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林柏儀:被吹起的台灣勞工怒火,迎向何方?

「我發誓,我下次絕對再也不會投票給民進黨。如果再投給他,我根本腦袋有問題了。」這是一名年輕網友的網路留言……
2017年11月9日,台灣通過「一例一休」修法的《勞動基準法》修正草案,行政院長賴清德表示,是次修法主要有「四個不變」、「四個彈性」,包括有條件鬆綁「7休1」等。圖為台北下班時段,站滿乘客的巴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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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發誓,我下次絕對再也不會投票給民進黨。如果再投給他,我根本腦袋有問題了。」這是一名年輕網友的網路留言。而這樣的意見,在過去兩週以來,快速竄升。回首過往,很少看到這麼多勞工、青年對民進黨的強烈不滿,突然之間迸發了出來。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情?

人們所批評的,是民進黨自2016年高票當選,囊括行政、立法權力以來,連續兩年推動犧牲勞工權益的《勞動基準法》修法。

2016年年底,民進黨政府以「一例一休」(註一)為配套之名,強硬通過了刪減勞工七天國定假日的修法,當時即引起強烈的勞工抗爭。而「一例一休」上路不到一年,不但政府對違法資方缺乏積極作為,「只輔導、不開罰」長達半年以上;到了2017年9月起,自賴清德擔任行政院院長以來,更進一步以「增加彈性」為名,推出五項修法草案,其中不但預定大幅取消既有「一例一休」的配套保障(包括:休息日加班時數以價制量、輪班休息間隔不少於11小時、特休假未休應於年底折算為薪資),甚至還要鬆動數十年來的勞動基準標準(每七天應有一天例假、每月加班時數上限46小時)。

該法案若通過,既有「每七天應有一天為例假」的基本勞工保障,將可在「勞資協議」後,改為「每14天應有兩天例假」,以致於讓「連續工作12天」都成為合法;加班時數上限可增加至每月54小時;勞工在輪班之間的休息間隔更將自最少11小時縮減為8小時。消息傳出後,引起了社會的強烈爭議與反彈。

四個不變?用政治話術哄騙勞工?

儘管引起各界批評,但民進黨政府仍執意推動修法,甚至試圖以此來展現自身的「執政魄力」。

首先,行政院長賴清德率領團隊,對外說明此一法案將有「四個不變」:包括了:正常工時不變、週休二日不變、加班總工時不變、加班費率不變。同時主張修法將帶來「四個彈性」:加班彈性、排班彈性、輪班間隔彈性、特休運用彈性。賴以此正當化修法,聲稱不會損及勞工權益,是必要的放寬彈性措施。

但看在勞工團體眼中,這種說詞根本是有意混淆視聽、哄騙勞工。「正常工時不變」,但實際上加班工時可以增加。「週休二日不變」,但明明若修法後七天間都未必能休息一天,連「週休一日」都出問題。「加班總工時不變」,但單月的加班時數就是將開放增加8小時,實際加班時數也將增加。「加班費率不變」,但休息日既有「做1至4小時算4小時,做5至8小時算8小時」的規範改掉,休息日加班費就是會減少。

「四個不變?明明全都變了!」勞團領袖高分貝地痛批。

而對於種種以「彈性」為名的修法,各界則質疑:「這明明都是『讓資方更有彈性剝削勞工』!根本不是勞工要的彈性。」以至於批評「民進黨根本成為了『資進黨』」的呼聲此起彼落。更有學者直指:「這種修法根本是退步一百年!」

然而,面對社會不滿,政府卻是以「加快修法腳步」的方式因應。10月31日公布行政院勞動部版修法草案以來,在行政程序徵詢意見的期間都還未結束,行政院院長賴清德就火速「拍板」定案,11月9日將法案送出行政院院會。11月17日立法院就完成一讀,並放話「隔週就要出委員會」。

火速的修法腳步,不但引來各界勞工批評「究竟在急什麼?」質疑立法院淪為橡皮圖章;當各在野黨以杯葛議事程序來抵制粗暴修法時,民進黨立委以擒抱將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拖出發言台,也造成社會反感。同一時間,勞工團體開始發動在勞動部外絕食抗議,勞動部長林美珠卻是不聞不問。截至目前為止,民進黨只願意召開一場立院公聽會,找來的資方代表之一、同時也是彰化縣「小英後援會」的會長,卻在公聽會上聲稱:「台灣哪裏有勞工過勞死?有,也是本來就有病。」引發社會譁然。

台灣勞工長期面臨着「高工時、低工資」的苦境,缺乏正常的休息時間,辛勤工作也換不到合理的報酬,已經成常為當今台灣社會上最主要的民怨之一。圖為台北下班時段,馬路上排滿返家的電單車群。
台灣勞工長期面臨着「高工時、低工資」的苦境,缺乏正常的休息時間,辛勤工作也換不到合理的報酬,已經成常為當今台灣社會上最主要的民怨之一。圖為台北下班時段,馬路上排滿返家的電單車群。

勞工怒火,從何而來?

