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紀和均:「騰鳥換籠」的台灣公投法修正

民進黨把明明可以透過事先演練的選務所排除的缺失,一股腦地卸責給公投制度,透過惡意的修正,使其不再能夠有效運行,實質癱瘓公投制度,侵害台灣人民手中原有的民主。
2018年11月24日,市民在台北的票站投票。

六月以來,華人兩岸四地、甚至全世界的焦點都放在香港政府試圖透過修改1992年以來的「逃犯條例」,進而造成百萬港人上街抗議,希望保持香港特區自治生活方式。台灣的民進黨政府,上至總統蔡英文、下至專職兩岸事務的大陸委員會,以及民進黨中央,也紛紛批評中國大陸當局與香港特區政府不尊重港人自治與人權保障。

就在府院黨與其外圍組織高舉落實民主與保護人權的大旗時,6月17日,台灣的立法院在民進黨團的多數優勢下,只用了三個小時,便通過立法委員蔣絜安領銜的民進黨黨團版本的「公民投票法」的修正條文(以下簡稱蔣版公投法修正案)。

兩年半內兩修公投法

新公投法修正通過後,輿論嘩然,在野國民黨與親民黨,以及數個民間團體,均對於此次民進黨利用人數優勢匆促修法,提出嚴厲批判,特別是距離前一次2016年12月12日才修正公投法,不過兩年半的時間。

新公投法修正通過後,輿論嘩然,在野國民黨與親民黨,以及數個民間團體,均對於此次民進黨利用人數優勢匆促修法,提出嚴厲批判。

前一次民進黨主導修法的最重要理由,是破除「鳥籠公投」,讓公投能夠真正地落實,讓人民的創制、複決權真正屬於人民。當時修正重點共有二項:第一,廢除公投審議委員會,回歸中央選舉委員會形式審查公投案是否符合公投法的規定。第二,公投程序中有關門檻的降低,有三點修正,第一是提案人數由原來的千分之五改為萬分之一,也就是由 9 萬 3,915 人改為 1 萬 1,878 人;第二是連署人數由本來的 5%降為 1.5%,由原來的 93 萬人降為 28 萬人;第三是通過的人數由原來的 939 萬變為 469 萬,也就是維持公民人數的四分之一,公投案就可以通過,這才能讓公投真正落實。

兩年半後,民進黨又提出修法的需要,主要針對去年11/24日九合一大選時,剛開始公投案由戶政機關查對提案人與連署人名冊時,大量出現提案人連署人已死亡的情況,「死人連署」產生是否有偽造文書的刑事爭議。其次,同時合併舉行10 項公投案的投票,中央選舉委員會與各地方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事前的準備計畫不充裕,再加上臨時應變能力的缺乏,導致法定投票時間結束後,依然有許多民眾排隊等待投票,形成「一面看開票,一面等投票」的亂象;另外,修法是為了增加年輕選民的投票率,避免公民意見無法完整顯現,出現落差。

有進有退 退大於進

《公投法》新舊規定比較。
《公投法》新舊規定比較。

分析此次六項新修正的規定,可以分成三類:提案與連署程序;行政機關查對與公告程序;公投日期固定。

首先,提案與連署程序方面,原先蔣版公投法修正案的規定是,於原公投法第9條第3項、第12條第3項分別明訂未來的公投案提案人與連署人,均必須提供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以供查對身份;戶政機關查對身份,本有其他的方式,「死人連署」問題,並非不能應對,直接要求提供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不但造成提案人與連署人的麻煩,而且恐有個人資料與隱私洩露的隱憂。終於在社會大眾的壓力下,改成明訂中央選舉委員會應盡速建置電子連署系統,加速連署速度,提高查對身份的正確性。

戶政機關查對與公告程序的周延性的強化,乃是此次修法最值得讚賞的部分。

其次,戶政機關查對與公告程序的周延性的強化,乃是此次修法最值得讚賞的部分。一方面,延長查對期與公告期,分別從28天與30天,增至60天與90天。新年60天的查對期,預期能減少期限過緊下,慌忙查對錯誤判定的可能性;以及90天的公告期,使公投案的正反方與全體公民,能有更多的時間去了解正反意見,做出較理性的選擇。

