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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子琪:港大性欺凌──集体、威权,与厌女恐同

港大性欺凌事件,真的与舍堂文化无关吗?又是否是“同性恋乱搞”呢?

刊登于 2017-04-15

香港大学连环爆出两单疑似性欺凌事件,引起外间回响,校方表示会展开全面调查。
香港大学连环爆出两单疑似性欺凌事件,引起外间回响,校方表示会展开全面调查。

近日,香港大学(港大)连环爆出两单疑似性欺凌事件:首先被披露的,是圣约翰学院约二十名学生向一名干事会参选人下体滴蜡;其后网上又流出视频,李国贤堂一名学生被其他宿生压在床上,其中一名学生掏出阳具来回拍打被压学生的头部。

港大是著名的高等学府,发生这样的丑闻,不少人感觉不可思议,怒批“年轻一代不知所谓”。又有脸书公共帐号评论认为,阳具打头是同性恋行为,进而引发一些歧视言论。更多人重提被诟病已久的“舍堂文化”,却引来一些港大旧生批评,认为事件根本不能反映舍堂文化:“在我𠮶个时代,系好多嘢玩,但绝对唔会玩到今日咁。”

港大性欺凌事件,真的与舍堂文化无关吗?又是否是“同性恋乱搞”呢?

舍堂文化中的兄弟会模式

涉事的李国贤堂,其宿生会发表声明,称事件属于“个别事件”,与舍堂文化及舍堂教育没有任何关联。究竟“舍堂文化”是什么?出现这种性欺凌事件,真的与其一点关系都没有吗?

在香港读过书的朋友可能会知道,大学里有多个 Hall(舍堂,即宿舍)供学生居住,不同的舍堂有各自不同的管理制度和特色活动,希望透过课堂外学生自发组织的的活动,寓教于乐。这种“舍堂教育”的理念,源于英国一些大学的“学院制”。这些各具特色的舍堂历史、理念、制度和活动,便形成所谓的舍堂文化,其中以港大的舍堂文化最为浓郁。不过,港大的舍堂从一开始便不具有学院制的学术教育和独立招生的资格,只保留了学生自发活动的功能。

这些学生活动,究竟是怎样的?每年新生入学时的迎新营(O-Camp),是舍堂活动的重头戏,目的是让新人在短时间内迅速融入舍堂文化,建立集体身份认同。根据不少旧生回忆,迎新营活动大体都包括:记认所有舍堂宿生、集体游戏或行动,以及让新人出丑、或惩罚新人的“整蛊活动”(整人活动),类似外国不少大学的“兄弟会”(Fraternity)、“姊妹会”(Sorority)的“欺侮”行为(Hazing)。(注一)

港大舍堂,尤其是传统舍堂是一个十分讲究辈分的地方,部分奉行“仙制”(“仙”即 Senior Students):未完成迎新营的叫小鬼,完成后的叫小仙,随住宿年资再升为中仙、大仙。从迎新开始,大仙们便有权要求新人做各种事情。前立法会主席曾钰成就曾在采访中提及,他当年在港大时(还没有迎新营,但有 Ragging(捉弄)),便试过半路遇到大仙即场叫他做掌上压。而迎新营的时间安排通常好 Chur(安排很满),令新人睡眠严重不足。根据一名港大何东夫人纪念堂宿生的访谈纪录,新人要不断练习 Dem Cheer,大仙们就“守着”她们的房间,直到她们练出令人满意的结果。该名宿生说,很多新人在第一晚就已经觉得“真系好唔想咁继续落去”。

睡眠剥夺、羞辱、集体活动、威权,这些特点都与兄弟会极为相似。Peggy Reeves Sanday 在 Fraternity Gang Rape 一书中就详细剖析过兄弟会如何利用让宣誓者受苦的行为,达到让宣誓人内化集体身份认同的效果。Sanday 以受访者 Sean 为例:Sean 加入兄弟会宣誓时,兄弟会不断羞辱同时又赞扬 Sean,令他彻底混乱,毫无安全感;然后又演出集体中有人为他的错误而牺牲的一幕,令他深深自责同时感动不已;最后,当他被兄弟会宣布接纳时,他顿觉所有的羞辱都突然变成了“共同的玩笑”,成了集体经历,令彼此更加亲近。

