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琦「非土生」一事曝光後,不少評論都倒向此方向:激進本土派的論述出現巨大漏洞,要從「族群民族主義」轉到「公民民族主義」,或者從一種「右翼」的「狹隘本土」轉往自由主義的「多元文化主義」。
我不反對這種「論述轉向」的呼籲。不過,我並不認為「梁天琦事件」給我們的「啟示」僅僅只有這一點。我完全認同人類世界應該尊重差異,也不認同種族主義行為;但是,如果我們認真視「激進本土主義」為一個客觀存在的現象及論述,那麼,急於作「道德判斷」反而是認識現象的障礙。
從「道德批判」到「認識策略」
有關梁天琦沒有公開他「非土生」的事件,我第一時間沒有想到本土民主前線(簡稱本民前)的「虛偽」和「荒謬」,反而好奇這點:如果我們認真視梁天琦為一個極活躍的「政治主體」,清楚知道自己在做什麼事,那他為何會選擇這種不合乎自己出身的論述?究竟這種立場和策略選擇代表什麼?他是在回應一個怎樣的權力結構?
一個非土生的政治行動、選擇了跟自己出身相違背的政治論述,原因大概是:「種族本土主義」一方面極之危險、另一方面卻大有潛力,是一種雙面的政治策略,最終目標是要得到某種政治效果。這使得「梁天琦」這個政治人物投入到種族主義的位置去。換言之,我們不一定要指「梁天琦」虛偽地選擇了「土生論」;相反,我們可以如此詮釋:是「土生論/種族主義」的存在和潛力,使「梁天琦」代入,以其個人表現去展現「種族本土主義」的能量。
這裏,我們看到一個現時有關本土主義的論述結構:究竟香港民間要以「種族本土主義」為主導的組織策略嗎?最常見的爭論是:「左翼」認為「種族本位」極之危險,而「激進本土派」則深信這是最有效的策略。我想提出一點:這種「分歧」並不單單是一種立場或意識形態上的選擇,而是空間及主體想像上的分歧。
香港是「經濟城市」還是「民族領土」?
「左翼」和「土生論者」在策略上的分歧,在全世界到處可見;但香港仍有其特殊性。而這特殊性,跟香港特殊的時空有直接關係。即是說,這種策略分歧,跟香港民間如何想像一個特定的時空有關。
「左翼」和「本土派」所辯論的,往往是何為「香港人」(作為回應當權者的「政治主體」),以及「香港政治戰線」的邊界為何。我們知道西方及中國的理論有大量關於「政治主體」和「統一戰線」的理論。不過,那些理論家寫書時,心裏所想的肯定不是要在香港這種小規模的地方中鬥爭,而是思考如何在寬廣的土地連結最多的人。故此,如何想像「香港」,如何在特定情況連結最多的人,同時維持人們的士氣和銳氣,空間性十分重要。
「左翼」總是先想像「香港」為一個「經濟城市」(一個剝削周邊生產地區、負責交換資本、勞動力和商品而累積大量財富的中心)。「城市」作為一個經濟地理上的節點,本質上就不是封閉,而是隨着各式資本、商品和勞動力而進駐和排斥各種人等,所以排斥「新移民」其實是自我劃地為限。而合理地,香港作為「抗爭空間」,在地緣上也就難以和大中華和亞洲割離,同時必須反省它跟周邊地區人口的各種關係。故此,在這種空間的想像下,最好的政治主體就是不問種族的「公民」。
「本土派」總是先想像「香港」為一個「民族領土」,是一個有集體(被中共迫害)經驗的族群的領土。在這方面,香港就不僅僅是一般「經濟城市」,而是一個有特殊文化經歷的地方。例如,左翼也許對經濟城市深痛惡絕,而且強調最基層勞動者的經驗,但是香港很多特殊性,卻又的確無法被左翼視角完整解釋:例如港人對文革、六四事件、各式中港交流因差異而衝突的經驗,以及粵語加上繁體字所定義的,香港特殊的集體經驗。因此,在這種空間的想像下,最好的政治主體是有強烈文化特殊性格,甚至種族性的「香港人」。
也許讀者會問:為何我要把這種分歧,解釋為一種對空間想像的差異,及其策略上的不同取捨?我想提出的一點是,如果我們承認香港這個「抗爭空間」本身有二重的結構性(既是一般的經濟城市、又是承載特殊文化記憶的族群領土),那麼我們必須意識到,在這種結構下,雙方都不可能完全消滅對方。
只談理論的話,「城市本位」和「族群本位」在道德上都沒有錯。從「逃共者」及其後代的角度而言,「城市本位」被視為「錯」的,是輕蔑香港的特殊族群經驗,香港不過就像普通的城市;從「城市公民」的角度來說,「族群本位」把自身的經驗和記憶過分自信,不知道「香港文化」的流動和階級性。不過,在現實政治的執行動員上,這兩種想像及策略卻有大量衝突,甚至是矛盾的(例如叫什麼口號,提出什麼主張,如何劃定敵友我的關係等等)。
從「完美論述」到「混合表演」
