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本文獲作者授權發布,題目為端傳媒編輯所擬,原題為《吳亦凡事件之勝利與米兔》。
吳亦凡被刑事拘留,我和很多人一樣驚訝。在前期通報中,警方確實說了會「繼續調查」,但我並不期待他的行為能被查清坐實。都美竹對他的指控確實構成強姦,但我們並未從她那裏看到什麼客觀證據。熟人強姦和權勢性侵,仍是未被法律完全照亮的地帶。何況,吳是一個頂流明星;而且,警方並沒有必須調查的壓力——如果他們不調查,受害者和公眾也沒什麼辦法。
這是一個驚喜,這也是一個勝利。不可否認,在這一事件中,是官方決定了我們的所知,也是官方給事件一手定讞,給吳的支持者和反對者定勝負。因此,此刻的慶賀,莫非多少是在膜拜終極強大和主宰的政府權力;然而這並非我們可信任的權力,不是嗎?
但我允許自己和夥伴們一起慶祝一刻。那晚,女權群裏下了紅包雨,據說我發的比誰都大。也許最終不會被定罪判刑,但眾所周知,吳亦凡已經不可能再回到他的神壇,這已經算一個結果,吳是迄今米兔所扳倒的最有名的人物,這就是一項成就,當大街小巷都議論着「吳亦凡被拘留了」,米兔的影響力也達到前所未有,雖然,街巷中人可能甚至不知道米兔。
感謝都美竹和其他受害者,但這遠不僅是幾個女生的勝利,沒有米免,都美竹其實看不到今天。五年前小G娜公布她和吳的關係,但她並沒有語言去講述自己到底經歷了什麼。她說「想讓大家知道他是一個怎樣的人」,可除了單方面斷聯之外,她講不出吳到底有什麼問題。當時主導性的輿論,既來自男人也來自女人,將事件解釋為一個瘋狂粉絲對名人的「碰瓷詆譭」,還有人宣揚吳睡粉是「活菩薩」送「福利」,意思是吳這樣的明星就是有性特權。
都美竹開始也是沒有語言,借他人之口能說出來的,也只是吳「多軌戀愛」和「分手冷暴力」。是過了一陣,她才做出真正的指控。那些長文,無論有沒有代筆,都找到了最佳受眾——微博上的女性-泛女權社群,她描述了場景、情節和心緒,而那個社群識別了事件中的性別權力關係,定性了強姦和權勢性侵,也給予曾在「明星光環」下不知所措的她最大的理解。這個社群堅定地支持她,為她發很多很多帖子,駁斥對她的種種詆譭,始終維持着對吳的爭議,即使警方通告對她相當不利;直到吳被抓。
也是這些人強有力地論證了吳的行為不僅是個人的而是一個由男性和資本權力主導的行業中蠶食女性的見光一角,以及為吳的辯護的實質是男權社會在系統性地歪曲、將男性統治/性與性別的暴力自然化。以及,在不斷的討論中,這些人也相當清楚地分析了,從「酒局」到床上,性別權力的微觀運作怎樣將女性圍困,讓她們成為羞恥和不完美的受害者。沒有個別特別突出的「理論家」或者「大V」定調門帶節奏,是海量和密集的討論生發智慧,並且形成和維持一個意識的前線。所以她們不僅是支援了都美竹,而且通過這一事件再次相互教育和公眾教育。
對,這就是五年前後的變化,經歷三年米免中的能量蓄積,女人才能一起扳倒吳亦凡。
