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英国脱欧

龚克:脱欧公投的思想实验:艾德蒙伯克会怎么选?

如果得以穿越两个世纪,苏醒于英国脱欧公投的前夜,保守主义大师伯克会如何选择?是投IN,还是OUT?

刊登于 2016-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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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28日,英国伦敦,示威者在国会大厦外抗议公投脱欧结果。
2016年6月28日,英国伦敦,示威者在国会大厦外抗议公投脱欧结果。

当英国脱欧公投结果揭晓并引发轩然大波之后,一个思想实验式的问题,不止一次地进入我的脑海:曾在十八世纪末出版的《法国革命论》,淋漓尽致地批判法国革命与“大众民主”的前英国国会议员艾德蒙伯克(Edmund Burke),如果得以穿越两个世纪,苏醒于英国脱欧公投的前夜,他会如何选择?是投IN,还是OUT?抑或索性撕碎选票,扬长而去,蹒跚走回到历史的深处?

《法国革命论》的时间错位

长久以来,《法国革命论》被视为保守主义的圣经。伯克借批判法国革命及其英国同情者的契机,阐发了保守主义“珍视传统、尊重权威、反对激进变革”的经典论题。而在中国,在革命狂飙突进数十年后,伯克的思想,也正迎合了二十世纪末期政治保守主义回潮的趋势,”言必称伯克”成为中国知识界一时之盛。然而返回到文本本身,从源头看伯克对革命的理解,不难发现基本面的可商榷之处,同时也构成这场思想实验的出发点。

事实上,《法国革命论》并未完整涵盖这场政治地震始末。它出版于1790年11月,亦即法国革命爆发的十五个月后──彼时革命情势尚未激化、战争没有爆发,断头台无处可觅,雅各宾派专政和“恐怖统治”更远在三年之后。但即便法国大革命才刚开始(甚至更早,因为动笔是在1790年初),伯克却已对这场革命进行了暴风骤雨式的批判。

《法国革命论》被后世看重,相当程度的原因在于伯克“预言”了大革命后期的可悲景象。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伯克对革命“乱象”的斥责,很大程度上是用完成时态、而非未来时态描述的。换言之,他笔下的大量恶行或属夸大(如民众冲击凡尔赛宫的片段),或是成书之后才真正出现。伯克以强烈的感情色彩,跨越了实然和应然的微妙界限,将“已是”和“将是”在笔端融为一体,令读者不自觉中模糊了这一时间界限。

这种年代错置如此频繁,以至于伯克提及“在大地上爬行的那位最屈辱的生物”时,中文版译者想当然地译注为“当时被囚的路易十六”──但事实上在成书之际,路易十六并未被推翻,甚至权威尚未遭到根本性的动摇,只是因为法国王室在革命中受到的冲击,激起了伯克几乎无节制的同情心和夸张笔法。

伯克在《法国革命论》中明确以“未来时态”做出的预言中,有些得以印证,其中最著名的就是“真正指挥著军队的人将成为共和国的主人”。然而即便如此,伯克没有看到的是,拿破仑并不是克伦威尔,前者以强力手段继承了革命衣钵,并为革命之后的法国奠定法律与行政基础。在帝制与共和之间,事实上保持著微妙的历史联系(一个例子正是,和旧制度相反,拿破仑帝国和共和国都承认普选与公投的正当性)。

伯克强烈地反对以抽象人权为出发点。在他看来,法国人以“自由”和“人权”为名义发起革命,其意象仿佛是“疯子逃出了监禁室的防护性约束和保护性的黑暗”,或者“逃出监狱的强盗和杀人犯”,此时后者享受到的抽象自由和天赋权利,根本不值得称道。

然而事实上,抽象的自由和人权概念,固然可能导致某种虚妄的政治理性主义,但在一个没有“大宪章”和英式议会,却仍承受著密劄(lettre de cachet,常用作秘密逮捕令使用)和法式贵族的社会中,这种抽象人权在某种程度上,乃是一个不得不为的诉诸方向。从这个意义上说,法国革命展示了一种新的鼎革图景,其追随者不绝于途。正如汉娜鄂兰在《论革命》中所言,美国革命如此成功,却始终是一个地方事件;法国革命以悲剧告终,却激起全球回响。

