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宣誓风波

李芄紫:“支那”说掀起的火,重塑香港的局

有人认为,梁游的宣誓是“中了中央和建制派”的圈套。这完全是颠倒是非的说法。

刊登于 2016-10-21

#立法会#香港#宣誓风波

建制派议员集体离场导致流会,令青年新政的梁颂恒,游蕙祯,以及刘小丽无法宣誓。
建制派议员集体离场导致流会,令刘小丽,以及青年新政的梁颂恒、游蕙祯无法宣誓。

上周三,香港青年新政的两位候任议员游蕙祯和梁颂恒在就职宣誓过程中,用“支那”两个字的发音,读出 "China",前者甚至还将 "Republic" 读作 "Re-fucking"。此外,两人都展示了写有 “Hong Kong is not China” 的横幅,称效忠“香港民族”。秘书长陈维安拒绝为他们监誓。

“支那”一词承载了二战时期的惨痛民族记忆,早已被公认为一种对中国的歧视称呼。梁游二人作为侯任议员,却选择在“宣誓”的庄严时刻,冒天下之大不韪,采用“支那”这种侮辱言辞;事后更用“口音”这种低劣借口企图蒙混,激起社会极大的反弹。建制左派的声讨更是层层加码,从“谴责”、“要求道歉”,到“要求辞职”、“不允许二次宣誓;立即褫夺议员身份”。

上周三,刚刚就任立法会主席的梁君彦就宣布,将在本周三安排再次宣誓。本周二,梁君彦宣布:只要两人提交书面申请就可以再次宣誓。而政府则在下午出手,向法庭申请颁发紧急禁制令和司法覆核。当晚,法官批准司法覆核,但推迟至11月3日,并拒绝颁发紧急禁制令。本周三,为了阻止梁游二人再次宣誓,建制派议员破天荒使出“流会”的议事程序手段。

在香港,议员的资格必须满足两个条件:第一,选民的意志;第二,通过宣誓仪式而承诺“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前者由下而上,后者由上而下,两者缺一不可。

《基本法》、《宣誓及声明条例》和《议事规则》都写明,候任立法会议员必须宣誓,才能行使议员职责。宣誓,并不是无足轻重的仪式。无论在东方还是西方,宣誓仪式都是极为重要的程序。它既显示就职者是按照正当途径上任,体现社会对就职者的认可;也同时显示就职者尊重特定的规则和传统,体现就职者对社会的认可。而宣誓仪式本身,更表示就职者对本人以后的行为和责任的一种最庄严的承诺,意味著“言出必行”。所以,宣誓不是“行礼如仪”,而是一种有实质法律效力的行为。

梁游不是中了圈套

有人认为,梁游的宣誓是“中了中央和建制派”的圈套。这个说法,却与许多观察在逻辑上抵触。

首先,尽管路人皆知,梁游必定会在宣誓时大“玩嘢”(搞花样),但谁又可能预测到他们会用“支那”?如果没可能预测,这个套又如何成立呢?

再者,中联办和港府事先三令五申,告诫议员“准确宣誓”。如果是要布局,又何必如此提醒?有人认为这是为了故意刺激梁游的反抗心理,但为何不见同为右翼的郑松泰过不了关?

第三,无论政府发起司法覆核还是议员流会,显然都是在极为匆忙下作的决定。有泛民评论人提到,代表政府的律师用的理据,其实和大公文汇社论的论据差不多。如果早有准备,何不包装得更“专业”一些?又何必仓卒到前一晚才提出申请?

第四,梁君彦是中联办花了大力气捧上去的,如果要布局,何必让他做丑人呢?可能有人会认为,那是意在助其建立“秉公办事的形象”。但从左派舆论对梁君彦的猛烈批评来看,显然不是这么一回事。而根据最新的信息,在星期一晚,中联办曾经打电话给梁君彦,但无人接听,令前者大为恼怒。如果梁君彦也是这个连环局中的一环,中联办又怎会有此行动?

最后,建制派议员一向反对流会,这次不惜用流会方式,必然要承受一定的政治压力。而这也恰恰反驳了所谓“布局”的指控:建制派中有很多人不服梁君彦,又何必承受风险来帮他建立威信呢?

可见,所谓中央和左派布局,梁游二人中伏一说,是逻辑混乱的阴谋论。

事实上,此事件的脉络非常清晰:首先是梁游在宣誓过程中故意挑衅,以宣示港独立场,迎合部分选民。但二人显然是“一朝得志,忘乎所以”,玩过火而不自知,引发众怒民愤。政府和大部分建制派开始没有预料到,此事会在短时间内引发广阔纵深的民愤众怒,所以开始仅是谴责,没考虑到剥夺其议员资格。直至群情汹涌,加上左派舆论、大陆《环球时报》,甚至《人民日报》都层层加码,才意识到严重性。而梁君彦,不知出于何种考虑没有“跟上节奏”,迫使政府到最后一刻申请司法覆核和禁制令。判决后,建制派议员为阻止梁游二人宣誓,这才紧急流会。

这里值得思量的,反倒是为什么各界对此二人的批评谴责,会如滚火球般越滚越大,越烧越旺?其规模之大、政治光谱覆盖之广,史无前例。最显然的,是因为“支那”所冒犯的对象,基本涵盖了绝大部分的华人;而这种冒犯所伤害的不仅仅是个人尊严,更交织著华人在传统,甚至本能上的家族和宗族血脉情怀。

