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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性骚扰,和中国女权行动派的反暴力实践

女权主义的力量来自于不断自我反思、不断自我批判,将更丰富、更多样的议题付诸更具备创意的行动。

观尔

刊登于 2016-07-04

南方日报在官方微博发表声明称,关于网传本集团一记者诱奸女实习生的帖文,集团高度重视,已经组织调查。
南方日报在官方微博发表声明称,关于网传本集团一记者诱奸女实习生的帖文,集团高度重视,已经组织调查。

南方日报资深记者成希涉嫌强奸女实习生事件,在6月的末尾震怒了中国媒体圈。实习生小卉(化名)和朋友们通过微博爆料,其遭到自己的实习老师、资深南方日报记者成某的“诱奸”。事件发酵短短三天,通过各种媒体和女权组织的努力,警方已展开调查并将成某刑拘。一些媒体圈女新手透露自己也曾遭遇类似事件,不少媒体工作者也实名或匿名表示:不少南方系资深男记者喜欢以“睡女实习生”为消遣。

女性在职场中遇到的性暴力,涵盖情节轻微的性骚扰,和性质恶劣的强奸。性暴力的本质,是男女两性不平等的权力关系基础上,男性违背女性意愿,向女性施加性支配和性剥削。在性暴力的过程里,男性往往不尊重女性意愿,只把她们看成发泄、投射性欲的对象。

性暴力的熟人背景

性暴力容易被想象为只会发生在陌生人之间的事,但实际上,许多性暴力案件都发生在熟人之间。这些性骚扰更加隐蔽,也更能体现渗透在熟人关系网络里的,令人无奈的不平等权力关系。有时,关系网络中的旁观者不仅不会对受害者施以援手,甚至会谴责受害者。例如台湾电影《不能说的夏天》就描写了大学教授对其多名女学生进行性侵害的真实事件。其中一名女学生对教授提出控告后,她受到其他同学的指责,指责她的同学里,还包括了同样被教授性侵害的其她学生。

南方日报性侵案中,当事女实习生在接受女权组织“新媒体女性”独家采访时表示,“我以为强奸都是在街上,黑漆漆的,跑出一个陌生人把你抓了,要有暴力,打晕你啊,拿刀逼你啊。强奸不是这样吗?我这样情况的,算强奸吗?可是我要说,我真的是不愿意的,我不愿意。是他强来的。”

熟人之间的性暴力也很难判定性质。不久前的“大新闻”早已经被公众遗忘:大陆明星柳岩在作为伴娘参加明星朋友婚礼时遭遇了“婚闹”——数名男明星尝试把她扔进水里。结果是柳岩在事后发布了一个道歉视频,表示自己当时虽然受到惊吓,但是其实“还好”。这句“还好”,把在熟人之间、在友谊名义之下可能存在的冒犯、性骚扰一笔勾销,也阻止了我们进一步探讨,男性要如何在社会交往中尊重女性自主性。

中国性暴力:污名和冷漠

放在不平等的社会结构中,就不难理解性骚扰当中的性别化机制,以及在这种不平等的机制下被性骚扰者(绝大多数为女性)的无力与无奈。

首先,在中国当前的文化环境中,女性获得性知识的途径、空间非常有限,鼓励女性实践性、探索性的文化力量还很微弱。大部分女性一旦遇到性骚扰,常常会陷入慌张、无助:自己没有足够的知识储备,去理解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没有人可以倾诉,也没有办法处理。更吊诡的情况是,在目前鼓吹性自由、性解放的流行话语里,这些女性的反应还会被认识是“保守的”和“小题大做”。

其次,在目前中国的法律实践中,性别暴力一旦发生,受害者没有足够的法律或行政途径去申诉,去获得保护或赔偿。曾经因为反性骚扰行动而被刑事拘留的女权主义者郑楚然曾经表示,在看守所有预审民警声称,他们拘留的强奸犯,大部分都是被“那些女人”冤枉的。她还记得,有民警对她说过“你说穿着牛仔裤的女子怎么就轻松脱了下来。”

遭遇更普遍的职场性骚扰的当事人,也同样难以找到法律途径去申诉。现已被迫关闭的劳工机构“深圳手牵手工友活动中心”就曾在2013年指出:7成受访女工曾经遭遇过性骚扰。一名中年女工日以继夜地,受到来自同厂男性的短信性骚扰。她一年报警7次想要停止这种精神压迫,但是警方除了“换号码”这一建议之外,无法为她提供任何别的建议或帮助。

在推崇原子化个人生活方式的社会中,公众场合发生的性暴力,也难以获得围观者的帮助。几个月前,北京和颐酒店发生一起女子被男子袭击的事件。事件被受害者在微博上曝光后,迅速在社交媒体中刷屏。大多数女性表达了她们对公共安全的忧虑。每当发生这种暴力事件,主流媒体只能疯狂发布《女性防狼自救秘籍》,但无法从根本上提出改善公共空间安全的办法。