在王权尚占据绝对优势的世界中,伯克指责法国称,“你们的新共和国是在那些标志著堕落与衰朽的共和国的种种腐化之中诞生、繁殖和养育的……你们的孩子是带著死亡的征兆来到世上的”。姑且不说,法国是到1792年8月才成为“共和国”的——那时伯克出书已近两年,事实上,法国革命中诞生的共和国也没有“堕落与衰朽”。法兰西虽然经历了拿破仑帝国和波旁王朝复辟,但整部宪政史,仍然清晰可见趋向共和的轨迹,预示了下个世纪中大部分国家的演进方向。甚至到今天,可以相当确定地说,英国本身也是一个披著君主制外衣的共和国。

脱欧公投,本质仍是选择统治者

伯克把英国牧师普赖斯(Richard Price)对法国革命的同情鼓动,归结为三项原则:——“选择我们自己的统治者”、“因其行为不端而废黜他们”、“为我们自己建立一个政府”。他讽刺地称,“按照这种政治上的精神科医生的说法,假如国王陛下的王冠并非出于人民的选择,他就不是合法的国王。”

放在伯克的年代,王室神圣权威不容置疑,这种“政治精神科医生”的论点或是无稽之谈。但两百年后再回首,普赖斯鼓吹的三项原则其实已经成为民主体制下的政治公理。民主体制下的选举形式多样,对“统治者”的界定也各有不同,但究其实质,选民产生政府,并得以在自由意志下视其政绩决定其去留,是民主体制的最核心要素。

事实上,如果把英王作为虚位元首,而将内阁作为实质意义上的统治者的话,19世纪普选权扩展之后的英国,同样遵循著普赖斯提出的三项原则。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英国可以一边保留王室特权、一边坦然自称民主国家。从1970年代起,英国及其下辖主要政治体也开始引入全民公投机制,决定入盟、独立等重大宪政议题。

更为吊诡的是,甚至此次退欧公投也同样遵循这三项原则——只要我们对“统治者”和主权概念持起码的开放立场。1973年英国加入欧共体,并没有通过公投决定,而是由议会以微弱优势通过。这体现出当时精英阶层对这一新兴超国家机构仍有疑虑,更无全民授权。

1975年英国首次公投“脱欧”未遂之后,欧共体逐步演变成为欧盟。各成员国在关税、财政、经贸领域的主权,部分转移到布鲁塞尔;欧盟也在事实上成为成员国公民的“统治者”。而在英国脱欧派眼中,从决策效率低下、放任移民涌入,到渔业资源分配不公,这个统治者的“行为不端”是不言而喻的。既然英国无力当真“废黜”掉欧盟,就只能选择退出,从而“take back control”——重新拿回对国家主权的控制权。如此一来,脱欧进程不仅在形式上走的是卢梭式大众民主公投的路线,连在实质上,也同伯克归纳出的普莱斯的看法相合。

如伯克所言,坚实的自由固然只能从传统当中孕育出来,但问题在于“传统”本身的时间维度晦暗不明,没有人能说清多少代人之间可以塑造一种传统,以及如何在两个相互矛盾的传统间抉择。伯克在《法国革命论》中教导法国人:“如果你们国家的最近几代人在你们的眼里显得没有多少光彩的话,你们可以把他们忽略,并从更早的祖先群那里得到你们的要求”。然而当法国革命者忽略整个王政时期、直接远溯到罗马共和,伯克又不以为然。

同样,在久远的“光荣孤立”大传统背景下,英国和欧洲近半世纪以来相互接近的历程,是否构成一种小传统?二者之间又该如何协调?如果(一部分)英国人民认为最近几代人时间里的欧盟没有多少光彩的话,他们的确可以将其“忽略”,并且从前欧共体时代的祖先那里寻求灵感。然而以全民中37.46%(72.2%投票率和51.89%赞成率)的明确脱欧意向,决然颠覆掉这种小传统,是否符合经验主义和传统取向的真义?伯克会把它视为一种回归历史的“拨乱反正”,还是一场民粹主义的绑架?