雖然民進黨政府強硬修法的態度,可能引來反彈,但他們所聲稱,「多數勞工也支持修改『一例一休』」,也並非全無依據。在今年初起台灣資方運用各種放話和媒體造勢,營造「一例一休導致勞工不能加班」、「一例一休使得中小企業倒閉」、「一例一休造成勞工失業」的輿論,雖然和客觀數據全然相左,但的確造成不少人也覺得「一例一休有修正的必要」。只是當修法再次開啟時,這股勞工突然竄升的怒火,甚至可能超過了民進黨政府判斷的情勢,它的來源究竟是什麼?

首先,台灣勞工長期面臨着「高工時、低工資」的苦境,缺乏正常的休息時間,辛勤工作也換不到合理的報酬,已經成為當今台灣社會上最主要的民怨之一。特別是當「勞工實質薪資倒退16年」的同時,資方利潤卻是連年增長,GDP中由財團企業分配走的區塊持續擴張。過往台灣社會長期以來流傳的「工作不要計較太多。肯吃苦,將來就會出頭天」輿論,在現實中已經日益難以實現。越來越多人意識到,這種「賣命工作是好事」的論述,不過是一種資方哄騙勞工的意識形態,而且客觀上,在經濟成果分配不均的現實下,就是再賣力工作,買房安居都已日趨是不可能的夢想。現實生活已經苦不堪言,再聽到政府找來的資方代表公然「幹話連連」,自然產生了難以遏止的怒火。

對於政府主張透過「勞資協商」就能允許鬆綁勞動基準,甚至聲稱這是「國際潮流」,也引來多數勞工直批這昧於現實。當台灣的多數勞工缺乏工會的保護下,有真實受僱經驗的人反應多半是:「協商?老闆隨時可能把你開除,怎麼敢發表不同意見,真的平等協商?」何況,勞動基準應當是「下限」,是各行各業勞動條件的基準;勞資協商應該是要讓勞動條件優於這基準,怎麼反過來是容許協商後就能「探底」、把「下限」更往下拉呢?

另一方面,也有不少人們的不滿來自於認為民進黨「換了位子就換了腦袋」。在野時,民進黨立委2015年都曾提案修法為「兩例假」(編按:員工例假不能透過勞資約定而加班出勤),到了自身執政時的2016年就變成「一例一休」,對於這轉變也不須有任何反省或解釋。以前在審查「服貿協議」時,民進黨要求立法院至少要召開16場公聽會,讓各行各業代表都能夠在國會表達意見、充分討論,到了自己要修改《勞動基準法》,卻是強渡關山,公聽會只舉辦一場來「跑程序」,甚至曾有將法案「一分鐘出委員會」的不良紀錄。以前民進黨抗議國民黨在立法院一黨獨大、多數暴力,自身成為多數黨後,表現卻和過去威權的國民黨沒有差別,一樣仗着多數排除異議。這種政客式的「昨是今非」立場,更是引起了人們質疑其信用破產。

近來網路上流傳甚廣的一張圖片是,漫畫圖像的總統蔡英文伸出長長的鼻子,諷刺地說着「勞工是我心中最軟的一塊」。這句話是蔡英文於2016年年底堅持要強硬通過「砍勞工七天國定假日」修法時,透過媒體發出的「感性喊話」。當時還的確說動了部分勞工,削弱了反對聲浪。只是如今一年不到,又要再度硬闖犧牲勞工權益的親資修法,不少人們才意識到原來一切根本都只是「話術」,諷刺的現實才讓憤怒突然迸發。

工運團體與工會雖然在台灣右翼政權長期統治下,組織發展受限、客觀上尚未形成強大的勞工階級組織。但在這樣的勞工日趨不滿的社會背景下,勞團持續地發出抗議之聲,一一反駁政府與資方的不實言論,還是多少能在社會聲勢上取得一定的正當性。搭配社群媒體與新興媒體的傳播力量,也讓勞工團體比起過往更能夠接觸到組織外的廣大勞苦大眾,促進彼此互通聲息,加乘抗議力量。

只是值得注意的是,這股台灣勞工階級日趨強烈的不滿,會被累積導向何方?有無可能在政治上形成突破空間,改變勞工階級的處境?

