总是伴随这样的讨论,一再重复出现,因为谁也不晓得何时可以看到大环境改变的那一天。每一次,这些新闻事件,搅动的都是过去社会长年被压抑、未曝光、未处理的个人遭遇,集合成的集体创伤,在短时间内一次爆发。
身为一个女性,很难在梳理这一切时,与情绪反应保持距离,尤其是看到总是女性、且总是如此大规模的受害,又被巨大结构掩盖时,很难不觉得这一切是针对“自己”的,很难不觉得虽然有了法律上的平等,但现实生活里,自己仍像个次等公民。然而,我也必须承认,在面对性暴力时,情绪与愤怒的力量是必要的,那使我们有力量突破权势的包围,但保持理性,也是必要的。理性,能让我们去直面结构之恶,也能帮助我们在陪伴受害者者时,保持敏锐的共感,更重要的是不过度陷入自身的视角,遗忘了解决之道不只一条。
翻转恐性文化却轻忽权力结构,可能带来更大伤害
首先,我们必须承认性暴力带给当事人的痛苦,尤其是在女性当事人身上,有很关键的部分是来自于社会文化中,对性的看法。正因为社会崇尚贞操,并用此来规训、制约女性,特意放大性的特殊与神圣性,达成透过羞耻感将女性控制在父权体系下的目的,遭遇性暴力对待的女性,除了自我否定、自觉不洁外,还要遭遇各种“没有保护好自己”的羞辱。因此,去除性的污名,不仅有助于所有人的身心健康发展,对于性暴力事件的受害人来说,也是非常必要的。
然而,我们必须谨慎检视所有试图“翻转”性羞耻,和对性“去污名”的主张。我认为要在性暴力事件中使用这两个理论,必须同时顾及两个层次:第一层当然是结构上的,指出贞操观的荒谬,破除性被过度放大的崇高特殊性,让受害者不必再背负着“被玷污”的担子,不必忧虑他人的眼光,而能好好专注处理自己的伤痛。
第二层,不是因为性不再特殊,所以“被性侵没什么大不了”,而是让受害者知道,自身的价值、人格与自我认同,不需要跟性绑在一起:不论我的身体、情感或性遭遇过什么,我仍然是一个完整的人,不必觉得不洁或有所缺憾。我不需要去否定伤害,但我不必被创伤所定义和限制;这,才是培力(赋权)。
任何未能同时顾及这两个层次,却宣称是“翻转”的,去除的恐怕不是性的污名,而是带给受害者更多感受和经验被否定的伤害。更严重的是,在如今信息取得容易下,过去在学术领域被严谨谈论、定义的“翻转说”,在进入大众文化视角后,被不断稀释。许多论述和实践方式,忽略了第一层里的翻转,要求跟教育的对象,是社会而非个人,不是在自己心里拿掉贞操观、不再把性当成污名,就可以抵销性羞辱在个人生活中所造成的实质伤害;这伤害可能是人际的集体霸凌、就学就业机会的损失,也可能是生活被打扰被威胁的不便。
这种只讲半套的翻转说,与失控的正向思考无异,经常忽略结构对个人的影响力是大是小,与当事人的社经地位是密切相关的,好比当年的温妮丝.帕特罗(Gwyneth Paltrow)与安吉丽娜.朱莉(Angelina Jolie)或许不足以抗衡哈维.温斯坦,但相对于一个普通上班族小职员对抗公司里不断骚扰自己的主管,她们的资源和管道仍相对是比较多的。一旦面对的是结构,就不再是个人价值观够不够“解放”,是否不受贞操观影响的问题。如果谈翻转与去污名,却忽略阶级、社经地位和现实的物质条件,再次将责任归因个人意识的调整,而无视有些人就是会在这个结构与特定选择下,付出比别人更多的代价,那么,这样缺角的论述法,不仅无助于改善环境,也无助于受害者的疗愈,反而会带来更多伤害。
只是,与此同时,也必须很严肃的指出,不是所有令人不愉快的性邀约,或涉及性议题的谈话与身体接触,全部都可以符合性骚扰的定义、再透过法律或社会道德谴责来处理。人生在世,很多事情都令我们感到不舒服、不喜欢,但不代表别人必须为我们的所有感受负责,或改变他们的生活方式;不过,我们仍可以清楚向对方表明自己的不快,请对方不要再重复同样的行为。