议会精英,已成漂移的压舱石

伯克身处十八世纪晚期,对新兴的大众民主深切怀疑。他认为“至于每一个个人在管理国家事务上所应享有的权力、权威和方针的份额,我决不承认它是人在公民社会中直接的原始权利”,而且“一场选举就会彻底毁灭这个国家的统一、和平和安宁”。他把治理国事的希望,寄托在“有恒产的、受过教育的,和有著诸如扩展与解放理解力这样的习惯的人们”所组成团体上。换句话说,便是这个国家的中上层阶级,以及他们的政治化身——英国议会。他曾经欣慰地提到,上下两院议员“在最坏的情况下,也会成为国家这艘船的压舱石”。

但是此次脱欧公投显示,即便“最坏的情况”尚未来临,这块“压舱石”可能也会脱离位置而四处漂移。没有一个国家的精英群体会始终蒙受上天眷爱,以天命来保证其智慧;英国也不例外。无数评论都已经指出,这次公投本无法律上的绝对必要,究其直接根源,正是卡梅伦(David Cameron)试图以公投为筹码赢得连任,而前伦敦市长鲍里斯·约翰逊(Boris Johnson)试图借势将其推至权力巅峰的合谋产物。换言之,为这场势不可挡的民意洪峰开闸的,是一个由政治菁英算计所共构的政治开关。

从这个意义上说,伯克当年猛烈攻击法国议会的言辞,用来观照今天的英国,依然有惊人的吻合度:“他们(指某些有才能的人)会被邪恶的野心、被对庸俗的光荣的欲念所驱使,如果这样,那时候议会的这一脆弱部分,就轮到自己变成为他们阴谋诡计的愚弄品和工具栏。在这场政治交易中,领袖们将不得不向他们的追随者的愚昧低头,而他们的追随者则将不得不屈从于他们领袖们,及其恶劣的阴谋诡计。”

抛开伯克式的爱憎不论,公投之后英国三大政党同时陷入混乱,卡梅伦和法拉奇(Nigel Farage)辞职,科尔宾(Jeremy Corbyn)在工党遭遇信任危机,即便约翰逊一时风头无双,也因为盟友背后捅刀而退出党魁之争(顺便一提的是,他出任新内阁外交大臣堪称黑色幽默的典范),同样折射出这场大地震背后所隐藏的小格局。

更重要的是,面对汹汹民意,英国议会已经在很大程度上,放弃了“压舱石”的终极角色。自伯克以降两百年后,他曾经青睐的这个群体,无论是从现代民主的正当性理据,还是政治胆略出发,都不允许自己站在与大众民意公开对抗的立场。伯克当年以英国政治之审慎为傲,但两百年后,面对全民公投这一标准的大众民主机制,无论在法国、英国还是其他欧洲国家,议会都只能承认民意的终极合法性。或许政治精英可以避免打开公投的潘朵拉魔盒,但一旦打开,则不敢正面撄其锋,只能以民意的终极合法性来自我解脱。这也是为什么在公投揭晓之后,所谓二次公投和议会否决,仅有理论上的可能,在实践中已无望。

如何看待人民的能力?

回归到伯克所界定的理想治国者的标准之上——“有恒产的、受过教育的,和有著诸如扩展与解放理解力这样的习惯的人们”,在十八世纪末期,这三项标准已经足以勾勒出一个同普罗大众相分离的群体,并且成为审慎理性的代名词。但在两百年后,这三项标准的内涵与外延都已经变得含混,“精英”与“大众”的鸿沟也日益消弭。

事实上,在这三项标准当中,“恒产”和“教育”作为硬性门槛,两百年后的意义已经逐步消退。以英国为例,今天居民的住房自有率超过六成(更不必说和普遍赤贫的十八世纪末期相比,不动产之外的其他财产也可以纳入“恒产”标准),而学位拥有者占总人口比例约40%。财产和教育两项标准,已经失去了原有的区隔意义。

当外在的、硬性的门槛不足为据时,对于政治体建构而言更为本质、同时也更加不可捉摸的“扩展与解放理解力”,其重要性就凸显出来。作为经验主义者,伯克曾经讥讽普赖斯“似乎是有点过高地估计了,他在这个时代所获得和所传布的那种伟大的知识财富”,那么两百年后的知识财富,无疑大大地超出了伯克和普赖斯的时代,却似乎仍然无法保证在多数情形下达成共识、甚至使社会免于撕裂。

