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植敏欣、佘思盈:「和理非」和「勇武」對警察及其家屬的觀感及激進化
香港中文大學傳播與民意調查中心進行的調查顯示,受訪者對警方的「信任度」平均只有2.6分(10分為滿分),當中51.5%受訪者給0分,屬完全不信任,是運動期間5次民調以來的新低。不過「信任度」概念較模糊,而我們希望確切地了解運動參與者如何看待警員、警隊及警察家屬。
香港中文大學傳播與民意調查中心進行的調查顯示,受訪者對警方的「信任度」平均只有2.6分(10分為滿分),當中51.5%受訪者給0分,屬完全不信任,是運動期間5次民調以來的新低。不過「信任度」概念較模糊,而我們希望確切地了解運動參與者如何看待警員、警隊及警察家屬。
多年前,我曾經採訪過一個殺人犯,寶馬山雙屍案最年輕的犯人尹三龍,他入獄時未成年,坐牢十八年出獄,被大批記者追訪,雖只有三十餘歲但外表蒼老,重獲自由那天被記者車隊追訪至茶樓,在鎂光燈下「表演」與哥哥飲茶吃點心的戲碼,至眾記者拍攝完畢,才能回家與母親一聚。放監那天是中秋節,官方構思好,在這一天放監,記者報導更有「戲味」。 尹三龍捱了一個早上,從此匿藏人間,做回一個自由人。但昨天早上,香港另一監獄外,迎來了一位「最不自由的自由人」——陳同佳。按照香港政府說法,陳在香港被控洗黑錢罪名已服刑完畢,他已是自由人,但另一項於台灣涉嫌犯下的罪,
那些僅僅關注香港《基本法》的學者,或認為「一國兩制」架構本身即埋藏憲政危機,卻忽略內地的「憲政」架構及其變動也是關鍵,從而決定着這場危機的內生性質。
20世紀國共內戰遺留下未解的兩岸體制矛盾,表現在法律上是諸多難題。香港,一直是兩岸之間的曖昧中介地帶。當兩岸關係緊張,香港就成了雙方角力的戰場。2019年的陳同佳案,給台港之間的漫長逃犯歷史,記下一筆濃墨。
引發香港「反修例運動」的陳同佳的洗黑錢罪刑期將於10月23日結束,有消息指出經牧師規勸後,陳同佳願意就潘曉穎命案前往台灣依法投案,向當局交出自己,另希望台灣當局免卻死刑。 10月18日晚,香港特區政府發出公報,指收到陳同佳的來信,表示決定刑滿後就自己涉嫌的殺人案到台灣自首(編按:正確用法為「投案」,以下同),並請特區政府協助安排相關手續。公報稱香港警務處已向台灣警政當局發函表達陳同佳自首的意願,同時表示港方會協助陳同佳作出相關安排,並樂意向台方提供一切所需的合法可行協助。 台灣各主管機關就陳嫌投案之回應頗令人意外,陸委會與法務部在回應中都表示此舉顯示香港政府推卸責任刻意放棄司法管轄權,別具用心。台灣《聯合報》報導移民署其後將陳同佳及勸說其來台投案、身兼北京巿政協委員的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註記管制,無法入境台灣。
2019年的香港街頭運動,參與者共同創造了《願榮光歸香港》一曲,從音律與樂理角度來說,在聽覺上有勻稱的和諧感以及獨特的激昂表達方式,耐聽性、鑑賞度與歌唱快感完全不輸其他世界名曲。
南加州大學美中學院院長杜克雷(Clayton Dube)和布魯金斯學會資深研究員卜睿哲(Richard C. Bush III)與端傳媒分析《人權法案》背後的國際形勢。
人民日報這一篇備受爭議的時評,也許意外地成為推動內地生與本地生交流的契機。或者說,其實整個反修例運動,都是一個彼此交流的機會,因為它讓幾乎每個人都開始思考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