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

一场“微信红包”引发的贿选风暴

港大校委会研究生代表选举期间,内地生朱科在微信群组抛出“电子红包”,有人认为这是不可忍受的贿选,有人认为这是“习惯,娱乐”,中港文化的差异和矛盾再次被掀起。

特约撰稿人 金其琪 发自香港

刊登于 2016-11-01

落选的研究生巫堃泰走过香港大学的民主墙,墙上有斥责朱科的字句,也有为朱科解释的张贴物。
落选的研究生巫堃泰走过香港大学的民主墙,墙上有斥责朱科的字句,也有为朱科解释的张贴物。

“朱X 贿选落地狱。”10月26日晚,香港大学民主墙,七个醒目大字打破自去年中港骂战后的沉寂,直视每一个经过的学生。

被痛斥的主人公是香港大学研究生朱科,来自中国大陆。刚刚过去的校委会研究生代表选举中,朱科以654席当选,但被揭发曾在选举期间群发“微信红包”,引发“贿选”的激烈质疑。10月25日晚,校委会的裁决不但没有平息、反而激化了争议:校委会认为朱科不属贿选,有传媒引述匿名校委会成员指,理据是,他虽然在一个有合资格选民的微信(wechat)群组中派发了红包,但80元人民币的金额“微不足道(immaterial)”。

所谓“微信红包”,是腾讯旗下通讯软件微信推出的电子支付功能,类似于“派电子利是”,收到的红包可以在支持微信支付的商店直接使用,而将储蓄卡与微信绑定后,还可以将收到的红包提取为现金。

对于这次“微信红包贿选风波”,校委会的裁决引燃了愤怒。“热烈庆祝朱同志贿选成功,$80,500个红包买到一个校委,总共四万蚊就有得做。早知我都落bid(出价)啦!”10月26日,港大民间 Facebook 专页 HKU Secrets 发出一名港大同学的留言:留言迅速获得1000多个讃好和27次转发。

另一边,来自成都的22岁港大生张恬看到民主墙上“落地狱”三个字后,心中很不是滋味。两天之后,她带来六张A4纸,用绿色记号笔大大写上标题:“什么是微信红包”,并印出了自己在微信发红包的截图作为例子,并在旁注明,发红包“NOT 贿赂(不是贿选)”,而是“①习惯,②娱乐”。

她还专门用黑色记号笔强调了这80元的分配,“80RMB TO A GROUP!!!”(80元人民币给一个群组!!!)。

她不明白的是,在质疑者的心中,这80元是发给了一百个人还是一个人,并不是重点。对廉政公署时代长大的香港人来说,“贪一毫也是贪”是常识。而网络上铺天盖地的嘲讽正是针对这“80元微不足道”的说法:“原来80元就不算贿赂!”

截至10月30日正午,已有2425名港大学生、校友、教师及职员参与港大学生会发起联署,要求校委会正式调查朱科的贿选嫌疑。

风波起始:14张截图与80元红包

朱科于微信群组的对话。
朱科于微信群组的对话。

风暴中心的朱科,有些不知所措。

“一,这是一笔钱。二,内地生。不用再讲其他东西,这个事情我就已经没有翻身的机会了。”见到端传媒记者时,他这样说。

朱科出生于1990年,目前就读港大电力工程博士生,来港三年。2013年他在家乡湖北本科毕业后,来港直接升读博士,此后在香港大学最大的研究生组织港大研究生会中历任干事、副主席及主席。

朱科坚称,自己没有任何贿选意图,发微信红包只是出于习惯和娱乐,为感谢朋友帮忙宣传。

而他的选举对手,即是举报者巫堃泰,则为自己手中14张微信截图这样明确的证据没有换来“贿选”的裁定而感到愤怒。巫堃泰是香港学生,正修读人权法硕士。

10月19日下午2:22,选举进入第三天时,巫堃泰在个人的 Facebook 竞选专页打响举报的第一枪:“[朱科候选人涉嫌贿选] 有同学告知我的队伍,朱科候选人在微信‘新港青年会’组内,向已投他一票的研究生派发‘微信红包’。该‘红包’为微信传送可兑换金钱的服务,亦即表示朱科正在贿选,以搏取学生选票。”