因此,性骚扰的构成要件,除了行为人刻意重复的言行且制止无效、明确的恶意,以及当事人的感受外,仍必须考量是否同时存在不对等的权力关系。若非此种权力关系下,最好的处理方式,其实是当事人自行表达不舒服,使相对人有机会调整言行举止与学习互动界线。这也是为什么完整的性教育与情感教育会如此重要,能够大方谈性、表达自己的喜好跟不悦,我们才能在人际互动中,清楚的表达自身的界线,并尊重别人划下的边界。
只是,在现实案例中,权力关系是否能清楚一刀切分?简单易辨识的情境,是否真的普遍存在于生活中?比如我若在公车上被摸了一把,乍看之下并不符严谨定义下的性骚扰,因为对方可能不会再跟我有搭同班车的机会,去重复他的言行,而他与我之间,也没有固定场域内如师生或上司下属这种权力关系。可是,我怎么知道对方这个行为只是一次性的?而我们之间不存在任何社会位阶上的权力关系吗?对方是个乡下老阿伯还是个穿西装打领带的上班族,谈吐气质是否符合社会主流的喜好,也深深影响到我是否决定采取任何动作,不论是开口问对方究竟什么意思,是制止对方,还是找人求助。面对不同对象时,我付出的成本是不一样的,要取信于同车司机与乘客,甚至若后续争议无法摆平、要诉诸社会公评的难易程度,也会不一样。同样,我是个穿名校制服的高中女生,还是个大婶打扮的家庭主妇,周边的人在判断此事时的反应,也会因此被影响。
这个例子,既说明权力并非僵固的永远是男高女低,也取决于双方各种物质的与无形的资本,同时,也说明了权力无法从个人唯心角度消解的事实。公车是一个成员随机组成的空间,所有人看似平等,我也从心里真心相信我们平等,但当我要处理此事时,我并不在那个人人平等的完美真空中。于是,不管我希望透过人际协商、社会道德谴责还是诉诸法律解决此事,我与对方手中的权力,都不会是完全对等的。
终结性暴力,才可能有平等的性解放
正视性暴力与性骚扰普遍性的终极目的,是为了将愉悦、享受和有趣这些特质还给性的本身,而非因此将性视为冒犯、禁忌,或一件不可以在公开场域谈论的事情。另外,谈性暴力的严重性时,也要小心贞操观与贬抑性欲望的文化借尸还魂,避免把性再次拉抬到神圣崇高的地位,连性互动当中所有有趣的,以及参与各方自愿一起“下流、溢出常轨”的情趣空间都拿掉了。
但,这样的情趣要存在,要让不愉快的谈话跟邀约,可以透过当事人自行的表态跟协调解决,而非将一切都压缩到法律与社会道德审察的范畴,前提是女性和弱势者说不的权力与空间也是充分存在的。而今天的问题,正是因为在哈维.温斯坦的世界,和你我所处的社会现况里,大多数时候,女人显然并不具有这样的权力与空间。如果这样的权力跟空间不存在,那么情欲的乐趣,就只会专属于少数有话语权、有一定社经资本,和可以宰制他人的人,而不会真的可以属于所有人。
如果不面对物质层面的现实差异,不面对权力对人可以施予的宰制作用,性的“解放”就可能被那些原本就在父权制度中占有各领域资源的加害者,拿来当作武器指责受害人、让他们产生自我质疑,或攻击那些不愿被宰制、拒绝他们性邀约、性羞辱的女性,甚至成为母猪教、仇女论述的工具。
“恐性”二字可以解放人,也可能形成新的压迫,特别是当我们将一个人“是否享受性、热衷于性”当成新的衡量标准时。我们可以从文化和社会结构上,对特定群体提出“恐性”的批判,但在个人的情境下,一个人不愿意跟你发生关系、无法享受你带有性意涵的对话,不代表他就是恐性或不够解放,他可能只是不想跟你有这些交流而已。
另外,不可忽视的是,性暴力与权力和宰制,永远是相连的。翻转与去污名的路径,可以减轻受害者身上的性羞耻感,但权力与宰制对性暴力施行者的驱动力,远高过性欲的满足,对哈维.温斯坦这样的男人来说更是如此。从来不是他有没有“条件”去追求、去拥有很多女人,而是他有多少权力让人必须屈从,那才是以权力胁迫、遂行欲望的性暴力施行者真正的快感来源。
即使社会对性的污名不再,即使贞操观再也不困扰女性了,施暴者仍旧能够从掠夺他人的意志、宰制他人身体中,获得权力欲望的满足,而在此种驱动力下所实施的暴力行为,自然也会在受害人身上,留下光靠意识翻转仍无法解决,甚至无法触及的伤害。
正视心理创伤,是社会过度娇贵的表现?
