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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犯郑捷枪决,为何有人愤怒哭泣?

梳理这些观点必然相随的悬念是:这些质疑反省,是否仍只是一小群文青同温层的回音?

端传媒评论组编辑 曾柏文 汇整

刊登于 2016-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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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10日,台北,反对废除死刑集会。

5月10号晚上,十九天前才因2014年台北捷运随机杀人案获判死刑定谳的郑捷,被枪决,年仅23岁。签署死刑令的法务部长罗莹雪,则将在本周四随内阁总辞,任期只剩两天。

消息传出,很多人叫好,认为郑捷犯下重案、死有余辜,这次速审速决大快人心!甚至有宣称“辅导”过郑捷的地方议员与牧师,无视咨商专业伦理,火上加油地描绘当事人的负面形象——前者在脸书贴文郑捷“比想像中还可怕... 是我辅导死刑犯20年中连我自己都会要求,应该带警报器辅导死刑犯的人”;后者则在面对媒体访问时,称其“仿佛是身在人间的鬼魅...是网路世界制造出的造孽者。”

然而在此同时,却也见到一些人在诧异中愤怒、或为枪决落泪。为什么?本文试图从社群网络梳理这类观点,替这个历史时刻的舆论地景,留下特定角度的快照。

为何有人哭泣?

“在两年前的五月为那四人哭,在今天为郑捷哭,在我眼里,他们都是生命,没有差别,尤其是郑捷,他是一条不被同情的生命,活着或死去都是。并非是我不在意被害人,正因为我在意,我才更在意郑捷,因为他的心长歪了,却从来没有人替他扶正过。”

Okinafa Chen 昨夜留下的文字,一天内累积两万多人回响、四千多则转发,引起相当共鸣。

捷运行凶是暴力,枪决也是暴力。即便后者是现行社会认同,法律授权国家使用的暴力,这并未改变其暴力本质──也不减损人们在理解这种暴力时,因同理心而能感到悲伤的扎人。这不是在“加害者 vs 受害者”之间的选边站,而是对任何施以人身暴力的一体同悲。这是张娟芬说的“杀戮的艰难”。

类似的情境是战争。即便我们能认知到国家在面对威胁时,可能有被迫进入战争的必要与无奈,但无论多么正当,也都无法减免我们对于战争杀戮时,人性会感到的悲伤与痛。

若说捷运行凶跟枪决有何区别,主观上最大差别是:前者肇因于某个陌生绝望的少年,后者却是由我参与选出来、授权的政府,代表每个国民动手的。虽说许多人都曾谈及,对于前者,身为社会成员的我们或多或少有共业;但对于后者,却有透过政治授权与代表性所串连起的,更直接的道德联系感。

昨晚闻讯,有些人觉得自己手上也沾着血;而这种感觉让人恶心反胃。

罗莹雪的“有权用尽”

愤怒,则主要源于法务部长罗雪莹签发死刑令的时机。

一方面,罗部长周四就要随内阁总辞下台,任期只剩两天,加以日前许多争议发言,业已重伤其形象威信。即便法律上她仍具部长身份,但在许多人眼中,其已失去支撑这个角色所需的正当性。部长在离职前夕下令处决,形式合法,但仍给予外界一种“把手上权力用到最后一刻”的勉强与霸道。粤语有个词叫“有权用尽”,可贴切形容。

另一方面,死刑定谳才十九天,就像前总统府人权咨询委员会副主委廖福特指出:“郑捷可能才拿到判决没几天,应该还在非常上诉的期限内”,此刻枪决不免给人草率观感。

绿党北北基支党部也发表贴文,指出根据法务部《审核死刑案件执行实施要点》,法务部长在令准死刑之前,应该审酌他没有“再审或非常上诉之理由”及“赦免法、刑事诉讼法第465条之事由”。他们问部长:“您花了多久,确认他没有上述任何一点事由?”相对于此,绿党贴文也罗列出,郑捷的辩护人提出的数点疑虑,包括:对“最严重罪刑”认定标准、犯罪动机、精神疾病是否影响犯案,以及法官认为判决死刑“不需判断教化可能性”的判断基准。

过去十年,台湾从死刑定谳到执行,最快都有半年。这次的“速审速决”,勾起的是上世纪(特别是戒严年代)的记忆。19天有多快?连经常被抨击“迅速枪决”的冤案江国庆,从判决到执行也有57天。

生命,夺走就不能返还。即便是三审定谳之人,签发死刑令,也应慎重为之。适逢前一周,也曾被认为“证据确凿”、三审定谳的死囚郑性泽,才得到平反重获自由。

“郑性泽为什么可以活着走出看守所?”其辩护律师邱显智昨夜不无所指地感慨,“因为,纵使当时他被认为罪证确凿,却没有在定谳后19天,被执行死刑。所以在5231天之后,可以活着回家过母亲节。”

“样本化”作为救赎?