兩種勞工階級政治的發展

當執政黨遵循資產階級的意志行事後,一種常見的可能是,在野黨包括國民黨與時代力量,將會注意到這股相對於過去更強烈的勞工不滿,而試圖成為這股不滿的代言人。包括此回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在審議法案時,透過佔領發言台以拖延法案審議,以及國民黨立委蔣萬安突襲表決,取得發言無限制時間而成功逼迫散會,都獲得了相當大的社會支持甚至勞工喝采(而非遭批評為霸道不講理),可見一斑。可預期地,在野黨未來也可能提出更多相對進步的勞工法案(雖然席次有限下而無法通過),或者與勞工團體進行聯合,甚至推派勞工代表為其地方選舉候選人(未來也很可能自其中推出「勞工不分區立委」),來吸納這股勞工不滿,以壯大其政治實力。

這樣發展模式在台灣並不陌生。從1990年代起,包括國、民兩黨在競選時,都有推派出作為「勞工代表」的分區或不分區立委候選人,以角逐勞苦大眾的政治認同(特別是當時在野的民進黨)。其中相關候選人也並非全無成績,的確也會經手相關勞工法案的催生或修正。

只是主要遭遇的問題在於,當該政黨的政治綱領若沒有清楚的勞工認同與左翼政經綱領,而又在選舉政治中需要仰賴資方團體的支持與資源挹注,在各種政治交易的過程中,勞工權益總免不了可能被優先犧牲或打折(相對於福利法案是仰賴國家財政,勞工法案則傾向抵觸資方利潤,有着難以避免的階級衝突性),又或者執政後則全然不算數(例如民進黨從在野時提案「兩例假」,到執政的「一例一休」,再到「四個彈性」)。

因此,此類在野黨推派的勞工民意代表,在客觀結果上可能是「小贏大輸」,或者零星進步,但模糊了整體勞工階級對右翼政黨本質的認識與批判(製造「某黨裏面也有好人」的意識),又或者造成勞工運動內部的分裂(也已有不少具體前例為鑑),是此一模式可能存在的困境。

相對於此,另一種可能的模式是,勞工日趨強大的不滿,能化為對勞工運動的支持與參與,而真正凝聚成了工人階級的集體力量。一方面,在日趨嚴峻的勞動條件下,工人階級將逐漸認識到,維持過往「勞資和諧」的模式,很可能只是讓「高工時、低工資」的處境繼續延續,而有了尋求改變的必要;另一方面,被政府「騙慣了」的勞工大眾們,開始會思索為何在當前體制下,上台的政黨總是會背棄勞工,除了在裏頭尋找比較好的人或黨之外,究竟自身能夠更做些什麼?面對這種體制,究竟除了「靠選票」,還能靠什麼?

這一股尋求改變的動力,固然潛伏於主流議壇政治的表象之外,但卻有着現實的物質基礎(大多數人都得成為受僱者),不容小覷。它可能匯集為強而有力的工運團體、獨立的各產業工會、總工會、跨產業工會的聯合會,成為社會上被獨立認可的勞工勢力。若順利發展,它也能成為催生勞工階級政治力量的基礎。實際上,世界各國的勞工階級政黨,多半也是走過這樣拒絕附庸的路徑,而有了獨立發展的可能,儘管依然面臨着各式各樣的難題。

出路在哪,相信不難判斷。但實踐的困難是真實的。

台灣勞工怒火正被現實的政資聯手剝削壓榨,而吹得更加旺盛。它甚至可能成為統治者誤判局勢,只因一則「資方失言」,就忽然迸發而擾動政局。連續兩年的《勞基法》改惡提案,不論是否將會通過,它都已具體地顯示了執政者的階級立場。接着的球,還是丟回到勞工自己身上:要採取什麼行動?怒火將吹向何方?是將被吸納掩蓋或壯大燎原,則得由行動者來判斷與決定了。

(林柏儀,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組織部主任)

註一:台灣《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勞工每七日中應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其中「例假」為除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否則皆應休假而不得加班出勤;相對地,「休息日」則可經勞資約定而加班出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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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評論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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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勞方不用出來組黨啊,頂多下次票不給現任執政黨
    而且台灣現存台面上就有一堆偏工運政黨,只是運作不起來

  2. 現在的修法方向明顯將特例變通例,整個修法過程充滿瑕疵,行政院官員論述無法說服社會大眾,連自己黨內立委也無法被說服,相關配套沒有出來,前次修法的配套反而被取消。另外,這麼”神速”的修法我覺得很有問題。

  3. 台灣現在的勞工權益並沒有勞團宣稱的糟的那麼誇張,自從去年修法後我感受到的差別就是 1. 特休假可以換錢了 2. 加班費上漲了。
    在失業率下獎,經濟成長的大環境下,勞工運動的方向把矛頭對準勞基法修法,以勞工權益為主的訴求實在不足以支撐政黨。貴團體才是判斷失準的一方,建議勞團可以自己成立工黨投入選舉試試水溫,不要只是依附在現有政黨下面打嘴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