也因为这样,民愤激发的另一个火山口,就在梁游二人在事件发生之后“全无悔意,拒绝道歉”的态度——他们公然侮辱华人族群,却完全不认为有何不妥。

泛民没谴责港独不智

《文汇报》在事件发生后,对泛民议员逐一电话访问,所有回应的泛民议员都没有谴责梁游,反而一再包庇。有说那是一种“幽默”;有说 China 可以做“瓷器”的解释;有说自己和他们身份平等,没有“资格要求他们道歉”,有避重就轻地称“更重要的是要了解他们这么说的根源”。前泛民议员汤家骅对这种不能“是其是,非其非”的态度极为痛心。

其实,泛民中不少人是左翼,与右翼民族主义分子不是同路人。右翼民族主义者攻击最多的不是建制派,而是泛民;他们除了要争夺泛民选票之外,更不满泛民主张的民主理想与和平抗争路线,甚至认为(老一辈)泛民是出卖香港人的元凶,认为泛民的“大中华胶”是比建制派更大的港独绊脚石。

泛民与右翼民族主义分子间的分歧,不一定比建制派和泛民之间的分歧要小。右翼民族主义对泛民攻击之恶毒,与泛民对右翼民族主义的宽容和包庇,反差之大,令人唏嘘。

况且,泛民议员一面倒地包庇和袒护对梁游二人,带给中央一个明确信息——泛民与港独惺惺相惜,已经不再是“忠诚的反对派”。很多人努力构建的“倡导本土情怀的真正本土派”、“民主自决”和“内部自决”等努力,很可能会因此一概被视为“港独”。这对新一代的泛民议员影响更大,因为中央缺乏和他们打交道的经验,更容易就此对他们产生负面印象,压缩未来的协商空间。

中央释法箭在弦上

从立法会选举报名事件开始,中央的态度就极为明确——港独支持者不能进入议会。但当时标准仍然宽松,梁游两人以“自决”为口号,没有明示其港独的主张,过了提名一关。

在以前和这次宣誓,多名议员都在誓词中“加料”,即便是“结束一党专政”和“打倒港共政权”这样的言辞,都被认为是针对特定政权的政治理念而给予容忍。可是,梁游二人这次在宣誓时首要表达的是港独诉求,超越了中央底线。以目前形势来看,在中央眼中,这两个港独分子已经将立法会宣誓变成反华辱国和展示港独的舞台,若仍有机会进入立法会,往后港独派的言行只会更加肆无忌惮,把立法会变成向全球展示港独的直播厅。

因此,如果香港能在内部解决这个问题,中央当然乐见其成。但如果失败,人大常委释法就势在必行。尤其是梁游的所作所为已经引发民愤,为中央的出手奠定了民意。

在宣誓要求上,人大常委将有充分的释法空间。《基本法》第104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主要官员、行政会议成员、立法会议员、各级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在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人大首先可以就“就职时”作出明确解释:“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是一个必须的程序。“就职时”三字已经说明,依法宣誓是就职的必须条件;候任议员在没有成功宣誓之前,就不能视为已经就职。这样做可以绕过“罢免议员需要立法会三分二通过”的关卡。

其次,人大可以对何为“依法宣誓”提供解释,最重要的是明确宣誓机会只能有一次,就是在就职典礼上的那次。其次,也可以进一步明确宣誓必须真诚,必须“一字不改”。

人大对该条的释法还可以一并解决何为“拥护《基本法》”,明确说明“主张港独”属于“不拥护基本法的行为”,以杜绝一些人把“主张港独”等同于“不同意基本法的一些条文”。也为在特首选举委员会的选举中封杀“港独选委”扫平道路。基于这种理由,人大常委在这次司法覆核裁决作出之前主动释法,也不是全无可能。

有人认为,人大释法会损害香港司法独立性。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如此,这也是无论人大还是香港政府和法律界,对这个问题都极为慎重的原因。但是,人大释法早有先例,因为边际效应,其影响不见得比前几次大。何况事关大是大非,又属于形势必须,香港群情汹涌,对中央而言,这正是释法的好时机。

甚至,由于这次事件,中央和港府要推广中史教育甚至国民教育科,或者重推23条立法,都可能更有借口,变得相对容易。

助梁振英连任?

最后,临近特首选举,泛民一再主张的“梁振英下台”,也可能在这次事件中成为泡影。梁振英以反港独立场强硬著称,而反港独是中央政府第一要事。梁游事件证实了梁振英所说的港独势力严重。而泛民议员不但没有与梁游切割,没有谴责,反而被所谓“非建制派”这个“虚构的共同体”绑架,一面倒地偏帮和包庇,给了中央“反对派”都是或明或暗的港独分子的印象。港独问题再次“冲淡”了可能影响梁振英连任的 UGL 问题和最近的横洲问题

对中央来说,港独无法容忍。中国不容许香港分裂,这是无论哪一派当政,都不可能改变的底线。迷信“中南海占星术”,把《成报》“汉江泄”的评论奉为瑰宝,不是合适的思考方法。

即便承认“中央不给民主”是港独思潮成形的关键因素,但到现在,哪怕中央立即给予民主,也不一定能解决港独的问题。对中央来说,对付港独无非“剿”与“抚”两种选择。眼见梁游此等港独派越来越明目张胆,而泛民主派依旧“温情脉脉”,中央又如何能相信主“抚”的思路行得通?如若舍“抚”用“剿”,又有谁会比梁振英更得心应手呢?

(李芄紫,自由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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