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即時報導:台灣同婚合法化後首次大遊行,陸同志踴躍參與
10月26日,台灣舉辦第十七屆同志大遊行,主題為「同志好厝邊」(台語鄰居之意),宣示「同志即在我們生活中、是社會一份子」的理念。在今年5月17日,立法院已正式通過《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本次遊行形同台灣「同婚元年」第一次同志遊行,對於整個社會來說,別具意義。根據主辦單位「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事前估計,今日將有 20 萬人參與盛會。 總統蔡英文並未出席相關活動,但在上午十時左右,於臉書發文「在那天後,我們原本的家庭依然幸福,原本的婚姻依然美好,原本的信仰依然自由。
台灣通過同婚專法,成亞洲首個同婚合法化國家
5月17日上午10時40分,台灣立法院議場與各大樓響起了開會催促鈴聲,鈴聲傳遍各委員研究室,時間長達七分鐘,提醒每一個立法委員前往議場參與表決。這原是台灣立法院每天常見的表決程序,但在17日,鈴響這一刻備受各界矚目。隨著今日出席院會的90餘名委員離開研究室、走向議場,台灣同志婚姻法案將於此時進行逐條討論和表決。 同婚議題歷經2017年的大法官解釋、2018年公投後,行政院提出《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條文共27條,意圖在各種勢力之間取得平衡,讓同志得以在5月24日有法律依據可以結婚,簡稱「行政院版本」法案。 行政院版本中,第2條規定「相同性別之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而第4條規定「成立第二條關係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
台灣同志婚姻立法限期五月完成,行政院版草案多數規定和民法相同
根據台灣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在2017年5月24日對釋字第748號「同性二人婚姻自由案」之解釋,現行《民法》對於人民婚姻自由保障規定違憲,因此兩年內必須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以達成相同性別兩人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行政院在今(21)日正式提出草案,為台灣踏上同志婚姻合法化的旅程邁出重要一步。草案全文請按此。 自釋字748出爐以來,台灣社會挺、反同婚雙方意見激烈交鋒,於2018年底九合一選舉及10項公投,保守團體推出的三件反同婚公投案(第10、11、12案)都過關,而同婚支持團體提出的第14、15案則未獲通過,根據《公民投票法》,公投案經通過者,有關法律之創制案,行政機關應於三個月內研擬相關法律之提案,並送交立法單位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