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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课纲争议──下一代该学什么历史?

历史教育的目的,不是为了培养特定的身份认同、鼓动虚无的自豪感或耻辱感、灌输简单而闭塞的善恶观念,或是功利地从历史学到“教训”……

CS

刊登于 2016-10-24

香港历史不只是殖民地时期的历史,但英治时期塑造了大部分今日香港的制度、政治经济结构、文化、价值观等,显然与学生所处之社会关系更大。
香港历史不只是殖民地时期的历史,但英治时期塑造了大部分今日香港的制度、政治经济结构、文化、价值观等,显然与学生所处之社会关系更大。

近年,历史教育(主要指中学历史教育)在东亚颇受争议,在台湾与南韩均有因为政府提出修改历史课程内容而出现的抗议与冲突。自2012年起,香港教育局成立委员会讨论改革初中中史科与历史科课程,并于2016年9月进行咨询,随即引起社会讨论。

是次争议的重点,除了课时与考评等技术问题外,不外乎“大一统/大中华史观”,以及把部分香港历史的课程并入中史科课程这两点。近日媒体已有不少文章批评课纲内容与其目的,但现时少有论者提出“应该学什么历史”的问题。本文并非严谨的学术论文,亦未有顾及前线老师教授历史的实际运作问题,目的只是希望从理想层面抛砖引玉,从根本探索历史教育的性质与意义。

我们需要民族主义历史吗?

民族主义历史论述必然有一预设结局,就是拥有共同文化、语言等特征的族群最终会得到解放,建立以民族为中心的统一国家。这种以建立国族身份认同为目的而撰写的历史,很难避免会扭曲对过去的描述。(注一)在民族主义史观下,“民族”与“民族国家”虽然都是历史的产物,但其出现却属必然。所有无助于建立民族国家的事件、思潮、细节,甚至个人的不同历史经验,均会被排除在叙述以外,或是被视为负面的“挫折”和应被克服的“障碍”。战争、自然灾难等则被视为国人共同经历的“国难”,被讨论的目的是要引出共同受难的同情感甚至耻辱感。

民族主义历史有时亦有“国家尚未完整”的论述,使之得以在国民之间鼓动民族尚未满足的羞耻感。自19世纪以来,民族主义历史从欧洲传播到全世界,成为最具影响力的历史观,更是不少人(特别在东亚)理解历史的主要方式。在近代部分例子(如德国、意大利、捷克等)中,民族历史推动了族群的建构,使它们得以从世袭皇朝的手中独立,并建立自己的国家;国家亦透过教育,把民族史观灌输后代。

可是,民族主义的历史论述亦带来仇恨与领土扩张,更在19世纪后半与两次大战前后一再导致悲剧。时至今日,各国的历史课纲仍有国别史的内容,但例如英国2013年公布的课纲,历史教育的目的是使学生对过去好奇、培养敏锐的触觉和批判思维、训练衡量证据和按理述说的能力,以及建立观点与判断力。培养身份认同并非目标之一,反而强调要学生理解过去时人生活的复杂性、社会的多元、身份的差异,以及面对的挑战。

自近代以来,有关中国历史的研究与书写,与19世纪不少国家一样,一直与近代中国民族主义形影不离。近年,学界已对近代中国民族主义的出现过程进行深入研究,不但指出清帝国时期满族被“汉化”一说有待商榷,也提出晚清知识分子受到日本民族主义思潮影响,既有人提出华夏民族/中华民族等概念以把清帝国转化为多民族现代国家,亦有人提倡“排满兴汉”的种族革命,甚至出现各省独立(毛泽东曾提倡湖南独立一说已广为人知)等思想。“中华民族”作为一套族群论述在近代的建构过程已大致清晰,亦不应再被视作理所当然之事物。

可是,在民族主义史观下,任何无关建立统一民族国家的选项与方向,仍被贬抑为“错误”道路。在民初颇受重视却被民族主义史学轻视的“联省自治”运动,就是一个最好例子。清帝国及中华民国在1840年代至1940年代的历史,则被看成是“中华民族”承受屈辱与苦难的“百年国耻”。(注二)与这些论述不相符的细节,则被轻轻带过。