在舆论层面,遭遇性暴力的女性,也难以在不损害自己名誉的情况下将事情曝光。我们所处的情况常常是,一旦有性暴力事件曝光,舆论的第一反应通常是“她活该”:她太性感漂亮,她对身边的异性作出了类似诱惑的行为,她独自出门而没有找一位男性保护,她没有以死相逼来反抗。

而当性暴力受害者是男性时,他就会遭遇另一种层面上的羞辱:他的“男性气质”被性侵害折损。被强奸、被性骚扰的他将被舆论“安置”在“女性的、被动的、受害的”角色中,针对男同性恋者的污名,也会让受到来自同性性骚扰的男性更加感到屈辱。同样,舆论似乎很少关注女性受到女性的性暴力。这也和男权社会结构下,女性被认为是“无性”的人有关。

坚持女性自主权力

对性暴力的讨论一直存在于女权主义运动中。比较广泛认同的性暴力定义是:“违背他人意愿实施的与性有关的侵权行为。”在这个定义中,受害者的主观感觉,是判定性暴力的一个重要因素。

有些人反对这项定义,他们以为,这一概念会带来“本来玩得好好的,突然一变脸指控我,我就被定了罪”的简单粗暴指控。但实际情况不是这样。例如针对职场性骚扰,国内外都已经出现了很多成熟的治理方案:在职场内成立防止性骚扰委员会,通过投诉、调查、判定、教育等程序改善难以言说的职场性骚扰问题。

女权主义理念里有一句很有趣的话:“妇女的一切决定都是对的。”这里的“对”,并不代表她的做法是理性的、或者是“正确的、正义的”,而是指每一种选择背后,都和她所能获取的信息、资源相关,都和她所处的社会结构勾联。

上面提及的柳岩事件,无论她在道歉视频中如何评价这次事件,她都在做对自己来说最舒服的选择。作为女权主义者,我们不去评判一个个体的选择是好是坏;但理解一个个体在具体情境中所做的选择,并不意味着我们止步于此,不再去讨论集体层面的、公共领域中的性别不平等,以及这种不平等的结构,所营造的对女性的敌意环境。

作为女权倡导者,我们的任务是从这些热点事件中,拆解出可以帮助公众理解性暴力的元素——性暴力问题之所以是一个社会问题,而非一般人身安全问题,也非性愉悦角色扮演问题,是因为人处于社会结构当中,受到社会关系的影响。在柳岩事件中,她如果选择表示自己反感这一场婚闹,就可能失去了和这群伴郎们的友谊、失去了合约公司的支持,甚至失去了往后在娱乐圈的上升空间。

性骚扰和性暴力,不仅仅是受害者的身体被违背意愿地抚摸那么简单,它也常常代表了在恐惧性、污名性的社会氛围中,受害者既要维持她日常生活圈子不崩塌,也要走出屈辱感的艰难。

荡妇与良妇

有一种思路认为,反性暴力行动将会导致性污名化的加剧,从而阻碍了人类性解放的进程。持这种观点的人,经常在公共辩论中宣称女权主义者有反性、污名性的倾向。这些辩论被命名为“良妇派”和“荡妇派”的对阵。

“荡妇派”认为:“良妇派”看不得性的解放和女人获取性的愉悦(因为即便在被强奸、被骚扰的情境下女性也有可能获得性愉悦)。而呼吁国家出台公共政策来保护女性,很可能会加强国家对个人的监视和束缚,也有可能进一步加剧“女性是弱者”的本质化想象。这种论述提醒了我们,任何一种主义都不能自满,女权主义者在反性骚扰的过程中,也常同步进行对“性赋权”的工作。这些讨论也告诫着女权主义者不要遗忘争取性权利和多元性的表达。

但我们也必须看到“荡妇派”说法的局限:一方面,在目前中国的情境下,“性骚扰”、“强奸”这些词语还是一个敏感词、一个不可随意谈论的词。反性暴力的话语与行动,本身就具有为性去污名,呼吁人们大胆谈论性的色彩。现在不少国内网站的后台编辑规范中,还存在很多不能预料的“禁用词”——有时候,如果你编辑的文章中出现“性骚扰”、“强奸”等词汇,后台机器会自动把这类词语后面的文字全部屏蔽掉。

其实在实践层面,反性暴力的行动与性解放事业并不冲突。2016年4月,一群女权主义行动者共同举办了一场派对,为在广州地铁站内投放反性骚扰广告筹款。这场乍听起来会让人联想到“性冷淡”的派对上,女权行动派们大胆地设计了一个“叫床大赛”,整个派对在这个环节达到气氛的高潮——这样富有创意的实践证明,女权主义的女性既可以享受性的解放,也可以呼吁反对性的暴力与剥削。

另一方面,“荡妇派”的这种强调女性性解放和女性性愉悦的话语,究竟是为女性服务、为更边缘的多元性主体服务,还是仅仅为配合以男性的性欲望、物质欲望为主导的消费主义意识形态服务的?