我讚美這些人,她們付出那麼多情感性的和智識性的勞動,不僅是為都美竹,還在其他許多事件中。沒有回報,還隱姓埋名,消耗了許多精力,許多個日夜間眼睛酸澀,心態顛沛,失望、憤怒、激越......,以及,為女權拉黑了朋友,屏蔽了家人,損失了與主流
社會的「和諧」。這就是2018年以來米兔的主力,無數年輕女性,即使受過高等教育也在父權社會中沒有話語權的一群人。中國米免的最大特點,就是因這些無名女性的堅持才得以維持,而且還不斷擴大,在媒體不報導,法律有許多陰礙,幾平沒有公共資源投入,到外都是審查雷區......的情況下,三年來創造出一次比一次更高企的影響力。這是非常特殊的:當社會的公共性正在被越來越壓縮,有時令人窒息的時候,女權卻終於在公共辯論中有了角色。
比吳這個人倒霉更長遠的效應,是女性權利共識的再次被推進,是男性權力共同體成員受到震懾,以及主流社會再一次不得不看到女權的存在,不情願卻不得不回應之,哪怕是以反動的方式。我指的是,米免能打造的個案和能推進的法律和公共政策,當然值得銘記,但還不是那麼多。一些最轟動的案子,例如弦子訴朱軍案,三年過去了還看不到勝局。雖然如都美竹所說我們什麼法律都有,但法律對女性的回應仍然是非常有限和不可預期的。
米兔更大的成就是以圍繞典型事件的激辯推移在性別問題上的輿論版圖。
然而,米兔最首要和最大的成就,在我看來,還是改變了女性自己。
我們一次次,在激烈的親歷和洗禮中教育了自己,我們賦權於集體的聲音,連接了一個更廣泛的社群,並且正在捲入更多人。我們還發展了許多只屬於中國的女權主義的行動性知識,即使沒有辦法出版發布,在網上也消失了,但曾經被傳播,被讀到,這些都是不能被拿走的財富。吳亦凡事件只是這個過程中再一次催化的節點。
慶祝這一刻和預期光明前景毫無關係。許多受害者仍然沒有聲音,很多賬號繼續在消失,女權還是「反動勢力」,恐懼被注入人們心中,讓人變得扭曲。女權社群也不是什麼烏托邦,內部的問題也導致了許多痛苦和迷茫。空間越來越小,可做的事情也越來越少。最近無數次我心中問:我們的運動能怎麼走下去;我看不清未來。吳亦凡倒下並不能帶來這個問題的答案。
我相信女人不可能停止推進米兔和製造進一步的對峙,然而被暴力威脅一定會有作用。以及,米免有可能被什麼「高明」的策略瓦解嗎?這都是我所「感興趣」的,就像「感興趣」國家到底能用什麼辦法讓女人多生孩子。想到未來的親歷,有一種顫慄感,害怕又停不下來。
所以就繼續去搏鬥吧,堅持住:改變自己,而不被他們所改變。
好經典的一段話,「這是一個驚喜,這也是一個勝利。不可否認,在這一事件中,是官方決定了我們的所知,也是官方給事件一手定讞,給吳的支持者和反對者定勝負。因此,此刻的慶賀,莫非多少是在膜拜終極強大和主宰的政府權力;然而這並非我們可信任的權力,不是嗎?」
看這標題和文章,真是讓人笑死了。中國人生而為奴,都即黨的奴隸,談什麼權利,都是被黨奴化蓄養罷了
苏少鑫:“舆论审判”是个伪命题
https://chinadigitaltimes.net/chinese/555128.html
问答两则:MeToo运动违反「无罪推定」原则吗?会导致冤假错案泛滥吗?