拜社群媒体发达、“女权抬头”之赐,有越来越多受害者不愿吞忍,我们也从司法、性平机关,以及学术研究中,发现性暴力事件,远比我们过去所认知的普遍,且多半发生在相熟的人际网络中,也因此增加了理解和处理这类事件的难度。当社会中许多成员第一次意识到可以为自己发声时,难免有各种声音、各种叙事,无法符合过去我们熟悉的性别理论,或法律上对性侵、性骚扰上的定义,但我视之为社会学习的必经过程。我们可以普及相关的观念、可以教育、可以辩论、可以指正,只是,造成今天这种“乱象”的源头,仍在过去父权对女性和性的禁锢,而不在这些学着厘清、争取自身权益的人身上。
另外,早有女性主义的刑法学者指出,各国想箝制女性、热衷保守性价值的团体,都有利用性暴力事件引发的社会氛围,希望透过往严刑峻罚修法的趋势,重塑他们理想的“性秩序”,因此刻意放大性侵的严重性,以达恐吓规训社会之效。这点,从社会在指责性暴力犯罪的嫌疑人时的用字遣词可见端倪,仿佛其剥夺的是被害人无法复元的完整性。请别误会,我不是说性暴力对受害人而言不受伤、不严重,但这样的谴责方式,也等于变相证成了受害人的生命因性暴力而“不再完整”,反而不利受害的复元。而保守团体试图透过对性暴力事件的重视,重新召唤贞操观的幽灵,这是事实,也必须面对,但这个责任,不该是透过让受害人避谈、缩小痛苦感,或者被迫“进步的自我教育”来达成。
此外,我们应该谈谈如何不在对个人的救济中,不小心赋予国家过多干涉私人性选择的权力,这是维护人权完整性的重大议题。同时,我们也应该来谈谈不同的性别理论派系,在面对不同事件时,是否能维持其内在伦理的一致性,而非只选择性的在特定议题上,去肯认或排除国家角色的正当性。我们应该来谈制度有多千疮百孔,甚至成为新霸权的疑虑,但同时,我们也有必要说明自己打算拿什么来填补制度的空白,那些解方是否适合每个人,又是否能在每个个体同时具有不同身份面向的交织性,与跟随其身份而来的权力运作的复杂性中,求得可以因应差异而变化的实际运作空间?
从社会建构论出发,试图消除性暴力受害人的耻辱感,有其重要价值,但也有其极限。即使我们完全去除性的羞耻感,被侵犯的当下,对个人意志的否定与剥夺,以及暴力行为本身,对心灵与身体的伤害仍是真实的,就跟其他不涉及性羞耻的暴力犯罪(如抢劫、殴打)也可能会造成心理创伤一样。如果我们不了解创伤对脑部、心理和身体造成的影响,那么看似“进步、解放”的理论,对受害者的作用也将很有限,甚至有反效果。
性暴力留给受害者的,并非只有性的伤害或皮肉伤这么简单,尤其是童年受到家内性侵的受害者,他们的黏膜组织很可能会因不断受伤而增生或变薄,影响到未来的性交愉悦感,甚至是月经和排泄功能。在心理层面上,长期的警戒和恐惧,也会彻底改变他们使用身体的习惯,改变他们感知身体和情绪的方式。这些都是在性的因素之外,仍然可以存在并持续影响身心健康的伤害。
创伤经验会在人体的神经、大脑回路留下印记,只是轻重不同。重大伤害事件后,有些人甚至处于脑内不停播放受创画面的情况,这也是为什么在一些性侵受害者的自述中,常出现“被牢牢关在过去、被困在事发当时”这样的纪录。有些人只要遇到特定光线、声音或空间,创伤记忆就会被启动。在脑神经医学领域,已发现创伤有可能会重塑我们的大脑,甚至阻断受害者跟自己的身体,或自我意识之间的连结。因此,不是受创者愿不愿意、想不想走出创伤的问题,更不是摆脱性的羞耻感,或全盘拥抱“社会建构论”,就可以改变脑部神经的运作方式。
这也是为什么在创伤治疗中,承认伤害与恐惧,永远是踏上疗程的第一步,没走过这一步,大部分的人就很难走到第二阶段的意识转换与自我疗愈。人人都知道季节的转换、日照时间的增减,都可能影响到人的身心健康,但知道这件事,就能避免忧郁症或躁郁症的发作吗?我想是无法的,顶多让病者提早意识到自己正在进入病程,即时求助。因此,我们应当尽一切可能的路径去改变强暴文化,去拆解社会潜意识里对性的羞耻感和恐惧,但同时我们也不能随意将这些理论,在遭遇过性暴力对待的人们身上无限上纲,而必须正视生理与心理伤害可能存在,无法单靠对知识理论的理解跟吸收,就成功改变意识、抚平创伤。(注一)
或许,不是整个社会过度娇贵,而是许多人从生命经验与和创伤奋斗的历程中,学习到宁可带着情绪去正视这些伤痕,宁可不放弃以自身的能动性参与到结构中,而不是以“失控的正向思考”,将伤痛埋到更深处,直到腐烂发臭为止。
为了赋权、为了培养个人向体制或他人对待自身的不公抗争的能动性,“说出来”是必经的过程,而说的不好、说的不完全对,也是必然要忍耐的过程,如同民主也是公民群体在不断犯错中学习一样。更进一步去看,国家也好、制度也好,也可以是动态的,不断的被参与者改变,如果我们肯认人在结构中仍有能动性,那么由人所组成的结构,又何尝不能透过人们被开发、释放的能动性所改变?
