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評論| 項暘:港鐵工程延期,缺獨立核查機制

鐵多條路線工期延誤超支,工程總造價增加近246億元。此事將港府與立法會,及港鐵公司的拉鋸戰推上枱面。

項暘:港鐵工程延期,缺獨立核查機制
項暘:目前只聽到港鐵公司自曝延期及解釋,尚未看到港府要求港鐵公司詳細澄清各段線路的延誤原因。

港鐵多條路線工期延誤超支,工程總造價增加近246億元。此事將港府與立法會,及港鐵公司的拉鋸戰推上枱面。港府認為,港鐵公司是工程的承接方,應對工程工期以及成本風險負責;港鐵公司認為,延誤之一的沙中線是政府工程,超支成本應由政府承擔。如超支部分由政府承擔,則政府須向立法會申請撥款,引發部分議員不滿。議員認為立法會不是提款機,政府應對工期延誤及成本上升負責。

港府立會港鐵三方權責不清

此事涉及兩對關係,一是港府與立法會關係,二是政府與工程承建商港鐵公司的關係。三方的爭拗與推諉在於三者對各自的權責並未達成共識,但其實這並非難事。首先應調查不同路線的延期原因,並根據不同原因,區別對待。如果延期由不可控因素造成,比如,港島線西營盤站B3出口的延期啓用,港鐵公司稱是由於工程遇到巨石。如該原因超出工程規劃期的勘測所及範圍,則不屬於風險可控範圍,工程延期應在可以理解與諒解的範圍內。對於沙中線的延期,金鐘站與何文田站的工程困難,港鐵應進一步解釋詳細原因。如屬於估算及估計失誤,港鐵公司不但應承擔上升的成本,還須接受政府違約懲罰。對於高鐵香港段的延期,如果成本上升由立法會先期拉布所致,則立法會應負責並撥付款項。

如此簡單的權責關係,三者卻難有共識,很重要是因為這不僅是財政責任,更是輿論責任、政治責任。港鐵延期是立法會部分議員可以利用的議題,藉機指責政府,希望藉此增加市民對政府監督公務工程的不滿。這部分議員自然不會強調高鐵工期延誤中的立法會的拉布因素。實際上,高鐵的延期成本上升,很大程度上是由於先前立法會拉布造成的拖延,導致建築材料以及工人工資上漲,而立法會應對此負起相當的責任。

本刊載內容版權為 端傳媒編輯部 或相關單位所有,未經端傳媒編輯部授權,請勿轉載或複製,否則即為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