http://dikaioslin.blogspot.com/2018/07/metoo.html
在我看到的现实情况里,这次最大的胜利,是对完美受害者的叙事的打破。去年拉姆的事件以后,特别的心寒,家暴和性侵虽然是两种罪行,但是对女性受害者的高要求,令人特别无力。这一次,我所看到的网络声音,或者可能是因为我自己打造的网络闭环吧,终于没有那么多要求完美受害者,苛责完美受害者的声音了。
“不要先用女權來定性”、“出了結果再討論”一个素人一个顶流明星,资源地位权力悬殊,没有热度没有讨论这种事还是会跟之前一样被当成花边新闻不了了之,还会有更多的受害人。“未審前媒體給案件定性不公平”,还有媒体说受害人博出位,懂哥倒是也来给端端水。
“說小姐怎麼就蕩婦了”懂哥这坐实对slut-shaming不了解,完全望文生义,所以人家楼下让你多了解理论啊。自己开始找补什么中性词,什么性产业很多国家合法,爆笑如雷了兄弟们,懂哥满嘴的“多看當時警方的原文”、“警察都說了”让人以为懂哥是沙威2.0,即使作为中性词使用,在中国大陆的背景下给受害者盖章为性工作者,就等于直指受害人从事违法行为,当然懂哥眼里这是“合理質疑”(名言再放送)。懂哥这一会国际服,一会国服,反复横跳,都让懂哥给懂完了。
很多人沒理解我的點,我探討的並不是吳和都究竟是不是存在強姦,而是,只要存在類似高雲翔們被反咬一口的可能,孰是孰非得結果沒出來之前,這件事就不要先用女權來定性,將真相交給證據和法庭,出了結果再去談論不可嗎?網友的猜測和討論也就罷了,但以媒體的權威性,在結果尚未定論前,就未審先判的給案件定性,我真的認為不公平。我之前說都是小姐, 基於我當時的懷疑,你可以有其他意見,大家各抒己見,等真相出來自然就有分曉,說小姐怎麼就蕩婦了?性工作者不也是平常人嗎?很多國家性工作都合法化了,把我說的小姐扣上蕩婦帽子的,不是你們自己嗎?還讓我看什麼理論呢,你們就是被這些理論給繞進去了,醒醒吧
https://mp.weixin.qq.com/s/dE7hdQ3MF18m_hR2z6kChQ
贴一下Knowyourself一周前文章里关于权势性侵的解释:
“权势性侵”指的是那些发生在权力不对等的关系中的“性”(郭晉吾,2017),这包括利用权力使自己在“性”上获益,比如与对方发生性关系,性骚扰对方等。台湾专栏主编Audrey Ko称之为:“以权力狩猎,交换自己性征服的战绩”。精神分析师Yonack(2017)指出,当弱势一方有所求,无论是工作、还是好成绩、晋升/演出的机会等等,能够(帮助)实现这些需求的另一方便拥有了“权力”。由此可见,在上下级之间、在明星与普通人之间、在咨询师/医师与来访/患者之间,都存在这种权力差异。拥有权力的一方对另一方所施行的性侵犯便是一种“权势性侵”。
很多研究者认为,当权力介入,人们的知情同意就会丧失百分百的自主性。你究竟是爱上了对方,还是受到了权力的诱惑、威胁?很多时候可能自己都不会明白。而很多人在脱离了权力关系后,才为当初的投入感到后悔。
权势性侵会对受害者产生深远的负面影响。由于权势者常是权威上司、敬重的前辈、救助者的角色,这使得受害者很难清晰地认识与这些角色间的边界,并对“伤害”与“爱”之间的关系感到疑惑(尤其是对未成年受害者来说)。
一位经历过被老师性侵犯的来访曾经告诉我,因为“诱捕”的行为看起来那么像是“友好”,以至于后来对于异性的友好感知混乱。她自身和更有权力的年长男性之间的边界,似乎变得更模糊了——她的“友好”,有时在他人眼中看起来也像是“诱惑”了。
此外,权势性侵的受害者更难发声,因为ta们往往被威胁。权势性侵,尤其是长期的权势性侵往往十分复杂。人们很难真正理解在权力关系不平等下,通过各种手段达成的性侵,也很难关注到受害者的无力,权势性侵的受害人往往会面临外界的“责问”:“你为什么不说不?你有拼命反抗吗?为什么发生了一次之后你们还保持原来的关系?”