另一方面,公告事項中,明定中央選舉委員會事先公告「正反意見支持代表於全國性無綫電視頻道發表意見或進行辯論之辦理期間與應遵行之事項」。使得正反意見代表可以預期於廣電媒體發達達意見或辯論時,要採取何種策略,既不會違反中央選舉委員會的規定,又可以盡量輿論平台爭取多數民眾的「眼球」,進而獲得其支持,使公投案成案或失敗。

按照蔣版公投法修正理由,未來舉行公投必須與大選年錯開,形成「一年選人,一年選事」的循環。

最後,也是最讓國人不滿的修正,就是於新公投法第23條明訂,未來公民投票日定於八月第四個週六,自2021年(中華民國110年)起,每二年舉行一次。而且,按照蔣版公投法修正理由,未來舉行公投必須與大選年錯開,形成「一年選人,一年選事」的循環。

自此,從2003年以來,民進黨長期強烈主張的「公投綁大選」的作法,被民進黨自己給終結了。且不說,二年舉行一次公投的措施,是不是真能減輕多項公投案一起成案後的選務壓力,公投制度的存在,係為了使社會上具嚴重分歧的議題,能交給全體公民自己決定議題的最終處理方向。這是一種國民主權的行使,強化民主正當性,但是自2003年公投制度實施以來,單一公投議題單獨舉辦選務,將花新台幣7億多元;與大選共同舉辦,則只要1億多元,再加上可以促使公民更重視公投案的內容;因此,實務均是以公投掛勾大選來舉辦。

突然修法要求分開舉行,修法理由雖說:「為保障國民行使公民投票直接民權之權利,應固定公投日期,以利人民參與及主管機關規畫辦理;另考量我國選舉係二年一次,為使公民投票得有理性討論之時間,爰規定公民投票每二年舉行一次以錯開選舉年。」但是,從固定公投日期與人民參與及主管機關規劃辦理,甚至於公民投票有理性討論之時間云云,實在不存在合理的聯想關係。

延長公告期間與強化正反意見代表發表意見與辯論,便可促使整體公民更關心公投案的內容與成敗效果。部分社會重大爭議事件,具有意外性或臨時性,兩年一次的公投日,恐緩不濟急,憑白浪費等待的時間;更何況,明訂在溽暑八月的第四個週六,更讓人丈二金剛摸不著腦袋。台灣近年來盛夏氣温,常常高達36~37度,氣温過高對於中老年人體力消耗過劇,訂在八月投票,無異於透過天氣條件去阻礙公民投票。

台灣近年來盛夏氣温,氣温過高對於中老年人體力消耗過劇,訂在八月投票,無異於透過天氣條件去阻礙公民投票。

此外,每年七、八月為台灣各級學校的暑假期間,許多父母會趁此時期,帶孩子國內外旅行,再加上近年來國人多興起自助旅行的風氣,尤其是大學生之間特別盛行。公投年齡降至18歲,正好是大學第一年。可以想像的到,許多人不會為參與公投投票,而放棄旅行的機會,如此,不但達不到提高年輕人投票率,甚至會無形中抑制其投票欲。

若是要提高投票率,真正的辦法,應該是正式實施「不在籍投票制度」,亦即選舉人可以事先申請在非在戶籍地投票,方便選舉人行使政治參與權。

「動物農莊」與「騰鳥換籠」

1945年,英國作家喬治·歐威爾(George Orwell)首次出版小說「動物農莊」,內容描述農莊裡的動物們,厭惡農場主人長期的欺壓,動物們共同努力之下,終於趕走了農場主人;成立動物們自治的農莊,農莊中最重要的信條就是「所有動物一律平等」。接下來,公豬拿破崙透過一連串的合縱連橫,獲得動物們的同意,取得領導權。拿破崙的統治,不但沒有實現所有動物一律平等的理想,反而是利用欺騙、暴力,在動物們中形塑了兩個階級:豬群統治者與非豬群被奴役者。原來的信念最終變成:所有動物一律平等,但一些動物比其他動物更加平等。

無疑地,這是一篇諷剌無論專制統治者如何更替,其壓迫人民的方式不會改變,改變的只是專制者的名字與群體;逐漸地,「動物農莊」的寓意擴大到,當一群人,在尚未掌權時,充滿了理想與純真,但是一但地位上升至統治者後,不但把過去的理想置之腦後,甚至積極打壓希望繼續貫徹理想的人。

