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邓建华:菲律宾禁菲佣抹窗的因,与港府推卸责任的果

这宗牵涉在港外佣职业安全的事件,由于牵涉两地政府法规,某些团体视为一宗外交事件,认为菲方强加法规于香港雇主头上。

刊登于 2016-10-26

菲佣周末在街头聚会。
菲佣周末在街头聚会。

在香港立法会开锣新闻以外,暗暗占据香港各大传媒版面的一段新闻,是菲律宾政府于10月1日要求香港经营菲佣转介服务的中介公司,在10月15日后所有新签的菲国家佣合约,新增“基于安全考虑,抹外窗不属职责范围之一”的条款。耸动的新闻标题强调菲国“单方面”更改港方合约,视之为“突发”措施。

这宗牵涉在港外佣职业安全的事件,由于牵涉两地政府法规,某些团体视之为一宗外交事件,认为菲方强加法规于香港雇主头上,希望港府出头制止。其实,菲方提出新例,虽然各方都未有心理准备,却是有迹可寻。

菲方不满港府温吞

过去七年以来,在香港明显因抹外窗而堕楼身亡的外佣事故,平均每年便有一宗。只要在网上一扫,很容易便找到外佣爬出窗外工作的惊险画面。最近一宗事故在8月发生,由是,菲国劳工部长 Silvestre H. Bello III 于9月与香港劳工及福利局长(劳福局)张建宗会面,提出了对此问题的关注。当时张局长简要地回以“提升职安意识”了事,亦难怪菲方不满其温吞,旋即在10月提出新措施。

移工政策牵涉两地政府法规,外籍家务工的权利,本来就避不了两国措施的协调和妥协。现时,一份雇佣双方签订的合约,也需要经由菲律宾领事馆加签,才可以交到香港入境处申请签证。菲领的措施,只是在现有的标准雇佣合约附件中,在“其他职责”一栏加入不抹外窗的条款。在签订合约前,雇佣双方本就可以在这栏增减条文,菲方的措施并不涉及修改合约本文,更遑论是绕过港府机关了。而外佣的劳工权益待遇,更不可能以国界分别,菲方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推出措施可说无可厚非。

显然,任雇主团体如何著力渲染,劳福局并不愿意将问题上升到外交层面。措施出台之后,劳福局大为紧张,紧急与菲领会面,要求对方暂缓实施,用词委婉。虽然港方的要求只是将条文实施期暂缓一周,但菲方会面之后让步,将措施押后一个月。

也许菲方的举动令不少雇主团体心中不爽,然而与其谴责措施是“单方面”、漠视港府地位,不如认清移工与港人的关系本身便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

三十多万移工已成为数十万港人家庭的一部分,自不待言。多年来菲律宾、印尼等等主要的移工本国,其教育制度、移工制度的创设,正成就了移工往香港打工的路线,继而成为香港重要的再生产劳动力。无论是移工本国还是香港,本来就有保障外佣的责任,只是这个责任往往相互推诿而已。香港虽然大量聘请了来自东南亚各国的外佣,但却一直拒绝与菲律宾、印尼等地签订双边协议,订明权责。

缺乏家居职安规管

假如雇主团体真的认为这事关体统,那么他们更应敦促港府建立更恰当的劳工标准。家居属于私人地方,但我们很少注意到,这其实也是外佣的办公室,雇主有责任提供恰当、安全的工作环境。根据香港现行的《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大部分职场的雇主必须提供恰当的工具、设定办公室工作安全指引等等。然而,此条例却豁免了家务工雇主履行条例的责任,忽视了私人家居已成为香港十分之一劳动人口的职场,这自然令移工雇主的职安意识薄弱。在一个电台节目里,竟然有雇主团体提出要让外佣抹窗时佩戴安全带,不禁令人悲从中来——要戴安全带的工作,几乎都有高空跌下的危险,这是付四千多元便可以聘用的人员做的吗?

菲国政府的行动确有可议之处,然而真正有意义的讨论,还是得回到关心人的面向。假如认为不能“一刀切”将所有外窗清洁划一处理,雇主便更应放下“消费者”的角色,正面讨论适切可行的职安措施。有些住宅外窗类近大厦幕墙,要高空工作才能清洁,便不应纳入家务的工作范围;而屋村地面层的外窗,当然没有堕楼的危险。而更重要的是,《职安条例》应重新将家务工纳入保障范畴,劳工处亦应设立家务工的职业安全规范,让雇主清晰明白自身的责任和义务。

移工与不少移工雇主,其实同为打工族,恰当的工作安全,理应是双方共同需求。但雇主团体往往以消费者的心态看待自己的角色,结果恰恰反而制造了移工本国主动提出措施的诱因。唯有摆脱消费者心态,回归人本,方是正途。

(邓建华,香港职工会联盟组织干事)

本刊载内容版权为端传媒或相关单位所有,未经端传媒编辑部授权,请勿转载或复制,否则即为侵权。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