@Edmond_CH
你不断在提的高云翔案被告的胜诉不能否认其他metoo受害者叙述的真实性。而高云翔案的胜诉也不能证明案件中违背女性意愿的情况完全不存在,你自己也提到性侵案是极难留存证据的,这让定罪也更加困难,更不要提男方有资本投巨资请的金牌律师团队的加成了,所以被告胜诉不等于女方在做虚假指控,跟证据不足等也有关系。
再者高云翔案中并不是明星与未成年人甚至粉丝这样的极端的不对等关系,女方本身是中年电视制作人,双方是较为平等的工作伙伴关系。高云翔案不能作为明星与粉丝”约炮”后被诉强奸案的例子出现。吴亦凡作为30岁的顶流和没有足够社会经验的未成年女孩发生性关系不能被简单的说成是“约炮”。正常的约炮的双方通常并没有如此不对等的社会关系和地位,双方都有权挑选和选择。但是在吴的案子,是他在主动猎捕符合他审美的未成年女孩。你前面有反复提到警方通告,而在警方通告中,吴的团队以挑选MV女主角为由约了dmz前去,这种“工作机会”就是有权势一方在狩猎时候用的诱饵。事实上并没有正常的选角流程,是以选角为由的派对,这种场合对女方来说根本不是有挑选权的“约炮”。如果真的要约炮为什么不从一开始就说明白,为什么不用约炮软件?我的回答是,那样对像吴这样的人来说要让渡的权力太大,当然不如用权力猎取权力不对等的猎物来的刺激。
推荐你了解一下评论区其它人提到的诸如“斯德哥尔摩综合症”,还有“荡妇羞辱”,乃至“男权”的含义。因为读起来你真的还没有这方面的意识,”小姐和嫖客”叙事是有问题的,也是非常不符合吴亦凡案件里诸多细节的……如果真的觉得自己被错误指控或者戴高帽了,单纯否认是无助于对话的,不如花时间去了解一下那些概念,我相信是更有帮助的。抛词汇不解释当然可能带来误解,但是阐释劳动又常常是被压迫者才需要做的……
(我楼下的姐妹对Edmond的whataboutism一针见血,👍🏼
“與其翻我的舊賬,不如多看看當時警方的原文。”
楼下既然把通告奉为圭臬,警察发布通告抓了羞辱受害人的造谣者后,也没见你嘴下留德(当然你自认为理客中,给受害者盖章“沒有職業道德的小姐”是属于合理质疑范畴,说你的言论侮辱了受害者是“粗暴二分法”,指出你言论不妥之处是给你“扣蕩婦羞辱的帽子”——哄堂大笑了家人们,说受害者是鸡还够不成荡妇羞辱,懂哥口嗨无罪、鉴鸡有理了一刚)。网上诸多“嫖资纠纷”、“仙人跳”言论,包括你publicly scrutinizing the victim’s mental state, motives, and history已经是兄弟会抱团天然维护这套系统,这个看得惯吗,是看不到吧,拿whataboutism给自己镶边,好用的很。
@ YYQ 明白你的意思,其實夠不夠成強姦,最關鍵的還是看有沒有留下物證,法律上疑罪從無,只是單方面的控訴,是很難勝訴的,這一點就看警察如何大顯神通了。但按照你說的,如果明星約炮有合理性,那粉絲如果和明星自願發生關係,粉絲事後又反咬一口強姦,並以此為要挾,對明星來說,同樣是一件棘手的事(類似高雲翔案)。我看不慣的是,真相目前還有諸多可能性,法院的判決也沒下達,輿論就迫不及待的把這件事定義為女權的勝利,還有些支持者用粗暴的用二分法,把提出質疑的人打成扣上支持男權,蕩婦羞辱的帽子,這種非我族類其心必異想法也是真的可歎
@Edmond_CH 这些女性大V并不是“这次事件”中站在吴这边,她们是在五年前小G娜揭露和吴亦凡约炮时,站在了明星可以合理正确约炮这一边。我觉得非常可以理解,我当时也是那么想的,并没有想到还存在权力不平等/存在诱奸强奸可能性,直到最近陆陆续续揭露细节才知道。
