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特首选战

马岳:香港特首选举,后ABC的“325阵营”策略

要承接12月11日的气势和民意授权,325阵营需要有清晰的提名纲领和原则,令真普选的议题成为特首选举的重点。

刊登于 2017-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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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11日,香港特首选委会选举。
2016年12月11日,香港特首选委会选举。

去年9月底时,我写过一篇《最大危险是习以为常》,内容问及泛民在 ABC(Anyone But CY)以外的特首选举策略。我觉得 ABC 策略本来无可厚非,在界别分组选举阶段,这可能真是最能团结不同界别专业人士的目标。然而,如果特首梁振英不能参选连任,这个自立法会选举以来的竞选议题便会落空,而泛民就有责任提出某种政治议程或纲领,指出在梁振英不会连任的情况下,如何利用特首选举推进民主。

大约三个月后,我算是“有幸言中”了。12月12日后,整个选举形势已经改变。第一,当然是 ABC 的 C 没有了(梁振英宣布不争取连任)。第二个改变,是界别选民发出相当清楚强烈的政治讯息,表达对梁政权的不满,以至对真普选的渴求。

如果我把这个325人(注一)的民主阵营,当成是一个有共同意愿争取真普选的团队,他们某程度上在12月11日获得了各自界别的授权,目的是要结束小圈子选举,尽快达致真普选。后 ABC 的325人,需要提出策略方向,表明如何用他们的提名权和投票权争取真普选。

后 ABC 的特首选举策略讨论,有几个争持的问题。第一是要不要“造王”,简单来说,是要不要集体跟有机会当选的特首参选人提交换条件。第二是要不要派人参选,甚至是派一个还是两个。也有人提出是否应该突破小圈子选举的局限,例如在民间推动公民提名,能拿得若干数目(例如50000)公民联署提名的人,民主派选委便提名他/她进场参选。

我觉得有关的策略设计最困难的,是如何时时警觉不要堕入小圈子选举的逻辑,以及要提醒公众现制度的荒谬和不公义。选委用选票和候选人讨价还价,以及透过选票支持令某人高票而似乎高认受性地当选,或会令不同专业界别在这个小圈子选举中愈玩愈熟练,因而迷失方向。按理小圈子选举公众不能参与,但如果民间煞有介事的做各项活动“彰显民意”,“假戏真做”会令公众觉得自己不再只是看戏,反过来也可能令他们不太警觉现制度的不公和不民主。

“造王”的基本困局

有一种说法是不用想325票可以造王,因为中央一定掌握超过601票。这个说法应该是不全面的。上届梁振英最后只能拿到689票,当中部分是本来支持梁的专业人士票,但今届不少建制派选委落选,中央是否支持任何人都有601票(在暗票制下),我是有怀疑的。纵使中央有601票,也应该希望当选者可以高票当选(起码高过689票),候选人本身也可能想多拿选票,所以现实上拿着大叠选票是有吸引力的。

但所谓“造王”的基本困局是:1200人选举的最重要胜负关键,是中央的支持。任何真正有机会当选的人,其实都不会在民主普选问题上以此和民主派作交换,因为这样会丧失中央的信任。你看叶刘淑仪的参选政纲,明摆着是不要民主阵营的325票的,你便知道游戏规则其实是怎样。纵使你拿着325票想造王,建制的 game plan 应该也是从大约860票(建制派的选委席数)的基础出发的。

提名的程序要求和政纲要求

根据上述分析,现存的建制派候选人的政制立场可能会和325阵营相去甚远,令后者难以给票支持。如果选举变成两个建制派之争,整个民主普选的议题,可能会在整个选举中湮没。我觉得325阵营有责任确保有一名候选人,可以在选举期间以至特首辩论时,有效地提出港人真普选的诉求。

有人提出公民联署提名(注二)作为325阵营提名的基础。我相信公民提名本来未必是所有界别的共识,界别分组选举时也讨论不多,但大家对“真普选”的底线,应该是有民意基础的自由提名要求,可以包括公民提名、立法会议员提名、政党提名或以上的组合均可。有人担心如果单用公民提名,保守阵营也可能做到,因为保守阵营动员能力强大,要拿五万十万人提名不太困难。

不过无论如何,“民主300+”参选时打着争取真普选的旗号,要向界别选民负责,他们支持的特首候选人都应该包括某种真普选的政纲,问题只是要找出不同界别的“最大公因数”。

325阵营如果要提名某人参选特首,这人应该起码同时符合“程序要求”和“政纲要求”。“程序要求”反映某程度的公众支持,例如可能是50000人公民提名、10名立法会直选议员提名、多于10%直选选票的政党或政党组合提名等(符合其中一项,细节可再讨论)。

至于“政纲要求”,应该是该候选人对争取真普选的某种承诺,例如一旦当选特首,将在半年内写报告予中央,启动政改的第一部曲,内容包括明言在“8.31 框架”下的政改方案,一定无法拿得立法会的三分之二议员支持,亦不符合香港人的民主期望,因而中央应该重新考虑普选的问题。如果现在已表明参选意欲的人无人愿意承诺,则325阵营应积极考虑自行派人参选。

分开提名策略和投票策略

正常估计,符合上述要求的候选人,都不会在特首选举中胜出,但可以有效地代表专业界别不满8.31 、重启政改和真普选的诉求,也可以在特首选举论坛中诘问其他有机会当选的候选人对真普选和重启政改的态度。这是确保有人会在选举阶段提出普选议题,至于公民社会和325名选委在选举期几星期内做什么,是搞民间公投、将票全投民主派候选人、还是用其他抗争手段,可以容后再议。而现实上,任何未来特首,如果不能有效重启政改和解决普选的问题,民望可以蒸发得很快,难以长治久安。

界别分组的投票结果显示,不少界别选民并不认同投白票,或者至少觉得在现阶段就明言自己投白票是不智的。我可以想像到最后如果只得林郑月娥和叶刘淑仪能入闸,两个都说要为23条立法、支持8.31,然后325名选委都投白票,应该没有很多投了这些选委票的人会怪罪他们的。

不过,我觉得现时暂时可以将“提名策略”和“投票策略”分开。现在要考虑3月26日时如何投票是很困难的,因为可变因素太多,正如9月刚开始选委选举时,无法预计到今天的情景一样。现在便讨论要“捆绑”325人也应该是不实际的。到时究竟要“两害权衡取其轻”,还是有个别集团要“寸土必争”而用选票讨价还价,或到头仍是集体投白票,都很难在三个月前决定。同样地,“选举期”那数星期民间要做什么,也是可以下一阶段决定的,因为要视乎有什么人获得提名进场。

要承接12月11日的气势和民意授权,325阵营的首要任务是需要有清晰的提名纲领和原则,令真普选的议题成为特首选举的重点。

(马岳,香港中文大学政治与行政学系副教授,研究选举及民主发展)

注一:有的说是327人,有的说是333人,但用325也是有意义的,325正是2012年梁振英当选特首的日子。

注二:“公民联署提名”是贯彻占领运动时支持公民提名、反对提委会筛选的原则的主张,即凡是有候选人拿得若干数目的公民联署提名,泛民选委们都给予支持令其可以进场参选特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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