民進黨把明明可以透過事先演練的選務所排除的缺失,一股腦地卸責給公投制度,透過惡意的修正,使其不再能夠有效運行,實質癱瘓公投制度。

相較於民進黨府院黨全力聲援香港人民反對修正「逃犯條例」,稱其是爭取民主之義舉;民進黨卻把明明可以透過事先演練的選務所排除的缺失,一股腦地卸責給公投制度,透過惡意的修正,使其不再能夠有效運行,實質癱瘓公投制度,侵害台灣人民手中原有的民主。這就有如公豬拿破崙在取得領導權後,不但不落實原有的理想,反而更加變本加厲地壓迫。

公民投票作為民進黨長期強烈支持的政治主張,被視為最高的民主價值體現,其他的價值均不足於並駕齊驅,但是6月17日的最新的公投法修正,卻也是在民進黨的強力運作下,成為不再能夠有效表現國民主權的「殘廢公投制度」;識者譏笑為「從鳥籠到老鼠籠」,又如成語中有「騰籠換鳥」之謂,而此次台灣公投法修正,卻猶如「騰鳥換籠」,即將台灣民意這隻鳥,移至另一個更堅固的鍍金鳥籠中。

(紀和均,巴黎第一大學公法學博士候選人)

編輯推薦

讀者評論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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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去年大選有候選人「發起公投當造勢」的情形:那些通過的公投案,發起人有參選的全都當選了。一年選人一年選事的想法應由此來,對不對我也不知道;但我覺得兩年公投一次太疏了,每年一次比較好--每個公投案蘊釀期要長,不代表公投時間間隔要長。替代方案也許可以禁止參選人發起公投?

  2. 公投脱大選,讓對議題真正有瞭解、有投票慾的選民去投票不好嗎?
    要不然像去年一樣,許多人對議題一無所知,便傻呼呼的順手投了公投票。
    當然你可以說這樣更偏袒現狀,但我不認為這是缺點。

  3. 巴黎第一大學博士這樣水準?好丟臉,公投辦在八月變成天氣熱 阻礙選民投票權,你博士論文會這樣寫才有鬼,你是怎麼考上巴黎第一大學的?

  4. 這篇文章的用詞和態度過於武斷
    很難想像端傳媒會放這篇文章上來
    再說公投綁大選經過去年的選舉就知道
    很多人根本對議題完全不了解 而是被親友和政黨煽動
    甚至出現許多錯誤的資訊和對特定族群的抹黑與傷害
    這種遭到政治操作的公投不要也罷

  5. 《端》,加油。

  6. 1. 作者認為,錯開「選人」與「選事」時程,有助於理性討論,「實在不存在合理的聯想關係」,是民進黨走向獨裁的藉口,如同公豬拿破崙假平等之名行獨裁之實。
    我的看法:市長換人能讓空氣換新嗎?從選後表現來看,空氣污染問題超出市長一人權限與能力,需要中央多部會與台電中油整合,無論是核能議題還是老車汰舊,牽一髮動全身。那麼當初充滿熱情,輕信盧秀燕的選民不正是被背棄了、顯得相對不理性?
    把空汙問題獨立公投,不會相對有助理性討論嗎?
    2.作者認為,「部分社會重大爭議事件,具有意外性或臨時性,兩年一次的公投日,恐緩不濟急」。
    我的看法:我實在想不出需要公投什麼臨時性的議題。你要在小燈泡命案的隔天公投鞭刑嗎?法律應當具備一致性與普遍性,應當是深思熟慮的。
    現行公投法就是不可避免地會走向綁大選,還是一樣兩年一次啊。
    3.不在籍投票提高投票率?
    好的,現在提供2種方案。都不是在固定的時間舉辦公投,沒有八月的艷陽赤焰「透過天氣條件去阻礙公民投票」。
    外地投票所:你不會收到投票通知單,它寄到戶籍地了,你的投票權要自己主動申請喔,請注意,公投日不是固定的,可能工作忙一陣子就錯過申請日了。另外台灣「北漂」人數遠大於「南漂」,可以預期北部人口密集處將重現1124大排隊場景。
    郵寄方式:除了要自己主動申請自己的投票權外,還要記得在期限前圈選、彌封、寄出。……說真的,這需要對議題有極大的熱情。與其說是投票不如說是在連署吧,投票數不知道會不會超過連署數的4倍?