不少大学舍堂迎新活动都有类似性质。在训练中,新人不断受各种责骂;而在比赛中,输的一方新人要接受极为苛刻的惩罚,比如掌上压一万下,这是不可能完成的,于是大仙开始灌输共同承担责任的重要性,让同队的新人分担惩罚,营造一种互相牺牲、维护团队的感动气氛;又或者直接进行一些羞辱新人的活动,比如让男女生扮演结婚,男生在女生上面做掌上压;或要新人蒙眼听指示,做出不雅行为。最后,“集体”被用来“消弭”一切的不合理羞辱,如一名旧生撰文:“由于以后是一家人,所以文化上,仍然容许这些活动的存在”。

集体主义、威权主义的日常生活化

舍堂看重辈分,在迎新营中被大仙们骂,或许只是冰山一角。在最开始舍堂招生的时候,集体主义和威权主义就可能已经开始运作。

港大的舍堂分为大学管理及非大学管理,后者就由舍堂的宿生会通过面试自主招人。宿生会面试是招生计分中的 “Merit” 部分,由舍堂自己鉴定;而 “Need” 部分则是计学生的居住地区、面积等。不过,众所周知,学生们的 “Need” 未必拼得过他们的 “Merit”。宿生会招生面试似乎没有什么公开的客观标准,但有众所周知的舍堂“传统”,比如利玛窦宿舍(Ricci Hall)以体育见长,可能会倾向收在体育方面能为舍堂贡献的学生。更有甚者,可能会以家境作为考虑因素。据黄国彬教授所言,六七十年代他在港大期间,利玛窦宿生大多来自香港华仁、九龙华仁、喇沙、圣约瑟等天主教名校,“学生的家境往往非富则贵”。学生要符合这些条件,更要表现出自己对舍堂的忠诚和认同,才能被舍堂接纳。

不仅如此,大部分港大的舍堂每年都会由舍堂宿生会评估宿生,大多以其对宿舍的贡献及融入程度,包括有否积极参与舍堂活动、有否为舍堂夺得奖项,以及与舍堂各人的人际关系等,决定来年是否继续保留宿位。部分舍堂宿生会对招生和宿位保留决定拥有极大的建议权,换言之,其实便拥有对宿生能否加入或留下的生杀大权,但生杀标准却久被质疑(部分舍堂会有公开的保留宿位评核标准,也有在选举中得到授权的堂友参与审核)。某些舍堂如利玛窦,较为看重体育比赛,宿生如果参加体育训练队,会占据很多课余时间,甚至因训练太多而要走堂;但又不参加,可能会被视为不愿为舍堂贡献。宿生还可能要参与各种舍堂集体活动,比如半夜爬山,到山顶集体大喊舍堂口号,以展示自己愿意融入集体。

这样或明或暗要求奉献集体,以及一些无意义的活动——这样的集体主义,不只在香港人口口相传的“地狱鬼国”中出现,亦真实存在于舍堂的日常生活之中,决定着宿生能否“留低”。小仙有否融入集体、小仙能否留下,这一切似乎都与民主无关,而是大仙、宿生会说了算,是一种威权式的管治。所谓传承舍堂文化,集体荣誉感,从一开始就是自上而下的命令和要求。

舍堂文化的集体主义和威权主义,要在过去和近日出现的欺凌事件中撇清关系,恐怕难以令人信服。兄弟会式的羞辱行为及集体身份灌输,集体主义对日常生活中各种奇特集体活动的合理化,威权管治给予大仙的不对等权力——舍堂自身就不断展示出集体要求个人屈服,甚至践踏个人权利的氛围。性欺凌事件里的参与者,无论是集体滴蜡还是集体压住挣扎的当事人,都在用集体的暴力行为侵犯个人,宣示权力。滴蜡者曾辩称这是舍堂文化,但我们当然不能说,舍堂文化叫大家去性欺凌;然而,集体主义和威权主义的日常生活化,在连串欺凌事件中是一道抹不去的阴影。