他附上一张截图,显示朱科本人的微信账号在10月17日中午12:48向“新港青年会”发出红包。这张截图是他在19日早晨收到的第一轮报料。当日早晨,共有两名以上的同学向他发出5张类似截图,经过核实后,他凭藉总共14张截图,认定朱科在三个群组中发红包诱使人投票,有贿选嫌疑。

朱科本人则辩解,他只在两个群组发了两个红包。一个是“新港青年会”,一个是他任研究生会主席时成立的毕业生群,共有497名成员。

“我在两个群组各发了80元,都是随机分成100份。很多人以为80元是每个人80元,那我真要贿选的话要多少钱才能买到600多张票啊!不可能的。”朱科说。他还说:“我知道他们没有投票权,希望他们转发给学弟学妹”。

朱科后来展示给端传媒记者的不完全截图显示,这100个红包由于是随机分配,只被41人领取,其中最少的一个只拿到了0.02元,最多的拿到1.52元。41个已领取红包加起来为36.36元。

不过,尽管朱科表示群组内没有选民,记者从巫堃泰手中获取的至少5张截图显示,有8名群组成员都在他发出红包后表示“已投”或“投了”。巫堃泰还说,事件曝光后陆续又有同学对他表示自己在该群组中,且是合资格选民。

他对举报他的巫堃泰表现得非常气愤,指责对方“断章取义”、“捕风捉影”、“无中生有”、“骚扰、污蔑、攻击”他,“使本人隐隐有作噁之感”。

朱科指“发微信红包”在内地很普遍。
朱科指“发微信红包”在内地很普遍。

在公开发布微信截图的同一天,巫堃泰也将14张截图发给港大教务长韦永庚,第二天带到廉政公署举报。廉署记录在案,但并未立即表示是否受理。由于港大没有条例可令选举暂停,他要求与韦永庚面谈之后,韦永庚建议他做正式的书面投诉。

此时已经来到选举最后一日,10月21日。巫堃泰在下午5点投票截止前45分钟表示,自己已经向教务处递交正式的选举投诉,要求校委会正式调查朱科涉嫌贿选,并在调查结果出炉前,暂缓宣布选举结果。22日零点46分,教务长宣布收到投诉,延迟公布结果。随后,朱科收到教务处的电邮,并回信辩解自己不是贿选。此时他仍是港大校委会的研究生代表委员,23日,他的上一任期才完整结束。

两日后,在研究生代表空缺的情况下,港大校委会召开每两个月一次的例会。会上检视了巫堃泰的投诉内容与朱科的辩解,并以9比5票通过现有资料足以裁决,再以9比7票裁定,贿选投诉不成立,有传媒引述匿名校委会成员指,理据就是后来引起轩然大波的“微不足道”论:80元人民币不足以诱使选民投票给朱科。

我的港大啊,都毁在那些不属于港大的人手中啊!

港大学生会会长、校委会中的本科生代表孙晓岚

第二天中午,香港大学教务处公布朱科当选。

《苹果日报》引述一名匿名校委会成员指,认为朱科不构成贿选的大多为校外委员,而认为构成贿选的几乎全是校内委员。不计主席,港大校委会目前有15名校外委员,8名校内委员,而校外委员中有6人由特首梁振英委任。不过,接受端传媒采访的两位校委会成员都不愿回应或确证这一匿名消息。

港大学生会会长、校委会中的本科生代表孙晓岚在 Facebook 抗议校委会裁决不当,“我的港大啊,都毁在那些不属于港大的人手中啊!”接受端传媒访问时,她又补充:“只要不真心为港大好的人,我都会看作是外人。”

巫堃泰同时收到了廉署的回复:廉署称,没有法例适用于校园选举中的贿选嫌疑,因此不受理他的报案。

2016年10月28日,港大学生会就朱科微信红包事件发起联署,要求校委会调查。港大学生会会长孙晓岚傍晚负责收集签名。
2016年10月28日,港大学生会就朱科微信红包事件发起联署,要求校委会调查。港大学生会会长孙晓岚傍晚负责收集签名。

“无法可依”的尴尬:报警、联署,是否能启动重选?