例如,清日甲午战争(1894至1895年)在朝鲜半岛进行,民族主义历史对此向来只轻描淡写地指朝鲜王朝为清帝国的藩属,然后即转向甲午战争中的英雄故事与最终败绩,为培养民族情感同时提供“光荣”与“耻辱”的养分。清帝国广东省番禺人邓世昌在“致远”舰上为大清殉国,成为“民族英雄”,与同时正在进行反清运动的另一个广东人孙文共享一个光环。在这些故事中,逻辑退居次要,朝鲜及朝鲜人更只是遥远的背景。至于被视为“民族领袖”者,更被奉若神明。时至今日,网上仍不难发现言必称“蒋公”的历史叙述,读来使人不禁想起《蒋公纪念歌》的露骨歌词:“总统蒋公,您是人类的救星,您是世界的伟人……您是自由的灯塔,您是民族的长城。”另一方面,在就任临时大总统前一直提倡“排满兴汉”,曾以洪秀全为偶像的孙文,有时却被人歌颂成为了“五族共和”而进行革命的伟人。

对民族主义史观全盘接受的弊病,在近日立法会的“支那”风波中表露无遗。由于两名候任议员于就职宣誓中以“支那”发音读出 "China",并辩称为口音问题,导致“一群从事历史文化及教育工作及关心香港社会的人士”指摘二人羞辱全球中国人,并要求举办“抗战史论坛”、中史成为独立必修科,并设立“香港抗战历史纪念馆”以“开展民族教育”。本文不打算评论两议员的行为(注三) ,反而希望从“支那”一语在近代中日关系史的转变,指出民族主义史观的局限。

“支那”在近代本为地理名词,日人多视之为 "China" 之日译,中日两国都时有使用,更有佛学家认为这是古人对中华文明的尊称(注四)。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日本驻华公使认为“中华”一语贬低日本,遂称民国为“支那共和国”,民国曾表示反对,但其他国家仍称民国为 "Republic of China"。

1930年,日本首相币原喜重郎主张“中日提携”,主动改称中华民国,以为亲善。日本国内对此却有批判之声,提出民国自称“中华”,有贬低列国为“夷狄”之意。当时有日本记者询问其中国同行,何以洋人用 "China" 没有问题,唯独日人不能使用,后者答曰乃情感问题。(注五)

其后,中日两国冲突迭起,“支那”一语在日本继续使用,国民政府亦以此为反日宣传的工具(注六),直至二次大战结束为止。近代中日人士在不同时期对 “支那”的不同解读,反映了东亚在十九、二十世纪全球化时期面对的具体外交和政治问题、近代两国民族主义者对“国耻”议题的操作,以及当时文化和智识交流的复杂性,是近代史的好教材。

可是,因为有人使用“支那”一语,本来有责任冷静处理历史的学者和教育工作者,却拾起“民族”大旗,提出要使用没有真正胜利者的战争历史进行民族教育,此事可谓民族史观如何扭曲历史教育的最佳示范。若按此逻辑引申,会否终有一日,我们会因为“民族感情”而筛选部分历史问题?其实,若有人以“支那”一语侮辱华人,则辱人者很可能正是了解到民族主义历史观对耻辱的强调,因而特地在“民族苦难”上洒盐以作挑衅。由此角度看,更使人不禁要问,何以香港的历史教育,还需要建立在国耻甚至与他国的斗争之上?

在近现代东亚,除了民族主义外,更出现了白种人(帝国主义压迫者)与黄种人(被压迫者)二分对抗的想像。虽然种族主义在19世纪下半叶至20世纪的大部分时间确实极具影响力,但各族群在不同历史与空间多层次的互动,亦不应被过分简化。例如,我们应简单地把所有为殖民地政府服务的警察看成“汉奸”吗?在某些极端例子中,民族主义历史更以“民族利益”为道德准绳,甚至允许为求民族利益而不择手段。扩张战争被视为“武功”、“盛世”,以“民族”为名的罪行为则得到开脱。

1997年完稿、2007年在中国大陆出版、2012年再于香港出版的《香港二十八港督》,如此描述1857年在香港轰动一时的毒面包案(其后查出是一场意外):“即使确定是中国人放了毒,也是由英国的侵略行径引起的,当时正是第二次鸦片战争刚刚开始,广东和香港人民对英国侵略者仇恨万分的时候。难道只许你侵占我领土,掠夺我财物,杀害我同胞,就不许我反抗复仇。”(注七)2019年(课纲改革实行的第一年)的香港,我们需要这种历史论述吗?

