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邱柏宏:土耳其撤銷異議者護照,台灣可有的人權作為

願意接受政治難民,能顯示出一個國家堅持民主人權的立場。台灣在這標準上,仍然落後。

2017年1月6日,土耳其政府再次延長了緊急狀態。有人認為,土耳其在受到不同恐怖組織的連續攻擊後,延長緊急狀態情有可原。然而也有許多人認為,土耳其政府採取此措施「不是」為了打擊恐怖組織,而是要繞過國會審議,持續其執政黨正義發展黨(AKP)的政權。

根據在緊急狀態下頒布的新法令,土耳其政府將能撤銷那些逃至國外,批評政府者的公民身份(citizenship)。按新法第 679、680、681條,如果被調查者收到法院傳票,未能在3個月內返回土耳其,仍滯留國外,則可撤銷被調查者之公民身份。許多西方媒體和政治人物批評此新法,認為這只是土耳其政府壓制批評政府聲浪的不民主作為。

流產政變,給埃爾多安打壓藉口

在土耳其軍方發動軍事政變前,土耳其總統埃爾多安(Recep Tayyip Erdoğan)就曾有過這樣的構想。2016年4月5日,他在演講上首次公開他的計劃:「為了擺脫這些恐怖份子及其支持者,我們將採取一切必要的預防措施,包括取消他們的護照和公民資格。」他提到的恐怖份子,現在看來應該是特指葛蘭運動(Gülen movement)的支持者,而不是伊斯蘭國( ISIS )或庫德工人黨(PKK)的支持者。

總統埃爾多安的構想成真;得以推行這些緊急狀態下的新法令。在2016年7月15日軍方企圖政變後,埃爾多安曾表示感謝該軍事政變,更稱之為「上帝所給予的禮物」,讓他有機會去壓制反對者。

軍事政變未遂後,土耳其政府在一周內撤銷了11000多人的護照,作為進行調查的預防措施之一。政變後不久的7月30日,就已經有超過50000件的護照被撤銷。直至2月13日,已有超過12萬名公務員遭政府解職,有超過 90000人遭拘留。那些被拘留者,大多也被政府禁止出國──他們的護照不是被撤銷(cancelled),就是被停用(suspended)。此外,自2016年9月9日起,新法令更賦予政府有權撤銷被調查者親屬(如妻子、丈夫、小孩或任何有關聯之其他親屬)的護照。

緊急狀態,造成人才外流

身為一位旅居國外超過10年的土耳其人而言,我時常聽到,某個家庭的親戚護照被撤銷或接到旅行禁令。例如,我兄弟在國營醫院的工作被終止,而且未經調查或沒有任何理由就被撤銷護照。從去年9月新學年的開始,許多土耳其留學生(包含一些在臺灣留學生)也因為護照撤銷或旅行禁令,被限制從土耳其出境。這項新法,顯見會影響成千上萬的土耳其人,尤其是波及那些從事學術研究者。

此外,埃爾多安的支持者,甚至在公共場合或電視節目上,仇視那些受過教育的知識分子。即便至今已有約7000名學者失去工作,15所大學、2100所學校和宿舍被迫關閉,政府仍不罷休,仍要求許多在國外從事學術工作者立即返回土耳其──若不回來則會被解僱。當中的一些學者,便面臨護照被取消的危機。

因此,數以百計的土耳其學者積極尋求他國庇護,尤其是歐洲國家的庇護。然而,也有數千名旅居海外的學者因為沒有在學術機構或公司工作,在當地國家被視為非法居留。在土耳其國內,甚至沒有任何指控證據下,有三個學者被逮捕,並被指控散布「恐怖主義宣傳」。

諷刺的是,即便土耳其已遭受數十次ISIS襲擊,致使數千人受害,至今卻僅有7名恐怖分子被指控為ISIS成員,並追究罪刑。相對而言,政府作為只是造成土耳其巨大的人才流失危機。

國際人球的無奈

目前,各國的土耳其大使館,拒絕為那些被撤銷護照的國民提供服務,並聲稱沒有任何辦法,可檢查或確認其護照是否被撤銷。許多旅居國外的土耳其人到大使館無法延展護照。而向當地的移民局解釋這個狀況時,卻往往被要求提供官方文件,才可以啟動尋求庇護、申請公民身份,或簽發旅行證件等等程序。然土耳其大使館一再拒絕發給那些申請文件,甚至不回覆任何請求。

根據土耳其憲法規定,「大使館不服務土耳其公民是一種犯罪」,以這項規定來避免大使館不回覆土耳其公民的請求,造成人民處於毫無救援的狀態。

臺灣目前並沒有提供外國人庇護的專門法律,因此會要求入籍申請者放棄原國籍,但在這樣情況下,如何能申請放棄原國籍文件?即使當地國願意以正常程序盡量提供協助,但當土耳其政府試圖要監禁海外異議份子,又怎麼可能來幫其脫離公民身份?

另一方面,也有許多受害者說,他們去大使館後,護照竟被蓋上「無效」章。如果不能拿到這些文件,就不能在當地國尋求政治庇護,也不能延長護照期限。別無選擇下,即使知道返回母國可能會遭受到不好的後果,但別無選擇。

台灣應立法提供難民庇護

考量人權,希望各國立法者均能盡快立法提供庇護,讓流離在外的難民,包括土耳其人,至少能保有基本的安全與尊嚴。

台灣作為亞太地區最為民主的地方之一,卻至今還沒有通過《難民法》。2009年開始就傳言該法即將通過,但至今仍卡在立法院。即使台灣的移民署表示會對難民個案逐一評估處理,但目前並沒有許多成功案例。

台灣不像歐美國家那樣,對政治難民保持較為開放的態度。例如瑞典在土耳其政變流產後,以尊重法治為由,拒絕交出土耳其避難者。儘管沒有人期望台灣接受大量難民,但願意接受政治難民,仍能顯示出一個國家堅持民主人權的立場。台灣在這標準上,仍處於落後。

目前,難民法草案已在立法院的內政委員會上完成一讀,該法案是中華民國立法史上,第一次建立正式難民申請程序的嘗試。該法案容許外國人或者無國籍者申請成為難民──只要他們能證明,自己是因戰爭或天然災害被迫逃出自己的國家,或是基於種族、宗教、國籍、社群或者政治異見,有充分理由相信回國會遭到迫害。我們仍無法得知該法何時會三讀通過,如果成功通過,台灣將可在亞太地區,成為人權的領導模範。

(邱柏宏,土耳其人,國立政治大學國發所博士、福爾摩沙學會副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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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評論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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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是否將貴組織30多年來在貴國及在台灣的作為說明,讓台灣能真正理解貴組織之所以被貴國列為恐怖組織的原因

  2. 由于单一民族的特性,在东亚国家获得庇护批准是基本不可能的。去年在日本获批为避难者的人数为28人,批准率不到百分之0.5(16年有一万余人在日本申请庇护)。韩国收留的非朝鲜民族难民从01年开始到16年8月也只有总共600多人。中国则是由于法律问题并不官方认定难民身份,而上一次大规模接收难民还是在70年代,且均为越南华侨。

  3. 在尋求他國公民權益的同時,可能也需要同時爭取下臺灣駐土人員的相關外交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