但在这波对“十九天就处死”批评声浪中,却有一种说法,值得更小心的斟酌。

三月底才以一篇《我就是受害者家属,所以我深刻体会》在网路走红的萧奕辰,昨夜很务实地提议:“如果一个人是不正常的,而他去杀了人,那么我们该探讨是什么疾病原因去导致他杀人。无论是从社会角度还是疾病角度去探讨,前提都是:你得留着这个人活着。你得留活口才能研究他。”

作家朱宥勋也主张,如果“我们都希望,这种事情以后不要再有了,”那就应该至少“暂时”不要执行郑捷的死刑。“因为面对这么特殊,且显然在近年越来越多的案例,我们需要暂时性地留着这个‘样本’,对他进行更详细的研究,搞清楚什么样的因素会产生这样的人,从而反推我们应该要进行什么样的预防措施。”

这是务实主义的声音,是两位书写者在面对这个喊杀的社会,回到大家都能理解的功利主义基础的观念斡旋;我不怀疑他们的善意。

然而,不论是社会病理学的“活口”或是“样本”,这类想像,都无可避免地把郑捷“物体化/去人化”,成为一种“为了集体利益”而容许的功能性存在。即便在实效上会为死囚“续命”,但沿这个思路前行,我们应在哪止步,才能真正有别于二战期间,德军与日军以活人为样本的种种实验?

倚赖死刑,遮蔽问题本源

往更深一层,郑捷迅速处决引起的不安,还是对于“速审速决”回避了问题本源的焦虑。

台湾青年意见领袖魏扬就在讨论本案时,重提江国庆、苏建和案、郑性泽等著名的冤屈死囚,用生命或青春付出的代价。“死刑的存在,就是一个让国家机器与社会规避自身责任的存在。所有在这套制度中被错杀或虚度青春的人,这些成本,都被外部化了。”他强调:“用杀戮来惩罚杀戮,从来无法解决问题,只会制造更多问题,甚至是让某些握有权力的人逃避问题。”

那是什么问题?许多人仍指向现代社会结构的扭曲、家庭瓦解、情感疏离,带来的生存意志薄弱与威胁。例如鸣人堂专栏作家蔡宜文,便尖刻地写下:“恭喜我们,找到一个最适合软弱无法自杀的人自杀的方式,而且是一个最让人受到注目且举国欢腾的死法。”提醒我们郑捷最初宣称的“自杀”动机。

在当前社会脉络中,她预言:“像郑捷、像曾文钦的小孩只会越来越多。工时的增加、社会连带渐趋薄弱与疏离、照顾者的责任越来越沈重等,想要去死又不敢去死的人只会越来越多。而被杀害的人是谁,没有人知道,可能是没有反击能力的小孩、可能是被视为弱者的老弱妇孺、可能是路上随机的人类。有人说郑捷被杀了,他终于可以安然入睡。错了,我们更不能安然入睡。”

《天下杂志》前记者杜易寰则抨击台湾当前的“重刑崇拜”。他先用数据阐述,监狱如何已从“矫正机关”变成“犯罪讲习所”,并指出死刑可以隔离特定重刑犯,却无法阻止其他重案犯的出现。他主张:“一个社会并不需要去憎恨或是喜爱犯罪者,而是应该尽可能地了解谁犯罪了?为什么犯罪?”

“看到犯罪就嚷嚷着‘关起来!’、‘死刑!’的人。你们才是危险的。不仅是对我们,也对自己危险。因为你们将蒙蔽了社会,让大家误把极端的刑罚,当成治世的良方。你们也是历史性的危险,因为正义必须不断地自省,而你们则扼杀了这个可能性。”杜易寰在其短文如此结论。

同温层的回音?

郑捷被击毙那夜,突如其来的消息让许多人错愕,也滋生出各种复杂的感受与思绪。枪决内嵌的公权暴力,造成一些拒绝背书的公民情感受伤;罗部长签署死刑令的时机,也引起仓促急迫,甚至是“抢做功绩”的批评。有些人提出的“研究样本论”,虽然藏着让人担心的元素,但也能理解为与主流民意斡旋的努力。而更有许多人,直指“以杀戮对付杀戮”的无效,以及对“问题根源”的遮蔽——即便这类问题根源的诊断,从来无法让所有人满意。不过无论如何,这些批判视角都让台湾社会在对“正义伸张”的庆贺之外,多了一点人文上的复杂厚度。

然而,梳理这些观点必然相随的悬念是:这些质疑反省,是否仍只是一小群文青同温层的回音?在当今的台湾社会,又有潜力能引起多少人的共鸣?我没有答案,但我相信对话——相信只有更多的表述与倾听,对不同立场感受与逻辑的凝视理解,才能从这起横跨两年的悲剧,汲取出那些我们不该错过的教训。

这篇梳理摘要,是促成这种对话的一小步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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