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

社会融入更胜宗教规范,欧洲人权法院裁定穆斯林女学童也要上游泳课

刊登于 2017-01-11

欧洲人权法院判决,瑞士穆斯林女学生以宗教信仰为由,不愿与男同学一起参加游泳课的诉讼败诉,认为参加正当课程并不违反宗教自由。
欧洲人权法院判决认为参加正当课程并不违反宗教自由。

世俗社会中的宗教自由底线在何处?随着近两年极端伊斯兰主义抬头,穆斯林群体在欧洲的一举一动都广受关注。1月10日,欧洲人权法院就做出了一项引起争议的裁定,瑞士两名穆斯林家长因不满政府强制要求他们女儿参加男女合班的游泳课而提起诉讼,但法院最终判其败诉,理据是让儿童融入社会比依从父母的宗教信仰更为重要。

根据瑞士法规,除健康因素外,所有学生都要参加游泳课。但这两名居住于巴塞尔(Basel)的土耳其裔瑞士公民家长,坚持以穆斯林信仰为由,拒绝让他们9岁及11岁的女儿与男同学一起上课。

对此,巴塞尔教育局允许让两名女学生穿全身性泳衣布坚尼(Burkini),并使用与男生分开的专用更衣室,但仍遭家长拒绝。最后教育局对其开罚约1380美金,两名家长因而开始与瑞士政府的诉讼,并在2012年上告至欧洲人权法院。他们认为学校规定侵犯了《欧洲人权公约》(ECHR)第9条规定人人皆有思想和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

儿童接受完整教育的利益,能促使他们根据当地道德习俗成功地融入社会,而这胜过父母要他们的孩子免于上男女混班游泳课的愿望。

欧洲人权法院

在裁决结果中,欧洲人权法院指,学校在社会融入过程中扮演着特别的角色,尤其是对于外国学童而言。在此案例中,学生参加游泳课的利益不仅是学会游泳,最重要的是与所有其他学生一起参与这项活动,而这不应因为其出身及父母的宗教信仰而例外。

法院因而支持瑞士政府的裁决,并表示虽然这是对宗教自由的干涉,但却能保护外国学生免受社会的排斥,因而有其“合法目的”。

欧洲面对移民“社会融入”与“宗教自由”的两难

欧洲近年涌入大量移民,在极端伊斯兰主义的攻击事件不断上升的状况下,穆斯林移民成为众矢之的,保有宗教自由及在安全考量下要求遵守社会规范成为欧洲各国政府整合移民时的一大难题,特别是在性/别议题上。

例如2016年夏天,法国近30个城镇相继以“安全顾虑”为由禁止女性身穿包裹全身的布坚尼泳衣,引发国内争论。反对者认为布坚尼是性别不平等的工具,让穆斯林女性无法融入社会,官方也称之为拥护极端伊斯兰主义的“制服”;但支持者则表示,若不穿布坚尼,穆斯林女性根本没有游泳的机会,更不用谈融入。而此官方禁令最终被法国最高行政法院推翻。

而继法国、荷兰等国之后,德国总理默克尔(Angela Merkel)也于2016年底以“不合德国文化”宣告拟禁止穆斯林女性在政府机构、学校或法庭等公开场合穿戴“波卡”(burqa)罩袍。

纽约时报指,欧洲人权法院的判决是宗教自由与社会融合两者间矛盾的最新事件,并提出了政府是否以及如何适应穆斯林群体的宗教观点的问题,将为日后类似案例树立标准。

声音

泳池的裁决结果很不幸地跟我们预期的相同。整个欧洲对于宗教的容忍度正在减少。

瑞士中央伊斯兰理事会董事会成员 Qaasim Illi

不只是穆斯林女性想要拥有女性专属的游泳时间,各种不同背景的女性都这么想。

瑞典女权党(Feministiskt Initiativ)性别政策发言人 Toktam Jahangiry

来源:半岛电视台BBC卫报纽约时报基督教科学箴言报

本刊载内容版权为端传媒或相关单位所有,未经端传媒编辑部授权,请勿转载或复制,否则即为侵权。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