在行动中,获得性解放的赋权

上个世纪80年代后,新自由主义话语进入中国,伴随着“女人要有女人味”的规训,中国貌似进入了“性解放”的时代。但是直到现在,如果你一条一条地审阅中国妇女面临的问题,你就会发现中国并非进入了性解放时代,而是进入了“权力高位者的性解放时代”、进入了“具有更高消费能力的性个体的解放时代”。能够行使性自由权利的往往是有政治、经济、文化资本的人(通常是男人)。

女性的性愉悦在性别歧视的社会结构中难以被集体书写,也难以进一步转化为促进结构层面性别平等事业的动能。尽管渐渐有独立觉醒的女性,有着“大声说出我的性”的觉悟和实践,但大部分中国女性仍然处于连说“不”的权利都无法实现的世界中。

目前,中国的新闻媒体,可以把性暴力新闻当成是合法的黄色新闻进行报道。在中国大陆最大的搜索引擎输入“性骚扰”三个字,得到的图片中女性性感裸露,表情或恐惧或享受,但基本上指向 AV 女优式诱惑。在中国,色情品并不可以合法地流通,所以媒体们只能用这种方式,迎合处于表面上性解放,但实际上性压抑的受众。

何春蕤提出的“豪爽女人”论,主张每个女性都要同时发展说“不”和说“好”的能力。但这种能力并不是凭空砸下来的,也不是靠每个女人突然顿悟出来的。这种勇气需要通过行动而产生,通过传播而扩散。女权主义有它最重要的武器:基于女性这一既具有差异,又有共同诉求的整体的集体行动。

女权行动派这几年做出了非常多的行动,来让女性意识到她们既有说“不”的权利,也说“好”的权利。前几年上海地铁二运微博发布了一张,来历不明的穿透视装女子照片,并配上诸如“穿的少难怪被性骚扰,姑娘请自重”的文字。

这种如今被称为“直男癌”的举动,引起了上海女权行动者的还击,她们到地铁上做了一个叫“我可以骚,你不能扰”的行动。这个口号在招来尖锐骂声的同时,设置了女权主义行动者反对公众场合性骚扰的基本议题:停止谴责受害者,公共设施运营部门必须负起保障乘客安全的责任。

此后,“我要性高潮,不要性骚扰”,被女权行动派广泛运用在各种与性暴力相关的戏剧和行动中,用身体战场来表达反抗性暴力的理念,恰好能够给性解放祛魅,并推进性别平等的性解放进程。

反性暴力的最新实践

近年来,反性暴力的话语与行动也更加丰富与多元。很多遭遇性暴力的经历,都因为自媒体平台的壮大,而从匿名的受害者口中诉说而出。各种微博、豆瓣树洞号给大家提供了一个相对安全的诉说空间。

揭露即行动,新的平台和媒介,让并不深谙后现代性愉悦理论的公众,特别是受性恐吓更加严重的女性公众,可以勇敢地发声。在这里,说出来总比被压抑好。

各种妇女法律援助组织也在努力地树典型做案例:新媒体女性专业地介入了宋山木案、厦大性侵案和本次南方日报涉嫌强奸案;女权行动派也在努力做更多尝试。如果“女权五姐妹”打算在公交车站派发反性骚扰贴纸被权力机关认为不合法,那么前段时间女权行动派推行的“众筹在地铁上卖反性骚扰广告”则式合法合情又合理——你不让我乱玩,我就一本正经地和你玩吧!

在处理性暴力事件中的性污名方面,更多的反荡妇羞辱行动不断涌现。除了“我可以骚你不能扰”行动外,我们看到更多带有性别公正视角、能够拆解社会结构和权力关系的行动出现。北外《阴道独白》宣言中,“我想让谁进入就让谁进入”的自白充满力量。北京Bcome小组用戏剧的方式,不仅表达了妇女遭遇性暴力和其他性别暴力的经历,也通过“自慰课堂”表达女性性愉悦,通过“初夜”表达女人和女人之间的性欲望。广州《将阴道独白到底》剧组用“我想要一个阴道”表达跨性别者的自我认同,“阴道之歌”表现女人力量柔软得无坚不摧。中山大学自慰研究小组在研究性愉悦的时候,坚定地表明了对性暴力的反对。

如上所说,变成豪爽女人的勇气,并不是眼睁睁地坐在那里,等上天感应、天人合一的时候顿悟而至的。赋权也不是仅仅靠理论建设、口角争议就能完成。赋权需要行动,反性暴力的行动潜力是巨大的:它自带G点,它肩负着反对性别不平等、反性别暴力的使命;在一个集权社会中,它还有带动民主运动、培养行动公民的色彩。女权主义源源不绝的力量来自于不断自我反思、不断自我批判,将更丰富、更多样的议题付诸更具备创意的行动。

(观尔,女权主义行动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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