金额大小不会改变贿赂的本质。如果是公职人员选举,一毫子都是贿赂。

巫堃泰

巫堃泰不明白,廉署为什么不受理报案。他是法律系学生,熟读廉署常用的《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与《防止贿赂条例》。在《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中规定,在选举中只要提供利益,作为投票的诱因或者报酬,无论金额多少,“贪一毫也是贪”,都会构成舞弊。

“金额大小不会改变贿赂的本质。如果是公职人员选举,一毫子都是贿赂。校委会这次这样处理,那下次如果又有个人贿选,金额也‘微不足道’,是不是也合法呢?这是政治决定法律。”巫堃泰说。

《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一般针对香港公职人员,表明看并不适用于校园选举。不过,翻查《防止贿赂条例》的“附表一”中,第35条列明香港大学是受该条例约束的“公共机构(public body)”,巫堃泰因此认为,港大校委会是根据香港大学的条例成立的管治架构,《防止贿赂条例》也应该适用于校委会选举。

然而,身兼校委会教师代表委员的港大法学院首席讲师张达明坦言,要证明朱科发微信红包违反《防止贿赂条例》是有困难的,“在法律上似乎不能找到什么具体罪行”。“当然要坚持公平廉洁的原则,但港大校委会始终不同于立法会选举,后者有法例可依。”张达明说。

而曾任廉署调查主任的民主党总干事林卓廷也认为,“公共机构”仅能够说明该事件适用于《防止贿赂条例》第四条对“贿赂”的规定,但该条规定要求的对象是公职人员,收到朱科红包的人却并不是;若是针对私营机构,则《防止贿赂条例》是要防止在代理人(通常为雇员)在未得主事人(通常为雇主)的许可下,因办理其主事人的事务或业务而索取或接受利益,而在朱科案中根本不存在主事人(principal)与代理人(agent)的关系。因此,《防止贿赂条例》根本不适用于朱科涉贿选案。

只能说朱科事件是一个贿选案,但《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并不适用,这是道德问题和院校纪律问题。

民主党总干事林卓廷

在林卓廷看来,港大的问题确实涉及公众利益,校委会应该重新考虑,彻底调查,但法律上没有办法:“只能说朱科事件是一个贿选案,但《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并不适用,这是道德问题和院校纪律问题。”

26日朱科当选的消息传出后,港大校友关注组发表声明,强调“原则”和“道德”:“今次研究生选举中牵涉到候选人以红包(即现金)方式馈赠潜在的选民,无论金额多少,从原则上已有贿选的嫌疑,虽然选举舞弊条例并没有涵盖大学校委选举,但从道德上是肯定说不过去。”关注组还希望校委会考虑把《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的范围扩大到港大内的管治架构成员,以保证今后选举的公正。

第二天,港大学生会与港大校友关注组、港大教师及职员会一同发起网络联署,联署声明中强调“公平”、“廉洁”是选举中不容破坏的原则。港大公共行政博士课程的9名学生也以个人身份发出公开信,要求校委会公开25日裁定贿选不成立的细节和理据。

学生会联署的诉求则更进一步,除公开理据之外,还要求校委会正式调查涉嫌贿选案,还要检讨校内管治架构的选举程序,订立有效规管选举的守则。

“如果联署真的能逼到校委会展开调查,最后裁决贿选成立的话,有很大的可能要对这一关键席位进行重选。”学生会长孙晓岚说。

但10月29日,港大校委会成员、校长马斐森在回答传媒提问时表示,朱科涉贿选风波只是“学生之间的事(as a matter of students)”,并不会影响校委会的公信力。

贪腐文化?政治操控?愤怒起自“中国因素”

我觉得(微信红包)就是个虚拟的货币,红包就是游戏来的,我是群主,平常就爱发发红包活跃气氛,而且红包我发了你可以不开的啊。

朱科

HKU Secrets那条“热烈庆祝朱同志贿选成功”的贴文,朱科也看到了。当然还有在网络上无数的嘲讽:“原来金额微不足道,贿选就没有问题”、“大陆贪污文化终于落在有法律学堂的香港大学了”......