這刻,如果關心香港公民社會者,必然是在嚴肅思考如何把兩種矛盾的論述結合,以組成更強大的統一戰線。我們已得知,「民主回歸」已破產,而且逐步向「民主自決」,甚至有可能是更激進的港獨。但是,不論最終的大方向如何,關鍵之一,仍然是如何在民間建立價值的最大公因數,把反建制的「政治存在」,視覺化為可見的東西,形成壓力。
對「無權力者」來說,把自身的意志「視覺化」一直是最重要的策略。「有權力者」,總是可以隱藏自身,進行各種利益交換以實現自己的議程。在制度中沒有位置的「無權力者」,應該全力找出最大公因數,展示自身的意志。
在這裏,我想指出一點:不少論者也許過分執著於語言和學理上的論述(discourse),看輕「視覺化」的表演(performance)。在彰顯自身意志的過程,不一定單單只靠文字和邏輯,甚至思想體系。即使論述錯漏百出而極之荒謬,其表演只要感動觀眾,產生各種情感力量,不僅可能增強抵抗的力量,也可以修復和治療人們的悲觀情緒,或帶給人們希望。
雨傘運動後,大部分人認為它是個失敗的運動。但是,我比較認同台灣吳介民教授的看法:雨傘運動製造了一重要的「政治存在」,即向全世界說明,原來這個小城市存在着這一幫人。從這點出發,我跟大部分論者持相反意見──我認為「雨傘運動」是香港最「成功」的政治運動,向全世界樹立了「形象正面的政治存在」。相比起雨傘前的「佔中計劃」(即和理非非的非暴力抗爭)及雨傘後的所謂「旺角暴亂」(即勇武派的暴力抗爭),傘運成功得多。我們一向短視地認為,政治運動的目標就是要得到一些具體的政治目標,往往看不到在世界及亞洲史中使「香港人」存在,有多困難。
但同時,我們也必須意識到,「雨傘」之成功,其實不是各種「論述」的計算。「和理非非派」傾向認為,雨傘運動失敗,是因為勇武派的干擾;相反,「勇武派」認為,雨傘運動失敗,是運動者過分怯懦,把持大台。而我傾向認為,雨傘運動最成功的地方,恰恰是它展現的「混合表演」。
彰顯民間意志「混合表演」,依賴的媒介不是文字或論述,而是平民的身體。身體是最基本和赤裸的,卻也是一種道德意義上的強大的工具。當市民高舉雙手(和平),同時又衝向、包圍警方(勇武),就是最powerful的抗爭身體──當然,還有長期佔領時市民表現的各種文明與勇武的行為。只有和平抗爭,是沒有人理會的「聖人儀式」及「符號抗爭」(像本來的佔中);只有武力,沒有和平的形象,會被視為不負責任的暴徒。只有把兩種矛盾的論述以混合的方式、以身體實踐,才最有能量。
因此,在論述結構上,因為香港空間的二重性,我們也許無法克服「左翼+和理非非」和「土生論+勇武派」兩種邏輯。但是,即使這結構無法克服,卻不代表無法形成廣泛戰線。只要公民社會長期配備這兩套論述,相互深化(而非意氣用事的無聊鬥爭)和交流,那在重要的時刻,便會出現混合的實踐。
結語:「梁天琦事件」作為契機
現在,我們可以回到「梁天琦事件」這個案例。一直以來,不少論者都認為「本土主義」是一充滿問題的意識形態,把它稱為「法西斯主義」、「民粹主義」、「政治娛樂化」、「民粹主義」等等。
本文想說的是:本土主義可以是一種視覺化的策略,以各種身體實踐去組織人群。只有這樣,我們才能解釋為何眾多論者認為本民前會大敗,最後卻得到不少選票。現實是,本土主義的論述仍然充滿破綻,但在建立一個政治主體的過程中,「論述」的重要性也許影響不如想像中大。當觀眾看到表演者的投入、激情、自我的實現,便從中產生政治能量。這是「理性的」論述無法給予的。
就好像「梁天琦事件」──「不生於本土、卻推動種族論」。從論述來說,這件事反映了本土主義論述的缺點。也許我們看到的,不是本土派「論述」上的「純潔性」被污染了。恰恰相反,只要我們重視「視覺性」之必要,其實是看到梁天琦的「混合表演」降低了「加入本土派」的門檻、拓闊了「本土派由何人組成」的想像。這就好像,如果一個南亞人竟然走在衝擊的最前線,那就不是減弱了本土派,而是使人想像到「原來南亞人也可以比自己更努力捍衛本土」。故此,梁天琦本身其實就表演了「原來新移民也可以那麼捍衛本土」。這就「中和」了香港本土派一直以來的「狹隘性」。
從長遠視角看,究竟本民前是否太「種族主義」,其實不如想像中重要。在第一矛盾(官商勾結聯盟 vs. 追求民主自決的民間社會),本民前的政策取向是否如此重要,我不肯定。但肯定的是,「梁天琦事件」可以幫「本土主義」修正出更有彈性的社群想像,更合乎「在香港這個城市鬥爭」的空間性,建立出靈活和持久的政治主體。
(Josef L,作者為新媒體outside.hk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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