另一个中国历史科课程咨询稿为人诟病的地方,是政治史的减少以及文化史的增加。随著社会转变,研究历史的路向亦随之改变;女性、盗匪、低下阶层,以至“没有历史的人”陆续成为常见的研究对象。课程针对这些转变作出应对,反映了数十年来学术历史研究的成果。为增加其他历史内容而减少政治史部分,笔者在技术层面不能评论,但认为方向是可取的。

可是,如果教授文化史也是为了民族主义史学的目标服务,而且集中讨论文化“成就”,则不但不能培养学生欣赏多元并尊重差异,反而可能鼓动不必要的文化优越感。在复杂的现代世界,认识文化固然重要,但过分强调一国一族的文化“特色”甚至“成就”以加强认同感,则不但做法过于功利(有“成就”的部分才算文化?),而且亦可能有意无意地把压迫他人的文化与习俗(例如缠足)略去不提。

我们需要从民族主义历史学习教训吗?

讨论历史的重要性时,不少论者均提到学习历史可以让人“鉴古知今”,从历史中学到教训,使人不会重犯错误。有论者指责“日本”(或只是“日本右派”)不肯承认日军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犯下战争罪行时,有时会特别解䆁其指责只是为了“防止历史重演”,要“以史为鉴”、“前事不忘”,仿佛需要时刻提醒读者这些指责并无其他目的。可是,这些论述通常却吊诡地把“日本人”与“中国人”的侵略者与被害者角色作简单的二分,然后强调要国人汲取被侵略的教训。战争起因的复杂性、参与人员的不同背景与历史经验、战后追究战争罪责的困难与道德张力,以及重新建立战后人伦与国际秩序的努力,则被轻易忽略 。

历史并非不可能为现代人提供经验与教训。但如果过分强调从历史中吸收“有用的”教训,则论者可能会削足适履,剪裁历史以切合希望带出的“教训”,甚至有“以论带史”的情况。即使得出教训,也不见得一定对将来带来好处,尤其是这些见解只是论者先入为主的意见或是后见之明。不同的现象与事件有各自的历史背景,如果强求以过往经验解读与应对,可能会适得其反,使人忽略细节的重要差别。把乾隆康熙放在不同时空不同体制下,他们能成为“明君”吗?退一步讲,需要“明君”吗?

因此,历史不太可能为现在与将来的问题提供解决方案,但却能帮助我们以怀疑精神分析不同事件或潮流,尊重问题背景的复杂性,并培养同情时人与留意细节的能力,以应付不断转变而且资讯极其庞杂的现代世界。

举个例子,介绍唐朝“盛世武功”时,与其展示不一定准确的“疆域图”、列出可能被转眼忘记的古代地名、介绍车骑兵器,何不好好利用2007年起不再成为中学中国语文科会考范文的《兵车行》,探讨战争对个人与社会的祸害,以及好战皇朝与人民之间的鸿沟?

我们需要作为道德教训的历史吗?

利用历史传递道德教训,是不少历史书写的特征,但反对此做法者亦不乏其人。傅斯年在1928年已提出:“把传统的或自造的‘仁义礼智’和其他主观,同历史学和语言学混在一气的人,绝对不是我们的同志!”(注八)当然,这个口号显然对科学方法过分乐观 ,假设研究者可以完全“中立地”只以资料说话。可是,但在现代背景下,以历史作为辨别善恶、培养品德的工具,似乎很难避免出现问题。历史事件之复杂,时人世界观和文化与现在的不同,使现代人难以利用历史作为道德教化的工具。特别在近现代历史当中,历史人物成长背景、身份认同、阶级、教育、性别、地位的不同,加上资料庞杂,以及其人的历史地位因政治或其他原因而被扭曲,使历史实在不适宜再被视为培养道德的工具,至少不应以过分简化的历史来说明道德教训。

反而,我们应善用历史,指出“道德”作为概念在不同时空可能有所差别,亦会随著时代转变,因此不应随便作出道德论断。当然,这并不代表我们应赞同相对主义,或是因为所谓“文化不同”而要无条件服膺于有一国或一文化特色的道德原则,甚至无视以历史培养品德的可能性。问题的关键,就是焦点必须是人的价值,而非道德作为教条。

说明这个问题的最佳例子,莫过于女权历史。女性参与政治,于19世纪以前在不同文化中均被视为叛经离道的行为。在女权主义者前仆后继的抗争下,女性获得了参政权;当日的叛经离道,今天是天经地义。我们可从女权主义者奋斗的历史中,看出人性的美善与丑恶,以及各种立场的背景与限制。

我们需要什么样的香港史?