朱科不停地澄清:80元红包是发给100个人,并不是每人80元。他始终觉得“贿赂”这件事和自己无关,“香港人不理解微信红包这个电子支付的游戏,有文化差异......”,“我当时甚至没意识到微信红包......它是一个钱来的!”

朱科说:“我觉得就是个虚拟的货币,红包就是游戏来的,我是群主,平常就爱发发红包活跃气氛,而且红包我发了你可以不开的啊。”他给记者展示事件中他发红包的港大毕业生群,有一位招募创科比赛选手的校友正发了一个红包。他还以这位发红包的校友为例,指对方会追问抢了红包的人是否报名了比赛,但自己却没有追问抢了红包的人是不是投票给他,“所以并没有贿选的意图”。

“而且我只是呼吁大家投票,没说一定要投我,扫二维码进去投谁都可以啊。”

对于他平常就爱发红包的说法,记者翻查今年年初朱科的微信统计数据核实,发现他2015年全年共收到225个红包,发出4978个红包。

这种“习惯”和“娱乐”的说法也得到了一些港大内地生的支持,例如 28日在民主墙解释微信红包文化的成都女生张恬。她表示自己不认识朱科,本来也不关心选举,只是见到“贿选”的说法觉得“非常不成立”,感到有必要澄清。

张恬说,自己曾在选举期间抢过一个朱科支持者在某微信群发的红包,但抢的时候完全不知道是什么事,“看到红包就赶紧抢啊,要是看清了再抢就没有了!”她也是微信红包的爱好者,“有时候心情好了,觉得天气很好,也会在家人群里发红包啊”。她也觉得这就是一种游戏,有时则是为了引起大家的注意。她举例自己刚来香港时曾在群里发红包,问港大附近租房的中介费贵不贵,“群里发言的人太多了,很多人关闭了新消息通知,但发红包的话就会弹出提醒,大家就会纷纷出现”。

近年来,“微信红包”在中国内地,甚至海外华人圈愈发风行,最初仅仅盛行于春节期间,亲友间用这种“电子红包”代替现实红包,但近来却不再仅仅限于节日期间。日常间,许多聊天群组都会出现“微信红包”,最常见的是一个人发一个红包,再拜托群组里的其他人帮忙转发帖子、文章等,一般红包数额不大,但如果涉及商业传播,则可能高达数百元。曾有媒体戏称,微信红包引发“全民性的贿赂”。

对朱科的行为,张恬坚称“这件事不是贿选,只是文化差异的问题。如果这是贿选,那群里的每个人都是受贿人。行贿人和受贿人一样要被调查。”她说。她相信朱科没有贿选的本意,也不觉得同学能轻易被收买:“如果给我们发个红包我们抢了以后就投给他,那我们就没有什么思考的能力了。”

选举结束后,校园内仍可见到少量参选人的海报。
选举结束后,校园内仍可见到少量参选人的海报。

另一边,孙晓岚和巫堃泰都认为,所谓“文化差异”放在这件事中,根本不能为朱科开脱。

孙晓岚直接表示不知道这种中国文化,巫堃泰则对这种说法感到愤怒:“不要跟我讲这是大陆文化!这里是香港,从小到大我们的廉政教育就是一毫子都是贿赂!这里不是行中国法律的地方,你不可以用你在中国那一套文化观念,去合理化你在香港干犯香港法律的行为。”

