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月前因不堪政府重罚暂时退出台湾市场的叫车平台 Uber,于4月13日下午宣布恢复在台营运,今后将继续扮演“科技服务平台”角色,初步会先与台湾合法小客车租赁业者合作。交通部则表示,此合作营运模式并未违反规定,只要 Uber 配合纳管、纳税、纳保,便不会取缔,但 Uber 先前积欠的8.3亿元台币罚款仍会照样追讨。
台湾:你可以再次享受 Uber 服务。经过两个月的沉潜,Uber 想告诉您:‘我们回来了!’
Uber 自2013年7月起进军台湾市场,尽管主打共享经济的创新运营模式吸引不少消费者,但其将自身定位为“资讯服务业”而非“汽车货运业”所衍生的纳管、纳税、纳保问题,使其屡次遭受台湾政府重罚,不得不暂停服务。同时也引来台湾传统出租车司机反弹,认为 Uber 不用缴交营业所得税,也不需符合费率规定,破坏市场行情。
Uber 台湾区总经理顾立楷表示,Uber 此次重返市场,初步先与租赁车业者合作,未来合作对象可能扩及出租车及职业司机,同时也鼓励过去的 Uber 司机通过职业驾驶考照,加入租赁车业者提供乘车服务。
过去 Uber 车资仅由该公司和合作司机拆账,金额往往较一般出租车便宜。在目前模式下,虽然由租赁业者代替 Uber 负起纳管、纳保等义务,将无违法疑虑,但乘客也须多负担给租车业者的服务费,计价方式也是由政府及租赁业者共同制定,较无弹性,令部分司机担心诱因不足将影响生意。
此外有关协助 Uber 司机与车行媒合部分,交通部长贺陈旦直言这是不合法的。他指租赁业者需用自家公司的司机及车辆营业,让外人承租车辆揽客将影响自身利益,于法也不合,并警告 Uber 司机若靠行(即为取得营业执照,将自购车登记于车行名下)或私下揽客,要负担被取缔风险。
被问及 Uber 欠款未缴是否也可重新归零,贺陈旦强调交通部立场是积欠罚款仍会依法强制执行;顾立楷则表示目前正在与交通部沟通,不便多谈。台湾自1月出台公路法修正案、重点打击 Uber 后,短短1个月内,Uber 已被取缔超过48次、累积罚款金额预估超过11亿元台币,目前仍有8.3亿未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