或许问题在于:我们应当如何看待“人民”的 能力?随著教育水准的提高、传媒技术手段的持续改进,它会逐渐趋于全知全能?还是存在某种屏障始终无法克服,终究不免成为勒庞(Gustav Le Bon)意义上乌合之众?如果是前者,是否意味著全民公决可以成为一种可靠且可操作的民主机制(如瑞士的独特性)?如果是后者,政治精英又将在何种意义上成之为“精英”?无论何种情形,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的适用界限,如何在现有基础上调整?——这恐怕是政治领域中一个永远没有终极答案的问题。伯克猜中了问题的开头,却远远没有、也不可能看到问题的结尾——如同他所论证的人类理性之局限。

伯克如何投票?

回到“伯克如何投票”这个假设性问题本身,从他对(以法国为代表的)欧陆政治的态度来看,很难想像他会欣然投IN——无论是在实质上同欧洲维持紧密联系、还是在形式上通过一种卢梭式民主的公投手段;然而即便他选择OUT,仍然不免成为这场大众民主游戏的同谋者。似乎唯有彻底拒斥,才能符合《法国革命论》中的真意。然而,如果伯克重生于21世纪,他真的会这样选择吗?如果采用这种原教旨主义的方式,这场思想实验的意义又在哪里?

历史学家科林伍德(R.G. Collingwood)曾言:“政治理论的历史,不是一个同样问题有不同答案的历史,而是一个问题不断改变,因此解决方案不断随之变化的历史。”同样,“伯克如何投票”也没有确切答案。理论与现实、目的和手段之间,很难找到一个高度自洽的选项。而这一切,概归因于“问题不断改变”、提出问题的方式也随之改变。

事实上,就在伯克的年代,在英吉利海峡对岸,问题本身和提出方式也已经改变。“自由”和“平等”的位次之争,是隐含在革命暴力背后的真正“诸神之战”。而两百年后我们蓦然发现,英国新任首相的就职演说中,关键字已经不是“自由”,而是“公正”(Justice)──尤其是教育机会均等、男女平权、同性婚姻等。而在现代语境中,所谓“公正”不过是“平等”的代名词。当这位新首相声称“我们做重大决定时,想的不是那些有权之人,而是你们;我们通过新法时,不听那些有势之人,而是你们;当收税时,我们不会优先考虑那些有钱之人,而是你们”。这在某种意义上说,正是一个标准的法式平等宣言。如果伯克再生,不知会赞许为“与时俱进”、还是会谴责精英政治的媚俗?

但从另一方面说,今天大肆嘲笑英国人如何“悔不当初”,甚至把英国描述成惶惶不可终日,某种意义上是在重复当年伯克犯下的错误,即以未来代替现在,以情感逻辑代替现实逻辑。虽然这一事件充满历史反讽,但作为观察者,却不必有过度的“感情投资”。

脱欧之后的英国,将面临一个漫长而未知的历史,它有可能在内政外交上,更自主也更灵活,从而通过“光荣孤立”而重新焕发活力;也有可能以国运做赌注,背离区域整合大势,付出沉重的沟通成本。经济学家通常看衰英国在未来十年的发展,但要如伯克般断言一场公投将“彻底毁灭这个国家的统一、和平和安宁”,未免为时过早。

作为伯克的主要标靶之一,雅各宾派领袖罗伯斯庇尔(Maximilien de Robespierre)的“暴政”形象似乎已经被盖棺定论,但后者的一句话仍然不妨重提:“物理世界中的一切已经改变,道德和政治世界中的一切也须改变”,剔除掉其中虚妄理性的成分,在这个思想实验中,这句话并未一无是处。在上一个两百年中,世界已经天翻地覆,而在这个刚刚开启的世纪里,我们当然应以伯克般的审慎来应对变化,但不妨以同样的审慎态度,应对这种“如何面对变化”的心态本身。

(龚克:旅法学者、媒体人,巴黎第二大学法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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