这套朱科和张恬习以为常的“微信红包文化”,在巫堃泰和不少在网上表示不满的香港网民心中,和“大陆贪污文化”几乎可以划上等号,也丝毫无法动摇“贿选”的客观呈现。

而除此之外,还有一股「中国因素」的力量令朱科涉贿选事件更受争议,就是他与亲中地区组织的关系。2015年10月,朱科第一次作为研究生代表参选校委会的时候,就已经被指与建制派政党民建联在中西区的地区组织有染。在这种联想之下,许多网民自然地将朱科拉选票的行为与政治组织背后的操控联系在一起,让「贿选」风波越烧越旺。

朱科自2013年9月来港,3年来始终热衷于参加本地的义工活动。他在任研究生会干事、副主席和主席期间,多次与民建联中西区区议会上环东华选区区议员萧嘉怡组织的社区组织“同心网络”合作,尤其引发争议的是,“同心网络”还曾是“保普选反占中大联盟”的联署团体。

朱科对此一直解释:“我和民建联没有关系。”

“同心网络”做玻璃回收,然后把玻璃运到砖厂磨碎铺路,“我觉得这个是好事情,我就做”。他形容自己去兰桂坊回收玻璃,“人家喝酒,我去把玻璃瓶从垃圾桶捡出来放进回收箱,整到自己一身污糟”。他承认“同心网络”可能确实跟民建联有关系,“可是你如果这样算的话我根本就做不了事情了,香港哪有跟政治团体没关系的组织呢?你不管去到哪总会在千丝万缕的政治联系里,但我并没有参加到民建联里面去。做好事干嘛要分政治……那你真的是政治化了。”

他还列举自己2015年3月与明爱合作,带200多位中港及国际研究生一起重建薄扶林村道。“我当时主动拿这个计划去跟学校申请,我也参加非建制派的义工活动啊,那他们怎么不写呢?”今年10月选举前夕,港大学生刊物《学苑》曾访问朱科,当时朱科表示自己秉持“独立性”,“即指我不会依靠任何的政治势力,而是基于我找到的资料和判断作决定”。

落选的研究生巫堃泰。
落选的研究生巫堃泰。

不过巫堃泰认为,这“摆明就是谎话”。而孙晓岚则指自己不是很清楚朱科对这些义工活动的参与程度,不知他仅仅是参与者,或其实是决策人,因此要看他的具体政纲和其他表现,才能断定他是否受亲中的政治力量有利益瓜葛。但若证明到朱科有亲中背景,她个人“一定不会支持”,“因为一般常理来看,近来打压港大院校自主的都是亲中人士”。

朱科:这件事之后我决定离开香港

学生会的联署很快会提交给校委会,而校委会是否会公开理据、展开调查,目前仍是未知数。若校委会真的决定展开聆讯,请朱科和巫堃泰二人到校委会对质,两人都表示会出席。

“我坦然接受调查,我还是很想证明我的清白,能给的证据我都已经给了。”朱科说。但他担心,现在事情没有一个法律的判断,每个人都在自己做判官,如果到时公开会议细节,一定会有人对个别校委进行人身攻击,变成一个政治事件,“万一造成这种影响还是不太好”。

巫堃泰说对质不是他的第一选择,但若校委会邀请,他一定会去。他的困惑点在于,“为什么法律问题要政治解决呢?我去举证,他去 rebut(反驳),what's the point(有什么意义呢)?凭什么要那班校委会成员去决定?这应该是一个公平公开的选举,为什么到最后会走到这个位置,变成这样去决定呢?”

若朱科通过调查,留任校委会,他的任期是一年,到2017年10月。任期结束后几个月,2018年,他很有可能就要离开香港。

他说,贿选风波令他“神经过敏”,不敢在人流高峰期行走在学校和港大地铁站内,“怕被人认出来”。事件发生之前,他曾想留在香港读博士后,但现在已经完全不想了。

“会去美国吧,试试到世界著名的学府继续做研究。”他说。

“到时你还差3年就能拿香港永居。”访问的最后,记者提起。

“去了美国会有美国绿卡,我要香港永居干什么?”他说。

访问结束是晚上10点多,朱科绕开港大地铁站,从另一条小路走回了办公室,继续他的研究工作。

(为尊重受访者意愿,文中张恬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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