男性间的纽带:厌女和恐同

至于另一件阳具打头的性凌辱事件,有网民认为是同性恋的行为。事件虽未查清,然而,我希望能提供另一个角度,说明这行为或许正正相反,显示的是一种厌女和反同的心理。

社会学家上野千鹤子在《厌女》中提出一个重要论点:男人之间的团结,是通过将没能成为“男人”的人排除在外,并加以歧视而维系的。女人,和“像女人的男人”,便是男性集团共同的祭品。

在传统的异性恋秩序中,女性的价值由男人的选择而决定,女性希望得到来自男人的肯定;然而对男人的最高评价,则来自于其他男人。这种男人间的价值承认,上野认为,其实就是男性之间对彼此是“性的主体”的相互认可。

何为“性的主体”?在传统的异性恋秩序中,女性是被插入、被得到的“性的客体”,而男性才是那个可以对女性施加性行为的“性的主体”。在这种不平等的异性恋秩序中,男人要“成为男人”,需要其他男人承认、担保自己的“性主体”地位,被其他男人承认为男人集团中的一员。这种渴望被其他男性承认其“性主体”地位的欲望,是维系男性之间关系的重要纽带,塞吉维克称之为“男性同性社会性欲望”(male homosocial desire)。(所谓 “homosocial”,是为了与男性间的性爱关系“homosexual” 区分,指男性间不带性爱的关系。)

于是,确认男人主体性的途径,便是将女人客体化。通过一致地将女人贬为“性的客体”,男性集团成员间相互的性主体认可才得以成立。简而言之,成为男人的方法,就是贬低女人,把女人置于男人的控制之下。这就是传统性别秩序刻入思想的厌女症。

男人的集团既然由“性的主体”成员构成,那么,如果出现同性恋欲望,则彼此有可能沦为“性的客体”,这会导致“阶层的混淆”,因此令男人十分恐惧——故同性恋欲望必须被严格排除。这种恐惧与排除,上野称之为“同性恋憎恶”。因为失去了传统秩序中所谓的主体地位,互相成为了可欲的性客体,同性恋者丧失了男性集团成员的资格,被辱为“像女人的男人”。男性间的互相肯定,就是通过厌女和恐同得以成立的。

阳具打头事件存在两种可能:一是涉事学生本意是开玩笑,类似上文提及的兄弟会式的“玩笑欺凌”;二是本意真的是要欺凌对方。如果是“玩笑欺凌”,被开玩笑的一方,通常是大家觉得好欺负的人,或者正相反,是受大家欢迎的、“玩得起”的人。无论哪种,“玩笑欺凌”的本质,应该是一种“假的欺凌”,即放在陌生人的情境下,这是一种欺凌的行为,但因为我们互相熟悉,有个默认的限度,便不是真正的欺凌。但是,即使本意是玩笑,行为者都很明白,用阳具打头,在正常意义下是一种欺凌行为——将同为男性的对方“贬为”性的客体,“像女人的男人”——才用作玩笑。就像不少成人视频里,女主角被男主角用阳具触碰脸部时,显示出享受的模样,港大事件中的欺凌者也对被欺凌者大叫“系咪好爽啊!”他们很明白,沦为“性的客体”,就是对男性的羞辱,所以才要跟他“玩”这个。

厌女与恐同,作为团结男性集团的手段,可能在此被默契地用作对男性的性羞辱。这也许是不少直男之间牢不可破的纽带,是进入“男人集团”所需的宣誓。

(杨子琪,自由撰稿人)

注一:当然,有人会说,迎新活动的整人活动,大多可能程度较轻,似乎没试过危及生命;而美国的大学里,确认由“Hazing”而导致死亡的案例多不胜数,有44个州都有反“Hazing”的相关法律,因此“Hazing”或许与舍堂迎新的整蛊不完全等同。不过,一些迎新整蛊活动的羞辱性质,与Hazing是相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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