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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启智:特首选举民主派选委,不应有个人意志

不少选委包括民主派选委,也会在选举过程中提出他们的界别利益。如果真的要反对小圈子选举的话,这些界别利益也应该越少谈越好。

刊登于 2016-09-27

 梁启智:希望我们能毋忘初衷,记得我们在反抗的是小圈子选举,所以就算要在这过程中作任何的政治操作,也必应以越透明越好为大原则。图为上一届特首选举点票状况。
梁启智:希望我们能毋忘初衷,记得我们在反抗的是小圈子选举,所以就算要在这过程中作任何的政治操作,也必应以越透明越好为大原则。图为上届特首选举点票状况。

香港立法会选举刚落幕,由1200人组成、负责选出特首的选举委员会(选委会),其委员选举就要在年底上演。虽然到目前为止相关新闻评论仍然有限,但各路人马早已磨拳擦掌,组织联盟竞逐选委会的席位。过去两届的选委会选举,民主派均有组织派员参选,但今届的政治环境明显与往届不同,社会应重新审视民主派参选的意义。

过去两届民主派参与选委会选举的目的都十分明确:让支持双普选(特首及立法会普选)的特首参选人能够在选委会得到足够提名,成为正式的候选人。这个目标后面可再分为两种思路:一是透过参与小圈子选举来支持取消小圈子选举的候选人;二是通过提名民主派的特首候选人,让特首选举的擂台可出现更多不同的声音,尽可能地靠近社会整体期望。基本上,过往民主派的选委只要把民主派特首候选人的提名表格签妥,就已经履行了他们对选民的承诺。事实上,不少界别甚至没有约束这些选委,到了特首选举当日可不可以入场投票和如何投票。

今届选委会选举的政治形势有明显不同。第一,在人大8.31决定和2014年的占领运动过后,如何理解“支持双普选”,即使在民主派之内也未必有清楚共识,最起码在上届特首选举的时候,所谓的的自决派并称不上是正规的力量。第二,反对梁振英连任成为民主派出选各选委会界别的共识,甚至超过了本来对双普选的追求。第三,为了达到反对梁振英连任的目的,有说法指民主派不应在今届提名特首候选人,而应取得足够席位担起关键少数,甚至是“造皇者”的角色,在最后关头决定特首宝座谁属。例如如果梁振英和曾钰成或曾俊华其中一人竞选特首,而估计两人各可从建制派选委之间获得500票,由于选举规则订明候选人必须取得最少601票才能当选,手持200票的民主派就可以透过其支持来和候选人做政治交易。

民主派选委应代表一套理念

我对上述形势感到十分忧虑,因为如果操作不当,民主派选委很有可能会违背了当初反对小圈子选举的初衷。反对小圈子,是因为这种选举方式不民主、不透明,不能代表大多数人的意愿。如果我们回到初衷,则民主派选委本身不应有太多的个人意志,因为他们按自身意愿投票的空间越大,届时被批评与建制派特首候选人作“密室谈判”的危险就越大。

我认为,民主派选委如获当选,所代表的不应该是他们个人,而是一套理念。为免有所偏差,这套理念的解释空间应该越窄越好,最好能达至一套事先获选委会选民以至大多数香港市民所认可的、完全透明和机械化的决策过程,而民主派选委只可以跟从其决定行事,令他们无法实践个人意志。

基于同一原因,以反对梁振英连任为民主派出选的最主要共识,也是不可取的。选委会选举在12月进行,特首选举却要到明年才发生。如果民主派以反对梁振英连任为纲当选选委,梁振英却在之后才表示不会竞逐连任,民主派的选委往后该如何行事?我们将可如何约束这些民主派的选委,确保不会沦为和其他建制派的选委一样,乐在小圈子的特权当中?

如是者,在民主派人士参选选委之前,先提出一套共同的决策方式,或最起码为如何公平公开地建立这样的一套方式,对选委会选民以至广大香港市民作出承诺,至关重要。我想到两种可能的方法,两种都各有优劣。第一种,是预先设定各个可能的情况,并预先承诺届时的处理方式;第二种,就是还票于民,适时进行民间投票,凡民主派的选委都要按其决定行事。

罗列对选委的期望和底线

第一种的执行方式很简单,一言蔽之就是罗列出期望和底线,然后在不违反底线的情况之下,任何特首候选人可以满足最多的期望,就可以得到民主派选委的支持。这儿的关键,很明显在于底线该如何订立。最严格的做法,就是任何不明确提供双普选时间表和路线图的候选人,就一票也不投。这是最有原则的做法,但我得提醒坚守最高原则可以带来的反效果。回到上述梁振英对曾钰成或曾俊华的竞争,而且是500票对500票的情况,可以想像届时双方仍会坚拒提供双普选时间表和路线图,于是民主派选委不投票,选举没有候选人达601票而流选。到了要重选的时候,双方为求夺得对方阵营的支持,各种枱底交易恐怕会更为有恃无恐,收买或威胁手段层出不穷,使小圈子选举变得“黑上加黑”。

另一个极端,就是订立一条低无可低的底线,例如如以反对梁振英连任为最大前提,则只要是身份证上没有“梁振英”三个字的特首候选人,就可视为通过底线。但如果民主派选委的底线只是针对个人,和民主发展毫不相关,那还好意思叫自己做民主派选委吗?

