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總統參選人洪秀柱,在宣布參選後,提出一連串的大陸政策的主張,這其中比較引發外界重視的,包括了「一中共表」,洪認為這是「九二共識」的升級版,重點就是在「要北京接受中華民國存在的事實」。另外,她也提出了要推動「兩岸和平協定」的簽署,但是她也同時強調:自己主張的版本若要簽署的話,一定會有「全民知道、朝野共識」的前提,而且這些都要靠兩岸談判才能達成。
其實,洪秀柱談「一中共表」,再深入的內容:是希望兩岸相互承認「重疊的主權」、相互尊重「分立的治權」,白話一點:就是要北京接受「中華民國存在的事實」;洪也推動「兩岸和平協定」的簽署,也知道要靠兩岸談判才能達成。但是,要有這些結果,就必須要先有兩岸政治地位的基礎才行。
在歷來中共官方文件的相關資料中,關於對台政治定位,除了說明是中國的一部分、或是中國的地方論之外,並無特別着墨;而且曾經強調與台灣一旦進行政治談判時,不是「中央與地方的關係」,不過也未曾清楚說明到底是什麼關係;直至胡錦濤在2008年12月31日提到兩岸可以在沒有統一前的「特殊的政治關係」一番說法,特別強調「大陸和台灣儘管尚未統一,但不是中國領土和主權的分裂,而是中國內戰遺留並延續的政治對立」,來取代過去「台灣與大陸同屬一個中國」的說法,才開始對於台灣的政治定位有了較新輪廓的建立。
此後,大陸學界頗多討論「中華民國」的問題,但是也正如唐樹備所言,「兩岸對兩岸政治關係的定位,認知還有很大分歧,兩岸政治關係還未發展到雙方同意或接受把這種關係固定化、法律化的階段」。這段話如移到中華民國政治定位,中共應該是處在如何研析的階段,還沒有到完全定案的地步。
「兩岸政治定位」這個問題的重心是:
雖然台灣與大陸「各自」對本身的政治定位在過去都能有個非常明確說法,但是一旦涉及「相互」之間的定位,往往彼此為了不使得對方有誤解產生,雙方對定位的界定選用了相當嚴格的言辭來描述。
不僅台灣在過去非常謹慎地在處理定位說法,譬如說在國統綱領上只談到雙方為「政治實體」相當籠統的定位;同時另方面,大陸也小心翼翼運用嚴謹的文字來描述,譬如說,在談到台灣當局時,只說到它是「中國不可分割部分」的事實,但卻從不刻意觸到實質的定位問題。
因此,回顧過去兩岸交手的經驗裏,大陸一直很難理所當然的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名義來參與兩岸的談判,同樣道理,台灣也從來無法冠上「中華民國」正式稱號與會兩岸的協商。當兩個無法用現有正式的國號來參與談判的當局,要給他們一個適當的定位,而且又能符合雙方提出所謂的「原則」與「立場」,當然就很難產生一個讓雙方完全滿意的結論,事實上在過去也從來沒有能具雙方共識的建議出現過,進而就引發了「定位問題」就是兩岸談判一種障礙的說法。
因此,目前雙方定位面臨的現實問題便是:
如果兩岸一旦進行談判時要符合北京所提出一個中國原則的前提,那麼海峽兩邊當然就均不能以「國家」定位來參與,因為會變成「國與國」的談判。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當所謂一個中國如就是等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話,那麼台灣在談判中的定位屬性將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統治之下的一個行政區域。相信在這情況下,任何一種政治定位不管稱作「特別行政區」、「省」或是其他名稱,均不會讓台灣覺得可以接受。
再換過來說,如果一個中國只是個抽象的概念原則,並非是一個具體或法律的定位事實,那麼大陸與台灣在這原則下可賦予的定位又會是什麼?顯然將再度引發難以定論的爭議。
從海峽兩岸關係發展的歷史文件去了解,北京過去在一個中國原則抽象解釋下,可從未將兩岸相互定位說個清楚。當然台北更不會提供明確的建議,因為對台北來說不管在國民黨或是民進黨執政時,對於「一個中國原則」要毫無條件的接受,總是有所保留的。
再延伸上面的現實問題來討論,另外一個會引發爭議的話題,便是台北所提出來的「對等」原則。從早期國統綱領到陳水扁就任之後的多次演講(宣示)裏,儘管國民黨與民進黨在政黨的意識形態與政治立場都有所不同,不過一旦執政變成當局都同樣提及兩岸涉及談判時,都必須要基於兩岸對等的原則。
什麼是「對等」原則?最基本的邏輯就是北京當局認為它本身是什麼定位,那麼台北當局就認為它就是什麼定位。在這樣「對等」原則的架構下,呈現的不是只有雙方平等地位的精神與形式而已,而且還有一種相互對稱的要求在內。
對北京來說,如果堅稱自己就是主權的中國,或是代表中國的中央政府,那麼只要台北的「對等」原則要求被尊重,那麼很可能就演變成「兩個實質主權國家的中央政府」的談判形式,因此與台北一直對「一個中國原則」有強烈保留想法一樣,北京在過去對台北所提出來的「對等」原則建議也始終沒有正面回應過,最多以另外一詞「平等協商」帶過。而所謂「平等」,就沒有「對等」那種相互對稱的強烈意味在內,對於兩岸之間定位的處理,就不會觸及到北京最棘手的「雙重主權」可能結果。
(邵宗海,台灣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科學學院院長,台灣政治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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