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報

前「大內總管」令計劃一審被判無期徒刑 當庭表示不上訴

刊登於 2016-07-04

前全國政協副主席令計劃。
全國政協原副主席、中共中央統戰部原部長令計劃。

7月4日,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全國政協原副主席、中共中央統戰部原部長令計劃案一審宣判,判定其受賄罪成立,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成立,判處有期徒刑五年;犯濫用職權罪成立,判處有期徒刑四年。數罪併罰,法院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令計劃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新華社報導稱,由於該案犯罪事實及證據涉及國家機密,故法院於6月7日對此案進行了不公開審理。

我接受全部指控,服從判決,今天的庭審對我來說刻骨銘心,在審判長依法公正的主持下,整個庭審莊重、嚴謹、理性、文明,體現了依法庭審和人文關懷的有機結合,我真誠感謝法院,感謝檢察院,感謝兩位律師。

據新華社報導,令計劃在庭審最後陳述時說

法院認定,令計劃利用職務便利為多人謀取利益並從中收受賄賂,他與其妻谷麗萍、其子令谷(已故)受賄財物合計7708.5383萬元。其中包括向浙江廣廈建築集團公司董事長樓忠福收取財物合人民幣1465萬餘元;向四川維德通信技術有限公司董事長崔曉玉收取財物共計價值人民幣1438萬元;向前中共第十八屆中央候補委員、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常務副主席潘逸陽收取財物共計價值人民幣761萬余元;向前中共第十八屆中央候補委員、四川省委副書記李春城受賄折合人民幣89萬余元;向前雲南省委書記白恩培收受財物價值人民幣60萬元;及為前中央辦公廳秘書局局長霍克等人職務晉升等提供幫助並收受財物等。

法院同時認定令計劃擔任統戰部部長及第十二屆全國政協副主席期間,「通過時任中央辦公廳秘書局局長霍克等人,非法獲取大量國家秘密材料,嚴重破壞了國家保密制度」;令計劃「濫用職權,為特定關係人陳×、張××及其親屬在調動工作、購買房屋、晉升職務、遷移戶口等事項上提供幫助」。令計劃對相關指控及證據「當庭表示全部接受」。

令計劃是繼前中國政協副主席蘇榮之後,中共十八大以來被調查的第二位在職副國級領導人。他曾在前中共總書記胡錦濤任期內擔任中共中央辦公廳主任(簡稱中辦主任),被民間稱為「大內總管」,也是第十七屆中央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第十八屆中央委員。

2012年8月,令計劃出任中央統戰部部長,中辦主任之位由與習近平關係密切的栗戰書接替。在11月的中共十八大上,令計劃雖然繼續留在中央委員會,但沒有進入中央政治局,也不再擔任中央書記處書記。2013年3月,令計劃當選全國政協副主席,其所得票數在一眾副主席中為最低。

2014年6月19日,令計劃的胞兄、時任山西省政協副主席的令政策,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6月25日,令計劃的姐夫(令路線的丈夫)、時任山西省運城市副市長王健康從官方媒體報導中「神隱」,消失54天後短暫亮相又再度「神隱」,於2015年9月15日被免職。

令計劃之弟令完成於2014年秋季失蹤,後被證實藏身於美國,亦被認為攜帶大量中國國家機密。中紀委直到2016年1月15日才首次證實關於令完成一事「中方正在處理,也在和美國進行溝通」,令完成則於同年2月12日通過律師發表聲明,否認持有大量中國機密,亦否認將機密交給華府的傳言。

2014年12月22日,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召開會議,決定對涉嫌嚴重違紀的令計劃立案審查。

2015年1月20日,十二屆全國政協第二十四次主席會議,審議通過免去令計劃副主席職務、撤銷其全國政協委員資格的決定(草案)。

2015年2月28日,十二屆全國政協常委會第九次會議閉幕,通過免去令計劃副主席職務、撤銷其全國政協委員資格的決定。

2015年7月2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決定給予令計劃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對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已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同日,最高檢經審查決定,依法對令計劃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並予以逮捕。

2016年5月13日,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並指定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對令計劃案向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指控罪名是受賄罪、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和濫用職權罪。

18 個月
自2014年12月立案起,令計劃案調查共歷時18個月。

令氏家族

令氏兄弟父親令狐野曾是醫生,1930年代末在延安加入中共,據傳與山西籍同鄉、中共元老薄一波(薄熙來之父)相熟。前中央辦公廳主任令計劃在兄弟姐妹五人中排行第四,今年7月被「雙開」;大哥令方針,早年因意外去世;二哥令政策,曾任陝西省政協副主席,2014年6月因涉嫌嚴重違紀被調查;三姐令狐路線,醫生,其夫為陝西省運城市副市長王健康;五弟令完成,別名「王誠」,商人,目前藏身美國。(資料來自維基百科)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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