其次,你说的第二天吃早饭,我也能理解,因为受害者会想办法合理化自己收到的侵害。就像林奕含,她也说服自己是爱老师的,心理安慰自己和老师是在谈恋爱,那么自己就不算受到了侵害。但其实受到强奸,第二天同意做男女朋友,不代表前一天的行为就不是强奸。
@Ed
你大概更无法理解的是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吧。
@放空
在大陆没点真凭实据能刑拘?是不是受害者不是你说了算的
@oscar
米兔的努力如果只是舆论发酵作用那和安慰剂没啥两样,因为从代笔徐某把事捅大开始,品牌方就迅速切割,加上上头又没啥动静,本来就产生了足够自然发酵的空间。
当然女权对“性同意”的诠释和描述很真实客观,什么完美受害者就是历史的垃圾堆。
真婊假婊越多越好,
圣人不死,大盗不止
啊…我恰恰与楼上Edmond的看法一致,探讨这件事我无法避开受害人“动机”这个点。一个女孩,也许她穿着露骨、有不良嗜好、私生活混乱、甚至有不良过往,但作为一个不完美受害者,她在从被侵犯时开始,应该就是就是抵抗的,至少是不可接受的。所以我认为都甚至不是一个不完美受害者,但确确实实,是个有勇有谋的揭发者。
再来楼上另一位说“吴是男权的敌人”,我想可能不够精确,或者说,作为男权拥趸的吴亦凡,恰恰正是其他男权思想却无明星光环的男性的敌人。正如那位认为这事本质是素人战胜明星的网友,如果给这次加害者换一个身份,看上去没那么强烈攻击性却依然有口碑光环的身份,比如朱军,都美竹又会是什么结果呢?
樓下是不是要看看當時警方的通報,都與吳發生關係後,隔天早上吃了早餐,加了微信,此後保持聯繫,吳還給都幾萬塊的「花銷」,後來都想紅,控訴吳冷暴力,這都是警方調查的原文。
天啊,哪個女生被強姦了,還冷靜的吃早餐,微信保持聯繫,還收錢?這是我最大的不解,也是基於這一點,當時寫了這些。
與其翻我的舊帳,不如多看看當時警方的原文
以下为用户Edmond_CH在此链接评论区的留言
https://theinitium.com/article/20210721-internet-wuyifan/
“簡單一句話,一個嫖客和一個沒有職業道德的小姐,小姐被嫖客冷落了,索要封口費不成,就公開嫖客信息來要脅。”
所以还故作姿态地要什么“掀起一场men help men运动”,各种侮辱受害者、荡妇羞辱的言论已经充分perpetuate rape culture and helps men a lot
"我不覺得這是女權的勝利,最起碼吳亦凡根本就不是男權的同伴而是敵人。"
Why? 吴亦凡在哪个层面会成为男权的敌人? 不明白
我不覺得這是女權的勝利,最起碼吳亦凡根本就不是男權的同伴而是敵人。
還有一個點值得探討,為何這次事件還有部分女性大V站在吳亦凡的一方,例如被微博禁言的六六,蘇芒,馬薇薇,她們同為女性,為何卻支持男性呢?因為她們反女權,還是女權意識尚未「覺醒」呢?
朱军何时倒下
很高兴这个小胜利,昨天和朋友也庆祝了。很明显大众,尤其是女性的女权意识有提高,虽然舆论环境越来越混乱。
我倒是没看见舆论马上站在都一方,倒是抹黑指责一直没停,北京日报都能下场各打五十大板,到这位朋友这里仿佛都不存在了。我不否认这一次并不完全是“女权”的胜利,但是好不容易出现一例在男权压制下女性反抗成功的例子,便急不可耐扯一些毫不相关的事件来否定“合法性”。我也是男性,我为你感到羞耻。men help men? 我真的很想知道这句话的合理性在哪里,难道父权制的大框架不算men help men的终极例子吗?难道在吴亦凡被刑拘前一天还不停荡妇羞辱也不算men help men吗?