男性也可以说“Me too”吗?
从特朗普到哈维.温斯坦,不少年轻女性深觉“受够了”,开始在社群媒体上发起串连,写下“Me too”及自己的遭遇,让社会正视性暴力事件有多么普遍,而且就发生在我们周遭、我们自己的亲人朋友的身上。也有人提醒,性暴力不只是女性的事,也是男性的事,男人也可能成为受害者。
的确,这样的提醒是重要的,任何性别都有可能成为性暴力的受害者,但不能忘记的是,女性几乎是花了一辈子的时间,在为受害做“准备”,但多数男性在自己遭遇到性暴力之前,都从未想过这样的事也可能发生在自己身上。
对女性而言,性暴力的阴影,不仅止于贞操教育的危害,也是真真实实的恐惧,在每一次早出晚归、深夜无人落单时上演。的确,我们从统计数据上知道,这样的恐惧无助于防止性侵案件的发生,然而这些观念仍左右了一个女人的成长与养成,恐惧或重或轻的,在她心里留下影响。更现实的是,她的活动范围与时间也因此受限,并与其他种种“女人就该如何、像个女生”的教育层叠在一起,让女性或自愿、或不得已砍断了对外的兴趣、冒险心,跟尝试的勇气。跟男性比起来,我们是只拥有半个世界的人。
因此,是的,男性也会受害,男性也会在性暴力下发不出声音、必须忍耐。但即使同为父权文化的受害人,造成男性说不出口、难以求助的原因,和女性仍是有许多细微差异的,就如同女性的受害,与性少数的受害,也是不同的。如果忽视这些差异,反而会让现实中的种种不平等借此模糊了面貌、无法被指认,更使责任虚无化,让必须被谴责的人、必须被改变的事,再度成为一种“无关对错”、也无从指认的鬼影。
即使同为某个性别或性倾向的受害者,也不代表每个受害者对事件的解读、压力和处境是完全相同的,这不是比谁比较可怜、谁比较勇敢的意思,而是当我们谈论这些事件时,若为了诠释方便,而将差异被抹平了,那对整个父权结构的追究力道,也会随之削弱。
同样,我们也不能忽视这几年迅速袭卷全球社群媒体的“仇女、反女权”文化。在这个背景下,很多时候男性刻意选在女性谈论自身痛苦或压迫经验时,出来说“Me too”,为的是卸责与转移焦点,就像美国的黑人社群不断因警察执法过当而有人丧命,怒吼出“Black lives Matter”,有白人硬要不顾脉络的在此时强调:“白人的命也很重要,每条命都很重要”。是,当然,没有谁的生命不重要,但轻贱人命的,是不同的结构、不同的体制,一旦被混在一起谈时,所有需要为人命负责的因素就都全身而退了。
正如《卫报》的专栏作家Heather Jo Flores所言,她拒绝在自己的动态写下“Me too”,而是男人们应该写下“I ignored it and I won’t anymore”。她也直白的说出:“Yes, I know men get abused too.......And they get abused by men, mostly. Just like us."”
男性除了写下“Me too”的遭遇之外,还有许多你们能做、恐怕也只有你们才能从男性社群内部去改变的文化。
好莱坞有权有势的男性,在哈维.温斯坦的丑闻爆发第一时间,几乎都保持着令人难堪的沉默,直到确定事件如滚雪球越滚越大,不可收拾以后,才纷纷发表有着标准公关措词的“遗憾、意外、不知情、令人愤怒”的声明、不痛不痒的谴责,似乎等着下一个新闻浪头,让大家遗忘曾经发生过的事。也许明年春天的奥斯卡颁奖典礼,好莱坞又会在舞台上拿此事自嘲一番,为自己挽回形象,但以权势胁迫换取性满足的情况会改变吗?在我们所处的环境里会变少吗?我不认为世界有这么美好。
没有记忆的宽容,只会让这些加害者彼此坦护,甚至将人脉、资源代代相传下去。只有我们选择不忘记,并在有人发出求救声时认真聆听,阻止那些羞辱的言词,也只有在更多男性愿意出面停止这些权势利益的交换,在事情当下就表示“这是不可被接受的”,那么,你我身边那些权势男性才有可能认清:自我教育与约束的时候到了!
(乔瑟芬,曾任职媒体、出版业与表演艺术行政,长期关注性别与文化议题)
注一:可参考《The Body Keeps the Score 心灵的伤,身体会记住》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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