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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金燕:当女工住家成为一种香港文化

她们是“在地的”也是“故乡的”陌生人,她们要面对的是自我重构的课题,以及来自雇主的挑战。

刊登于 2015-11-23

香港33万海外家庭女工,大多来自菲律宾,印度尼西亚和泰国。图为菲律宾马尼拉一名女性接受家政训练。摄:Dondi/端传媒
香港33万海外家庭女工,大多来自菲律宾,印度尼西亚和泰国。图为菲律宾马尼拉一名女性接受家政训练。

在地的陌生人?

2015年秋天一早,八点整,上海街某红绿灯路口。此时此地,她一如既往地出现,不到30岁的样子,身材匀称,面容秀丽,黑发柔顺。她戴浅玫瑰色眼镜,单耳挂耳机线,一手有时扶住在线的话筒,另一手下垂,被一个七八岁的穿校服小女孩挽着。她偶尔发出声音,或笑,也是恬静空灵的,与眼前的世界毫无关系。

她是小女孩的“工人姐姐”,香港33万海外家庭女工中的一员,也许来自菲律宾,也许来自印度尼西亚和泰国,但来自巴基斯坦或其他国家的概率非常低。我们暂且叫她Jane。

Jane是不少在街头领着孩子行走的家庭女工的缩影,一样地耳边挂着电话线,孩子走孩子的路,女工讲女工的电话,差别只是讲电话声音的大小,有没有同时视频,以及和孩子、与世界的隔离程度高低。

这些海外家庭女工,不乏大学文凭持有者,每个月挣4210港币,绝大多数人一周六天住雇主家里,一天外出上教堂、聚会、游玩或打散工。尽管各种法律明文禁令向女工收取佣金(佣金由雇主支付),但许多女工尚未赴港已经背了几千到一两万的债务,支付中介来港工作的各种费用。还完债务,她们将大部分工资寄回老家,一年或几年回一次家乡,看望留在家里的孩子、情人、丈夫和亲友。即使在香港住满七年,她们也不会获得永久居民的资格。这是她们与在港工作的外来人口最大的区别。她们和国际上其他住家女工的区别,在于香港雇主,固然有社会中上阶层,但大量是中间阶层,许多雇主并不算富足,居住空间十分有限。

故乡的陌生人?

Marie来港时女儿才两岁,不久老公在家乡和别人同居生子,与她离婚。如今女儿长成少女,她靠自己在香港打工多年,在老家买了土地,盖起房子。她说:“再工作两个月,就能给女儿买一辆摩托车。”

耗时13年拍摄台湾菲律宾女工的纪录片《面包情人》(李靖惠,2012),跟主人公们回了菲律宾,将故事的另一面呈现。女工们回到家乡,普遍成了“外乡人”,不知如何立足,多重身份被简化为“金主”的角色。寄回老家的血汗钱,早已花光:盖房了、丈夫养了新的女人、丈夫赌博花完汇款还理直气壮地说“没有找别的女人已经很不错了”、供养儿女上完大学但孩子们依旧无法找到工作……现实和女工的初衷相去太远。Lolita决定留在家乡,哪怕发传单挣零钱,也要重新耕作荒芜的田地,带领全家走出坐等汇款的心态。

决意继续海外打工的人,是否能在他乡扎根而不是浮萍般飘过?三年、五年、十年、甚至二十年,香港住家女工们的工作性质一成不变。这使其职业发展、社会阶层流动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Marie说她不喜欢和一些她称为“老油条”的女工打交道。“我不要和她们太熟悉,不然又找我借钱。周末我不和她们一起坐在街边吃饭打闹,我感觉难为情。”菲律宾女工约占香港海外住家女工一半,社群组织相对发达,已经发展出各种应对刁钻雇主的策略。这些策略,对于许多初到香港者,可能是一种重要的保护,也可能形成一种阻碍其融入当地的女工文化。服务业匿名自我的策略(隐藏亲密自我),与家庭空间里的亲密关系形成本质冲突。聪明的女子,其实是情绪沟通大师,得心应手地游走于工人、朋友乃至“家人”的身份之间。

Marie感叹如果不融入雇主的家庭,就无法忍受长期从事海外家庭女工的工作。Marie进入了一个允许她、并且能够使她融入的中产雇主家庭。大量女工没有那么幸运,她们要在香港狭小的家庭空间里,做完美的工人而又不打扰雇主的生活,简言之,做隐形的家务女工甚至女仆,以及理想的女管家。在合同中她们只是出售家务劳动力,但在实践中涉及家庭亲密关系空间和超长的相处时间,人格尊严和自我不可避免地被卷入。

女工的自我重构或消解?

