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興亞人大規模逃離居住已久的緬甸若開邦,至今快將近半年。一個又一個女性被強暴的故事逐漸浮現。
美聯社攝影記者 Wong Maye-e 到孟加拉現場,拍下29位逃往孟加拉的婦女和女孩,她們的年齡從13歲到35歲不等,來自緬甸若開邦的各個村莊,如今被安置在幾個難民營中。據報導,緬甸安全部隊強姦羅興亞族婦女的做法極為普遍,且是有計畫地進行。外國記者被禁止進入若開邦地區,因此幾乎沒可能親自前往以核實婦女的控訴,但記者發現,每個婦女講述的故事都有共通之處:襲擊者的制服和強姦的過程。
聯合國指責緬甸軍方在有計畫地實施強姦,作為消滅羅興亞人的手段之一。緬甸軍方並未對此發表評論,但在2017年11月發表的軍事調查中得出沒有發生任何襲擊事件的結論。與此同時,前往醫療場地尋求幫助的婦女卻源源不斷。
這些女性訴說她們的故事,她們看到孩子被屠殺,丈夫被毆打槍斃,她們在黑暗中埋葬死去的親人,在逃亡中棄下嬰兒的屍體。她們談到被強姦時彷彿被撕裂的痛苦, 在長途跋涉中疲倦的身心,於難民營中受到的來自同族人的異樣目光。
所有這些苦難經歷,此刻都融進了她們的眼神裏。
R,13歲。
F,22歲。
N,30歲。
S,16歲。
M,35歲。
F,27歲。
N,17歲。
(端傳媒實習記者李若一對此文亦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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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粵語使用者通常不太了解”來、去、回”的分別,他們多用返,且通用上述三個字詞,這是觀察自身邊的港澳朋友,若對粵語理解有誤請指正
看到一半就無法再閱讀,她們每個人都有著我未曾經歷的痛苦,我連隔著螢幕的保護都無法忍受的痛苦。
不管說什麼認同或理解都是偽善的痛苦。
想要把不在乎其他人類感受的人從地球上除掉,想用力的報復直到他們知道自己做了什麼,想要盡全力停止這種事的發生,但不管是什麼懲罰,什麼補償,什麼改變,都無法讓已經發生在她們身上的事情被抹消。
如果對自己只能詛咒而不甘,就持續關注這件事吧;如果對她們的遭遇有一點悲愴,就讓其他人也看著這個國家的暴行吧。
因為不論是多少的不甘,多少的悲愴,都不及他們的千分之一,萬分之一。
不知道說什麼...
看不下去了
" You will die like a dog for no good reason."
看完這麼沈重的新聞,卻只有評論文字和詞彙使用的回應,也蠻令人傷感的。
錯字:「卻被士兵歐打」,應該是「毆」打。
這是什麼語法錯誤?「令她昏過來了」,習慣上用的是昏過「去」。
眼睛或镜头都不提供纪录功能 都只是提供成像。记录是需要由提供存储功能的器官完成。如果一定要使用这种文学化的处理,眼睛可以用「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