近年来,社会出现了一股对香港历史的兴趣,从出版业关于香港历史的书籍大增已可见其端倪,书展中不少出版社亦以“本土历史”作招徕。关于本地历史的著作、报导,以及纪录愈来愈多,题材亦不再限于政治、战争、经济、著名绅商等。历史与文化保育工作者亦与社区作有机结合;大众不再是等待专家指导的受众,更亲身参与搜集资料以至历史书写。有以上发展,主因自然是港人自皇后码头清拆以来(甚至更早),开始反思以往对狭窄定义的发展和效益的追求,以及缺乏公众参与的城市规划可能会对城市的历史、文化,以及性格造成不可磨灭的破坏。从最近关于保育的讨论可见,市民对于此类问题已非常警觉。

此外,对多元而富于中西特色的香港社会可能遭到改变的担忧,亦刺激了对本地历史与文化的追寻。对现在香港社会经济状况的不满(年轻一代感受尤深),和对以往香港的一些美好印象之间互相对照,自然使人对历史产生兴趣。早在课纲改革咨询稿出炉以前,已有来自政圈内外的论者提出,要建立并在学校教授“以香港(人)为主体的香港历史”,甚至有人提出由于香港“开埠”早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因此香港史和中国史无关的怪论。

战后,香港历史学界,不论中英文的圈子(两圈子有不少重叠)多年来一直有研究香港与华南历史的传统,亦有不少从长时段讨论香港历史或专研不同题目(社会史、历史人类学、经济、文化、性别、军事等)的佳作。诚然,正如蔡荣芳、王宏志等早已指出,以往香港史的书写被“殖民地史观”、“爱国史观”等影响(注九),但近二十年的大量学术研究早已超脱这个问题,至少读者现时已不难找到较少受民族或殖民意识形态影响的香港史著作。

可是,要研究或教授香港历史,要处理的首要问题似乎不是“建立港人史观”。这个想法本身与香港社会的状况已有不少张力:香港社会是如此国际多元,其内部族群如此复杂,和其他邻近地区的交往如此频繁,是否有需要建立“一个史观”已值得讨论。同样,所谓“香港人身份”,亦非铁板一块。正如罗永生指出:“在不同的时期,香港本土身份和本土意识都有不同的课题,面对不同的约制结构,也有著不同的‘他者’,因而衍生出不同的本土身份和本土意识的形貌”。又正如邝智文和蔡耀伦等指出,即使如第二次世界大战等“香港人”经历的重大事件和苦难,亦有其区域和国际面向,单纯突出港人的历史经验,亦有以偏概全之弊。(注十)

与其执著于教授“以香港(人)为主体的香港历史”,倒不如使学生明白身份意识在不同的历史背景下可能有不同的面貌,扩阔学生对历史复杂性的同情与理解,而非与以往的民族主义者一样,打算利用历史创造民族。

随著有关香港(及其邻近地区)的历史研究日渐深入,我们可以发现香港人身份与记忆的多元。有论者以1841年英国接管香港岛以前数千年前已有华人在港居住,或被纳入为历代“中国”皇朝的行政区域为证据,证明香港“自古以来”是中国的一部分。这种说法,显然无视“中国历史”本身是近现代政治建构结果,更忽略了华南区域在政治、族群、文化、语言、对外关系等历史细节。正如葛兆光提倡,讨论中国历史时,不应再随便使用“自古以来”一语,或是“用现在的领土概念套古代的王朝疆域”,亦要区分历史、文化,与政治的“中国”,并时刻注意其变动的性质,特别在王朝的边缘部分。(注十一)

讨论香港历史时,自然不可把它从邻近地区的历史中分割开来,但亦不应单纯把它看成是一个不变的中国的一部分。香港历史不只是殖民地时期的历史,但英治时期塑造了大部分今日香港的制度、政治经济结构、文化、价值观等,显然与学生所处之社会关系更大。当然,在2016年的香港,我们仍有人提出皇都戏院纯粹因为年代不及汉墓久远而不及其重要的狭隘说法。可是,我们还希望下一代仍是如此吗?