太多人用女權來解釋這個事件了,我提供個不一樣的觀點。
我認為,與其說女權戰勝男權,不如說,是素人戰勝明星。素人的身份,分為都美竹和網友。對於都美竹,她以一介毫無影響力的“素人”,扳倒了當紅明星,這種電影裡才有的,以小博大的翻轉,才是更多人關注事件的原因。試想,若一名普通男性控告了范冰冰,輿論就會立馬站在男性一方嗎?不會有人說該男子想紅,騙錢?所以,地位的懸殊才是這起事件的核心爆點。
素人的第二個角度,是網友,在事件之前,吳是流量巨星,是網友和粉絲關注、仰望的一方,但這次事件,令網友們從伏跪在明星光環下的普通人,一躍成為高高在上的道德審判者,將昔日不可一世的明星踩在腳下,這種網絡草民“翻身做主人”的角色對倒,它不爽嗎?不會讓人想起文革中中學生批判大學教授的畫麵嗎?
綜上,受害者是女性,不代表全然可用女權解讀,真要討論女權,麻煩也討論下高雲翔悉尼事件吧,高雖勝訴了,但演藝事業全毀,女方卻未收到任何懲罰,以文章中的邏輯,是不是應該掀起一場men help men的運動呢?
一场看似美好的Girls help girls,真实结果是抓了一个死不足惜的男sb,封了一堆性觀念开放的女博主,像批斗荡妇似的翻旧账逼人道歉,让大批有处女情結的男性和有贞洁牌坊的女性拍手称快。如果这也能算是“女性自我改变的胜利”,那女性的面目也太过狰狞。
就法治社會而言,我認為Metoo(以及傳統的性暴力訴訟)的爭議(或是缺陷)源於其難以提供證據的本質,以致最終依賴陪審團以及法官對證供的取向,甚至是社會(法律體系外)的道德/人格追究。
不少MeToo重新追究許久以前的事情,其他實質證據都消失之後,只能靠一面之詞來指證。疑點利益歸於被告,如何證明不是原告性勒索、追求名氣、出軌行為被人發現後需指責他人來逃避等等的可能性。未經審判而公開性侵時亦有人格謀殺之嫌。
即使受害者在被強姦後即時報案,由於案件多數發生於熟人之間,使得該案件難有最重要的證據:拒絕一同前往某地點的影像。接下來就是陰道的撕裂傷,不時亦難以區分究竟是強姦還是比較激烈的性行為。少數誣告例子更是加深了部分民眾對MeToo的反感。
就如上方所說,強姦難以證明,使得法律正義與保護女性之間出現矛盾。部分人偏重於確保疑強姦者不在疑點下入罪,另一些人則希望確保女性不受傷害。性交同意書,雖則可笑,卻也是少數能破解矛盾的方法。
米兔的勝利其實是側面反映出法律方面的缺陷,要不就是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把吳亦凡扣留,要不就是檢控方沒有主動調查受害者的舉報而需要在外MeToo,兩者都是法治社會所不能接受的缺失。
「我們還發展了許多隻屬於中國的女權主義的行動性知識」
「許多隻屬於」應作「許多只屬於」,繁簡轉換多義字請用心校對。
已訂正,多謝指出。
不能因為「國家的恩賜」而否定或抹殺米兔們的努力。若沒有輿論的持續發酵,連獲得「恩賜」的可能性也沒有。能「改變自己,而不被他們所改變」,這本身已是偉大的成就。活動能持續下去,並有所進展,倚靠的從來都是能動者自我的信念和堅持,而非成功的機率。
然而《中国米兔志》这样的资料汇总在大陆依然被禁止公开传播、“米兔在中国-失语者的抗争”这样的展览在大陆屡次被禁等等始终是不争的事实。实际上human rights are women's rights and women's rights are human rights,民众没有政治权力就无法保卫任何取得的成果(包括女权,姑且假设取得了什么“胜利”)。作者本人似乎也承认“和很多人一樣驚訝”,亦道出了一个事实:这个“胜利”与米兔或者女权主义者的努力几乎没有任何关系,完全是专制主义国家机器恩赐的结果。然而既能与之,便能夺之,这样的恩赐又能让人兴奋到几时呢?如果略注意一下部分内地门户网站的动态:警方发布该消息后,豆瓣友邻对河南灾情的追问、对新冠疫情的关心已然完全被庆祝“胜利”的抽奖动态淹没,这份“胜利”的成色恐怕已经不言自明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