有限空间内,女工们日常生活工作的方方面面,时时刻刻受雇主及其家人的“观看”、“审查”。出售劳动力的同时,她们需要找到方法将自己与现实抽离,否定将她具体限制的价值。还需要路径表达自己内在的欲望、冲突和个人需要,肯定自己和自我的同一及自主自由。

如果做不到这些,个体自主感会逐渐丧失,因而发生“自我”被侵占和消解的风险。一旦自我被侵占、被消解,她无法在工作和日常生活中表现个性和才能。当事人可能说不出缘由,但对工作与生活渐渐产生厌倦、疲惫,甚至失去意义感。依赖手机和网络将自己与女工单一的角色隔离,丰富自己的社会关系,即是女工Jane有能力做到的一种抵抗策略,雇主却未必乐见。

有照顾孩子和老人经验的人一般都了解,情感付出是照顾者和被照顾者互动过程中最重要、最基础的消耗。被照顾者的情感需要(被关注、被重视、被理解……)得到满足了,其他方面的事情才可能得到配合、顺利进行。否则容易出现“不讲道理”的僵持局面。

而亲密关系对时间、空间有太奢侈的要求。女工生活在雇主家庭,与孩子丈夫长期分离带来的种种问题,只有替代方案,没有根本解决之路。若女工们关闭“情感”闸门,对自己和世界不做感性响应,自我会受到严重威胁;若完全融入雇主家庭,需要双方积极准备多种条件去建立真正平等包容的关系;若将情感过分地寄托于同乡,面临国际大都市的诱惑,容易卷入债主、性交易、毒品等亚文化,与“家庭”空间和价值形成直接冲突。

倘若制度保障允许海外家务女工更自主地选择工作时间和方式,与本地家务钟点工得到同等薪资待遇(每小时100港币上下),或享受最低工资待遇(每小时32.5港币),那么她们可以相对自主地选择居住空间,从而也明确地分割工作时间与休闲时间。其生活的丰富性和可能性,也许会远远超过住家女工。其职业发展的可能性更多,其面临的自我让渡威胁和各种社会风险程度会大大降低。

不过,如果只是提高工资而无在香港长远安顿的可能性,女工们的资金消耗模式以及个人价值塑造模式会不会有大改变?是否大部分钱还是寄回老家?而香港社会因雇佣成本提高而调整雇佣形式,必然影响对劳工数量的需求。

雇主的挑战

雇主家庭是否愿意并努力创造条件接纳住家女工为小区成员乃至家庭成员,而非仅仅是各取劳务、工资所需的“共存”、“互惠”关系,在高节奏、资本化的香港,是一个难以触碰的议题,涉及香港社会深层次的内在矛盾。

1921年香港士绅牵头成立的“保护妹仔协会”,劝诫虐待婢女,以支持贫困家庭生计为由要求保存畜养婢女传统。而次年春天成立的“反对蓄婢会”,力主给予婢女同等社会地位,促进政府落实保护婢女的政策并在公众推广婢女权益意识,为受虐婢女提供庇护。今日香港与二十世纪初相比较,当然不可同日而语。不过,当下香港社会的运作,依旧严重依赖住家女工的协助。暴力虐待女工的案件已经不多耳闻,身体暴力绝对受社会谴责。但事情远比这复杂,女工受变相排斥、情感虐待的情况比比皆是。女工的存在,已经成为一种文化习惯,从外在的家庭雇佣,重新塑造、内化家庭的亲密关系和文化心理。

美国生活的H,返港探亲时感叹弟媳家的女工不好做。因为H弟媳一不顺心,就开衣柜,穿一件不爽一件,扔在一边,颐指气使说女工没有将衣服熨烫平整,与旧时代使唤婢女来出气并无大差异。中介公司明确建议雇主说,如果家里地方小,工人可以住客厅沙发,或者在卫生间马桶上方搭建床铺。

由于女儿尚小不能独立出门,全职工作的我也成了雇佣住家女工的一分子。某天下午“工人姐姐”L说她很饿问可不可以吃冰箱里的饭时,我大惊失色。平时我把生活费交给她,要她自主安排,负责家中餐饮、卫生及接送孩子上下学,不理解为何吃饭也要问我同意。追问之下,才明白她上个雇主家里由嫲嫲主管两个住家女工,哪怕剩菜剩饭,不批准不能吃,一天到晚,坐下歇息也需得到批准。神经大条的我,以为她也是默认只要把基本工作做好,生活中她爱怎样就可以怎样。

然而,作为一名女权主义者,L的存在方式令我感到不安。当有偿分工进入私人领域,并一天24小时一周六天存在,分工的意义和私人生活的意义一齐改变了。雇主、工人、家庭成员,每个人都被亲密关系中“非家庭成员”的存在而重新塑造。她在职业范围内的绝对服从,与我在公共领域的平等、独立自主主张形成冲突。但她的服从,对我不能不说是一种纵容和诱惑。诱惑我的惰性爆发,使我更多地依赖她完成简单机械重复的家务劳动;诱惑我更多地放弃生活自主性,使我“名正言顺”地长时间专注于强度高压力大的工作,变得越来越单一。尤其作为“雇主”的诱惑,使我一不小心就可能“居高临下”“发号施令”。

L和她的前任住家女工R,都经历了老家这样那样的紧急情况需要钱,其中一人一抵港就经历婚变。她们为了解决钱的问题用尽各种办法,甚至剑走偏锋。我看在眼里,道德上也是一重困境。怎么可能将家庭中亲密生活的一分子,常年与儿女丈夫分离、常年没有个性和自我主张、常年焦虑于钱,无动于衷地视为理所当然的存在?

雇主应该如何看护女工的精神健康?又如何看护自己和家人,与女工建立起正常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不是雇佣的家庭关系?

(曾金燕,香港大学社会工作及社会行政学系博士候选人,中国独立纪录片研究会发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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