我们更可以亦应该从根本检视并梳理一些我们视之为香港之所以为香港的“特殊性”,或曰“核心价值”。近年,保护各种核心价值(例如“法治”)的呼声高涨,但社会不时把这些价值视为理所当然,甚至不会深究其形成和论述(神话)建构的过程(叶建民对廉政公署的研究可谓其中一个异例(注十二)。对这些价值的论述亦大多止于“保存”甚或“坚守”等防御性的想像,但缺乏把这些价值更进一步的愿景。这些“价值”或“传统”均有自己的历史轨迹,并非永恒不变,我们既要强调坚守“法治”,亦要提出推进法治,以应付不断转变的世界。我们可以从历史更好地了解这些价值的内涵,使我们可以更富创造性地思考未来。

另一方面,历史研究可以把我们从“传统”中解放出来,得以厘清一些看似不可动摇的事物的根源与特征,不再毫无保留地接受现有问题,并将之随便归咎于传统或“历史”。正如吕大乐指出,“‘回到过去’一定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如何从旧的框框里走出来,是目前香港社会和香港人所要面对的最大挑战”。(注十三)最近期的例子,就是新界原居民的土地“传统”以及其“传统”政治与管治结构。在后殖民时期的香港,为何我们会以“历史”和“传统”为理由,把殖民地政府为节省管治成本而建立的机构和政策原封不动?

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历史?什么样的历史教育?

用一句老套话概括,历史是“治史者与史实的不断互动,过去与现在的永恒对话”。(注十四)书写历史者不免有自己的立场、学术训练与研究背景,两个研究者利用相同的资料,可能有截然不同的结论。那么,我们是否只剩下相对主义,永远陷于自说自话的状态?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因为书写历史不能无凭杜撰,研究者必须诚实面对历史资料与自身的限制,尽力呈现历史的多元面向与时人的不同经验,即使内容与研究者的前设或理解有所冲突。强迫所有学生学习一个以建立身份认同为目标的民族主义史观,显然不妥,不论其效忠对象是“中国”、“文化中国”,或是“香港”。历史教育的目的,不是为了培养特定的身份认同、鼓动虚无的自豪感或耻辱感、灌输简单而闭塞的善恶观念,或是功利地从历史学到“教训”,而是培养怀疑精神、对历史脉络的掌握、对历史资料的基本鉴别技能、对多元的宽容与尊重、对身份与道德多变性的理解,以及组织并表达自身意见的能力。

历史科和中史科不论是否必修或独立成科,如明显以灌输情感为教学目标,则不但有扭曲历史之弊,亦可想像老师动辄把“民族大义”放在学生肩膀上时,莘莘学子们将会何等茫然。当然,如何从漫无边际的过去中整理出一个可以达到这些目标的课纲,并在有限的课时中以学生感兴趣的方法教授,实有赖一众专业教育工作者的努力。

(CS,自由撰稿人)

注一:详细讨论可参看Li Huaiyin, Reinventing Modern China: Imagination and Authenticity in Chiense Historical Writing (Honolulu: University of Hawaii Press, 2012).

注二:有关国耻在中国大陆历史论述中的角色与其内外影响,可参看Wang Zheng, Never Forget National Humiliation: Historical Memory in Chinese Politics and Foreign Relations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2012).

注三:沈旭晖教授对此有详细讨论:〈如何理解“支那”?〉《信报》, 2016年10月18日。

注四:梁启超曾于1899年将“支那”和“中国”交替使用,见任公,〈饮冰室自由书:保全支那〉,《清议报》,第33期,(1899年),页4;欧阳渐,〈支那为文明之美称解〉,《国本》,第1卷,第4期,(1937年),页15-16。

注五:〈“中华”与“支那”之争讼〉,《新声》,第13-14期(1930年),130页。

注六:例如〈你想吃苹菓吗?要到支那去!〉,《贵州自治月刊》,第4-7期,1931年,页51。

注七:原文见张连兴,《香港二十八总督》(北京:朝华出版社,2007),页56;引自张少强,〈香港史与民族主义〉《思想香港》,第5期,2014年11月。

注八: 原文见傅斯年,历史语言研究所工作之旨趣,《傅斯年全集》,第4卷(台北:联经,1980),页1314。引自王泛森,《中国近代思想与学术的系谱》(台北:联经,2003),页209。

注九:王宏志,《历史的沉重:从香港看中国大陆的香港史论述》(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2000);蔡荣芳,《香港人之香港史》(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2001)。

注十:邝智文、蔡耀伦,《孤独前哨:太平洋战争中的香港战役》(香港:天地,2013);邝智文,《重光之路:日据香港与太平洋战争》(香港:天地,2015)。

注十一: 李宗陶,〈葛兆光:不要再轻易说“某地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南方人物周刊》,2011年8月。亦可参看葛兆光,《宅兹中国》(北京:中华书局,2011),页3-33。

注十二:叶建民,《静默革命:香港廉政百年共业》(香港:中华书局,2014)。

注十三:吕大乐,《香港模式:从现在式到过去式》(香港:中华书局,2015)。

注十四:E. H. Carr, What is History?, Second Edition (London: Penguin, 1990), p.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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