在两个极端之间,当然还有很多位置可供选择,例如增加功能组别的代表性、取消行政长官的政党限制等等。但是,坦白说,我对民主派选委能够通过成为关键少数而为民主发展争取到明显成果,没有太多信心。原因很简单:我不敢高估民主派选委的团结。如果真的出现关键少数的话,虽然说民主派在选委可能手执200票,但个别特首候选人想跨过601票的门槛,却可能只要30或者40票,可以想像届时民主派选委已分裂为数个板块,对方只要向出价最低的板块埋手就可以了。

再者,届时特首候选人挖建制派的游离票,说不定比和民主派做交易来得容易,因为和建制派的游离票做交易,只要承诺当选之后从政府库房拿十亿八亿出来支援该行业就可以了。和民主派做交易,还要担心被人拿去北京打小报告,何必呢?总括而言,清单可以列,但别高估建制派候选人想做交易的意愿。

不过,我还是会鼓励民主派选委事先把清单列出来,而且把期望和底线分开列明,不能不清不楚。这样做的目的,完全是为了不违背反对小圈子选举的初衷,避免“密室谈判”的指控。毕竟选委又不是由全港市民投票选举出来,比立法会议员更加没有谈判的资格。

顺带一提,由于选委由界别选出,不少选委包括民主派选委,也会在选举过程中提出他们的界别利益。如果真的要反对小圈子选举的话,这些界别利益也应该越少谈越好。就算要谈,也必然要和社会民主发展直接相关,例如高教界可谈校政民主、规划界可谈规划民主。但在此之外的,就很易变成变相认同小圈子选举了。事实上,过去的经验告诉我们,无论建制派候选人答应什么退休保障之类的政纲,之后“走数”也是无从监察的,何必假选举当真选举办呢?

民间投票决定民主派选委行为

第二条路,就是用民间投票来决定民主派选委的行事方式。这样做的好处,是让市民可以对选委作直接授权。例如如果市民授权选委去谈判,那么往后选委们要做什么“造皇者”还说得过去。但这样做也有几个问题要考虑:理念、资源和弹性。

理念的问题,说白了,就是如果民间投票的结果是支持梁振英连任,民主派选委是否真的会跟随,走进票站投梁振英一票。这问题归根究柢,在于民主派选委如何理解自己的地位。如果要从根本上否定小圈子选举的话,其实身为选委是必须跟民意行事的。在我眼中,选委的角色应和美国选举中的选举人或党代表一样,唯一的功能就是完成机制的规定,不可以说自己良心过意不去就拒绝履行职务。但我认识的许多民主派选委,是真的相信自己身为选委,在当选后仍可继续有个人意志的。

相对来说,资源问题比较好办,上届也做过一次,所要动用的百万经费可通过众筹解决。我会坚持无论资源如何不足,也必须要有一定的实体票站,不可以只靠电子投票。香港不是每个人都有智能手机上网,开设实体票站是一个相信政治平等的宣言。

最后一个问题,就是由于民间投票涉及的资源庞大,所以不可能很有弹性。最有可能的做法,仅是要求市民选择选委的投票取向,然后民主派选委就跟著投票。这样的安排,当然就没有空间和建制派候选人作什么政治交易了。

毋忘反抗小圈子选举初衷

据了解,民主派在各界别的协调工作已经如火如荼。我提出上述的各个问题,其一是因为我希望我们能毋忘初衷,记得我们在反抗的是小圈子选举,所以就算要在这过程中作任何的政治操作,也必应以越透明越好为大原则。其二,是我相信民主派选委与建制派特首候选人在最后关头即时谈判的机会微乎其微。上届梁振英在后期民意明显反复之际仍能取得689票,本身就说明了北京根本不会容许建制派候选人不能在首轮投票稳夺601票、不会容许民主派有任何机会成为关键少数。现在民主派设想到时如何谈判,如无意外也是枉费心机。

但是,这个准备谈判的过程本身,已可以在民主派内造成很大的撕裂。今天的香港已和五年前远远不一样,就算是民主派的内部关系也错综复杂。阳光是最佳的消毒剂,为免民主派选委日后要承受不必要的社会批判,尽早发展出一套大多数民主派选委都会跟从的决策机制,并公开咨询全港七百万人,是为上策。

(梁启智,2011年选举委员会高等教育界选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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