  7. 這次修訂的最大改變就是公投與大選脫鉤,也是最有影響投票率疑慮的一件事。這修訂由民進黨來推動當然是莫名諷刺。但存粹就公投綁大選是否合理,我們可以批評民進黨的虛偽,但因為政府有延續性,還是應當回歸制度理性來討論問題。
    從陳水扁時期到2018,每次公投無論成案與否,最後都成為黨派動員的工具。並不是說政治團體不應該參與公投,而是公投被當作選戰主軸,讓選舉的政見失焦,最後變成公投問題的背書大會。這對台灣到底是福是禍,大家應該仔細思量。
    再者,作者身處的歐洲1940~2007年總共116次的公投,只有19次與大選同年進行,而只有1971年發生過一次與全國大選日同天(http://www2.scu.edu.tw/politics/journal/doc/j271/2.pdf)。而台灣每次的常態選舉又都是全國一起進行的(分別是九合一大選及總統暨立法委員選舉)。
    公投與大選脫鉤是否有當尚能評論,但要把他台灣這樣做說成是「殘廢公投制度」,似乎太過武斷了點。

  8. 就文中所列出的新舊法的不同點,我並沒有看出什麼藏著魔鬼的細節,反而認為更多的是對實施方面的完善。

  9. 辦在八月,就叫做「用天氣熱阻礙公民投票」?端傳媒怎麼會有這麼離譜的評論呀!

  10. 單純就修法一例即以動物農莊直接代入,這樣的標準所有多黨參政的國家都適用,除無政府主義能跳脫這樣的罪名,選票畢竟在選民手上,下一輪可能是馬也可能是牛。

  11. 公投機制有利兩大黨外之小黨在人數弱勢情況下推動提案,作為第二種補充機制。參考瑞士的直接民主,兩次公投間隔為十八個月,保障充分討論。在台灣,各黨的立法工作主戰場仍為國會的情況下,若考慮即時性、頻繁的公投,是不是應改為直接民主模式?即使增加人力,去年底公投綁定大選實際操作結果,選務工作人員在極高效率下依然無法在預計時間內完成開票,引發極大檢討聲浪。公投催生十五年,有效執行卻可以說是第一次,還有很多可改善的空間,將以上兩點;固定間隔、錯開大選直接定義為開倒車,好像過度簡單粗暴了。然而提升投票率這一點,八月確實過於炎熱,但也可能是現行投票制度下海外學生唯一可能返台投票的時間,又八月第四個週六暑假出去玩的也差不多已返回準備開學了。然而投票率長期無太大變動下,投票日一直固定在週六是否合適?以韓國為例,總結經驗後選舉日都訂在週三,投票率最高,前一天後一天都非假日,不犧牲出遊機會,也不佔用假期。

  12. 這批評也太不到位,怎麼不說公投和大選脫鉤可以避免一堆人投了大選就懶得領公投票這情況。欲加之罪 何患無辭啊

  13. 感謝端刊出這篇,讓我們讀到對於這次修法的評論。但在非常宏大的比喻(「動物農莊」、「騰鳥換籠」)之下,老實說,讀起來作者的兩個批評都未能搔到癢處,或者是說,未能提出這次修法負面影響信服人的觀點。還希望端可以繼續提供我們深入報導。

  14. 对于公民投票对社会的影响,其实在成熟的民主国家,也是个新命题。公投是作为代议制的辅助和补充,还是在某些方面替代代议制的功能,在某些民主国家的尝试并未得到答案,也不是每种尝试都产生了积极效用,比如英国“脱欧”公投。台湾社会民主化也不过几十年,民主制度尚在完善中,更不用说还面临外部的压力和挑战。两大政党也都在完善自身,学做执政党,学做反对党,学着构建更加健康的政党制度。在这当中,社会也在摸索更合适的民主制度和实施方式,民众也应当表现更多的宽容和耐心。

  15. 先稱讚一下作者 動物農莊比喻用的真的很到位
    不過將公投移到八月 真的是將民意關到更大的鳥籠嗎?
    首先天氣問題 那總統大選在一月 九合一在十一月 是否天氣太冷 降低年長者投票率 也需要改期?
    第二 國人旅遊風氣漸漲的問題 是否每個人的經濟情況皆允許出國 影響的人數真的有多到可以改變結果嗎 另一方面 有去機場看過就知道 出國大部分還是以中老年人為主 對投票年齡層的影響是不大的
    以上是我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