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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天津市委代理书记、市长黄兴国“妄议中央、严重违纪”遭双开

刊登于 2017-01-05

原天津市委书记黄兴国遭双开。图为2015年8月19日,黄兴国出席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第十场发布会。
原天津市委代理书记、市长黄兴国遭双开。图为2015年8月19日,黄兴国出席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第十场发布会。

在经过长达116天的调查之后,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于1月4日下午公布了对原天津市委代理书记、市长黄兴国的涉嫌严重违纪案件的审查结果,称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国家法律”,予以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的处分,并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中纪委在通报中措辞严厉,称黄兴国“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阳奉阴违”,其“违纪行为性质十分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极坏,严重破坏了天津的政治生态,损害了党的事业和形象”,同时还提及他“打探涉及本人的问题线索,对抗组织审查”,这也是中纪委首次在通报中直接点明官员“打探涉及本人的问题线索”。

同时,当晚在央视播出的中纪委反腐专题片《打铁还需自身硬》中篇《严防“灯下黑”》,亦披露了黄兴国对抗组织审查的细节。

该片透露,中纪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原副处长袁卫华2014年到2015年在天津查办相关案件期间,黄兴国曾多次与他接触,打探武长顺案、杨栋梁案的相关信息,同时套取、打探自己的一些问题线索,对此袁卫华都一一奉告,而作为回报,黄兴国也多次请袁卫华喝酒、吃饭,赠送名贵手表等贵重礼物。

作为天津市委市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我对这个事故(天津爆炸)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黄兴国,天津爆炸后一周

黄兴国是中共十八大以来的“反腐风暴”中,第10位落马的在任中央委员,此前9人包括令计划苏树林李东生杨栋梁等。他也是继原河北省委书记周本顺之后,第二位落马的在任省级党委一把手。

黄兴国于1954年生于浙江象山,早年先后担任中共象山县委书记、台州市委书记,后调入杭州任浙江省政府秘书长。他于1998年出任浙江省副省长,之后曾任宁波市委书记。2003年,黄兴国调任天津市委副书记及常务副市长,后于2007年被任命为天津市长。

2014年12月,原天津市委书记孙春兰在令计划落马后接任中央统战部长,黄兴国自此开始代理中共天津市委书记并兼任市长直到2016年9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而被中纪委调查。

其任职天津市委代理书记、市长期间,天津港发生了危险品仓库爆炸事故,造成165人遇难、8人失踪,798人受伤,304幢建筑物、12428辆商品汽车、7533个集装箱受损。

爆炸发生仅一周,曾在天津任职18年之久、官至副市长的时任中国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局长、党组书记杨栋梁被中纪委调查,但官方并未说明其被查原因是否与天津爆炸有关。不过,他于2012年出任安监总局局长后不久,便签署《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准许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的经营人,不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即可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这一规定被舆论认为向爆炸主要责任公司瑞海国际的危化品业务打开了方便之门。

而杨栋梁在天津任职期间,与黄兴国共事长达近十年之久。而在天津爆炸后的新闻发布会上,黄兴国回应杨栋梁被查事件时曾称:“我是从网上知道杨栋梁被查的消息,其他具体情况我不清楚。”他同时表示对爆炸事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76
据中纪委通报,2016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处分省部级干部76人,厅局级干部2700余人,县处级干部1.8万人,乡科级干部6.1万人,一般干部7.6万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25.6万人。

来源:新京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中央电视台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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